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256)
人生閑筆之十 (談談“真”與“理”)
作者:郭知熠
在我的寫作生涯中,我必須僅僅抓住兩個字:一個是“真”,還有一個是“理”。而這兩個字,將成為我的文章與其他人的文章的一個顯著的區別。
所謂“真”,“真”就是事實,“真”就是事物的真相。我將更加看重事物的真相,甚至於花很大的精力來探索事物的真相。我不會屈從於事物的假象,我所要做的就是通過我的沉思,通過我的比較,從而找出事物的真相。至少找出那些是我所認為的真相。
因為這個過程主要是通過沉思來完成的。這就牽涉到另外一個字:“理”。這個“理”是理性的意思。通過理性的思考,我來尋找事物的真相。我不是通過其它的途徑來尋找的。除了理性之外,事實上我們沒有其它的方法來尋找事物的真相。很多人說他們有其它的方法,郭知熠不以為然。
所以,我的文章中會閃耀著理性的光輝。同樣,我的文章中會閃耀著真相的光輝。這兩個光輝交相輝映,將向這個世界呈現出永恒的意義。
寫於200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