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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嵐:撥響911

(2006-01-25 20:50:10) 下一個

撥響911
江嵐

北美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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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國內,知道緊急求救的電話是“119”,但從來也沒遇到過什麽堪稱“緊急”的情況,不僅自己從未撥打過這個號碼,甚至都沒有機會見識一旦撥響這個電話,會是怎樣的情形。到了美國以後,才發現緊急求救電話是同樣的三個數字,隻是調換了排列順序,變成了“911”,倒也好記,而且是周圍朋友們常用的一個電話號碼。

一、聽說“911”

初到美國是深冬,緊鄰蘇比利爾大湖的霍頓小鎮座落在密西根北部半島,下起大雪來真是蔚為壯觀。從前以為雪花都輕盈而飄逸,讀到唐詩裏“燕山雪花大如席”的句子,還笑詩人過份誇張。見識到密西根的大雪,才知道雪真的可以鋪天蓋地,丟棉扯絮,成團成球地砸將下來,一夜之間,地上的積雪堆出幾英尺高。

從這個偏僻小鎮通往外界的公路,大半穿行在茂密的原始森林之中,路麵雖然寬闊筆直,大雪天開車出門還是很危險的。可冬季長達7個月之久,人們不可能天天閉門在家閑坐,該做的事情總還是要做的。窮留學生們擁有的汽車,又大多老舊,到了冬天也舍不得花錢去換雪地輪胎,於是大大小小的車禍層出不窮:輪胎打滑,發動機熄火,撞倒了梅花鹿……等等。“911”這個號碼,在他們有驚無險的各種故事裏,出現的頻率相當高。

那時手機還是奢侈品,一旦開車在路上出了狀況,附近又找不到人家,那就隻有靠電線杆上的緊急電話了。

那種電話是一個鮮黃色的正方形盒子,高速公路旁的電線杆上每隔幾米就會有一個。盒子頂上有盞亮藍色的長明燈,光線的穿透力特別強,即使在黑沉沉的夜裏也十分顯眼,一摁開關,線路馬上直通“911”的接線中心。這時隻要報出自己的大致方位,接線生會很快聯絡上在附近巡邏的警察,通知他們趕去救助。

美國警察的重要職責之一,就是向有需要的民眾提供直接服務,或者提供關於其他服務者的信息。據統計,平常美國警察處理的報警事件中,直接涉及刑事犯罪的不到10%。無論在何時何地,事無巨細,民眾都可以通過“911”與警察取得聯係,尋求幫助或指導。包括交通事故,包括後院失火,包括小貓爬上樹下不來,也包括——

某個周末,給遠在加州的朋友老方打電話。接通以後,開場白自然是例常的寒暄:“喂,你們最近過得怎麽樣?”

沒想到老方在那頭氣急敗壞:“怎麽樣?!哼,還能怎麽樣,一大幫警察剛剛離開!”

“什麽?出了什麽事?”我大吃一驚。當時已經是老方夫婦到美國的第六個年頭了,兩個人都念完了書,找到了工作,又買了房子,一直寄放在國內父母家的兒子也接過來了,帽子(學位)、車子、房子、兒子、老媽子,所謂“五子登科”的美國夢,實現得差不多了,正應該安居樂業,怎麽惹得警察上門來?

“還不都是我那個報應兒子惹的禍!”老方的怒氣通過電話線衝衝而來。“他昨天聽學校的老師說,如果在家裏挨打,可以撥打“911”求救,今天回到家裏來就偷偷打了一次,想試試看靈不靈。結果,哼,五輛警車,把我家房子包圍起來,倒是靈得很!”

原來如此!我笑起來。老方和許許多多老派中國家長一樣,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但凡小孩子行差踏錯,父母輕則罵,重則打,乃是順理成章,家常便飯。老方那兒子在國內出生,七歲才到美國,一聽說在此地挨父母打還可以撥電話求救,自然以為遇到了救星。

誰知這小鬼頭的一通電話,招來了七、八個荷槍實彈的警察,還有兩個防止家庭暴力的社會工作者。一進門二話不說,先把孩子和家長隔離開來,給孩子驗傷,問他是不是經常挨打,要不要脫離父母的“魔爪”。

“還好我這幾天沒揍他,”老方的語氣緩和下來。“即使揍他,也不過是教訓教訓,又不是打賊,怎麽會打到遍體鱗傷?這美國人也真是,多管閑事,小題大做!”

