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琪:向新婚姻法豎中指
今天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釋再度出台。自從新婚姻法上市以來,便屢屢出司法解釋,而種種司法解釋,都是在假借公正平等之名,占女人的便宜。
今天出台幾條,其實簡明扼要,都是圍繞著房產而來。為什麽圍繞房產而來?就因為中國的離婚率居高不下,男人不斷出軌離婚,而離婚最大的障礙就是房產。如今就是排除房產的障礙,使得出軌的男人們可以肆無忌憚的離婚。
肯定有人認為我說話偏頗,沒錯,我是偏頗的,但我說幾個不偏頗的事實出來。
首先,中國夫妻離婚越來越多,這個是不是事實?
其次,離婚案例中,以男方過錯為主,這個是不是事實?男方出軌而導致的離婚,遠遠高於女方出軌,這是不是事實?你要說這不是事實,我隻能說你罔顧事實。
最後,很多男人出軌後不敢離婚或者不舍得離婚,是不是因為房產分割?恩?是不是因為淨身出戶的威脅?
以上三點逆推回去,我再說一次。新婚姻法司法解釋的出台,就是為男人們掃清離婚的障礙,請問我說錯了麽?
有人說,不就是婚前購買房子屬於個人麽,這很公平啊,沒有什麽。好的,我舉個例子給你看。
一個男人婚前選了套一百萬的房子,首付三十萬,貸款七十萬,然後和女朋友說,我們結婚吧。女人當然很高興,於是嫁給了他,隨後兩人一起背上了七十萬的貸款。這個家庭負債二十年,每月還5448元。女人負擔了其中的一半,大概是六十五萬左右。
二十年後,女人四十五歲,男人四十七歲。男人出軌,找了個二十二歲的小三,然後要離婚。女方說,可以離婚,房子和孩子都歸我。
男人說,孩子歸你,但房子是我的。因為新婚姻法司法解釋規定,婚前個人房產,哪怕婚內還按揭,但這個房產依然屬於我。
這個時候女人才知道,原來自己背負了二十年的貸款,還了一百三十萬的貸款,她自己承擔了六十五萬貸款的房子,居然完全不屬於她。
也就是說,這個時候,男人離婚後完全可以把房子拿去送小三,寫小三的名字,和那個含辛茹苦二十年的老婆沒有絲毫關係。
當然,也有人會很懂法的說,司法規定裏有一條:“共同承擔按揭還款的,可以有補償。”
說的很好聽,但這個所謂的補償,在我們的官司中會變成什麽樣呢?
男方律師首先會問,你說共同還按揭貸款,那麽憑證呢?你女方的還款憑證呢?你舉證啊。
試問,你好好的結婚二十年,每個月還按揭,有幾個女人會每次自己去還並且把付款憑證保留二十年的?大部分都是男人還的好吧,大部分都是通過男人卡還的好吧。
這時候律師就會說了,那你沒證據說你參與還款了啊。
好,退一步說,補償也是可以的,但補償細則是沒有的,那參照什麽呢?參照律師的嘴啊,律師可以給你打好,也可以給你打壞,甚至給你打到一分錢都沒有。
明白是怎麽一回事了吧,這一條看似很公允,看似有補償有退路的條款,其實就是如此險惡的用心。你傻兮兮的去替男人還貸款,可到頭來他就可以拿去孝敬小三,至於給你多少賠償,那就看律師打仗啦。
豎中指!!!
這叫什麽法律?這叫婚姻法嗎?這根本就是強拆。
你以為這房子是自己的,你以為自己出了錢就是共同財產,可是實際上,在法律意義上從來都不是你的,人家隨便就可以拿走,並且強製性的說,不是你的,大不了給你補償。
這不就是開著鏟車把你房子鏟平然後說我給你補償嗎?這不是強拆嗎?這已經不是道理不是法律而是赤裸裸的偏袒。
有人說,男女平等麽,男人可以買房,女人也可以買房啊。
男女平等我是同意的,但我唯一不同意的就是,為什麽社會的男女平等沒有實行,法律就要先行呢?
當社會還需要女人生孩子,還需要女人放棄事業照顧家庭,還需要女人回家伺候公婆,還需要男主外女主內,還需要男人賺錢而女人不許賺錢更多事業更好的時候。你跟我說什麽男女平等啊。
不給女人事實上平等的尊嚴,卻要她承擔法律上平等的義務,這究竟是公平還是欺淩?
如果你真的要公平,很好,請各位男士也十月懷胎,躺到手術台上破腹產試試看,那個時候,我才承認有真正的公平。
婚前的財產不屬於夫妻的,是很多國家用的法律。你有時聽到的有關名星的離婚財產糾葛,都是因為自結婚後一方財產贈值太快,於是出現分產矛盾,或者在結婚前有過不平等財產協議,這個協議因為是在不平等條件下定的,所以可以推翻。
現在對女性的剝削上升到法律層麵了.以後中國女人要結婚首先就是買房子一定要寫上或者改成自己的名字.在一個家庭中肯定是女性為家庭要付出更多,因為要生兒育女,但是中國男人沒有覺得那是對家庭的貢獻,而是你沒賺錢我賺錢,是我在養你,你在白吃我的.
幹脆立法三妻四妾!
夾心想要說的是,古人說的,女子無才便是德,真太精辟了.孔子他老人家是從火星上來的神.秦始皇尊孔滅百家,真是太偉大了.不愧是偉人.
新婚姻法的解釋也可以有這種解釋,女人不是靠賣身得到男方家產的.婚姻是婚姻,與買賣是實在扯不上邊.應該定個結婚了就不許離婚!哼!
讓男人自己生男孩給自己傳種接代去咯。 哈哈
女同胞們,這法律是那些要在外麵有多奶的又要保護自己房子的人定的。。。那麽他就可以盡興又沒有任何損失。
全中國女同胞們,為姐妹,為自己,抵製這不平等條約!不嫁!
讓我們擴散思維一下:女孩生下來後,努力學習,考上了大學,巾幗不讓須眉.找到了工作,可以養活自己和老媽.以後自己買房,自己社交.想結婚就結,不想結婚就去精子庫尋個中意的它,自己生個一男半女,自己養大,自己教育孩子.然後老了,孩子養老,樂融融.要男人有什麽用?幹家務?自己都幹了.還不用擁有男人管好他的胃.木哈哈哈,莫哈哈哈,要男人有什麽用?幹力氣活?什麽年代了,花錢請鍾點工就行了.男人真是一點用也沒有!真是一個貨真價實的臭累贅.
男人會幹的女人全會,外帶生孩子的特權,要男人幹嘛?結什麽婚!自己找罪受!所以要生女不要生男,男孩是沒用的.
盡管發配男人去幹髒爛差的工作,比如,深海探險,雪峰掃地,前方打仗,野外打獵,.....如果他們不幹,解雇他.女人也可以自己幹.男人以後就靠女人生活吧.哼!鳳在上龍在下!母係社會重生!
如果真的平等,中央政治局有9位常委,4.5位該是女的。現在是0。
換個角度來看,若中央政治局9位常委都是女的,這樣的立法可能不會有的。
據說人大代表近年增添了很多富人男性,這樣的現象不製止,欺視婦女的法律會越來越多。
男女就算經濟平分都是在虧待婦幼,
更何況這樣不平等劃分呢。
現代女人要養家、要做家務、要生孩子、還要生男孩、還有人叫囂不必坐月子,
難怪佛陀說末法的時候,女人精進修行,男人淫佚。
女人為什麽要結婚?為什麽要冒生命危險去生孩子?生了孩子連姓名權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