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月因工作關係搬到了一個新的州。打算買一個condo,看上一個要價$52,900的forsalebyowner,associationfee$165/month.砍到$50,690,給了$1000earnestmoney.房主要求律師寫在合同上:“Earnestmoneyistotallynon-refundable.房主開始答應維修冷氣,廁所排氣扇,還主動要求換所有windowblinds,但都是口頭承諾。Inspection後發現冷氣根本不能用,要換新的。幹衣機出口設計的不合理,把lint吹到了electricbreakerb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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