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凡是同居的又不想結婚的人都是狗男女。

(2006-10-28 15:08:21) 下一個


如果相互愛慕,不能分開的,就不要計較自己個人利益的得失,生活到一起,生兒育女,盡享天倫之樂。如果不能做到這一點的,那麽至少保持一段距離,讓對方都有其它機會。如果既要同居,享受和夫妻一樣的待遇,又不願意承擔責任的男人和女人,都不是好東西。

這就是人性極惡的表現,什麽都想得到便宜,而不願意付出。這種關係裏麵,總有人吃虧的。如果把別人的終身耽誤了,而自己拍拍屁股走人,那麽這種人就是得了便宜了,還心安嗎?女人是屬於家庭的動物,如果你不想給她一個家,就請你離她遠一點,甚至不要去接觸傷害她。

似乎有些人很振振有辭,覺得那是人家你情我願的事,做人如此沒有責任感,就不配得到幸福。恩愛和睦的家庭給予一個男人或者女人的幸福,不是同居的人所能夠體驗的。他們可以一起憧憬未來,一起負擔有孩子的快樂和勞累,這種可以保留一輩子。
[ 打印 ]
[ 編輯 ]
[ 刪除 ]
閱讀 ()評論 (1)
評論
鴻肖 回複 悄悄話 ok,那麽我就是狗男女中的一分子,
so what?! ^-^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