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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與公正

(2009-04-11 20:11:05) 下一個



施化

很高興看到,“和解”這個對中國人非常陌生的名詞,開始被越來越多的人討論。不論讚同還是反對,都有裨益。至少,說明人們已經開始思考這個問題。

戴晴女士冒天下之大不韙,公開高調地提出六四和解倡議,不論出於什麽動機,都值得尊重。在她之前,曾有人提出過社會大和解,但隻是泛泛而談,沒有具體到六四這樣的重大懸案,也沒有引起廣泛注意。一個從來沒有被提出過的倡議,總要有人在某一天提出。不是張三就是李四,不是今天就是明天。至於說時機成熟不成熟,誰也無法作出權威判斷。如果永遠不被人提出來,和解時機就永遠不成熟。當第一個人提出製造飛機讓人類上天的時候,我敢擔保,時機是不成熟的,至少沒有成熟到一切條件都具備。如果等時機完全成熟了再提出來,一點本事都沒有。你隻是一個因循守舊的人。等待不算本事。

我尊重王丹先生的觀點,他從自己個人的認識角度出發,認為現在提出“六四和解”是可笑的。每個人都有個人的權利,從自己的角度出發發表見解。每個人都沒有權利,由於別人的見解和自己不同,就用極端的措辭去損傷別人。這個規則我們的祖先千百年來都還沒有學會。如果活著的這幾代人再不學會,就更別指望後代了。世界上的對錯是很難分辨的。唯一可接受的原則,無非是讓每一種不同利益的人,不受壓力和不違心地發表自己的意見,最終在不被武力強迫的情況下,由最多數人的選擇來決定。如果要講民主,我以為這才是民主的真髓。

王丹先生認為,和解,至少由一方提出的和解是不公正的,所以顯得可笑。我理解他的理由。如果把世界隻看作兩極對立,那麽和解或者由兩方同時提出,或者由強勢的一方先提出,才比較公正。因為弱勢的一方已經吃太多虧,還要再放棄,這接受不了。但兩方同時提出往往不現實。強勢的一方如果感覺很好,為什麽要提和解,那不是吃飽了撐的?就是要提,也是提“一網打盡”,“斬草除根”,不會提和解。假設強勢的一方感到有必要和解,那是因為它已經覺得弱了。相對而言,弱的一方已經強了。當兩者交換強弱以後,前弱勢的一方也沒有必要提和解。道理和前麵是一樣的。

曆史的邏輯總是這樣,隻有當任何一方先提出和解,暫不論強勢弱勢,往往首先是弱勢,先有一個和解議案放在那裏,當強弱轉換到雙方接近的時候,強勢的一方或許會權衡利弊,坐到談判桌上來。當然,雙方都要妥協退讓,否則也不會有和解。這時候如果一方拒不退讓,就會失去民意支持。達賴喇嘛受到世界性支持,不是因為他強大,而是因為他提出退讓,對手不退讓。

況且世界遠不止隻有兩極這樣簡單。不論共產黨的極端保守派還是民運的極端激進派,在人口總比例中一定隻占少數。我沒有做過統計,也不知應該如何統計。但常識告訴我,曆來都是這樣的。再進一步,還有更大數量的普通百姓呢?對於十幾億需要正常生存環境,平和地過日子繁衍後代的普通百姓來說,他們不需要兩極對立。或者,隻有在兩極對立相互爭奪促進他們利益的時候,才需要兩極。比如像美國的兩黨之爭。一百年來,中國的兩極之爭,無不是利用百姓的利益,又損害百姓的利益。比如保皇和革命之爭,軍閥和國民軍之爭,國共之爭,無產階級路線和資產階級路線之爭,等等。

首先提出和解倡議的人,往往已經跳出兩極對立的層次,站到一個更高的層麵。從第三方的眼光來看,在某種可以接受的條件下,停止一方對另一方的討伐,同一民族的人不再以仇人相見,把過去發生過的事情作為曆史教訓,力求今後不再發生,這才符合最大多數的每個人的利益。即便把六四凶手一個一個都捉拿歸案,處以不同刑罰,又能怎麽樣?況且主犯早已經不在世。如果不能建立一種當對立雙方在矛盾激化到焦點時避免流血衝突的機製,你把現有的仇人都殺光了,徹底勝利了,又有什麽用?將來還不是繼續惡性循環。或許那時你會想到建立這種機製?不會的。因為沒有那個緊迫必要。

六四前夜之所以不出現任何妥協方案,眼睜睜看著朝血路上走,不能不說和曆史經驗有關。因為到今天為止中國人所有的曆史經驗,不過是殺戮,複仇,再殺戮,再複仇,直到永遠。由於國民黨的殺戮,共產黨的複仇其實也是殺戮,被看作天經地義。正因為如此,共產黨拒絕任何妥協,他害怕複仇和殺戮。與其你殺我,不如我先殺你。

和解不是一方對另一方妥協,那叫投降。隻有雙方都妥協才能和解。如果雙方都妥協到自己可以接受的底線,並建立堅實的監督執行機製保證方案的落實,都不食言反悔,這難道不是一種公正?退一萬步講,某一天共產黨垮台了,消失了,一定還會出現另一種“敵對”勢力。信不信由你,反正我已經在曆史中看到這種現象。是不是到那時再開始學習妥協和解?與其等到那個還看不見的時候,不如現在先練習一下和共產黨的妥協和解。失敗了權當交學費,把經驗留給後一代。

共產黨不怕你敵對。他掌握全國的資源,敵對正好給他濫用資源製造借口。受苦的是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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