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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與汪精衛 秘密勾結的罪證(真的?假的?)

(2020-09-03 09:24:49) 下一個

毛潤之寫給汪兆銘的親筆信


汪主席兆銘先生:

近安!

自民國十三年廣州一別來,距今已有十八年整矣!民國十三年國民黨

一大時,潤之承蒙汪主席提攜,以布衣之身虛添中央宣傳部長之職,

先後多次聆聽汪主席教誨,讓潤之受益終身。

遙想庚戌年歲,汪主席不惜以身犯險,隻身刺殺滿清攝政偽王載

豐。雖說功敗垂成,但是汪主席“慷慨歌燕市,從容作楚囚;

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之為革命獻身之豪邁,卻鼓舞了眾多

仁人誌士為國捐軀之勇氣。當時年僅弱冠的潤之,拜讀此詩時,

兆銘先生的衝天豪氣,讓潤之膜拜不已。所以次年辛亥歲,武昌

起義之偶然成功,終將數千年奴役中華的封建獨裁體製,扔進了

曆史垃圾堆,這其實應歸功於兆銘先生前年的光輝榜樣。然兆銘

先生恢複自由後,並未持功貪戀權位,而是遊學歐洲尋求建國大

計。中山先生駕鶴西遊後,汪主席主政中央,率軍北伐成功,一

統中華。

惜與蔣委員長政見不一,蔣委員長因疑,蘇俄蠶食中華之野心,

毅然清黨。汪主席再次出遊,尋求救國之良方。潤之不才,竟然

以區區數百之農夫與蔣委員長逐鹿中原。後因日寇入侵,潤之和

蔣委員長何歸於好,共禦外敵。

而汪主席不惜自身聲名,效法程嬰存趙之舉,甘冒讓世人和曆史

汙贈漢奸之名。前往淪陷區組織政府,服務人民,試圖以和平建

國運動,圖謀保存中華之血脈。其勇氣比舍身刺殺載豐,更可欽

佩。不論是潤之的敵後抗戰、還是蔣委員長的正麵血拚,或者汪

主席的和平建國運動,我們的目的隻有一個就是保存中華血脈之

傳承。可謂是殊途同歸。

今我項英部,因聽命於蘇俄,致使蔣委員長誤會,造成兄弟鬩牆,

讓中華國防力量白白流失。為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我部將移

防蘇北,中間如有和汪主席的和平軍有粗誤之處,還望汪主席敕

令部署,互不侵害。勿使中華國防力量流失。另我部醫藥奇缺,

望汪主席有所周濟。

                                     潤之

                                民國31年暮春於延安拜上!


此信由我黨潘漢年親呈,此人忠信欠缺,看後請立毀此信!切記!切記!

潘漢年(1906年1月18日-1977年4月14日),江蘇宜興歸徑鄉陸平村

人,中共著名特工、作家。早期在中共中央直屬文化工作委員會擔任

第一書記、華中局聯絡部長,抗戰期間奉命代表中國共產黨日軍

得互不侵犯的默契,並與日方、汪政府緊密交流,戰後卻遭毛澤東

「內奸」罪嫌逮捕蒙冤而死,1982年獲得平反,是個優秀中國共產黨

黨員

 

1942年12月23日,汪精衛與周隆庠(二排左一)、周佛海(二排左二)、 徐良(二排左三)、梅思平(三排左一)、大東亞相青木一男(三排右一)等出席日本首相東條英機(前中)晚宴前合影。

 

 

 

毛澤東與汪精衛秘密勾結的罪證


鐵 林

 

汪精衛的偽政權還有一個人所不知的秘密,就是與共產黨的秘密勾結,汪精衛一度就曾國民黨內的“左派領袖”,而在汪精衛的偽政權中有兩名中共的“一大”代表陳公博與周佛海,為了與共產黨一起反對蔣介石,汪精衛的偽政權不放過任何一個與共產黨進行接觸合作反對蔣介石的機會。本來“西安兵變”後,共產黨已經同意在蔣介石的統一指揮下改編,進行抗日,然而,共產黨也不放過與汪精衛合作反對蔣介石的機會。

 

據周佛海的兒子周幼海回憶說:共產黨與汪精衛接觸,主要通過三條渠道。

 

我的外祖父楊自容,二十年代曾去長沙明憲女中教書,他很喜歡一個女學生,名叫楊宇久。楊並認我外祖母為幹媽,我母親楊淑慧就成了她的幹姐姐了。後來楊在湘雅醫學院護士學校畢業,到了南京做護士。那時,周佛海已叛變中共,當了國民黨的高官。楊宇久經常出入周家,我和妹妹都稱她揚阿姨。那時,我們都知道楊宇久是劉少奇的表外甥女,因受劉少奇的影響,思想很進步,抗戰以後,周做了漢奸,任命楊宇久的親弟弟楊叔丹為偽財政部警衛隊隊長,兼管周家警衛。周之任命共產黨員楊宇久的弟弟為自己的警衛隊隊長,是有其政治用意的。因為,我們那時都知道楊宇久在蘇北新四軍工作。

 

一九四一年春,我在東京時,我母親送我妹妹到東京讀書,她告訴了我楊宇久的事。楊淑慧去日本東京前,在南京時,有一天楊叔丹給周家打電話向周佛海報告說:“剛才我在鼓樓附近,偶然遇到我姐姐楊守久。我忙問:‘你不是在新四軍工作嗎?怎麽到南京來啦?’她回答說:‘替陳子兒丈夫丘某修墓(陳是楊的好友,丘是國民黨軍官,日軍占領南京時戰死)。’我接著問:‘你住在哪裏?為什麽不到我家去?’楊宇久沒有回答,急忙跑了。”楊淑慧在旁邊聽了楊叔丹打來這樣電話,就搶過電話來說:“既然剛剛遇見她,估計不會離開南京,趕緊去找她,我們急於要見她。”不一會兒,楊叔丹又打來電話,說:“已經找到了,接到了自己家中。”楊淑慧馬上趕去,一見楊宇久就說:“你到了南京,怎麽不來看望你老姐姐。你老姐夫當了漢奸,你姐姐並沒有當漢奸呀!走,住到我家去。”於是將楊守久接到了我家。當天晚上,周佛海、楊淑慧、楊惺華就和楊宇久、楊叔丹進行了一次長時間的談話。周佛海、楊淑慧首先問楊守久,為什麽到南京來?她還是重複楊叔丹說的那一席話。周說:“你是共產黨員,共產黨絕不會僅僅為了替私人的朋友,且早已死去了的丈夫修墓,而批準自己的黨員到日本軍人控製的心髒──南京來冒這個風險的。你可以瞞過別人,但瞞不了我。你此行一定有其他的目的。”楊淑慧也說:“你盡管說,我們是老姊妹,在任何情況下,我保證你姐夫絕不加害於你。”楊叔丹也在旁幫腔:“既然這樣,你就說了吧!”楊宇久這才把她來南京的目的說了出來。原來楊宇久是奉新四軍政委劉少奇的命令,到南京來的。她想通過周佛海的妻子和周見麵,了解周當了漢奸後有何打算,並探詢今後能否保持聯係。楊到南京後,找到楊叔丹,要他向周匯報見麵一事。但是楊叔丹不敢這麽做,怕周懷疑他和共產黨有關係,因而怪罪於他。於是就想出鼓樓巧遇這一妙計。如果周的態度好,楊就出麵,如果不好,就不出麵。而楊叔丹自己主動報告,也就避免了責任。

 

問題既然已經攤了出來,周就對楊宇久談了自己的想法。他說:“我自從脫離共產黨後,在國民黨內也當了十幾年官,但一直不得意。關於抗日問題,我有不同看法。因此,這次汪先生搞和平運動,我也跟了出來,想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解決中日戰爭。但是,到了南京以後,覺得日本人遠不是他們自己所講的那樣,什麽‘共存共榮’等等,特別是日本軍人。日本軍國主義的對華政策,既不統一,朝今夕改,上下左右互相排擠,人事調動頻繁,事情很不好辦。前途究竟怎樣?我自己心中也沒有底,隻好走一步是一步,走了再看。至於和共產黨,我當然希望保持一個聯係,何況有你在其中說話。你這次來,我保證絕對安全,你隨時都可以回蘇北。”周佛海的這一番話,使楊宇久也滿意。她表示,既然姐夫如此坦率,我也放心了。

 

一九四五年初,周佛海自己和我談到這一段往事時,還說了這樣一種看法。他說:“共產黨派楊宇久來找我,是非常聰明的。因為她和我家關係很深,加之又是女的,不會被人注意。”

 

楊宇久有個小姐妹,名叫王愛日,當時在我舅舅家當家庭護士,王因受楊的影響,政治上也很進步。楊到上海後,由於上海仍有租界,整個環境比南京自由得多,所以,她經常外出。周估計楊是到租界和地下黨聯係,但沒有進行幹預。不久楊表示要回蘇北,周也就讓她回去了。行前我母親還送了路費,楊宇久為給我妹妹趕早送行,也買了禮物送給妹妹。同年夏,王愛日在我舅母資助下,也進入蘇北解放區。楊宇久以後並沒有派人與周佛海聯係。大約在一九四二年,王愛日曾托人帶信來,大意是:已安全抵達,與宇久見麵,仍於老本行等等。

 

