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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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2005-07-17 15:41:01) 下一個

前言

和蓮蓮聊的時候,突然提議來我家住幾天。蓮蓮說,那到市中心的距離太遠了。於是我說,那就打電話給陸,讓他騰一套陸家嘴的房子出來讓我們住十天半個月的。蓮蓮說,好。

陸,是我的第一個老板,南通人。

那天,聽可描述公司的樣子,我順著他的話想起的是我進的第一家公司。

這樣的夏天,我曾抱怨自己辦公室的冷氣不夠大,坐在大辦公廳職員隔間裏對著立式空調照鏡子,趴在那裏寫文章;也曾泡著一杯又一杯的麥斯威爾咖啡和一碗又一碗泡麵;也曾經……淩晨了,竟然睡不著,還是寫點東西吧。今天,我想寫這個叫我暖暖的男人。(這篇東西比較長,抽時間看完吧)

她第一次看見他的時候,是九九年。她十九歲,跟著朋友去很庸俗的社交宴會。宴會是為一個來自山東的老總洗塵辦的,桌子上坐的,都是上海各種公司的老板,一個個西裝革履,很是氣派。她是桌上唯一的一個女孩子,並且年紀小。她知道他從一進門就開始看她。別人勸酒的時候,他說,別欺負小姑娘拉,然後把杯中物一口飲進。她不喜歡他,因為他是商人,有她鄙夷的“世俗氣息”。所以,當朋友把她介紹給他,他拉著她的手塞了張名片的時候,她一點都沒有感覺。他說,“以後有事就找我。”她隻是看了看名片上兩個很狂妄的職位名稱笑了笑。

第二次見他是幾個月以後。她不願意參加高考,因為她急功近利,想上班,想掙錢,想享受最高級的東西。於是,她翻出了抽屜裏他的名片,也許,那兩個狂妄的名稱可以帶給她她要的東西。他在電話裏問她的地址,說要帶她去吃飯。她在黃昏的路邊等他的車子。那個時候,她還沒有手機,他隻好很慢很慢地開著那輛白色的車子找他。她跑過馬路,彎腰進他的車子,坐定後看看車的標記,問,這就是林肯?他說是的,轉頭看她興高采烈地享受那張寬大的座椅。

他帶她去了一家四星級酒店,那是她第一次進這麽大的酒店,金碧輝煌的大廳,紅色的厚地毯,敞開式的餐廳。她俯在金色的欄杆上看大廳裏人來人往。他點了她喜歡的菜,說,“你和我在一起你就不用喝酒了。”她對他的感覺頓時好了一倍。他抽煙的時候幫她趕麵前的煙霧,看她吃最喜歡的鱖魚。她說冷氣太大了,有些冷。他脫下西裝披到她肩上。趁他不注意,她看了看襯裏。不知道從哪裏看到過的句子,說西裝的襯裏能看出整件西服的質量。她一看,雖然沒有買過,但知道,那叫“皮爾卡丹”。

他和她討論上班的事情。他說自己缺一個助理,她的職位可以是董事長助理或者是副總經理助理,因為他有兩間公司。她挑了前者,她深深知道,其實他不是缺少一個助理,而是缺少一個這樣的女孩在他身邊。她利用了這一點,問薪水是多少,眼神可愛至極。他笑問,你想要多少。她似真似假地回答,五千。他點頭說,好,不夠再拿。並且摸出一疊一百元給她,告訴她那是給她上班坐出租用的。從那天起,她就知道他的習慣,錢都是整齊地插在包裏的,剛從銀行拿出來,所以都是嶄新的硬幫幫的,一疊一疊。她欣喜地快要瘋了。

這時,有兩個人來找他。一個禿頂的老頭和一個年輕的外地女孩。他們都沒有介紹身邊的女孩,她心裏開始發慌,因為她知道這代表什麽。好不容易熬到那兩個人去房間。他看到她的樣子,拍拍她的肩膀說,別害怕,我們不會是那樣的。她就相信他了。這個比她大十八歲的男人,從一開始就把她寵壞了。

他發給她一隻銀色的手機,和他的一模一樣。他喜歡把手機放在襯衫的口袋裏,她學他的樣子,做了腰上有口袋的小西裝。

第一次去公司上班,看到那麽大的會議桌和那麽多員工的小隔間,她有一點慌。接待小姐問她找誰,她說董事長。她順著別人驚訝的眼光走到了他的門口。他已經聽到她的聲音,把門開成了一條小縫。她學著電視裏的樣子敲門,然後聽到他說“進來”。他叫人搬來一張椅子,讓她坐在他旁邊。一張兩米左右長的轉角辦公桌,他坐裏麵,她做外麵。然後他們就不斷地說話。文員泡了兩杯茶,他對她說,以後茶要自己泡了,杯子在外麵,好茶葉到我這裏拿。她說她喝麥斯威爾,不喝茶。