“孩子嚇壞了吧?”我又問。“他才八歲多一點,不過是一時好奇,你不要生氣了。”

“他是被嚇著了,緊拉著他媽不肯放,深怕人家把他帶走。唉!那陣勢,你不知道,搞得鄰居都以為我們家的人犯了什麽大事,”老方重重地歎氣。“你說這麽惹是生非的孩子,不打死他還等什麽!”

我大笑。後來很長的一段時間裏,老方家的這個故事成為朋友茶餘飯後的笑談。

二、旁觀“911”

那是在芝加哥郊外一家中餐館打工的時候。餐館很大,在擺放著幾十張大小餐桌的大廳之外,還有一個相對獨立的酒吧。每天下午兩三點多鍾,忙完了午餐,晚餐時間未到,是餐館一天裏最輕鬆,也最安靜的時間。我們幾個侍應生通常利用這個空檔幫廚房摘摘菜或者包包餛飩什麽的。

那天大廚從廚房走出來,照例到酒吧拿了幾瓶啤酒,招呼我們幾個陪他喝酒聊天。這個大廚是來自越南的華裔,會講一口普通話,廚藝也非常好。老板娘為了能夠長期留住他,給了他一些餐館的股份,因此他也算得半個老板的身份。像我們這些普通的打工仔,是不敢到酒吧裏想喝什麽就隨便拿的。

正閑聊之間,酒吧裏麵突然傳出一聲沉悶的驚叫,緊接著有什麽重物怦然倒地,然後好幾個人的驚呼同時響起來。大家都被這異乎尋常的動靜嚇了一跳,從坐著的地方也看不見裏麵的情形,大廚首先跳起來跑進去,然後我們也跟著進去了。原來是坐在吧台的一個女客人,不知怎麽地暈了過去,從高高的凳子上後仰著摔了下來,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餐館裏一下子亂了套。我何曾見過這種場麵,根本不知所措,隻是站在旁邊看。也是從國內來半工半讀的老周倒是反應得快,馬上想到的是學雷鋒,叫人幫忙把那女客人從地上移到火車座上去,好讓她躺著舒服一點。金發碧眼的高個子酒保趕忙上前去,很著急地又擺手又搖頭,警告道:“如果你不是受過專門訓練,有經驗的急救人員,千萬不要去碰她。否則有可能會加重她的病情。”

老周聽了,隻好轉身退出來,對我感歎:“你看,在美國不能凡事學雷鋒的啊!”

到底還是大廚沉得住氣,拿起電話撥打“911”。那邊問明了地址和大致的情形,也叮囑說在場的人們誰也不要移動那個女客人,急救人員十分鍾之內趕到。

大廚擔心救護車跑錯地方,叫我們一起到門口去等。餐館位於告訴公路邊上,站在大門外的停車場上,左右兩邊都可以看出去很遠。酒保說,那個女人叫珍娜,倒是常客,平常下了班來喝兩杯,總是有說有笑的。今天她一大早就來了,看上去心事重重,情緒很不好,也不肯說話。一個人一杯接一杯地喝悶酒,又不吃飯,難怪要暈倒。

最先到達的是兩輛救火車。我和老周在一旁看得糊塗,又不是失火,這些人跑來幹什麽?緊接著救護車到了,後麵還跟著警車,紅光藍光閃爍成一片,警笛聲此起彼伏,餐館前麵反常地熱鬧。警察先進來問明情況,通知救火車先撤了,急救人員進來。那些人訓練有素,動作相當麻利。從推著但加進去,倒把人放上擔架,推進救護車,前後不到五分鍾時間。救護車旋即開往醫院,隻有警察停留的時間最長。他主要是詢問和記錄各個目擊者對事發當時的描述,然後讓每個人都簽了字,這才離開。

大家驚魂一定,便開始七嘴八舌地議論,都說那個女客不知有什麽心事,喝得太多了,午飯也沒吃,八成是酒精中毒了。我和老周則感慨,想不到一通“911”會招來這樣一個車隊,啊,在大城市裏就是長見識。大廚則回到原來的座位上,繼續喝他那瓶啤酒,微笑著一聲不吭。