周佛海與共產黨最後一次,也是最重要的一次接觸是與馮龍(即馮少白)的談判。周的親信、偽財政部稅務司司長邵式軍有個親戚叫馮龍,是共產黨。一九四三年春,馮龍來到上海住在邵家,希望通過邵能和陳公博、周佛海見麵,商討雙方關係問題。邵立即向周匯報,並說馮是陳毅、饒漱石派來的,周當然願意。三月的一個深夜,邵陪馮來到周家。周說:“馮先生,共產黨不是最痛恨叛徒嗎?象我這樣脫離共產黨,又當了國民黨的人,共產黨能與之共事嗎?”馮解釋說:“那是過去的左傾機會主義時期的路線所致。自從遵義會議以後,以毛主席為首的黨中央,實行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政策,不論什麽人,不論過去做過什麽事,隻要今天願意同共產黨一起抗日,我們都表示歡迎,希望你不要耿耿於懷。”

 

馮接著問:“你參加的第一次代表大會,在黨中央的領導同誌中,哪幾位和你熟悉?”周說:“在廣州黃埔軍官學校時期,我和周恩來、林伯渠共過事。特別是周恩來,還常到我家吃湖南菜哩!”馮說:“我下次來時,可以帶來他們的親筆信。”周接著問:“雙方合作要有共同基礎,我們之間的共同基礎是什麽呢?”馮說:“你們現在不是標榜什麽‘和平、反共、救國’嗎?如果形勢變化,你們隻要將‘反共’二字改為‘民主’二字,變成‘和平。民主,救國’,合作不是就有了基礎嗎?”當周佛海告訴我這一段時,還說明了他的看法,“共產黨真聰明,隻要把當中兩個字一換,合作就有了基礎。”周接著又問馮龍:“那麽,我們現在能做些什麽事呢?”馮說:“第一,我們可以互相交換日本人、國民黨的情報;第二,希望你能運一些我們需要的物資到蘇北;第三,我們雙方的部隊應該互不攻擊,保存實力,以備將來總反攻。”

 

周表示:“第一、第二可以由邵式軍具體辦理,惟獨第三點究竟怎樣可以做到?”馮說:“隻要你向你的稅警部隊下命令:如果附近的新四軍不來打你們,你們就不要去打他們。我們也向我們的部隊下達這樣的命令,這樣事實上,我們就可以達成互不攻擊的協議”馮還表示,希望會見陳公博。周答應可以轉告陳,可由邵式軍陪同前往。最後,馮說自己有急事,要速回蘇北,以後如有事要找他,可由邵式軍通知,他便立即趕來。這就是周與馮龍的第一次接觸。

 

據馮少白(即馮龍)生前發表的黨史回憶錄載,他此次由蘇北解放區來到南京,是勝利後新四軍軍部接到毛主席從延安來的指示,要他們速派人策反陳公博、周佛海起義。馮是奉命趕來南京的,並帶來張雲逸同誌的親筆信件。但是,由於周已死心塌地跟國民黨走,再加上一些具體原因,沒有成功,當然,我所了解的情況,都是周佛海告訴的,某些問題上的情節和看問題的角度,同馮龍的回憶錄是不一致的。

 

大約在一九四二年春、夏之間,汪偽特務機關“七十六號”的二處處長胡均鶴,偵知共產黨人潘漢年匿居在靜安寺百樂門大飯店,便去和潘漢年做了一次秘密談話,勸說潘和李士群見麵。李在成為叛徒之前,潘、李就已經認識。潘同意了胡的要求,到蘇州會見了李士群,潘到了蘇州後,李立即將此事報告了周佛海,並陪伴潘一起到了南京,會見了周佛海。他們談的主要內容,是商定雙方在上海互不傷害,互不以暴力對付的問題。這次會見後,周、李與潘,又多次在上海的“七十六號”晤談。他們晤談時,楊淑慧也曾在場。一九四二年底,潘漢年告訴周佛海、李士群說,他將去蘇北解放區,但不久還會回上海。臨行前,周還在“七十六號”為潘餞行,李士群當時也在場。(以上資料轉達引自程舒偉、鄭瑞峰著《汪精衛與陳璧君》一書,團結出版社二零零四年一月版,第二九八至三零一頁。)

 

從常理上說,隻有中央政府有權與敵方談判議和,任何下屬私下與敵方接觸,交換情報,交換利益,均屬通敵賣國!中共作為接受國民政府中央領導的地方武裝,在抗戰期間私通日特與汪偽,定期出賣情報,換取日軍默契,寬容中共自己的武裝,集中力量打擊其他抗日軍隊。

 

中共與日本中國特務機關,汪偽特務總部均有直線的、互明身份的秘密聯係。與日本特務機關聯係主要通過前日本大使館情報部主任岩井,而與汪偽的聯係是直接與汪偽特務委員會秘書長、警政部長李士群直線聯係的。

 

在大陸出版的幾本關於潘漢年的傳記,若隱若現地披露了潘在“敵人心髒”裏的種種工作。人民出版社公開出版的《潘漢年的情報生涯》一書,原意是為潘“平反昭雪”,卻不小心透露了潘代表中共與日本軍方會談的許多細節。在汪偽特務頭子李士群的安排下,潘漢年會見了日本華中派遣軍謀略課長都甲大佐。該書記載道:“都甲說,清鄉的目的是為了強化治安。日本方麵目前最關心的是津浦線南段的運輸安全。隻要新四軍不破壞這一段的鐵路交通,日方則希望和新四軍有一個緩衛地帶。潘漢年說,新四軍的發展很快,目前正在穩步地鞏固和擴大農村根據地,也無意立即占領鐵路交通線和其他交通據點。日軍要給新四軍一定生存條件,否則遊擊隊就會隨時破壞鐵路交通的。”

 

潘漢年通過袁殊與日本駐華最高特務機構“梅花堂”建立聯係,並領取活動經費,第一次就獲得了一萬元的費用。“梅花堂”的首任“機關長”影佐禎昭,曾參與策劃汪精衛的叛逃,他非常重視潘漢年的作用,專門在上海“六三花園”請潘吃飯。此後,雙方多次交換情報。另外,潘漢年還通過李士群拜見汪精衛。會見中,潘的身份並非一般的情報人員,而是中共中央的代表。汪建議潘轉達他對中共的“善意”,並尋找雙方的“契合點”──即共同反對蔣介石抗日的重慶國民政府。

中共今天辯解說這些情報工作是為了拉攏這些敵人,這完全是不通情理,越描越黑,由岩井、李士群的身份,在當時均居敵特情報機關首腦要職,要投降也是投國民黨中央政府,怎麽會投降到偏居西北的中共地方武裝。事實正好相反,是岩井、李士群充分利用了中共這個漢奸集團,換取中國的戰略情報與資源,並分化中共武裝,使日軍與汪偽可以集中精力打擊國民黨的中統特務網路,打擊堅持抗日的軍隊。

 

這裏最重要的一個佐證細節是:岩井、李士群從來沒有領取中共的特務津貼,而正是潘漢年,袁殊這些中共黨員高幹,定期領日本人的特務津貼,並常年定期提供有價值的中國情報。

 

潘漢年是以中共情報高級幹部的身份,以幫助日本特務頭子岩井在香港每半個月提供一次中國情報為條件,領取每月二萬大洋的日特津貼,潘本人以胡越明的化名直接列名日本特務岩井化名冊。潘本人持有日本上海領事館簽發給特務的特別通行證明。在所有這些活動中,最重要的一點是,日本人是清楚潘的中共高幹身份,也正是因此與潘合作的。戰後,中共極力保護自己的通敵特務,潘漢年在戰時就多次受到毛澤東的表彰,(一九四五年中共“七大”時,毛澤東在講到敵占區大城市工作時,表揚了劉少奇,同時也表揚了劉曉和潘漢年),潘後來擔任上海副市長的要職。

 

這次“秘密”活動的當事人胡均鶴被中共逮捕不久被處死,楊帆已於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三十一日被捕。一九五五年三月中旬,潘漢年赴北京出席中共全國代表會議,毛澤東在開幕詞是提及高崗、饒漱石反黨集團,會議文件提及楊帆在上海公安局工作中的問題,四月三日,公安部長羅瑞卿親赴潘漢年下榻的北京飯店,宣布逮捕審查令。四月七日,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正式批準逮捕這位全國人大代表兼上海代表團副團長,連他的夫人董慧也受株連被捕。一九六三年六月,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以內奸罪判處潘漢年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罪行有三:一九三六年國共談判時秘密投降國民黨。抗戰期間秘密投降日本特務機關,與汪精衛勾結。掩護胡均鶴等中統特務導致二·六轟炸。其實潘漢年的這些“罪行”都是與當時中共最高領導有關,沒有當時最高領導層的指示,潘漢年如何敢於與他們秘密談判媾和。毛澤東不過是“過河拆橋”,“殺人滅口”。

 

潘漢年的聯絡人之一袁殊,時任汪偽中央委員、中宣部副部長、憲政實施委員會委員等要職,一九四九年之後卻搖身一變成為情報總署副署長、中央軍委聯絡部副處長。此人也是中共與日本的雙料特務,常年定期領取日特津貼,他在與潘聯係之初,就主動公開了日本特務身份,日本投降後,當國民黨政府擬按漢奸罪對袁殊提出起訴時,由中共將他轉移到根據地,此後,袁擔任了中共華中聯絡部第一工委主任、中央軍委聯絡部副處長、中央情報總署亞洲司司長等職。後因潘案收監,但八二年後再次被中共平反。