從那天開始,她就成了他的小尾巴。到哪裏,他都帶著她。他帶她去他的酒樓教她如何點菜如何簽單,帶她去很多公司介紹其他經理讓她認識,她跟著他去公司工地視察,那裏的工人也叫她老板。他要送她去學開車,說等她學會了就給她買一輛她喜歡的紅色三菱跑車。她的欲望和虛榮心在他這裏得到充分的滿足。她在錢櫃的包廂裏對他唱王菲的《如風》,有一個人,曾讓我知道,寄生於世上,原是這麽好。

她坐在他的辦公室裏東看西看,說到處都是灰塵,也不知道多久沒掃了。他聽後馬上召集全體員工大掃除。她說要自己的辦公室,他就讓人把隔壁的辦公室重新布局了一遍。搬來一張大辦公桌,兩張皮沙發,又新買了一台電腦給她。她喜歡在桌上放鮮花,喜歡吃完飯就刷牙洗臉,所以就差點把家搬過去了。抽屜裏有她的牙刷,門後有她的毛巾,地上有她的拖鞋,桌上有她和別人的合影……

他的辦公室裏有一個套間,床,電視,衣櫃,還有一間浴室。她對他就從這裏開始得寸進尺。她說自己總是胃痛,借機就進去關上門看電視睡覺,聽到他在外間打電話,心裏很是高興。她說喜歡香格裏拉大酒店客房裏香皂的味道,他就打電話找人拿了很多,放在辦公室的浴室裏。每天下班時,她會在裏麵洗澡,洗得香噴噴地跟他去應酬。

她不知道自己什麽時候開始喜歡上他的。早上,他特例她十點半到公司,而他總會在午飯前到。她和他的辦公室都在轉角,進他辦公室的時候頭一歪,就能透過她辦公室的話玻璃看見她的辦公桌。他就是這樣,開門的時候便看她,她也竊竊地歡喜。有一次,不知道為什麽,她異常高興,竟然爬到桌子上把其他員工召集來了講故事,兩隻腳在那裏晃悠。她不知道他已經來了,別人嚇得小聲說,老板來了,便一哄而散。她聽到他在隔壁咳嗽,叫她的名字。她隻好硬著頭皮泡了茶進去。他異常凶狠地看她,什麽也沒說。她隻好灰溜溜地逃走。一整天沒有說話,下午,她悄悄溜進他的辦公室,他在浴室裏洗頭發。她進去後幫他小心地把發跡洗幹淨,說,對不起。他擦幹頭發,看看她,問她,你說我拿你怎麽辦才好?

她不喜歡公司廚師做的菜,他就叫樓下的餐廳送椒鹽排骨蔥油拌麵上來給她吃。有的時候,下班後沒有應酬,兩個人就又叫幾個菜上來,她會去廚房抄一個蛋抄飯。兩個人一邊吃飯一邊喝湯。她覺得不要很昂貴的菜,能和他在一起吃飯原來就很快樂了。

他怕她走夜路,幾乎每天都是跨越半個上海地開車送她回家。到了她家門口,兩人就坐在車裏抽煙。她幫他買整條整條的煙。他的車裏,辦公室裏,都是她的中華。

他告訴她他有妻子和兩個小孩,她幼稚地以為自己不會在乎。她從別人口中聽到他創業的故事。有一天,她從他辦公桌抽屜裏翻出一張照片,他年輕的時候。十九歲的她坐在那裏想,若他是一個平凡的普通人,她還會喜歡他嗎?若是有一天,他一無所有了,她還會想要他嗎?她看著照片上的他,不知道答案。

他帶她去金茂的九重天慶祝她的生日,他和她的生日隻差四天。他送了她一套迪奧的香水,名字是茉莉香精。粉紅色的包裝,金色的液體,她歡喜的不得了。她問他想要什麽。他說隨便她給什麽。於是,三天後,她傻兮兮地提著一桶水,到車庫裏,親自幫他洗車,並且在友誼商店買了一隻非洲的木雕。他看著她的時候眼神都是笑的,說,怎麽會有這麽傻的女孩子。

