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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封禁政策與邊疆失土的關聯——俄國武裝移民和不平等條約的簽訂

  由於清廷長期奉行封禁東北的政策,導致那裏人煙稀少、人與地嚴重脫節,與沙俄接壤的沿邊地帶更是如此,終於使沙俄有機可乘,得以對中國東北邊疆地區進行大肆侵吞。

  沙俄侵華始於17世紀40年代,很快遭受挫折。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中俄兩國在平等的基礎上簽訂了《尼布楚條約》,從法律上肯定了黑龍江以北、外興安嶺以南以及烏蘇裏江以東至海的廣大地區都是中國的領土。但沙俄領土擴張的野心不改。19世紀40年代,沙俄經過探測得知經黑龍江航行可以直通大海,一直急於在遠東地區尋找出海口的沙俄意識到,“隻要控製了阿穆爾河口(注:即黑龍江。)和該河的航行權,就能使人口日益稠密,工農業日漸昌盛的西伯利亞永遠成為控製該地區的國家的藩屬和納貢者”,(注:巴爾蘇科夫編著:《穆拉維約夫—阿穆爾斯基伯爵(傳記資料)》第1卷,見中國史學會主編:《第二次鴉片戰爭》第6冊,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29頁。)於是更加迫不及待地要對黑龍江和烏蘇裏江一帶的中國領土加以占領。

  一、俄國對黑龍江北岸的武裝移民和占領

  沙俄在采取正式行動之前,首先對黑龍江和烏蘇裏江流域進行了偵察,結果發現當地人煙稀少,即使有少數居民也居無定所,“始知中國一無經營,如入無主之地”。(注:董鴻禕著:《中俄交涉史》,第1頁,見沈雲龍主編:《近代中國史料叢刊三編》第25輯,台北: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於是它所製定的侵略策略就是首先實施武裝移民,以填補這一真空地帶。俄國鼓吹侵華的急先鋒涅維爾斯科依就認為在正式實施占領之前,“必須在阿穆爾河和烏蘇裏江沿岸布滿軍人村屯(鎮),以此,如我所說,在事實上向中國指出:俄國從來就認為這一地區是屬於它自己的”。(注:涅維爾斯科依著,郝建恒、高文風譯:《俄國海軍軍官在俄國遠東的功勳(1849—1855年)》,北京:商務印書館1978年版,第355頁。)俄國人是這樣想的,也是這樣做的。鹹豐五年(1855年)十月,據吉林將軍景淳奏報,俄國在闊吞屯一帶“廣蓋房間,占據俄羅斯多人”,(注:郭廷以主編:《四國新檔》(俄國檔),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66年印行,第161頁。)闊吞屯位於黑龍江下遊,俄國在完成武裝移民、造成占領的既成事實之後更名為馬林斯克,它與一同被俄國占領的奇咭都是赫哲、費雅哈等少數民族活動之處,沒有定居的漢人。鹹豐六年(1856年)十二月,奕山等奏報:“俄夷現在江岸各處占據過冬。”(注:郭廷以主編:《四國新檔》(俄國檔),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66年印行,第221頁。)鹹豐七年(1857年)七月,奕山等又奏報,俄國在黑河口北岸“霍爾托庫留居俄人”,並且“丈量地基”,開始“蓋房”。(注:郭廷以主編:《四國新檔》(俄國檔),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66年印行,第268頁。)同時,黑龍江副都統又報稱,於閏五月發現“有夷人五十餘名,駕火輪船由江麵回行,阻止未肯停留,該夷在海蘭泡(注:被俄國占領之後改名為布拉戈維申斯克。)一帶蓋房,已有五十四所。迨十四日,有夷官五名,帶人駕火輪船並大小船隻駛至黑龍江傍岸,詢據該夷述稱,押帶人船糧械駛至布哩等處建房”。同年八月,奕山等又一次奏報,“三姓副都統圖欽轉據烏蘇裏口巡防佐領報稱,俄夷前在鬆花江(注:此處之鬆花江實際上是指鬆花江江口以下的黑龍江,也就是黑龍江和鬆花江交會之後的黑龍江下遊,清廷習慣上以鬆花江為主流而以黑龍江為支流,故將鬆花江江口以下的黑龍江稱為鬆花江。據陳芳芝著:《東北史探討》,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286頁注2:“清朝政府,與前朝及今日中國不同,以鬆花江為主幹而黑龍江為其支流。對滿洲人,鬆花江為祖先發祥聖地,故將現在黑龍江與鬆花江交匯處以迄海口,視為‘鬆花江下遊’。此一滿洲習慣,在涉及俄羅斯事務之所有《夷務始末》各卷文件中均有明確顯示。”另可參見佟冬主編:《沙俄與東北》,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5年版,第176—178頁。)右岸圖勒密地方起造窩棚,茲複在該處添房一所,內存雜貨,門前挖壕一道。夷人駕船由上遊至烏蘇裏口右岸,蓋房一所。”(注:郭廷以主編:《四國新檔》(俄國檔),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66年印行,第296頁,第297頁。)又有“夷人男婦駕船載糧,駛至庫爾托庫偏西地方,以柳條壘作房牆”。與此同時,“該夷複於左岸精奇哩附近,開地八段,約計五十餘晌。據夷官聲稱,伊國來人既多,因無菜蔬食用,故自行墾種。”以上所有的奏報,皆詳細說明了沙俄的武裝移民情況。鹹豐帝覽奏後意識到俄國之目的在“圖占地方,欲謀久住,已屬顯然”,並諭令奕山“告以中國和該國和好有年,不應擅自蓋房占地”。鹹豐帝的判斷自然不錯,不過這一切全是由封禁政策而引起的,奕山於鹹豐七年(1857年)九月的奏折中就指出了當時中俄邊界的形勢“黑龍江上自格爾必齊河起,至霍爾托庫止,向有旗戶分駐三十餘屯,田園幾無”,而“精奇哩等處,為布特哈、鄂倫春打牲遊牧之地,向無構舍墾田;鬆花江(注:指黑龍江下遊。)兩岸,住居赫哲、齊勒爾、費雅哈等,素以打牲捕魚為業”。(注:郭廷以主編:《四國新檔》(俄國檔),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66年印行,第311頁。)可見,在以上廣闊的地區內,確實人煙稀少,漢人罕至,農耕生產幾乎沒有。清廷禁止漢人移民至此從事農耕,如今俄國人卻在這一帶到處蓋房、定居和墾殖,此乃封禁政策之惡果所使然。