 

在所有這些與日特敵偽勾搭活動中,中共特務們都是公開自已的中共黨員身份的,並且幾乎主要大事都是在中共中央指導下進行的,(除了潘本人見汪精衛一事外)。他們的漢奸行為也因此長期受到中共領導的包庇甚至表彰,隻是在後來建國後政治鬥爭需要,也因為潘等人嘴上不牢到處亂說,才找個藉口將他們以漢奸罪收監,但最終中共還是給這些漢奸全部平反了,並證明這些漢奸是在中共自己領導下工作的。

 

這是中共給列名日特花名冊、定期領津的潘漢年的曆史結論:一九八二年八月二三日,中共中央向全黨發出了《關於為潘漢年同誌平反昭雪、恢複名譽的通知》,《通知》指出,當時潘漢年同日、汪特務機關和頭麵人物之間的活動是工作的需要,其情況均及時向中央作過正式的報告;中央主管部門還為此選調過一些幹部給他。他執行這些任務所采的特殊手段,都是組織上允許采用的,而且取得顯著的功績:他成功地派人打入敵偽特務機關,為黨獲取了不少重要的戰略情報,多次受到中央的表揚;他利用各種社會關係,掩護了一批打入敵人內部工作的同誌和一些同他有聯係的上海地下黨組織及其領導同誌;他在敵占區建立了秘密交通線,不僅保證了淮南根據地與上海之間地下聯係的暢通,而且在環境惡化時,把在上海難以立足的地下黨領導同誌和大批幹部,安全地撤回根據地;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我黨派在香港從事對敵隱蔽鬥爭的許多同誌和秘密電台處境危險,潘漢年主動報經中央同意,利用他的特殊社會關係,從上海派人去香港,掩護他們全部安全撤回內地。這一切都表明,潘漢年沒有“投靠日本特務機關,充當日本特務”,而是出色地完成了黨交給他的特殊使命。

 

二零零四年由中國大陸東方出版社出版的中共前領導人王明寫《中共五十年》一書對此事也有披露。王明在書中說,毛澤東曾派新四軍政委饒漱石和新四軍的偵察科長胡均鶴與日軍和汪精衛政權秘密進行談判聯合問題,中共抗日戰爭時期,表麵上主張抗日,暗地裏采取一切手段進行反對蔣介石政府,甚至不擇手段的與日本和汪精衛偽政權合作,進行著背叛中國民眾的活動。

 

王明寫道:

 

“至於對內政策,毛澤東事先不讓黨中央政治局知道,私自通過中共中央軍委電台,命令新四軍政委饒漱石以他的名義派出代表與日軍代表和汪精衛談判共同反蔣的問題,同時命令停止抗擊日軍和汪精衛的軍事行動。可是當時不管是日本人還是汪精衛都不會相信毛澤東能成為‘汪精衛第二’。他們懷疑共產黨搞什麽陰謀來反對他們,以企圖把他們誘人陷餅。所以談判未能取得任何具體的結果。

 

“蔣介石的情報機關當時利用毛澤東與日軍代表和汪精衛相勾結的事實為武器進行反共宣傳。幸好中國共產黨在人民中享有很高的革命威信,中國共產黨是抗日民族革命戰爭和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發起人,所以蔣介石集團很難使人們相信在中共領導人中會出現秦檜和汪精衛這一類的民族叛徒。因此他們利用上述事實作為反共宣傳的嚐試未能達到任何結果。

 

“一九五五年毛澤東藉口反對‘高(崗)饒(漱石)聯盟’而逮捕了饒漱石並把他折磨至死,同時利用這次運動把潘漢年(前新四軍偵察科長)以及胡均鶴抓起來,胡還被處決了。因潘漢年是饒漱石根據毛澤東的命令派去和日軍與汪精衛談判的代表,而胡均鶴則是前日占區和汪精衛的談判代表(胡均鶴當時背叛了共產黨的事業,但在上述談判過程中潘漢年成功他說服了他重新為我黨工作)。毛澤東的這些行動都是為了一個目的,即清除他執行民族叛賣路線的見證人。

 

“因為胡均鶴是三料貨色的特務(他既是蔣介石、又是日本人和汪精衛的特務,而潘漢年卻使他又成為了新四軍在日汪陣營和蔣介石陣營中的反問諜人員),所以他和潘漢年的談判內容通過蔣介石的間諜機關,很快便成了美英在華諜報機關頭目的寶貴財富。因此美英帝國主義者就會懂得:既然毛澤東甚至在日本侵入中國、全民起來抗日救國的情況下都能與日本結成聯盟,甘當民族叛徒,那未,在另外一種情況下,他毫無疑問也會和他們結成聯盟。

 

“因為許多黨內外人士不了解所謂“高饒反黨聯盟”事件的真相,所以我認為有必要順便在此對這個問題作一簡要的說明。

 

“毛澤東這個陰謀家,捏造“高饒反黨聯盟”(一九五四年)事件,其目的有三:

 

“第一,為了使鄧小平取代劉少奇當選黨中央總書記。毛澤東不願履行他在建立“毛劉聯盟”時的“莊嚴諾言”(選劉少奇擔任黨中央總書記的職務)。所以還在中共七屆一中全會上,他就建議暫不設總管黨的整個組織工作的黨中央總書記,而象以前一樣隻設管理中央各部門、處理中央某些日常事務的中央書記處書記的職務。一九五三年,毛澤東開始證明設總書記的必要性,同時要求他的親信羅榮桓、羅瑞卿等人支持高崗公開進行反對選劉少奇為總書記的運動。劉少奇終於不得不同意以當時毛澤東所信賴的人之一──鄧小平代替他將來當選為總書記。

 

“第二,為了使東北這個大行政區的全部黨政軍大權從高崗那裏轉入羅榮桓之手。為此目的,毛澤東突然給高崗背後一擊,宣布高崗領導的反劉少奇運動是“清君側”運動,也就是說,這次運動“名義上是反劉,實際上是反毛”,“反對劉少奇正是為了打擊毛澤東”。毛澤東迫害了高崗(在他被害之後宣布為“自殺”並“開除”出黨),便把高崗在東北大區的領導職務交給了羅榮桓。可是革除高崗的真正原因卻在於高崗違反了毛澤東的指示,真心實意地執行與蘇聯合作的政策。

 

“第三,為了在反對“高饒反黨聯盟”的掩蓋下,不僅把饒漱石除掉,也把潘漢年、胡均鶴等人除掉,也就是把他從一九四零年開始執行的“聯日聯汪反蔣”的民族叛賣路線的全部見證人統統除掉。”(參閱王明:《中共五十年》,東方出版社二零零四年三月版,第一九零至一九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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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殺潘漢年滅口,掩飾毛澤東與汪精衛勾結的曆史

1925年國共第一次合作,斯大林下令中國共產黨全體黨員以秘密身份加入國民黨。當年毛澤東以國民黨員的身份到了廣州,並擔任國民黨主席兼宣傳部長汪精衛的秘書,獲得汪的欣賞,並不斷地得到汪的栽培、關愛、提拔,直至最終被推薦接任汪的兼職——國民黨中央宣傳部代部長。彼時毛澤東春風得意,奉汪精衛為“恩師”。可惜世事是非常難料的。汪精衛在中國抗戰時期成為最大漢奸而最終被釘在曆史的恥辱柱上。而毛澤東和汪精衛這段非比尋常的關係,日後卻使另一個人被打入死牢,他就是潘漢年。 作家廖波撰文《潘漢年被打入死牢的驚世緣由》,揭秘這段非常時期的非常往事。以下為全文摘錄。  毛澤東、汪精衛合影(1924年5月5日,國民黨上海執行部成員合影。前排右四為汪精衛,第三排左二為毛澤東)

1924年2月,毛澤東到國民黨上海執行部從事統一戰線工作。圖為5月5日毛澤東(三排左二)與執行部成員合影。
  左起:一排:一為鄧中夏、五為張健、六為胡漢民、七為汪精衛、十為向警予;
  二排:四為葉楚愴、五為王荷波
  三排:一為劉伯倫、四為沈澤民、七為羅章龍、八為惲代英、九為邵力子、十為戴季陶


1939年,斯大林為把德國法西斯的侵略戰火引向西歐,引向英國,而與希特勒簽訂了《友好互助條約》。莫斯科的共產國際執行局即把斯大林的此一重要動向通知了延安的中共高官,授意中共可與侵華日軍卵翼下的南京汪偽政權打交道,從中套取情報,必要時聯汪反蔣,實際上是聯日反蔣。這是“馬列主義”的靈活應用,毛心領神會,於當年10月派最出色、最能幹的情報大將潘漢年潛赴上海,建立新的情報據點。

潘漢年通過特殊關係,命年輕漂亮、精通日語的女作家關露打入日本駐滬特務機關“岩井公館”,陪岩井等日本特工頭目睡覺,以竊取絕密情報。關露獲得的情報,使得江蘇、安徽境內的新四軍一次次地躲過了日軍的掃蕩。在這同時,潘漢年又派遣人員到南京,打入汪偽政權特工總部頭子李士群的家中。

