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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 2015年11月28日 星期六 雨

(2015-11-29 15:36:02) 下一個
2015年11月28日 星期六 雨
     上午9點鍾,老孫等三人來我家,談及陳四海。
     孫說:陳四海(嶽陽市委常委、副市長,年初被立案偵查)在衡陽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涉嫌兩宗罪:濫用職權和受賄。涉案金額670萬。開庭一天半。陳的律師認為,濫用職權罪不成立,--步步高廣埸容積率超標,當罰3800萬元。老板王某向市委書記黃蘭香(現為省委常委)報告:一是認罰,二是拆遷成本超標,要求衝減超標部分。黃蘭香書記直接批示市規劃局局長:予以支持,妥善解決好。陳四海簽字:按蘭香批示,同意市規劃局意見。律師認為,陳是遵照市委書記批示, 同意市規劃局呈送的報告,不存在濫用職權,也沒有權錢交易。如有問題,應追查市委書記之責。涉嫌受賄金額670萬,至少有422萬不能認定:涉及市水科所陳四海定購的房子拆遷,補嚐,雖有合同,但至今422萬元並未落實,--如同強奸未遂,不能以強奸罪論處。如此算來,陳四海也就兩百多萬元。抄家時,高檔香煙1170條,多數香煙都好幾年了,己發黴。茅台酒幾十箱,紅包基本上都沒有拆封。陳四海庭審後說了三句話:認罪服法,認命服刑,認真改造。
      王先生說:陳四海是從基層一步一步提上來的,革命工作幾十年,總共也就兩百多萬元,就算六百七十萬,這在當今腐敗官場中,真的可以忽略不計,罕見啊!堪稱廉潔啊,這樣的官員不僅不應查處,而且還應當提拔。陳四海是於來山提起來的,他與於的關係如兄如弟……陳四海出事最驚慌的是於來山。不過,凡涉及上層,陳四海一句不吭。夠哥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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