整個過程中,我隻是個旁觀者,事不關己,己不勞心。看得津津有味的時節,我怎麽也不會料到,自己會在後來的若幹年裏,數次成為“911”的主角。

三、親曆“911”

起初也是因為交通事故。

第一次是剛搬到賓州的小城伯利恒不久,花了1500 美金買下了一輛小小的豐田二手車。盡管我當時的猶太老板很不以為然,笑話說:“實在要說這是車呢,這隻好算一輛自行車。”然而比起我原先那輛福特老破車來,還是鳥槍換炮了。所以我辦完了過戶手續,把“自行車”開回家的路上,跟在一輛八座房車後麵,房車跟在公共汽車後麵,行使的速度很慢,而我的心情還是十分愉快的。

伯利恒城中的道路多數是雙向並行的單線,公共汽車除了在固定的大站依次停靠之外,每當車上有乘客拉響停車提示鈴,也會在某個街口隨機停車,方便乘客就近上下。

當下翻過了一個小斜坡,公共汽車在前麵減速,亮起了刹車燈,我們跟在後麵也就順勢停了下來。說時遲,那時快,後視鏡裏隻見一輛家用小卡車翻過坡頂,整輛車挾帶著刺耳的刹車聲,順著斜坡朝著我直衝過來!

那小卡車的司機顯然走了神,我眼睜睜地坐在駕駛座上,眼睜睜地看著它撞將上來,上天無路入地無門,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自己腳下踩著的刹車鬆開。

結果,乒乒乓乓,唏哩嘩啦,卡車撞了我,我撞了房車,房車撞上公共汽車。卡車和房車都還好說,公共汽車更是一點事兒都沒有,司機下來略瞅了一眼,徑自開走了。我的“自行車”最慘,前蓋後蓋都翹了起來,本來就很小的車又短了一大截。

街邊房子裏有人聞聲跑出來,看沒有人受傷,並且叫我們去用她家的電話打“911”報警。接線生一聽是出了車禍,頭一句話便問:“有沒有人受傷?”我說沒有。那接線生就叫我們不要破環現場,老實等著警察過來。

交通事故中如果沒有人員傷亡或者處境危險,隻能算是小小意外,結果我們三個司機和自願作證的路人等了兩個多小時,一輛警車才慢慢悠悠地出現。顯然是小卡車惹的禍,一應人證物證和當事人都齊全,這場事故的處理非常簡單:警察開一張事故報告,讓相關人等簽了字,就算完事了。

“自行車”經此一撞,兩個多月不能動彈。小卡車的保險公司給我租了輛新車開著,同時賠償“自行車”的維修費2500美金。我隨便找了家汽車修理廠,花750把車子修整到可以上路的程度,剩下的錢,哈哈,袋袋平安了。難怪有時在路上會看見人家汽車尾巴上貼著:撞我!我需要錢!

我的“自行車”剛開張就立下大功一件,可惜,兩年以後,又被人狠狠啃了一口,以至於我不得不把它送進了廢車場。因為那一次撥打“911”的效果雖然熱鬧得多,卻沒有拿到任何賠償。

那是個周末的晚上,我開車駛過橫跨特拉瓦河的費黑橋,到橋頭本要左轉,卻遇上了紅燈。等信號燈變成綠色,我剛要走,冷不防左前方的加油站裏突然衝出一輛乳白色車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我的車撞了個180度大轉彎。車燈、玻璃轉瞬間碎了一地,“自行車”再次嚴重破相。

在美國不論出現什麽意外情況,目擊者一般都會主動留下來,一方麵給當事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一方麵向警方提供相對客觀的證詞。這次也不例外,馬上有人過來察看我是否受傷,他手上拿著電話,看樣子已經接通“911”了:

“在費黑南麵橋頭,車被撞得挺厲害……不不,她沒有受傷……不對!”他提高了聲音。“那輛白色的淩治,該死!他看樣子想跑!”