李士群曾是中共地下黨員,後被捕“叛變”。不久,潘本人也和李士群見了麵,建立了秘密聯係。

中共地下工作為了保密、安全,曆來搞單線聯係。在延安,毛直接把任務分配給潘漢年,別的高官不得參與。潘到上海後,再把任務傳給下一個人。 毛1925年在廣州期間(國共第一次合作)加入了國民黨,並任汪精衛的秘書,汪對毛多有關愛、提拔,直至推薦毛接替自己任國民黨中央宣傳部代部長。毛那時奉汪為“恩師”。1939年10月這次,毛囑潘漢年到上海、南京後,可設法去和汪取得聯係,並轉達他的口頭致意。  本來,地下情報工作無所謂手段,隻有目的,為達目的可以不擇手段。毛授意潘去找汪,套套舊時交情,以換取對革命有益的新情報,原也是無可厚非的事。

由於種種原因,潘直到1942年9月才在李士群的安排下,赴南京見到汪精衛,談了兩次,自然轉達了毛對汪的致意。

李士群於1943年在汪偽政權的內部傾輒中被殺。1945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毛的恩師汪精衛已於上一年去世。潘率領關露等一組有功之臣回到新四軍總部,回到革命隊伍之中。

中共建政後,潘漢年依資曆、貢獻,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二書記、上海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做了陳毅的主要副手。

1955年3月,年僅49歲的革命元老潘漢年率中共上海代表團,赴北京參加中共全國代表大會,住在北京飯店。會上,毛號召中共的高級官員主動交代自己的問題,無論什麽問題,隻要講清楚了,黨組織都可以寬容,等等。

因中共中央剛處理過高崗、饒漱石問題,潘很緊張。因為他1942年赴南京兒汪精衛一事,隻有“偉大領袖”一人知道。

而在上海提籃橋監獄關押的敵偽人員中,已有人揭發了潘當年曾去見汪的事,潘漢年自己卻從未向組織講過!

潘漢年考慮良久,還是決定向老上級陳毅講清楚。

陳毅聽了潘漢年的匯報後,請他放心,誰也不會懷疑你潘漢年對革命的忠誠,並答應立即去中南海菊香書屋找毛,當麵講清楚。隻要毛說句話,公安部門就不會追查此事了。

潘做夢也想不到,等待他的,是當天晚上的“秘密逮捕”。這是毛親自下的命令。潘可以不殺,但要判無期徒刑,關押到死。封口,為的是讓潘永不談及舊事。

潘一直被關押到1977年,死於湖南茶陵縣的勞改茶場。這時,毛已死去大半年了。

86歲的彭樹華曾擔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參與審理了包括“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在內的許多大案要案。對他而言,他的職業生涯裏最特殊的一次經曆,是參與審判潘漢年案。潘漢年是中共情報戰線的一位傳奇人物,其後半生遭遇也令人扼腕歎息。潘漢年案究竟是怎麽釀成的,其背後有什麽複雜的政治背景與動機,囿於仍未解禁的一些檔案,我們至今無法梳理出一個明晰的脈絡,但是下文彭樹華的回憶則可以幫助我們從另一個角度重新審視這個非同尋常的事件。

突然受命

1962年6月中旬的一天,我剛上班不久,曾漢周的秘書過來通知我,說曾庭長要我馬上到他辦公室去,有急事。那時我在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任助理審判員,曾漢周是刑一庭庭長。

見了曾漢周,簡單寒暄之後,他突然話鋒一轉,很鄭重地說:“黨中央決定要對潘漢年案進行審判,黨組決定由我、丁汾和你三人組成合議庭,負責審判這個案子。”

對這個事情,我之前一點思想準備都沒有。不過第一反應就是這麽重要的案子交給我,至少說明黨組織和領導對自己很信任,一時有點“受寵若驚”的感覺。

我問曾漢周準備什麽時候開庭。曾漢周說:“我們先到秦城監獄看一下案卷,了解案情;至於什麽時候開庭審判,得等中央通知。”我想了一會兒說:“我怕完成不了任務,是不是??”話還沒說完,曾漢周打斷了我:“這是黨組的決定,你回去好好準備吧!”

回到辦公室,我呆呆地坐了好一會兒,仔細想想又猶豫起來。

潘漢年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的第一個要案。潘漢年是1955年被抓的。1956年4月,毛澤東在北京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發表了《論十大關係》的講話,以較長的篇幅談了潘漢年的問題。《論十大關係》當時雖然沒有公開發表,但是因為它強調了“階級鬥爭”,所以公安部內部編了一本書——我們叫它“黃皮書”,跟毛主席語錄差不多,庭裏人手一本,要重點學習,所以我們對裏麵的話非常熟悉。但至於潘漢年都具體做了什麽,則是模糊一片。

這麽重要的任務怎麽會交給我呢?曾漢周是參加過長征的老幹部,是開國時期組建最高人民法院的骨幹;丁汾也是解放前入黨的老革命,當時任刑庭審判組組長,隻有我是一個助理審判員,資曆淺、職位低,好像跟這麽重大的案子不相稱。

想來想去,我還是硬著頭皮去找曾漢周,談了自己的顧慮。曾漢周說:“黨組讓你參加這個工作,是經過認真考慮的;你還有審判大案的經驗。”1956年我曾任太原特別軍事法庭的秘書,參加過對日本戰犯的審判,雖然我那時候年輕,並沒有做關鍵性的工作,但是說起審判戰犯,大家還是覺得挺了不起的。曾漢周最後又說,參加這個案子,是吳老(注:吳德峰,時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點的將。

曾漢周這樣一說,我也不好再說什麽了。我是1946年考上的廣西大學法律係,1950年調到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給院長雷經天任秘書。那時候,吳德峰從武漢市長的位置上離開,到中南行政委員會當政法辦公室主任,負責指導中南地區司法改革運動。運動初期,火燒到了雷經天身上。在批判雷經天的會上,大家讓我揭發他的問題,我仗著初生牛犢不怕虎的勁,替他辯解了幾句。吳德峰聽後說了句:“彭樹華說的是大實話。”這可能是給吳德峰留下印象的最主要原因。1955年,中南分院撤銷,我調到最高人民法院。吳德峰調到國務院一辦任主任,1961年又到“高法”當了副院長。吳德峰平時很嚴肅,我對他是敬而遠之,也沒有多少接觸。沒想到這一次是他點我的將。

走進秦城

潘漢年是1955年被捕的,不知道為什麽一直會拖到1962年才審。他先是被關在公安部直屬的功德林監獄,1960年3月,秦城監獄建好後,潘漢年又被移送到那裏。

接到任務後不久,我們便到秦城監獄審潘漢年案卷材料。

審閱案卷的工作完全由我和丁汾兩人負責。周一大早,曾漢周把丁汾和我送到秦城,同公安部十三局的領導接上頭後,當天他就趕回城裏照常工作,丁汾和我在秦城監獄住下。每周六下午兩點多,曾漢周再來秦城監獄了解我們審閱案卷的進展情況。每次都是由丁汾向他匯報,我在旁邊做簡單記錄,有時也補充幾句。傍晚,我們再坐曾漢周的車一起回城過周末。下個周一,曾漢周再把我和丁汾送到秦城。這樣的工作安排大約持續了一個月。

我們被安排住在監獄外院的客房裏。丁汾一個人住在二樓的一個房間;我則住在她隔壁一個大房間裏,屋裏有3個床位,大部分時間我一個人住,偶爾也有公安部從城裏來提審的同誌住在這裏,我們見麵彼此點頭打個招呼,但誰也不問對方的工作。在秦城,我們接觸的人隻有公安部十三局副局長姚倫和處長李子明兩人,其他人一概不接觸。那時大家都知道秦城是關押重要政治犯的地方,但究竟關了哪些人,我也不是很清楚,也不好向別人問。

有一天,十三局的工作人員還特地安排潘漢年出來勞動,其實就是想讓我們看一下他本人。我記得那一天潘漢年戴著一頂草帽出來,表情很淡然,看不出什麽情緒,然後在太陽底下蹲著拔草。

潘漢年案的卷宗非常多,每個案卷都整理得非常好,頁碼索引都井井有條,筆錄上麵的字寫得很漂亮,整理得也很清楚,這是我從事審判工作以來,看到的最標準、最好的卷宗。我們閱卷的速度由此大大提高。我和丁汾兩人分頭審閱卷宗,重要的卷宗就互相交換著看,看完一本,退還一本,再要再看。十三局的同誌負責給我們提供卷宗,他們絕口不談案情,隻是我們需要什麽,他們就提供什麽材料。

提審潘漢年的人的名字都清楚地寫在筆錄上麵,審判他的,都不是一般人。而從審訊筆錄上看,潘漢年的情緒一直很平靜,態度也不激烈,時間、地點、人物都記得很清楚。一邊看案卷,我一邊想:潘漢年不愧是做情報工作的,腦子不簡單。我甚至通過案卷都對他有了一種好感,覺得他有能力,各方麵關係都處理得很好。

對我們從事法律工作的人來說,案件性質的認定,必須要找證據。可是我和丁汾看了之後,共同感覺是:雖然案卷裏麵材料很多,可是可以作為證據、紮實的事實卻沒幾條。

公安部預審認定潘漢年的罪名主要有三條。一是1936年投降國民黨;二是抗戰期間投靠日本特務機關和秘密會見汪精衛;三是上海解放後掩護大批特務反革命分子,並向台灣供給情報,引發上海“二六大轟炸”。對於指控,他隻承認和汪精衛見麵是一個嚴重的錯誤,當時來不及寫信匯報,除此之外,他一概不承認。但是在看案卷時,我也發現了一個微妙之處:對於投向國民黨、充當國民黨特務的指控,隻有公安部某位領導提審時潘漢年才認罪。當時我們聽說上麵給潘漢年做了一些思想工作,告訴他隻要認了罪、判了刑就放人。這也是為什麽後來庭審時潘漢年都認了罪的原因。

其實不用法律專業知識,僅從常識出發,我就感覺漏洞百出。比如,對於指控的第一條罪行,潘漢年屢次都解釋這是奉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團指示回國,與國民黨方麵聯係共同抗日——其實那時候我們雖然不太清楚具體細節,但一般人都有印象,知道潘漢年是“派回來的”。再比如給國民黨提供情況“轟炸上海”的指控,上海大轟炸是1950年,那時候國民黨撤到台灣才沒幾天,他們對上海的工業布局很熟悉,上海發電廠這麽大一個地方他們會不知道在哪兒,需要特務提供情報?