  西方學者對俄國在正式占領黑龍江北岸之前的大肆武裝移民之舉,也有相關記載。英國人拉文斯坦曾指出,“1855年,俄國方麵的活動相當頻繁”,在這一年,“共計有三千名士兵和五百名移民,連同牛、馬、糧食、農具和軍用物資經黑龍江運往下遊地區”。(注:拉文斯坦著,陳霞飛譯,陳澤憲校:《俄國人在黑龍江》,北京:商務印書館1974年版,第103頁。)俄國人對他們的舉動也毫不隱諱。1856年10月,俄國政府在審議了對黑龍江流域執行占領計劃的具體實施者、東西伯利亞總督穆拉維約夫關於向黑龍江流域實行武裝移民的提案之後,決定“從外貝加爾哥薩克軍抽調男女一萬五千人至二萬人遷移到阿穆爾河左岸去”。(注:瓦西裏耶夫著,北京師院外語係俄語專業師生合譯:《外貝加爾的哥薩克(史綱)》第3卷,北京:商務印書館1978年版,第141頁。)這項移民計劃出台之後,立即開始實行,1857年春,沙俄“一共向阿穆爾運送了三百八十四戶”。(注:卡巴諾夫著,薑延祚譯:《黑龍江問題》,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24頁。)到1857年年末,“阿穆爾河左岸(從其始點到興安嶺),已有俄國居民三千人左右”,並有“兩個小哨所(鬆花江(注:指黑龍江下遊。)口及烏蘇裏江口各一個)將阿穆爾河左岸‘連成一線’,並同俄國人於1855—1856年占據的阿穆爾下遊各地連接在一起”。(注:卡巴諾夫著,薑延祚譯:《黑龍江問題》,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25頁。)經過移民滲透之後,“阿穆爾就變成一條俄國的河了。現在這條河上遊下遊可以往來通行。河的沿岸,在還被認為是中國的土地上,出現了一個個的俄國村莊、糧食和國家物資倉庫。”(注:巴爾蘇科夫編著,黑龍江大學外語係、黑龍江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所譯:《穆拉維約夫—阿穆爾斯基伯爵(傳記資料)》第1卷,北京:商務印書館1973年版,第436頁。)俄國人這樣做的目的很明顯,他們不打自招地承認,這樣就會迫使中國“承認哥薩克屯駐阿穆爾的既成事實”,並得意地認為“此目的已順利達到。中國人在著手進行邊界談判時,就會麵對哥薩克已屯駐阿穆爾的事實”,同時還十分自信地認為,“這些事實在政治上將被確認,問題被認為是解決了”。(注:瓦西裏耶夫著,北京師院外語係俄語專業師生合譯:《外貝加爾的哥薩克(史綱)》第3冊,北京:商務印書館1978年版,第141頁。)俄國人為什麽會如此自信?無非是因為清廷治邊策略的失誤給了他們天賜良機。果然,正如瓦西裏耶夫所說的那樣,鹹豐八年(1858年)《璦琿條約》的簽訂使俄國武裝移民、強行占領黑龍江北岸的既成事實,在法律上得到了“合法化”的解決。

