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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231)
2019 (183)
2022 (1)
先給廣告下個定義。
下定義之前先說,下定義不是人幹的活,因為任何定義都可能遭受質疑,所以,定義最好由神仙來下。
但是,人們討論問題必須常常要定義,這是討論的基礎。
所有的廣告與醫學廣告,是1種商業行為。
以上是我給廣告的定義。
但是,廣告由政府資助或由政府主持推出,則是政府行為,因為醫學已經高度被政治力,經濟力所介入,所以,政府行為與醫學廣告常常混雜,誤導公眾。
廣告即然是商業行為,就要遵循商業法規,各國都有廣告法。
但是,法定的條文也是有漏洞的,因此,商家會利用此種漏洞而獲利。
廣告最大的作用是招攬,其餘在其次。
對於醫師而言,最大的作用是治病救人,而病人廣布人群中,疾病發生的現場就在那裏。。。醫師服務公眾,體現自己的價值,常常並不需要廣告,有時還不可以將秘密廣而告之。。。這是醫學家與公眾共同困擾的事。
所以,醫師們常常說謊,有善意的謊言,因為,將真相全說,也怕嚇著公眾,造成恐怖。
但是,醫學廣告是商業行為,而在商言商,最重是以獲利為目的,治病救人是第2位的,也不可能雙贏。
所以,廣告之中都會隱藏虛假不實,也因此,醫師都貌似神仙神醫,其實,有的病誰也治不好,隻好安慰之,但是,所有醫師都反對安慰與安慰劑。。。有的病,隻可治1半,但是,醫師都說可以治的更好。
當廣告效應於實際效果相違,醫師與公眾都沉默了,於是,新藥新療法新廣告再接著轟炸之。
所以,討論,不斷地討論可能逼進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