潘漢年被抓後,很多人都要寫材料交代自己與潘漢年的關係,幾十本案卷裏,涉及的證人證言特別多,其中不少人也把一些涉及個人生活方麵的都寫進去了,可見潘漢年被抓在當地所引起的恐慌。但即便如此,真正有實質性的內容並不多。比如,當年經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團指派,和潘漢年一起從莫斯科回國的胡愈之,在潘漢年被捕後寫過一份材料,說他和潘漢年從莫斯科一起回到香港途中,兩人談話甚多,比如:“潘漢年說毛澤東同誌在長征中,找舊小說來看,有些消極”;“潘當時對革命前途,似乎缺乏信心”。這些話沒有任何實證性意義。而胡愈之寫的文字遮遮掩掩,模模糊糊,想必有難言之隱。

當初得知要接手潘漢年案時,我主要擔心自己資曆淺,怕不能勝任工作;閱完案卷後,我又產生了另外一重顧慮:對案子的疑問,談還是不談?談出來如果領導不支持,或者被誰泄露出去,後果也非常嚴重——誰都知道,這個案子是黨中央毛主席定的,你還敢說三道四?政治上吃不消不說,包庇叛徒特務的棍子一下子打下來,甚至坐牢都是有可能的。另一方麵,領導讓你看案卷,你發現問題沒有?沒看出問題,說明業務不合格,起碼也是個糊塗官。發現了怎麽不說?這也是個大問題。所以我思想鬥爭得非常激烈。

曾漢周把我們閱卷的情況向吳德峰做了匯報,吳老說,盡可能安排黨組聽一次我們的匯報——在接這個案子之前,我們都知道它的特殊性。因為“潘案”是作為內部處理的,不是院裏的事,所以有什麽事情,我們就直接向黨的係統——院黨組匯報。那時高法的院長、黨組書記是謝覺哉,我們平時都尊稱他為“謝老”。謝老年紀大了,一般案子交給吳德峰等幾個副院長管。他雖然經常來院裏,但一般隻待半天,沒什麽大事的話大家都不怎麽打攪他。因為要謝老簽字的案子,通常都是涉及死刑這一類的重大案件,所以院裏每個人都知道謝老有這樣一句話:“要送給我簽字,我必須看案子;不看案子我不簽字,不然將來我到閻王爺那裏說不清楚。”

聽了曾漢周的匯報,吳德峰也同意我們暫時撤出秦城,等黨組聽完匯報之後,再決定是否有必要再繼續到秦城審閱案卷。到了周六,我們收拾好東西,等著曾漢周來接。從秦城往外麵走的路上,丁汾一直沉默不語,若有所思。其實我也知道她在想什麽。我和丁汾在審閱案卷時,對一些問題的質疑是一致的。過了一會兒,丁汾說:“我們對潘漢年案有看法,但中央已經定了案,連判什麽刑都定了調子,‘不判死刑’,那就意味著要判長期徒刑。下午曾庭長來,我們要好好研究一下如何向黨組匯報,要不要提出我們的看法。”我回答說,匯報時還是有什麽說什麽,當然最後領導怎麽定,我們就怎麽辦,也算是盡職盡責了。

縱論古今

曾漢周到秦城來接我們回北京時,告訴我們向黨組匯報的時間定在下周一上午。所以從秦城回到機關後,我就一直等著黨組通知我們去匯報,可是等了兩天仍沒有動靜。我覺得有點蹊蹺:這麽大的案子,為什麽讓我們看完案卷之後,黨組也不要我們匯報?

到了第三天,一上班,曾漢周通知我和丁汾到他辦公室,說有急事要和我們談。到了辦公室,曾漢周說:“黨組不開會聽匯報了,隻要副院長吳德峰一個人聽。”曾漢周說,這是謝老的決定。謝老做事深思熟慮,這樣決定想必是有所考慮的。

曾漢周的話還是讓我們有些糊塗。那時候我們所受的教育是,“人民法院必須絕對服從黨的領導,成為黨的馴服工具”,黨的意見很重要。如果黨組不聽匯報,不表態,我們怎麽辦?

從曾漢周辦公室出來,丁汾讓我跟她一起到王德茂的辦公室。王德茂是高法的辦公廳主任、黨組成員,與丁汾很熟,談話也比較隨便。他見我們,就問了一句:“原先黨組想安排聽你們的匯報,現在不聽了,你們是不是有意見?”

丁汾說:“不敢說有意見,但這麽大個案子,案情又那麽複雜,黨組不聽匯報,把我們搞得糊裏糊塗的。”王德茂說:“有什麽好糊塗的!這是中央定的案子,黨組聽不聽匯報有什麽關係?再說,潘漢年案涉及許多重大機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中央委托吳老全權處理,我們有必要摻和進去嗎?”

丁汾說:“你們都躲著,誰都怕沾這個案子,堂堂皇皇的理由一大堆,誰知道你們心裏怎麽想的?”丁汾是1931年參加工作的老革命,心直口快。她話裏的意思,大家都明白。我見他們倆頂起來,就趕緊找個借口離開了。

過了一會兒,丁汾回來了,很嚴肅地說:“明天匯報工作,我們有什麽說什麽。作為共產黨員,要忠於黨;作為審判員,要忠於事實。”過了一會兒,丁汾像是跟我說,又像是自言自語地說:“我們接手潘漢年這個案子,有人吃醋,說我們是黨組最信任的,但是個中酸甜苦辣的滋味,有誰知道?”我也無言以對。

第二天上午,我們如約到吳德峰那裏向他匯報。一見麵,吳老便開門見山地跟我們說,他談的話,我們不能記錄。

吳老很認真地聽完丁汾的匯報後,問曾漢周的意見。吳老很了解曾漢周的情況,知道他曾被打過“右傾”,被下放到山西,一直到1962年之後才恢複工作,所以特地說:“這裏沒人做記錄,不會有人揪辮子、打棍子,你想怎麽說就怎麽說。”曾漢周表示同意我們的看法。

吳老轉頭問我:“小彭,也說說你的意見吧!”我也毫不隱瞞自己的觀點,說:全案認定的犯罪事實還存在很多疑點,唯一可以認定的是會見汪精衛的問題,但這是犯罪還是違紀,還值得研究。

吳老聽到這時,馬上打斷我的話說:“潘漢年出問題就出在會見汪精衛上,一直瞞著黨中央、毛主席,這個問題誰也不敢替他擔責任。你們知道嗎?毛主席知道後很生氣。當年潘漢年會見汪精衛的事,國民黨大肆宣傳,毛主席還親自簽署文電辟謠。過了十幾年,潘漢年才交代這件事,即使他辯解的都是事實,但這種嚴重違紀的事情,是做秘密工作絕對不能允許的。”

吳德峰曾在“中央農委”工作過,也是長期從事秘密情報工作的,和周總理關係很好。每年春天,他找人到鄉下采些桑葚,用中藥和蜜糖熬好,送給總理一些,可見私交甚好。吳老說:“潘漢年的工作是周總理、康生直接領導的,長期以來他的工作也很出色,周總理和康生對潘漢年是最了解的,但出了這麽大的事,他們也無法向毛主席解釋。”

吳德峰對潘漢年也很了解,喊他“小開”,對潘漢年的處境,他的話語中既有同情、惋惜也有無奈:“像潘漢年這樣長期在敵占區或大後方工作,他的社會關係、工作環境、接觸的人必定非常複雜。為了打入敵人內部開展活動,常常得使用革命的兩麵手段,因此一旦領導不信任,不擔責任,就很容易受冤枉。有人說做秘密工作的人,一隻腳在監獄裏麵,一隻腳在監獄外麵,這話未免有些危言聳聽。但是潘漢年問題出來以後,不少做秘密工作的人,確實感到一種壓力。”

吳德峰最後說了一句:“對潘漢年案的其他問題,我不想說什麽,中央既然對他的問題定了案,我們對中央的決定,隻有堅信不疑,認真做好審判工作,完成中央交給我們的審判任務。”——他雖然沒有把話直接說透,但意思我們都明白:潘案是中央定的,中央交辦的,我們照辦手續就是了。

到現在,我們都更加意識到這個案件的不尋常。吳老的秘書鄭展,是連貫(注:國務院僑辦副主任)的女婿,是抗戰期間在馬來西亞參加共產黨的老同誌,可是我們匯報工作的時候,他也不能參加。謝老又決定黨組不聽匯報,不開會。現在看來,謝老的決定的確非常明智——如果開黨組會,我們審判員把對案件的疑點提出來,傳播出來,影響也不好。

