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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在Ottawa獨自呆了四個月做CO-OP。那時我們幾乎每天通話or text。我知道她和一個從New Brunswick去的男孩走得很近,出遊了多次,concert,camping,hiking,clubing,雖然很多時候照片都是group的照片,但知女莫如母。有時我tease她,她說,hey, 我們一個在太平洋邊,一個在大西洋邊,太遙遠了。
但我知道她天天都過得很開心,常說日子怎麽過得這麽快。我從她的話了覺得是個可以放心的男孩子。隻是笑她,讓她enjoy快樂的日子。
我相信自己的孩子的決定,所在的CO-OP的公司讓她extend another term。她很開心是對她自己的工作的肯定和欣賞。她對我說不想extend,因為如果extend的話,和自己的下學期課程有衝突;還有如果extend的話,好像讓她自己覺得完全為了這層的relationship,因為那個男孩子是8個月的Co-op(不同的公司)。那個男孩好像知道她拒絕的事情。。。孩子長大了,他們有自己的決定,她們也要take all the consequences,我對自己這樣說。
回來那天,眼睛腫腫的,淚水還在流。
第一個星期天天在手機上snapchat。逐漸地減少,但我知道她們在天天通話。
Ottawa的公司仍給她offer從明年一月份開始的八個月,她自己在溫哥華挑好的公司再apply,但這個月底Ottawa那邊要定下來。時間太緊,她到收到SAP的麵試,那個職位對她這樣的剛三年級大學生太難了,她沒拿到。
我在擔心她要去寒冷的Ottawa過冬天,而那個男生卻要回自己的城市去了......有聽說那個男孩子有可能在結束聖誕前Co-op的幾天拿假期來溫哥華,不知道最後怎樣......
不到二十歲的女兒,這或許為她人生路上多一個愛的經曆,一場summer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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