但是後來,她看到了他的妻子。那個女人趾高氣昂地來公司看他,並且帶著兩個孩子。那個她沒有想象中的醜陋,卻有一種高貴的氣質,是她這個十九歲的小女孩比不了的。就連脖子上的鑽石項鏈都把她細小的白金項鏈比了下去。她走的時候看都沒有看她一眼。她覺得自己太卑微了,像她買給他的木雕,細小到一折就會斷掉。他的妻子一定知道了她的存在,因為之後,他那遠在南通的老父親也來了,非要在辦公室的套間裏睡覺,她沒有看到那個老人,但是她的心在那裏哆嗦。然後,那個她把放暑假的孩子寄送在公司,九歲的小女孩對她說媽媽說她是狐狸精。她看到他的時候,眼淚都快要流出來了,但是他也是焦頭爛額。

那些天,她隻能在總經理辦公室的長沙發上睡午覺,午飯也不吃。然後他終於把她帶了出去。他開著車子把她帶到了郊外的別墅群,讓她看一套還沒有裝修完的別墅,告訴她那是給她的。又連夜帶著她去蘇州。她第一次在他麵前喝醉酒,囂叫著的酒吧裏,她說自己喜歡他。他帶著她回賓館,硬是開了兩間房。淩晨兩點,她赤著腳去敲他的門。她哭著抱他說喜歡他,他說他是第一眼就喜歡她了。她把絲襪褪到腳踝,踮腳吻他。

回到上海後,她就開始逼他,不用言語,隻是行動。他讓她等等,再等等,兩個孩子都還未成人,公司還有太多太多的事情。但是年少倔強的她就是不要。她開始混跡於各種酒吧,和其他男人鬼混。第二天上班的時候,她把其他男人的事情告訴他,他隻是抽煙,一根接一根。她看著他慢慢憔悴下去再憔悴下去,她沒有辦法得到他,所以寧願毀掉這份感情。

他和她出去應酬的時候,她開始存心氣他,對那些垂涎於她的男人,一概不拒絕。她要他親眼看著她改變,因為是為了他。他把她從酒店裏拉到馬路上,恨到已經把手掌舉到她的臉前,可終究沒有打下手。從此後,她不再跟他一起出席任何宴會。

那是她最後一次對他說,你離婚吧。他還是抽煙不說話。她說,那我走了。他終於開口,為什麽一定要這樣,他能給她她要的一切,難道就不能再等等嗎?她恨恨地說她要的是他,不是錢。終於,她知道了那天看他照片時想要的答案,她自己的答案。

她最後一次幫他的公司做事情。司機開著車子帶她去書城買一套公司需要的書。那天大雨傾盆,天像要倒下來一樣的昏黃。她坐在那裏聽他的CD,都是她最愛聽的歌。司機看看她的樣子,突然對她說,你不要責怪老板,他也是沒有辦法的,他喜歡你,我都是看在眼裏的。那個中肯的司機,跟了他十年。她的眼淚頓時滑了出來,她說她不怪他。她從書店回來,拿發票去他辦公室,他像往常一樣在上麵簽字。然後一把握住她的手,問她能不能不要走。她搖頭說不行。然後她就逃了,連再見都沒有說。

之後的兩年,她再也沒有碰過中國男人,流連於外國男人之間,最後去了美國。嫁一個肯為了她放棄一切的男人好象成了她唯一的夢想。

兩年後,她回上海的時候再次見到了他。他請她去波特曼的西餐廳。她看著他不習慣的吃著麵包牛排,說,這又是何必呢?他說他想試試她是怎麽在國外生活的。飯後,她說想看看公司。他就開車帶著她去了。一樣的電梯,一樣的走廊。公司門口的燈沒有亮著,一片漆黑。她感到他就在她身後,他的呼吸她都能聽見,隻要她一回頭,他們就又能在一起了。可是她說,怎麽沒有燈呢?他立刻按了一下牆上的開關,一瞬間,他們又分開了。

他和她的辦公室還是老樣子,她買的木雕還在那裏,甚至她買的空氣清新劑都還在那裏,粘在高處一直沒有拿下來。她說人走了,東西還留著幹什麽。他說他知道她會回來看看的,就算幾年一次,也要看看走過的路做過的事情。

他在她的青春中留下一道痕跡,轉變了她整個人生。

 

後記

  去年在上海的一個早晨,我打了電話給他。他說馬上來接我,從鬆江趕到浦東。那一輛白色林肯已經換成了金色的寶馬。他說公司和車子都給了他的弟弟,自己現在做房地產。他帶我去看世紀公園的公寓,落地窗簾外就是一大片的綠色。他說,喜歡就送給你吧。我開玩笑的說,要送,我還是喜歡衡山路的啊。他說,那麽下次回來的時候,就會有一套衡山路的房子等著你。我說到了美國後我才真正開始工作,再也不會有像他這樣的老板出現了。

和可聊天的時候,會突然想起以前的事情,因為有很多地方是那麽相似。二十五歲的我,麵對這樣的事情,真的不想重演過去。

                       七月十六日淩晨十二時至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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