也許是為了打消我們的疑慮,後來吳德峰安排我們單獨跟謝老見麵,談談對潘漢年案的看法。在謝老的辦公室裏,我們匯報了40分鍾左右。謝老聽得非常認真,既不插話,也不提問,就是靜靜地聽,一言不發。謝老雖然帶了秘書,但很顯然他已經事先打了招呼,秘書什麽都沒帶,隻是在一旁聽,也沒有做記錄。

聽完匯報之後,他一邊喝水,一邊慢慢站起來走了幾步,秘書要上門去攙扶,他揮手示意不用,沉默了一段時間後,他又回到座位上,神情平靜卻又很嚴肅。

謝老說:“你們辛苦了。你們對潘漢年案卷材料看得很仔細,提出了你們的看法,這很好。不過你們提出的問題,我們高法是搞不清楚的。德峰同誌跟你們說過了吧,潘漢年案是中央交辦的案子,我們隻是辦理法律手續。”

謝老一席話,再次讓我們知道了自己的角色。可是既然“隻是辦理法律手續”,那還要我們用一個多月的時間去審閱案卷幹什麽?既然這樣,將來開庭審判時,檢察院指控什麽罪行,我們就按什麽罪判、依葫蘆畫瓢,寫個判決書就行了,何苦費這麽大力氣去討論案情???心裏這樣想,嘴上卻不敢說。

謝老可能看出我的情緒,轉頭問我:“你讀過王勃寫的《滕王閣序》嗎?”然後說王勃的這篇文章裏,有這樣兩句說:“屈賈誼於長沙,非無聖主;竄梁鴻於海曲,豈乏明時。”他怕我們不理解,還特地詳細解釋一番。

說完王勃的詩,謝老又看似很隨意地說起另一位曆史名人:“王勃的這兩句詩說的是漢、唐的事,還有宋代的嶽飛,他主張抗金,卻被誣陷要謀反。難道當時沒有人知道嶽飛是被冤枉的嗎?當然有人知道。但在當時,宋高宗一心要和金人議和,所以誰能救得了嶽飛?”

謝老話鋒一轉,又接著說:明朝有位叫文徵明的書畫家,有一天在西湖之濱偶然發現一篇碑文,是宋高宗親賜嶽飛的禦劄,他當即填了一首《滿江紅》,這首詞很能說明問題。文徵明很有見識,後人都罵秦檜是謀害良臣的罪魁禍首時,他卻說秦檜的能耐,隻是善於迎合宋高宗而已。嶽飛被害,秦檜罪在不赦,真正的罪魁禍首,卻是宋高宗趙構。

謝老一字不錯地為我們背了那首《滿江紅》,背完後,謝老又說:“嶽飛的功過,後人已有評說,也無須再議宋高宗和秦檜誰是害死嶽飛的罪魁禍首。我隻是想說明一點:在一定曆史時期發生的事情,都有它的時代背景和特殊原因,不是無緣無故的。”謝老又給我們講了毛主席的一些講話,可能是想幫助我們理解此事。他最後說:“潘漢年案是很複雜的,涉及中央許多重大機密,直接領導潘漢年工作的是周總理和康生,許多事情毛主席也是知道的。對潘漢年的處理,是黨中央定的,毛主席早有指示不判死刑。人不殺,是非功過,總有一天會弄清白的。”

謝老在談話中引的王勃的詩,我不清楚他是不是事先準備好的。他引嶽飛的例子也很特別,那首《滿江紅》我讀過,但印象不深,和謝老談過之後我特地查了一遍,所以現在再回憶那個場景——謝老怎麽談的,他的平靜的表情,一切都曆曆在目。

謝老縱論古今的這番話,沒有一句話是說潘漢年的,但我們回來悟一悟,實際上說的每一句話都是指的潘漢年案。事後想起來,感覺謝老水平確實高。和他談過話之後,我們踏踏實實地準備開庭。

特殊法庭

高法最終決定將開庭時間定在1963年的1月9日,並上報中央批準。周總理對潘漢年案的審判很關心,並做了很多具體指示,比如旁聽人數要有多少、什麽人可以旁聽,除此之外,還特別指示:開庭審判要錄音。

除了1956年特別軍事法庭審判日本戰犯時使用現場錄音之外,當時在全國法院的審判中都沒有這個先例。那時候,國內還沒有錄音設備,隻能到香港購買,而且價格昂貴,加上關稅,要花1萬多元人民幣。機關財務之前沒有這筆預算,為了落實總理的指示,後來還是臨時報批中央財政部才拿到了這筆錢,從香港購買了一套錄音設備。當時大家還都不會用,又專門請專家來操作示範,幾經反複試錄,電話員才學會。

總理要求為庭審錄音,其背後是否有一番深意,我們也不得而知。這套錄音作為絕密資料長期保存,現在還存在高法的檔案室裏。為了防潮,防止錄音帶被損壞,管理人員每年還要拿出來檢查試放一下。

按總理要求,旁聽人數限定在200人以內。旁聽人員的組織安排,由中組部負責。因為潘漢年案涉及國家重要機密,采取不公開審判,不許記者旁聽、不公開報道。參加旁聽的人都是經過嚴格審查的,全是中央直屬機關和國家機關司局級以上的幹部,一般幹部是不能參加的,即使是高法的幹部也不例外。由中組部出麵組織人員旁聽,這在法院的審判活動上是絕無僅有的;而旁聽人員的職務之高,恐怕也是史無前例的。

可能大家現在難以想象的是,那時候高法還沒有一個專用的法庭。我們機關三樓有一個200平方米的大廳,平時大家稱“大禮堂”,我們決定大禮堂當成臨時法庭。大禮堂裏麵既沒有主席台,也沒有固定座位。我們在禮堂前麵放了兩張條桌,上麵鋪著白布,設三個座位,每個桌子上放一個話筒,這便是審判長、審判員席。兩旁分別是書記員席和公訴人席,中間是被告人席。為了錄音,每個席位前都放置了擴音話筒。旁聽席上整齊地放著200多個折疊椅。為了保密,窗戶都被封得死死的。這便是審判潘漢年案的特殊法庭。

審判在1963年1月9日如期進行。

審判前,我們擬了一份審訊提綱,由曾漢周交給上麵審查,至於他交給了誰、由誰怎麽處理的,我就不知道了。我們3個人也就潘漢年被指控的罪行進行了具體分工。所以審判的時候,我們就按照這份審訊提綱,根據各自分工負責的部分開始訊問,審訊提綱上麵怎麽寫,我們就怎麽問。

那一天潘漢年穿著一身銀灰色的中山裝,頭發理得很整齊,雖然已經被關了7年多,但從外表上看,仍不失高級領導幹部的風度。他回答問題態度從容,聲音清晰,敘述清楚,有條不紊,而且記憶力極強,對涉及的人、事和時間都記得清清楚楚。

審訊進行得很快,沒有遇到任何困難。因為當時還沒有律師辯護製度,潘漢年案涉及國家重大機密,除他本人外,別人無法代為辯護。對於起訴書指控的罪行,潘漢年都認了下來,沒有進行辯護的程序。最後陳述的程序時,他也沒過多講什麽。旁聽的那些人都表情平靜,沒人交頭接耳。審訊很快就結束了。

雖然庭審當天曾漢周宣布閉庭,另行宣判,但判決書其實早就寫好了,刑期也是中央早就定下來的——正如謝老之前所言,庭審和判決隻是履行法律而已。雖然早在秦城監獄閱卷時我們就對“犯罪事實”有所質疑,但是又知道對潘案中央高層早有定論,無法改變這一結果,所以最終我們隻能違心地羅列了潘漢年的三條罪狀,寫了判決書。

判決書定稿後上報中央審批,是周總理親自審核批準的,中央主要領導人也都畫了圈。看得出,總理對這份判決書看得非常仔細,判決書上,從頭到尾,每一句話後麵都用筆加了一個“、”號,那些醒目的頓號似乎代表著他在看判決書時沉重的心情。總理在判決書上還改了一個字,可惜我現在忘了是哪一個。

當年,被潘漢年一案牽扯到的一共有46人,我也參與了其中幾位的審判,其中印象最深的是蔡秉賢。參與審判蔡秉賢的,還有一位公安部調來的同誌,他看了案卷,很是不平,他找到十三局領導說:“蔡秉賢怎麽能判呢?他十幾歲就參加黨,奉命打入國民黨特務機構,給組織提供了那麽多情報。上海解放後,上海市公安局根據他提供的線索,破獲過幾起潛伏敵特的重要案件。是不是把這個案子改一改?”他希望十三局的領導能向中央反映一下。公安部的領導回答他:“不行,這是中央定了的。”他回來後又找王德茂說,王德茂批評他:“你真糊塗,這個案子,你改得了嗎?”

正像我們之前聽到的傳聞那樣,潘漢年認了罪、審判後馬上就自由了——一個月後,他就被假釋出獄。妻子董慧在此之前已經被釋放,所以兩人一同被安置在北京的團河農場。雖說頭上仍戴著“反革命”帽子,他們有一個可以自由活動的天地,尤其是夫婦兩人能在一起聊聊天,在自己的小院內養養花、種種樹,還可以到附近的河溝裏釣釣魚,甚至被允許進城探親訪友。但每個月還有200元的生活費,肉、蛋都有供應。妻子董慧每個月也有2斤雞蛋,在生活上沒受什麽罪,包括饒漱石,因為在服刑期間患了精神分裂症,1965年9月23日被假釋後,安置在一個農場裏,按八級幹部待遇,每月發給200元生活費,還有自己的廚師和服務員。潘漢年與董慧對團河農場生活還是比較滿意的,情緒也相當穩定。隻是聽說他還向組織申請去香港繼續為黨工作,但是他不知道,毛澤東很早就定了調子:“此人從此不能信用。”誰還敢再用他?