白色的淩治就是肇事的車子。它撞了我以後,又衝出去老遠才停下,不一會兒,它啟動朝北邊開去。橋上是單線對開的道路,中間有水泥墩子隔開,在橋中央無法掉頭,可是我們眼看著它到了北邊的橋頭,卻沒有轉回來,而是加大速度繼續往北去了。

3 分鍾之內,5輛警車集結到出事地點。警察們記錄下證人們對淩治的描述,立刻分頭往各個方向去追緝,隻留下一個警察給我寫事故報告。那個年輕好心的警察,叫傑克。

“太不像話了,太不負責任了!”傑克一邊填表一邊搖頭。“今天晚上我們要是逮著他,審都不用審,直接扔他進監獄!”

所謂交通事故,通常警察也就當作“事故”來處理。所有相關的賠償都有責任方的保險公司支付。肇事者一旦逃離現場——“hit and run”,事件的性質變成故意損害他人財物的“犯罪”,警方處理的方式和態度就完全不一樣了。可是,出事時候天色太晚,所有的人,包括我自己在內,都沒有看見肇事車的車牌號。不僅當天晚上沒有逮著肇事司機,後來警察又繼續查找了一年,也沒有下落。

我的“自行車”雖然還可以開,但是瞎了一隻眼睛總是有礙觀瞻。要自己花錢去修,就不值得了。於是開價500美金把它賣掉,換了一輛三菱的格蘭,四座雙開門,這是一輛真正的汽車了。

車是換了,我那神遊物外的毛病卻改不了。一年多以後,又出車禍,再次撥響“911”。和前兩次不同的是,這一回我被結結實實地嚇壞了。

那是12月中旬的一個黃昏,天氣很冷。我那時已經辭掉工作,在裏海大學讀研究所。一整天泡在實驗室的計算機屏幕前,走出來頭重腳輕,可是還得開著車去幼兒園接女兒。一路上恍恍惚惚地,隻是跟著前麵的車,很機械地往前開。

剛過一個紅綠燈,前麵豁然閃出一條人影,要橫過馬路。我急忙猛踩刹車——可是來不及了,我把那人撞出去好幾尺遠,摔倒在地上。

這一切發生的太快,我根本來不及思想,立刻停下車,跑出去看。那條寬闊的,雙行線的路中間,有一個花壇隔開。那傷者側身倒在花壇邊上,是個穿著黑色羽絨大衣的黑人婦女,路燈下麵如金紙,鮮血從她的額頭流到地上,已經不省人事。

那時這個方向是紅燈,花壇那邊停著好幾輛車。我立刻跳過花壇,用力拍打他們的車窗,問他們車上有沒有電話。第一個電話自然是打“911”,先報警,然後再打去幼兒園,請他們把孩子給我送過來,出事的地點,離幼兒園不到兩分鍾的車程。

救護車很快到了,先救治傷者;幼兒園的老師也把孩子送過來了;警車也來了,一共三輛,警察們指揮被堵塞的交通,保護現場;還有救火車,停在一邊。我看著這個架勢,到此刻才明白自己究竟闖了什麽禍,緊緊摟著懷中不到一歲的孩子,在寒風中簌簌發抖。

救護車開走以後,警察們開始測量我刹車的痕跡,和車頭撞擊的痕跡等等,其中一個走過來,登記我的駕照、汽車保險和注冊資料,讓我敘述事情的經過。由於天色太黑,這條路中間又有花壇隔開,所以沒有任何人看見事情的經過。我死死咬著牙關,用力控製著渾身的顫抖,盡量把話說清楚。

“你沒有闖紅燈?”警察問。我後來知道,他的名字叫傑弗。

“沒有,”我搖頭。這個路口,是連接伯利恒小城南北東西的要道之一,下班的高峰時間,我若闖了紅燈,哪裏還有命在?

“好了,”傑弗說。“你現在還不能走,還要等一會。”

“那個人……”我問,心髒糾結成一團。“她傷得怎麽樣?”

