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歸檔
正文

巴陵鬼話2014年01月14日

(2014-01-19 01:52:29) 下一個
星期二 晴
上午9點,陳碧波來我家。
他說,這次去北京,同幾個朋友見了麵,就我的案子,同他們商量了。明確了這麽幾點:
一、這次給我的25萬元錢是救助款,並不是國家賠償。我的案子國家應當賠償但卻拒絕賠償。其理由是因為類似的案子太多,全國有幾百萬宗,國家賠不起。所以不能賠我。我說,如是這樣,國家賠償法應當宣布作廢。
二、河南省政法委和省、市、縣三級法院,已經向我認了錯,並給了我10萬元錢,我不再找他們了。
三、我將繼續告最高法院。告它執法犯法,保護犯罪。具體是三條:
第1、我的案子是詐騙犯罪,河南三級法院也認為是詐騙案,可最高法院一直是保護詐騙犯罪。
第2、河南三級法院都承認我的主體資格,而最高院卻否認,而且滅失我的證據,法官滅失證據本身就是犯罪。
第3、既然拒絕賠償,為什麽8年時間要我37次進京談賠償?很荒唐的。
第4、直到2013年8月份,最高法院還在騙我,他們說給我5萬元錢,但要我給最高院寫封感謝信,送一麵錦旗。感謝信寫了,錦旗送了,5萬元錢卻不給。
我上訪138次,曆時20年,其中跑最高法院有10年時間。被最高法院的法官打過,罵過。我的親身經曆說明:最高法院黑,不是一般的黑,很黑的,很黑的。去年8月19日,在長沙,我對最高法院、省政法委、省高法的人講:文化大革命的時候,湖南流行一句話:不殺雞不殺鴨,專門就殺公檢法。把公檢法的人裝在麻袋裏往湘江拋……法官的權力是人民給的。你們不能亂來,不要太傷老百姓的心。公平正義是法律的靈魂。你們最高法院不講公平不講正義,睜眼說瞎話,枉法裁判,公開支持邪惡,欺壓百姓,激起民憤,再搞第二次文革,你們怎麽辦?……
……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