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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研究員談林彪,毛澤東和文革

(2012-01-30 02:04:05)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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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延明(社科院馬列所研究員):

如果站在維護毛澤東利益的立場上替他分析,那麽在“文化大革命”中,毛澤東左的錯誤有兩個突出的表現,一個是打擊了領導幹部的大多數和知識分子的大多數,違背了毛澤東思想中團結大多數,打擊一小撮的一慣策略思想。另一個是追求左派隊伍的純而又純,先是剔掉王任重、劉誌堅、陶鑄,接著剔掉王力、關峰、戚本禹、楊成武、餘立金、傅崇碧,後來又剔除陳伯達、林彪。我不是說這些左派沒有錯誤,例如王力策動的火燒英國代辦處事件,就是極其嚴重的錯誤;但是林彪“稱天才”和“設國家主席”情況就不一樣了。“稱天才”屬於哲學認識上的偏差,“設國家主席”屬於正常的工作意見。林彪作為黨內第二號人物,即使自己真的想當國家主席也並不過分。而毛澤東卻蓄意找碴,小題大作,終於把林彪推到了對立麵。
  林彪與毛澤東的衝突像唐朝的“玄武門之變”,太平天國的“洪楊之爭”一樣,是同一思想政治派別的內訌和火並,屬於權力之爭,不屬於路線之爭。盡管林彪起初在九大政治報告中提出把工作重點轉向經濟建設,卻並沒有成為事實,林彪並未達到像鄧小平那樣,擁有不同意毛澤東的另外一套獨立的理論和路線的程度,毛澤東說林彪“代表地主、資本主義”“右得不能再右”,“林彪一類如上台,複辟資本主義很容易”,不過是為了使自己擺脫困境的障眼法。
  “九一三”事件的發生使文化革命派的威望和力量急劇下降,盡管他們後來又搞了反擊右傾回潮等一係列的動作,但是已經“無可奈何花落去”,長期推動中國超階段向共產主義挺進的主觀力量,從此實際上就不能再左右中國社會發展的方向了。
  因此,我認為,全麵執政以後中國共產黨理論和路線的轉折點是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而當代中國大陸社會發展方向的轉折點則是“九一三”事件。



“文化大革命”:

中國共產黨是按照“叢林法則”,用暴力取得政權的。暴力形式的特點就是執政權不由別人給,而由自己搶,不是由選民賦予權力,而是自己搶得權力,“打天下者坐天下”,既然其命運不由選民決定,那麽就勢必成為特權階級,這個特權階級掌握著國家的主權。
  經過全麵執政後不長時間的發展,官僚特權階級同平民階級的矛盾逐漸成為中國社會的主要矛盾。毛澤東看到這個新的官僚特權階級的出現,認為這個新階級的存在,不但對共產主義的目標客觀上具有阻礙作用,而且還使自己建立的新社會同舊社會實際上差不多。他力途解決這個新的統治階級,同被統治的廣大下層群眾的矛盾。
  但是,他沒有看出這個新階級的出現是暴力革命本身的必然結果,而認為這個新階級的出現是資產階級腐蝕共產黨的結果,因而以為,隻要把資產階級的影響清除出共產黨就能夠解決問題。他不但不想否定一黨專政,而且力圖通過發動群眾重新造反的途徑,用給官僚統治集團“換血”的辦法,進一步鞏固一黨專政,以為這樣就能解決統治集團背叛勞動群眾的問題,甚至解決官僚特權階級生成的問題,以為由此共產主義目標就可以實現。
  因此造反這種做法仍然是不經選民同意,一部分人擅自奪權;那麽奪權成功的人,必然成為新的官僚特權階級。即便沒有華國鋒逮捕“四人幫”,和後來鄧小平、陳雲對“文革”的否定,中央文革和造反派穩定地掌握住權力,消滅官僚特權階級的目標也仍然是不能達到的。它隻能實現中國共產黨內部的改朝換代。
  總而言之,因為一,整個共產主義運動都是在做一件不可能辦到的事情,通過人為努力不可能使社會形態向共產主義轉變;二,用造反奪權的方法又必然會造就新的官僚特權階級,而不可能消滅官僚特權階級;所以,“文化大革命”不可能達到它的預期目標。
  至於“文化大革命”對於中國的經濟、政治、文化的破壞,大家有目共睹,我就不去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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