  二、俄國占領烏蘇裏江以東之中國領土

  《璦琿條約》使中國喪失了黑龍江以北、外興安嶺以南約六十萬平方公裏的領土,同時它又規定烏蘇裏江以東至海所有地方為中俄兩國“共管”之地,為俄國繼續侵吞這一地區埋下了伏筆。清廷有感於《璦琿條約》的切膚之痛,開始對邊疆人與地密切結合的問題關注起來。條約簽訂之後不久的鹹豐八年(1858年)五月,鹹豐帝命令吉林將軍景淳迅速查明烏蘇裏江一帶的情況,指出“倘該處本有居人,一旦為夷占據,於我國屯丁耕作均有妨礙”。(注:郭廷以主編:《四國新檔》(俄國檔),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66年印行,第394頁。)滿清皇帝似乎終於模糊地認識到邊疆地區農業生產的重要性,實際上,耕作受妨礙之事尚小,更為重要的是,邊疆地區的農業生產可以使人煙稠密、經濟發展,並在此基礎上完善行政管理,防務自然也就會隨之而增強,實為鞏固邊疆地區的唯一良策。清廷長期以來無此意識,直到此時才開始隱約注意到這一點,但為時已晚,因為俄國早已決定要以占領黑龍江以北的方式占領烏蘇裏江一帶地區:“為使烏蘇裏江和烏蘇裏地區永歸俄國,必須在烏蘇裏江采取占領阿穆爾時所使用過的手法,即以實際占領作為外交交涉的後盾。為此,用於在長達三千俄裏的阿穆爾沿岸安置移民的行政經費和物資中,勢必要分出一部分,以便同時開始另一項類似的工作,即占據長達八百俄裏的烏蘇裏江以及直到與朝鮮毗連的我國東南各港之間的整個地區,並向那裏移民。”(注:巴爾蘇科夫編著:《穆拉維約夫—阿穆爾斯基伯爵(傳記資料)》第1卷。見中國史學會主編:《第二次鴉片戰爭》第6冊,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28頁。)