“我不知道。待會兒我會到醫院去看看。外麵太冷,你坐到車裏去吧。”

我坐進了車後座,抱著孩子,仍然止不住地發抖,腦子裏一片茫然。眼前一遍又一遍,閃過的是我撞上她那一刻,她整個身子向後倒去的姿勢,一個黑色的影子,無聲無息。伴隨著眼前這個重複畫麵的,是一種巨大的,沉重的,深刻的恐懼,簡直令人窒息。

不知過了多久,傑弗走過來敲我的車窗,說我可以回家了,他並沒有給我開罰單。

“她會怎麽樣?”我又問。

“我這就去醫院,”傑弗安慰我。“如果她醒過來,我要記錄她對於當時情況的敘述。今天晚上一定會很忙,不過,我爭取抽空打電話給你,告訴你她的情況。”

我謝過他,把孩子放進後座的嬰兒車,重新發動車子。完全不知道後來是怎麽開回家的。

傑弗很守信用。當晚11點多鍾,他打電話到家裏通知我,說那個黑人婦女隻是受了一點皮外傷,到醫院蘇醒過來以後,包紮了一下就回家了,沒有大礙。

盡管沒有目擊證人,警察還是相信了我的敘述。而且那個黑人婦女顯然在陳述事情經過的時候也沒有為難我。警察後來的判斷是當時她闖了行人橫過馬路的紅燈,錯不在我。我的保險公司賠償了1000美金的醫藥費給傷者,這件事就算是了結了。

據說在美國開車撞人都是司機的責任,會受到嚴厲處罰,甚至會被傷者訛詐,不知究竟是怎麽回事。我並沒有受到任何處罰或者訛詐,實在是僥幸,但我自己心裏明白,出了這樣的事故,我是有責任的,此後開車小心多了,接下來很多年沒有再出過交通事故。

再一次撥響“911”,不是在路上,我也不是主角,主角是我那天生調皮搗蛋,好動又不安分守己的小女兒,妹妹。

長女雪兒上小學一年級,“Field Day”的那一天,是四月底陽光明媚,春風和煦的日子。所謂“Field Day”,近似於我們小時候學校的運動會,小學生們在操場上分班分組做一些集體活動,比如拔河、賽跑、擊鼓傳花之類。小學校裏家裏很近,上午我給當時隻有9個月大的妹妹收拾好了,便用童車推著她,走過去看雪兒她們的活動。

一般中小學校的上課時間從上午9點左右到下午3點,中間學生們在學校吃午餐。雖然沒有午休,也有一段在操場上遊戲的自由活動時間。盡管此地每所小學都會有兩三個專人負責監督孩子們的自由活動,但為了低年級學生的安全問題著想,在我們這個學區裏,幼兒園(5-6歲)和一年級(6-7歲)的小小學生上的學校是和二到五年級的小學完全分開的。

所以雪兒學校的同學,一百多個孩子,都在7歲以下。他們在操場上,以衣服的顏色分成紅、藍、白三個大組,彼此競賽。一個個黑色的、棕色的、金色的小腦袋淌著汗水,臉蛋紅撲撲地,嘰嘰喳喳,笑鬧喧嘩,簡直可愛得不像話。我推著妹妹,跟著雪兒那一組十幾個孩子跑來跑去地照相,不亦樂乎。

雪兒從小是個十分聽話老實的孩子,叫她往東不敢往西,極少亂說亂動。而妹妹卻從一出生起,就表現出和雪兒截然相反的性格來。可惜,我被雪兒的容易對付麻痹已久,等我發現自己對雪兒他們的注意力過於集中,乃至於忽略了妹妹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

突然之間,妹妹就臉朝下一跤摔在柏油地麵上,放聲大哭!

童車上麵有個小小的遮陽蓋,擋住了我的視線,這9個月大的小娃娃究竟是怎樣把她的兩條小短腿從綁得緊緊地安全帶裏掙脫出來的,我當時沒有看見,至今還想不明白。

這一下可就炸了鍋了。我還呆立著,現場一個在義務幫忙的家長比我反應快得多,在孩子們此起彼伏的驚叫聲裏,一把抱起妹妹,衝進學校的醫務室。

我在這頭匆匆安慰了雪兒幾句,隨後也跑進去。妹妹已經被轉到護士手上,我這才看到她的傷勢:小鼻頭和半邊臉上都是黑色泥沙,血珠正慢慢地從傷口滲出來——沒有鮮血如注,不過是擦破了一層油皮。洗幹淨上點藥也就差不多了,我鬆了一口氣,心想還好,不至於破相。

可那護士卻不是這樣想法。她抱著哭得驚天動地的妹妹,鄭重其事地表態:“不行,我不能擅自處理,打911吧,我們必須送她去醫院急診室!”

