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老婆H4 visa 兩次被據,請Pjiang 及各位高手相救

(2008-04-12 20:08:13) 下一個
來美多年。140 已批,485去年10月遞,同時申請AP和EAD.可EAD一直沒用。我的身份是H1B.幾年前與前妻美國離婚,今年春節回國再婚,並直接以AP回美。我們是經親友介紹,了解近一年才結婚。現妻與繼女三月簽證遭拒。4月妻單人再簽H4,又遭據,仍是214B.
不是說H4 可以有due intent? 是不是簽證太快了?有沒有H4簽證次數與間隔時間限製?
是不是我得回去攜簽?是不是我要出境到墨西哥"激活"我的H1簽證?
是不是簽證官不清楚我的身份,AOS或H1B?該簽證官反複詢問我的綠卡拿到沒有。

萬分感謝各位大俠出手相助。
[ 打印 ]
[ 編輯 ]
[ 刪除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