  俄國人已對烏蘇裏江地區虎視耽耽,那麽這一帶的形勢又如何?鹹豐八年(1858年)八月,景淳在奏折中指出烏蘇裏江一帶“因關參山、采珠、捕打貂皮之區,向無屯戶居住”,(注:賈楨等纂:《籌辦夷務始末》(鹹豐朝)第28卷,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版,總1047頁。)原來這一帶是皇家貢場,當然禁止漢人在內定居墾殖,這為俄國的武裝移民提供了再好不過的條件了。早在向黑龍江北岸移民的同時,俄國已在烏蘇裏江一帶采取了相同的行動,在《璦琿條約》簽訂之後,它更加大規模地強化這一舉動。鹹豐八年(1858年)七月,奕山等奏報,據烏蘇裏江口巡防官員報告,穆拉維約夫於五月帶領官員9人和隨從90餘人,駕船靠岸,聲稱“伊國使臣在璦琿城,已與黑龍江將軍將界址分妥,其黑龍江左岸、烏蘇裏江右岸,許我國占居蓋房”,俄人隨即在喉溫一帶“伐倒樹株,掘坑長二丈、寬三尺、深二尺餘”,為在此蓋建居所做好準備。(注:賈楨等纂:《籌辦夷務始末》(鹹豐朝)第30卷,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版,總1089頁。)穆拉維約夫一夥還“在烏蘇裏河內上下左右岸,至牤牛河一帶地方蓋房”。(注:賈楨等纂:《籌辦夷務始末》(鹹豐朝)第30卷,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版,總1090頁。)同年十二月,奕山等在奏折中轉引三姓副都統圖欽的勘察報告,又一次說明了邊疆地區空虛的形勢“由黑河口至烏蘇裏河,自北而南,溯遊向上,履查至訥恩吞、翻摶地方,南北相距一千四百餘裏,俱係采捕參珠之地;至烏蘇裏河兩岸,舊居赫哲、費雅哈等,曆年捕打貂皮,皆在該處一帶山場”,俄國人見有機可乘,即“在烏蘇裏東岸圖勒密諸、瓦集闊圖、斯克圖等三處蓋房”,而烏蘇裏江“上遊一帶,雖未被其占踞,而該夷之侵貪,亦有靡定之勢”。(注:賈楨等纂:《籌辦夷務始末》(鹹豐朝)第33卷,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版,總1236頁。)次年(1859年)四月,奕山等奏報事態的進一步發展情況:“俄夷潛在烏蘇裏口以下南岸伯力(注:被俄國占領之後改名為哈巴羅夫斯克。)地方添建房十一所,古克達蘇蘇建房一所,圖勒密添建房八所,烏蘇裏迤東抓吉地方添建房十四所,內有六處未完。又從抓吉向上展占二十裏,在青牛達地方,現建房四處,牧放牛馬。由青牛達向上三十裏,至索奇地方,建房二所。由索奇向上約距三十裏之遙海青魚場地方,又建房一所。以上展占蓋房,皆隸烏蘇裏河迤東右岸。”(注:賈楨等纂:《籌辦夷務始末》(鹹豐朝)第37卷,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版,總1396頁。)這些地方都是清廷所規定的采捕參珠和貂皮的禁山,而其禁令僅僅對清廷的屬民產生效力,禁山終不能免於沙俄鐵蹄的踐踏。同年六月,署理吉林將軍(注:郭廷以主編:《四國新檔》(俄國檔),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66年印行,第598頁。)特普欽的奏折也能說明這個問題,他在奏折中指出俄國人所竄擾之地的特點是“民戶散居曠野,原無城池,且向不招民”。特普欽還奏報了俄國武裝移民的進展情況:“自烏蘇裏江東岸,自抓吉地方向上,由闊圖斯克直至興凱湖等十四處,相距三四十裏至一百餘裏不等,每處建房,並搭蓋窩棚三五所至十餘所,各居夷人男婦幼稚二三十名至八九十名不等,牧放牛馬,開園墾地。”(注:郭廷以主編:《四國新檔》(俄國檔),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66年印行,第599頁。)