我一定就急了:“可是我什麽證件也沒有!”

她們說,她們可以照顧妹妹,讓我立刻跑回家去取。等我拿了錢包、身份證、醫療保險卡,氣喘籲籲地又跑回來,隻見學校的停車場上,救火車、救護車、警車依次排列,停在那裏。學校的大門口和醫務室門口,都有警察守衛,荷槍實彈,簡直如臨大敵。

我埋頭往裏麵衝,警察卻把我攔下來,驗過了證件,才笑著說:“趕緊進去吧,孩子已經不哭了,可愛得不得了!”

妹妹一見到我,又號啕大哭,此刻已折騰到她的午餐時間,她的小肚子餓了。我可沒心情和他們討論妹妹是否可愛的問題,央求警察道:“我想她沒事的,我帶她回家好吧?”然而事情到了這步田地,根本由不得我做主,警察和急救人員把我們母女送上救護車,急救人員還要把妹妹固定在擔架上。

天哪,我歎為觀止。不過是臉上擦破一點皮,哪個孩子不曾摔過跤?!還“固定”呢!妹妹又餓又困,傷口多少也有點疼,豈容他們“固定”!最後他們沒辦法,隻好將就著讓我抱著妹妹,一路呼嘯著駛向醫院的急診室。

急診室門口有不少病人在排隊。而我們顯然被事先安排好了,有兒科護士在那裏等著,我們一到,馬上直接把妹妹送進病房。其實妹妹真的沒什麽大礙,醫生來看了,也不過是為她清洗傷口,上一點藥膏,然後說:“孩子看起來還好,不過為了確保沒有腦震蕩,需要觀察兩個小時,不能讓她睡覺。”

好嘛,為了醫生這一句話,接下來的兩個小時裏,妹妹又餓又困,整個兒科急診病房的走廊裏,就持續不斷地回響著她不屈不撓的哭聲。“妹妹啊,”我抱著她歎氣。“這一下你可要長點記性,以後摔跤也要挑挑地方啊!”

好不容易熬過那兩個小時,到下午三點多,醫生總算放行了,我抱著妹妹出來,在醫院門口等先生來接我們。急診室門口等候入院的隊伍依然很長,我們進來的時候,就看見一個中年婦女推著一個坐在輪椅上的老人排在隊伍中,此刻她們還在那裏等。

“孩子怎麽了?”那女士問,灰藍色的眼睛饒有興趣地打量著妹妹的臉。

我說隻是摔了一跤,沒什麽要緊的。我們順勢聊起天來。她說,輪椅上坐著的老人說她的母親,那天上午突然心髒病突發,她趕忙把老人送到醫院來,可是急診室人滿為患,等到現在都還沒有空病房可以讓她們進去。

“早知如此,我不應該自己開車來,”她歎氣。“還不如撥打‘911’。”

是。“911”的急救係統,是納稅人的錢堆出來的,他們理應為民眾提供最便利、最快捷的急救服務。1973年11月開始實施的《公法93-154,急救醫療係統條例》,目的就是在全美國範圍內發展全麵的急救醫療服務係統,提供基本的生命維持和高級生命維持救護,以降低發病率和死亡率。由此產生出一支包括專職急救人員和誌願急救人員,總人數高達數十萬之多的急救隊伍。全國統一的“911”急救呼叫電話係統,也是在該法令的規定之下開始設立,該法令同時還規定提供急救醫療服務的醫院必須“保證急診病人隨時得到必需的急救醫療服務,不論病人是否有支付能力。”

故事講到這裏可以告一段落了。不論是聽來的,看見的,還是親曆的場景,一旦需要撥打“911”,總不是什麽賞心樂事。此時此刻,不知有多少支電話正在撥響這個號碼?經曆過的,好歹要汲取教訓;沒經曆過的,也千萬不要疏忽大意。還是我們中國人的那一句老話:小心駛得萬年船,總沒有過逾的。


*** 《多維時報》 01/15、16/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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