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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2011年 1月7日

(2011-01-11 09:26:26) 下一個
今天上午8點鍾,栁玉寶來電話。
栁:你好!在家嗎?
我:在家。
柳:我馬上就來!
說完,他把電話掛了。我馬上意識到:老柳可能遇到了麻煩。
10多分鍾後,老柳來了。他和往常一樣仍然是麵帶微笑。未等他開口,我搶先問:出事了?
柳:是的。5號上午10點鍾,他們找了我,要搬走我的電腦,要抄家。
我:公安?還是出版局?
柳:都來了,警察沒有上樓。五個人到我家,文化局的一個科長帶了兩個人。還有我們人事局的領導(老柳退休前在人事局工作)。
我:他們具體怎麽說的?
柳:那個科長指責我,說我不守信用,寫了書麵保證,不出書(指《中國革命教訓》)了。為什麽又出書?我說:我的保證書是2009年7月寫的。我保證今後不出版《中國革命教訓》。寫保證書後,我是沒有出版書呀!科長說:在理工學院發現了你的書,還有北京、上海,以及殷正高都有你的書。我說:這本書在我寫保證書以前就印好了。我出這本書是為紀念六.四20周年,在2009年6月以前印刷完的。我送給所有人的簽名時間都是2009年6月4日。這是真實情況。你們可以調查。科長問我印了多少,送給了什麽人。我說:無可奉告。言論、出版自由是上了憲法的。你們查問我,是違法的。科長說:我們是依法辦事。你的電腦要拿走,剩下的書要抄走!我說:你們依的是什麽法?明明是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權益,卻說依法,豈有此理!科長說:警察就在樓下,我叫他們先別上來。我們先同你談談,你這個態度不行!我說:你可叫警察來嘛。我不怕,犯法的是你們!我們局裏領導使勁碰我的腿,打圓場,調解。後來氣氛緩和了。我說:我的書掛的是香港一家出版社……實際是在嶽陽花板橋印的,隻印了十多本!
 聽到這裏,我拍拍老柳的肩膀,說:阿彌陀佛,你很有智慧。後來呢?
柳:他們把我家剩下的最後一本書拿走了。昨天,他們又來了,問我具體送給了一些什麽人,為了挽回影響,要我把送出的書都書收回來。我今天找你,就是要把送給你的書要回去,交給他們。
我笑:那可不行。送我的禮物,怎麽還能再要回去?你就同那個科長講:殷正高不肯把書給我,他要你們直接去找他要。
老柳:講法,講理,他們是講不過。但,這是個不講法、不講理的社會。真的是秀才遇了兵,有理講不
講不清。不是一般的兵,是土匪,是專製這個惡匪。


我:我們挑戰的是專製體製。科長找你,是執行公務。你是維權,他是侵權,是非法。在這點上,必須態度明朗,毫不含糊。當然,要尊重他個人,不是給他個人過不去……我很理解你。不能為難你……我在你書的後麵有留言。你在交書的時候,可以把我寫的留言給他們看。
末了,我叮囑老柳:我判斷這事還沒完……老柳點點頭,仍是微笑著。拿著送給我的兩本《中國革命教訓》(上冊和下冊),匆匆離去。
    
附:我在《中國革命教訓》一書後的留言:
作者曆時十多年,多方征求意見,數易其稿,嘔心瀝血,方成此書。
作者觀點鮮明,引用史料翔實,論述有力,實在難得。
為寫此書,作者退出共產黨。排除各種阻力和幹擾,冒著很大的風險,具有“砍頭不要緊,隻要主義真”的英雄氣魄。令人欽佩。
在中國,爭取自由民主,道路坎坷,荊棘叢生,須有殉道精神。
言論、出版自由乃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力。可惜,這權力一直被剝奪了。這是何等的悲哀啊!
我期盼此書能在內地出版。
謹向作者致敬!
                                        殷正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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