  俄國移民的步伐越來越快,烏蘇裏江一帶領土岌岌可危。在這種緊急的形勢下,一些明智的官員終於想到了移民實邊的策略。鹹豐九年(1859年)九月,景淳等人指出,欲阻止俄國的侵略行徑,“惟有厚集人民,壯我聲勢,奪其凶焰,懾彼貪心”,具體建議是將領有參票的攬頭和采集人參的刨夫組織起來,他們認為,烏蘇裏江和綏芬河一帶“均關參山,為攬頭、刨夫生計要地,向禁居民潛住,茲因歇山空曠,征兵過多,該夷得以乘隙覬覦闖入,為今之計,若令攬頭、刨夫複其舊業,則曠地既有人居,展占或可少杜”,這就是“以我民人實我曠土”的策略。景淳等人還進一步指出這一帶的山場“平疇沃壤,並可布種口糧,以資接濟,小民惟利是趨,如已去者試開其端,續來者自聞風而至,約在兩年內外,是可厚集人力,漸壯聲威”,(注:郭廷以主編:《四國新檔》(俄國檔),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66年印行,第657頁。)對邊疆移民墾殖的光明前景作了充滿信心的預測。可見,地方官員迫於局勢感到確實有移民實邊的必要,“認為阻止俄人侵占的唯一辦法是將中國貧民移殖空曠土地”,英國學者奎斯特德稱之為“聰明的移民建議”。(注:奎斯特德著,陳霞飛譯,陳憲澤校:《一八五七—一八六零年俄國在遠東的擴張》,北京:商務印書館1979年版,第212頁。)這項移民實邊的建議盡管提出過晚,但若立即實施,或許仍能收到亡羊補牢的效果。可惜鹹豐帝對此的反映卻異常遲鈍,在下發的諭旨中雖然認為景淳等所奏“以中國之曠土,居中國之民人,利之所在,自必群相保衛,可杜夷人強占之計”的方針係“因地製宜,所籌不為無見”,但卻緊接著話鋒一轉,而擔憂“此項人夫,非盡馴良,設以聚集較眾,別生事端,亦屬可慮”,甚至還說什麽“夷請詭詐,於該人夫等或餌之以利,或脅出以威,恐為該夷所用,亦不可不預為防維”。(注:郭廷以主編:《四國新檔》(俄國檔),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66年印行,第658頁。)可見,在大片領土即將被別國占領的嚴重形勢下,最高統治者仍然冥頑不靈,不但不知道用民反而卻要防民,究竟是出於何種心理,實在令人匪夷所思。這說明直到此時,清廷還是“不知移民正是可能挽救烏蘇裏江以東土地的一個行動。當黑龍江和吉林當局提議把漢族農民移居到寧古塔、三姓、綏芬河和烏蘇裏江等地區以阻止俄國進一步滲透時,政府斷然加以拒絕。它隻是決定動員人參挖掘者和當地的部落民來防衛濱海地區”。(注:約瑟夫·弗萊徹:《中俄關係》(1800—1862年),費正清、劉廣京編,中國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編譯室譯:《劍橋中國晚清史》上卷,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384頁。)而事實證明,這是遠遠不能抵製俄國的移民滲透和占領的:“正當清政府繼續追求把漢人移民排除在北滿以外這一目光短淺的目標時,俄國政府則把俄國移民移居到這個地區,這樣,到十九世紀五十年代末,北黑龍江流域和濱海的領土上已經大部分是俄國人了。”(注:約瑟夫·弗萊徹:《中俄關係》(1800—1862年),費正清、劉廣京編,中國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編譯室譯:《劍橋中國晚清史》上卷,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379頁。)在此基礎之上,俄國又於鹹豐十年(1860年)逼簽中俄《北京條約》,掠奪了烏蘇裏江以東至海約四十萬平方公裏的中國領土。

  三、封禁政策與邊疆失土的關聯

  19世紀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由於俄國的肆意侵吞,中國喪失了東北邊疆的大片國土,其根源何在?以往多歸結為這是俄國利用英法聯軍發動第二次鴉片戰爭的時機趁火打劫而導致的結果。不可否認,當時中國麵臨的國際形勢確實非常不利,對俄國的侵略行徑無力抵抗,但是,俄國在分割中國領土的時候幾乎不費一槍、不發一彈,僅僅以武力威脅為後盾,就輕而易舉地以最小的代價獲得了最大的利益,這不能不引人深思。究其根源,就在於清廷長時期所執行的封禁東北的政策。

