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咱中國的傳統說法是我參加革命早。
由於我當年工種的特殊性,我工資起點應該是算比較高的。因而,自己第一次出手買東西就不凡,用當今現在的說法是出手豪闊。(其實不是我出手不凡,也不是我出手豪闊,而是我當時根本不懂得錢的價值) 象我那個年齡的孩子,過年的時候買鞭炮一般都是幾分幾毛的買,我掙工資了,一花錢買過年的鞭炮就是二十塊人民幣。對於很多人來說,我那個時候真的是轟(瘋)了。
後來的日子,結合我自己的實際經濟情況,我是越來越不象話了。人人都說我是大手大腳。那個年代我的同學朋友結婚,其他同學送禮都上五塊十塊,我上五十一百。別人集郵,隻買一套兩套,我郵票一買就是整版,小型張一買就是整盒(我那哪裏是集郵呀,整個一個郵票販子,可是,到目前為止,我連一張郵票都沒有賣過)。
父母教育我,外公外婆規勸我,都讓我別亂花錢。我不服也不聽。就是我那幫哥們不說我,因而,我覺得我的那幫哥們,真的是比親人還要親呀。 再後來,成了家,有了老婆孩子。花錢就更有理了。那時候流行變形金剛,市場上有什麽,我兒子就有什麽。不是流行鋼琴嗎? 咱一次買倆。(真的買了兩台,一台幸福琴,一台星海琴,哼,最早的《等咱有了錢》版本)
那年流行金項鏈,我去了金店,一樣買一條給她,一共七條,一個星期一天換一條。現在想想,真是燒的。 我命硬,我命好,從來就沒有為錢發過愁。我有一條荒唐的理論:“我剛生下來的時候,手裏一分錢都沒有,現在所有的錢,都是我自己賺來的。”
年複一年,我花錢大手大腳的習慣是愈演愈烈。自己還給自己定了條不成文的規矩:出去吃飯的時候,不能讓三種人為我買單: 1)不能讓比我年齡小的人買單,2)不能讓比我錢少的人買單,3)不能讓女人買單。 (但是我的這種惡習一定要改!!!)
我朋友給我總結了一下,說我有兩個P; 一是洗澡癖,二是花錢癖。 我哥們的老婆則說我是:購物狂。(我哥們在美國讀書一年,住在我家,他老婆想買東西,一定拉上我。她最喜歡我說的那個讓人爽快的字:買!)-----
瘋狂購物也給我帶來了煩惱,我的房子裏沒有風格了。有中國的字畫,有美國的家具,有日本的電器,有英國的鋼琴,有德國的汽車,有非洲的木雕,有法國的紅酒,有捷克的水晶,有印度的大象,有蒙古的佩刀,有埃及的金幣,有芬蘭的鹿皮。。。。。。
唉, 就象一個博物館。 其實,花錢能夠給人帶來快感。花錢買東西,能給人帶來一種酣暢淋漓的感覺。沒有花錢之前,好象身背重負,花錢之後,如釋重負。起碼我是這樣!
你想呀,賺錢了,存錢了,如果不花錢,那多沒勁呀?我喜歡花錢以及花錢帶來的快感!
《版權花錢所以,翻印隨便不究》
我覺得:花錢是一種享受,是給自己辛勤工作的獎勵。另外,"給予"總比等著接受別人"恩賜",或是占別人"便宜"好吧!再說,有利於刺激經濟。
哈哈,準備逛街去了!
上次去San Diego考察生意機會, 可惜來去隻有半天時間, 沒顧得上給牛哥請安, 不過來日方長。好客之人講的是朋友遍天下。
難不成阿牛原來是八一隊的健兒?不是一般的牛!
今天是老大你曾經輝煌驕傲的節日,當年沒機會今天補上:解放軍叔叔好!
西門和您吃飯,要您自己買單的話,西門是您灰孫子。。。
同意牛爺,您遇到的都是什麽男人啊?是男人嗎???
有豪氣!
牛哥真牛!
他老婆想買東西,一定拉上我!
拉上我!
師傅,真不該請您吃飯了,徒弟們把您的規矩給破了。俺們徒弟們自罰三杯黃酒,吸塵三遍。如果您過意不去的話,就把您的大象送給俺。。。
(偷著樂會兒。。。)
妹妹早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