升級的“潘案”

完成潘漢年一案的審判後,這件事對我來說就告一段落。沒想到“文革”一來,本已塵埃落定的潘漢年案卻再一次被政治風浪高高地卷起。

1966年9月底或10月初的某一天,淩晨一兩點鍾的時候,我正睡得迷迷糊糊的,忽然聽到樓前有汽車停車的聲音,然後一道車燈光照在我家陽台上,一會兒燈光就熄滅了。緊接著樓前傳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聲音離我家越來越近,最後在我家門口停住了,我聽見有人低聲說:“就是這家!”然後就是“砰砰”的敲門聲。

前幾天我在院裏剛剛被人貼了大字報,“革命群眾”說我是吳德峰的“紅人”,是最高人民法院“黑黨組”的“黑班底”,是“修正主義苗子”,諸如此類。我以為這半夜的敲門的人是來揪鬥我的,心裏忐忑不安。

我在黑暗裏沉默了一會兒,忽聽到外麵有人壓低聲音說:“老彭,我是李明惠,你開門吧,有急事找你。”李明惠是民廳的助理審判員,當天晚上在院裏值班。我聽到是他的聲音,心裏踏實了許多,趕緊披衣起床開門。李明惠在門口說,車子就在前麵等著,要我穿好衣服,馬上同他到機關去。

我納悶地問他:“深更半夜急著找我,什麽事?”

李明惠說:“是謝富治派人來收潘漢年案的卷宗材料。”

我說:“潘漢年案卷早就歸檔了,他們為什麽不找檔案室要,來找我?”

李明惠回答:“這個事情我就不知道了。聽他們說,凡是接觸潘漢年案的人,都不許留有片紙隻字,可能是要看看你的辦公室,還有沒有這方麵的材料。”

已是深夜時分,所以車子很快就從西城洪茂溝宿舍到了東交民巷37號的機關辦公樓。上了三樓辦公室,那裏早有人等候,不由分說,馬上要我檢查自己辦公桌的每個抽屜,看有沒有與潘案相關的材料。我找來找去,隻找到了一些開庭前準備工作的材料,便交給來人帶走了。

就在前不久,高法發生了這樣一件事:某天晚上,“中央文革領導小組”成員王力、關鋒、戚本禹三人來到高法三樓大禮堂,說是來看大字報。當時所有大字報都懸掛在大禮堂裏,數量也不多,他們一會兒就看完了,可是還沒有要走的意思,好像還要找什麽東西似的。第二天一上班,這件事就在高法上下傳得沸沸揚揚的,大家說王力、關鋒、戚本禹親自來高法看大字報,是對革命群眾的最大支持。

北京政法學院的造反派很快知道了這個消息,他們稱高法曾派工作組到他們學校,執行一條“資產階級反動路線”,他們正在揪鬥工作組組長王維綱副院長,所以他們有權了解高法“文革”的開展情況,也要來看大字報。最高人民法院是國家專政機關,是保密單位,總理很早就指示要“關起門來鬧革命”,不允許外界看大字報。但是北京政法學院的造反派學生糾纏不休,非看不可。沒有辦法,大家隻好把大字報藏起來。

但造反派學生並不罷休,他們得知大字報都藏在檔案庫後,就要找檔案室的負責人給他們把門打開。此時檔案室所有工作人員都躲在家裏,不敢來上班了。造反派學生拿不到鑰匙,竟然開始砸檔案庫。

最高人民法院的辦公樓,原是一家銀行的辦公樓。樓下有一間地下室,原是銀行金庫,就被當成檔案室的檔案庫,厚厚的水泥牆,幾寸厚的鐵門,封得嚴嚴實實的。學生們想了許多辦法都打不開,就找來了一個開山大鐵錘,幾個學生輪番捶打,整整折騰了兩天才把檔案庫的門打開。這便是“文革”期間,發生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砸檔案庫”事件,這在當時轟動一時,在此之前北京還沒有先例,公檢法係統遭到如此破壞,可見當時“無法無天”到了何種地步。

高法的檔案庫被砸,牽動了另一位特殊人物的神經——她便是江青。而這背後,又是另一個複雜的故事。

潘漢年被逮捕後,被牽連進來的還有上海市公安局局長揚帆。揚帆,原名石蘊華,也曾用名殷揚,畢業於北大中文係,是北大的學生領袖。1939年,揚帆到新四軍教導總隊文化隊任政治指導員。當時新四軍副軍長項英得知揚帆上世紀30年代曾在上海做過文化工作,與江青前夫唐納一起共過事,又對江青比較了解後,就找揚帆了解江青在上海時期的情況。揚帆不知道江青已在1938年11月與毛澤東結了婚,便無所顧忌地談了自己對江青的看法,其中有不少負麵之辭。

1939年5月,項英將揚帆所談的情況,以電報形式發給了延安,一封以新四軍軍部的名義發給黨中央,一封以東南局書記項英個人名義直接發給毛主席,對毛、江的結婚提出異議。項英在電報中特地注明材料的來源是由上海地下黨做影劇界工作的殷揚提供的。這兩封電報都被江青看到,她自然對這個“殷揚”有了恨意。

1954年,江青到杭州探望正在西子湖畔研究起草新憲法草案的毛澤東。她突然收到一封從杭州交際處轉來的從上海寄來的匿名信,內容主要是警告江青:黨的七屆四中全會已經開過,要開始審查幹部了,你江青的曆史是墮落的,我已寫了材料交給中央組織部,你要向中央組織部交代等等。

江青看了非常惱火,認為是反革命分子的惡毒攻擊,她把信交給毛澤東,稱這封信的背後是將矛頭指向主席的。毛澤東當即把公安部部長羅瑞卿找來,羅瑞卿不敢怠慢,迅速召來華東公安部部長梁國斌到杭州一起研究“案情”。江青提供了一份“嫌疑人名單”,都是熟知她30年代在上海情況的人,其中首先列出的懷疑對象就是揚帆。

可是經過幾年調查,證實了這封信與揚帆無關。專案組先後收集了800多人的筆跡,也沒查出寫信的人,成了一樁懸案。林伯渠去世不久,1961年他的夫人朱明給中央寫信反映有關林伯渠死後的一些遺留問題。這封信的筆跡與江青收到的那封匿名信的筆跡一模一樣。專案組詢問朱明,她很痛快地承認下來,很快服安眠藥自殺。

1954年,因為“高崗、饒漱石事件”的發生,上海的政治空氣愈發緊張。因為饒漱石任華東局書記期間,曾批準上海市公安局利用叛徒、特務提供情況,作為市公安局長的揚帆被牽連進去,被送京隔離審查。不久,潘漢年案又爆發,揚帆由隔離審查升級為正式被捕,成為轟動一時的“潘、揚集團”。這個案子後來又和“高饒反黨聯盟”中的饒漱石掛了鉤,潘漢年、饒漱石、揚帆定為“反革命集團”,饒漱石被定為這個反革命集團的首犯。3個人被綁在一起。

因為潘漢年、揚帆都曾在上海工作,揚帆之前又因為“匿名信”事件接受過專案組調查,江青猜測案卷裏會有不少她當年上海的資料,聽說高法的檔案庫被砸,擔心這些材料會流落到社會上去。江青就找到時任公安部部長謝富治,以政法學院學生砸了高法的檔案庫為由,稱潘漢年案的卷宗材料涉及黨和國家很多重要機密,如果卷宗丟失,後果不堪設想。謝富治於是派專人到最高人民法院收走了潘漢年案的全部卷宗材料,沒有留下片紙隻字。這也是我為什麽被半夜從家裏叫走的原因。

雖然匿名信已證明與揚帆無關,但江青對揚帆依然不放過。“文革”一起,公檢法遭到衝擊,正好給了她機會。1967年3月,江青通過“中央文革小組”組長陳伯達,批了一個條子給謝富治:“請謝富治同誌再把揚帆、饒漱石、潘漢年抓起來。”江青把揚帆排在第一位,可見她對揚帆的恨意之深。4月,江青又派人到上海,“搜集饒、潘、揚反革命集團的檔案材料”,還說“這個案子過去有人包庇,沒有搞透”。不久,江青指令專案組提審揚帆,追查他1939年給項英提供材料向中央發電報的事。

現在也有人把潘漢年案的發生同江青聯係在一起。客觀地說,江青雖然身份特殊,但她最初也沒有那麽大的權力製造這個冤案,隻不過後來插手,讓“潘案”進一步升級。江青最介意的是她30年代在上海的那段曆史。除了眾所周知的個人生活方麵之外,人們議論最多的是江青在上海被捕後,究竟有無自首變節問題。

粉碎“四人幫”後,我參加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審判工作,從1979年9月開始,一直到1981年的審判,前後花了3年時間。江青的案卷,公開的、秘密的,我都全看過了,沒有發現江青被捕時有自首變節的問題。她是經組織營救釋放的,這一點可以確認。所以在我負責主持、參與起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法庭判決書》時,對江青的曆史隻字未提。

因為潘漢年、揚帆、饒漱石三人已被定為“反革命集團”,雖然這一次江青的主要矛頭是針對揚帆,可是潘漢年不能幸免。1967年5月22日,潘漢年再次被抓進秦城監獄。1970年,中央專案審查小組第二辦公室寫了一份《關於內奸分子潘漢年罪行的審查報告》,建議:“將潘漢年永遠開除黨籍,判處無期徒刑,終身剝奪政治權利。”應當指出,中央專案審查小組是沒有權利對潘漢年判處所謂無期徒刑的,最高人民法院也根本不知道此判決,但是在那個荒謬的年代,這樣的事情偏偏也就發生了。

餘音未了

1978年之後,為潘漢年平反的呼聲也越來越多。有的材料說,第一個提出來的人是廖承誌,但是從最終提交的法律材料上看,是陳雲牽頭的。陳雲說:“當時黨中央駐共產國際代表團的代表和主管同國民黨接觸的,一共有3個人:王明、康生和我。如今他們兩個都不在人世了,隻有我一個人還在,我再不說話,將來再複查潘漢年案就更困難了。”

為潘漢年平反的材料,也是由中紀委牽頭進行的。在他們後來提交給高法的材料裏,我們看到了很多當時根本沒有看到的重要材料——比如潘漢年當年發給總理和羅邁的電報,證明他的行動都是經中央批準的。還有王明當年派潘漢年時,寫給毛澤東、朱德和王稼祥的信,信裏清清楚楚寫著派潘漢年回來的目的是與國民黨、第三國際和國民黨聯合抗日,寫得清清楚楚的。這些材料都是中紀委出麵找的,他們從哪個渠道補充進來的,我們也無從知道。

1982年1月,中紀委把《關於潘漢年同誌問題的複查報告》送到高法,時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江華批示:“我同意撤銷潘漢年的原判15年有期徒刑。”本來要改判一個案件,按照法律程序,本應組成合議庭進行複審,但由於潘漢年這個案件的特殊性,經院領導同意就把複審的一套法律程序簡化了。我指定華東組擬寫撤銷原判裁定書,報經院長批準,撤銷原審判決,宣告潘漢年無罪。

可是裁定書下達後,我們才知道,潘漢年早已在5年前離開人世了。

1975年5月,潘漢年從秦城監獄轉到湖南,與先期到達的董慧一起被安置在湘東南茶陵的洣江茶場,繼續勞動改造。1976年10月,潘漢年得知“四人幫”被逮捕的消息,欣喜若狂。可是1976年12月26日這一天,為了紀念毛澤東誕辰84周年,《人民日報》、《湖南日報》等全國各大報紙都在頭版頭條登了毛澤東《論十大關係》一文,這篇文章徹底擊垮了潘漢年。

1977年3月,經請示公安部批準,潘漢年化名“蕭叔安”住進湖南省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4月14日傍晚,71歲的潘漢年與世長辭。去世前,董慧獲準來到病室,潘漢年睜大眼睛看著董慧,卻一句話也說不出來。潘漢年死後,做了遺體解剖,發現他肝部已爛成了豆腐渣。他的骨灰被安葬在長沙金盆嶺墓地,墓碑寫著“蕭叔安之墓”。

1979年,61歲的董慧也離開人世。董慧出生於香港一個富裕人家,為了追求革命理想來到延安,1940年與潘漢年結婚,而且利用父親的銀行家背景幫助中共做了很多工作。所以董慧被捕後,潘漢年曾說她是“最冤枉的”。而無論環境多麽險惡,董慧從未離開過潘漢年,想來令人歎息。因為潘漢年與董慧夫婦生前無子女,身後無親人,裁定書除了送給中央有關部門外,已無處送達。

潘漢年被平反後,雖然遇到了一些阻力,但揚帆最終也被平反。

眾所周知,潘漢年案的背景非常複雜,牽扯到的麵也非常廣。而直到現在,很多材料還沒有完全解密。所以此案的很多疑問,我們現在也無法找到一個確定的答案。

潘漢年案發生在1955年3月全黨代表會議討論關於“高崗、饒漱石反黨聯盟”的報告期間。在討論中,很多幹部做自我批評,交代與“高饒”相關的一些問題。潘漢年想起1943年被李士群、胡均鶴挾持去見汪精衛的事,一直沒有向黨中央報告,想借此機會把事情的經過向黨說清楚。因為陳毅是華東組的組長,潘漢年先找陳毅談了相關情況,隨即寫了一個材料,委托陳毅交給黨中央、毛主席。陳毅覺得這個問題很嚴重,當天晚上便到中南海直接將材料給了毛主席。

潘漢年被捕後,作為和他交往最長、關係最深、接觸最多的人,周恩來總理對此案非常關切。原中聯部部長羅青長多年後寫了一篇《潘漢年冤案的曆史背景》的回憶文章,透露了很多鮮為人知的細節。當周恩來得知潘漢年1939到1948年和中央來往的電報都在時,他讓羅青長等人把這些材料搜集起來,按年、月、日排列,潘漢年報告的,中央如何指示的?羅青長回憶,“根據檔案材料,當時潘漢年所做的工作,如打入日寇內部、利用李士群等,中央都是知道的,檔案中都有記載。而且當時采取革命的兩麵政策,中央也有指示,是完全允許的。中央對他的工作也是肯定的”。最終周恩來、李克農出麵於1955年4月29日向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寫了正式報告。

李克農在報告裏提出了有力的五大反證,請中央慎重考慮潘漢年問題。可是這份報告並未有引起中央的重視。而這份報告,當時也不可能附在案卷裏,我們在秦城審閱案卷時,甚至在給潘漢年平反之後,都根本不知道還有一份這樣的材料。

當時不少冤假錯案,都是像潘漢年案一樣,有關部門為了保密,不將有關證據材料附卷移送到法院審核,以致錯判。所以當時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江華,在《刑法》、《刑事訴訟法》公布實施後,明確規定:凡是向法院起訴的案件,認定有罪與無罪的證據材料,都要如實附卷,移送法院,否則法院不予受理。這在當時是一個比較大膽的決定,因為它可能會觸犯了一些兄弟部門,它們往往以保密為名,不給我們提供相關材料。以潘漢年案為例,如果早看到潘漢年與中央以及其他相關人員往來的電報,事實不就不言自明了嗎?

總理雖然對潘漢年案很關心,讓李克農寫報告,但最後在給潘漢年定罪的判決書上,他還是簽了字。

不盡思考

潘漢年被平反以後,社會反響特別大。這麽多年來,關於潘漢年的文章、書籍甚至電視劇層出不窮。“潘案”也一直是大家議論的熱點。有的人說潘漢年案是某人一手炮製的,有的人說是那個人羅織的,口誅筆伐,受指責的人很多。最高人民法院也沒少挨罵。作為當年潘漢年案的審判人員,我們也一直有一種負罪感。

1996年,我去北京醫院探望生病住院的曾漢周,正好碰上了高法的老副院長王懷安。那時候正在播《潘漢年》的電視劇,我們也談到了潘漢年案的問題。王老長歎後說了一句:“你們當時怎麽判得下去!”

王老的話,讓我們心情都很沉重。曾漢周無奈地說:“我們是奉命辦案,沒有辦法。潘漢年的案子是怎麽回事,誰心裏都明白,但誰也不敢說個不字?”我不知深淺地說了句:“周總理都救不了潘漢年,又有誰救得了?”王老是共和國建國之初,毛澤東任命的由沈鈞儒等17人組成的最高人民法院委員會的委員之一。他是1979年返回司法部工作的,沒有親身經曆,感受也不深。所以我們就談了當年審判前後的一些情況,談了一些鮮為人知的事。這時在一旁的曾漢周夫人說:“你們說的這些情況不寫出來,將來還有誰知道,誰能說得清楚?”大家聽了之後,都陷入沉默,沒有再繼續這個話題。

此後,曾漢周多次和我談起潘漢年案。他說:“潘漢年案的錯判,教訓太深刻了。你應該把它寫下來,讓外界特別是法院的審判人員知道這個案子為什麽會錯判,這也對實現真正的獨立審判是有益的。”

丁汾的思想負擔更重,她經常說這樣一句話:“我參加革命幾十年,半生從事審判工作,一向謹慎,最怕判錯案子,冤枉好人。這輩子記不清辦了多少案件,捫心自問還是個稱職的審判員,唯獨潘漢年案做了違心的審判,一世清明,毀於潘漢年一案,自己都不能原諒自己。”她和曾漢周都覺得,我們當年是親身經曆者,有責任把問題說清楚。但他們年紀大了,很多事情力不從心,所以寄希望於我。丁汾病危期間,還念念不忘此事,她一再叮囑我:一定要把潘漢年案的審判真相寫出來,讓世人有一個正確的判斷。如今,他們倆都已經不在人世,我想我更有責任完成他們的心願。人治司法製度的危害,是我們從潘漢年案得出的基本教訓,而結束人治,真正實現法治,是我們法律人矢誌追求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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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folio 回複 悄悄話 汪精衛,他為什麽要投日?在台灣的國民黨高層中過去盛行這樣一種說法:汪想借助於日本人,以阻止蘇俄勢力赤化中國。事實上,毛澤東共產黨統治下,中國人民所遭受的災難,毫不遜於日本人統治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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