  俄國在侵吞中國東北邊疆領土時所采取的手法其實很簡單,即首先完成武裝移民,造成強行占領的既成事實,下一步就開始實施外交訛詐,逼簽條約,從法律上使其占領行為“合法化”,而俄國在談判中的借口就在於強調東北邊疆地區中國人口稀少的實際情況。奕山在與穆拉維約夫談判時曾竭力辯駁說,中國“對阿穆爾沿岸地區和烏蘇裏沿岸地區擁有主權”,因為清廷對這一地區的土著民族“征收貢賦”(注:涅維爾斯科依著,郝建恒、高文風譯:《俄國海軍軍官在俄國遠東的功勳(1849——1855年)》,北京:商務印書館1978年版,第353頁。)。奕山所言完全符合曆史事實,黑龍江和烏蘇裏江流域的少數民族一直都歸清廷管轄,年年向清廷納貢,這實際上是清廷對當地少數民族所征收的一種賦稅,而按照國際慣例,征收賦稅就是擁有主權的標誌之一。清末治東北邊疆史地學的著名學者曹廷傑經過實地考察後,在《東三省輿地圖說》中曾明確指出“鹹豐以前,伯力東北黑斤(注:即赫哲族。)、費雅喀、俄倫春、濟勒彌、奇勒爾、庫葉、奇雅咯喇貢貂諸部”,每年都向清廷“貢貂,由三姓派員往收,賞以烏綾”(注:據楊餘練等編著:《清代東北史》,沈陽:遼寧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145頁:“吉林邊民每年以貂皮交納貢賦,清政府給以回賞,稱為賞烏綾(滿語:財布)。”在遼寧省檔案館、遼寧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沈陽故宮博物館譯編:《三姓副都統衙門滿文檔案譯編》,沈陽:遼沈書社1984年版一書中,有關於貢貂以及賞烏綾製度之係統檔案。);同時,他還指出這些“貢貂諸部落”都活動於“吉江二省舊界”。(注:曹廷傑著:《東三省輿地圖說》,第20頁,見《遼海叢書》(影印本)第4冊,沈陽:遼沈書社1985年版,總2255頁;亦可見叢佩遠、趙鳴岐編:《曹廷傑集》上冊,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178頁。)根據曹廷傑經過實地調查後所得出的結論,“鹹豐以前”、“伯力東北”,以及“吉江二省舊界”,都說明在俄國強占之前,這些地區是毫無爭議的中國領土。實際上俄國人對此也是心知肚明的:“中國政府對居住於阿穆爾河兩岸的所有異族人的管轄,一般表現在向他們征收毛皮貢賦。”(注:岡索維奇著,黑龍江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所第三研究室譯:《阿穆爾邊區史》,北京:商務印書館1978年版,第153頁。)但他們為了達到分割中國領土之目的,對此根本不予理會,不僅如此,為歪曲事實真相,俄國人早已散布過如下的謬論,說什麽當地的少數民族“根本不知道滿人,他們自由自在,沒有任何人管轄他們”,(注:普羅霍羅夫著,北京印刷三廠工人理論組、近代史所《沙俄侵華史》編寫組、黑龍江大學俄語係研究室譯:《關於蘇中邊界問題》,北京:商務印書館1977年版,第103頁。)這和當地人煙稀少以及清政府行政管理鬆弛有關,遂使沙俄有機可乘。在《璦琿條約》簽訂以前,俄國使臣普提雅廷在致清政府軍機處的照會中,也在這一問題上大做文章,說什麽“俄羅斯已有人民在黑龍江左岸居住,應以黑龍江左岸為俄羅斯邊界”,至於“烏蘇裏江下遊,並無滿漢人等居住,亦無赴彼船隻,應以烏蘇裏江右岸為界”,他還特別提醒清政府,烏蘇裏江一帶“海岸空地,俄羅斯已有人民設卡築城”,(注:郭廷以主編:《四國新檔》(俄國檔),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66年印行,第325頁。)以此為借口逼迫清政府“讓地”。俄國侵吞中國東北邊疆大片領土是恃強淩弱的舉動,但強盜在巧取豪奪的時候也要千方百計地尋找“理由”,俄國人的借口就是百般強調他們所占據之地是所謂空曠無主之地,並為此在談判中還作了一些讓步。《璦琿條約》規定,在黑龍江北岸的定居中國人可以照常居住,仍歸中國官員管理,俄國不得擾害。俄國之所以讓步是基於以下的考慮:“對中國人所提出來的有說服力的請求也不得不加以同意,即他們現在左岸的居民得以無限期地留居下去;這對我們不僅沒有任何害處,而且預期還可以從中得益”,因為這些“村落所占的地區不超過五十俄裏”,並且“他們的田地耕作得很好,我們的居民則還需要他們的糧食”。(注:瓦西裏耶夫著:《外貝加爾的哥薩克(史綱)》第3卷,見中國史學會主編:《第二次鴉片戰爭》第6冊,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59頁。)這說明隻要有定居而從事農耕的常住居民,俄國要想隨意加以占領也不是那麽非常容易的。《璦琿條約》和中俄《北京條約》都有一個無形的原則:人、地分別處理。俄國在侵吞中國領土時也不能無視中國定居民的存在,即使在不平等條約中也不得不承認他們的居住權利,這更加能夠從反麵證明封禁政策的惡果,試想如果清廷允許甚至鼓勵向東北邊疆移民,充實邊疆,中國豈會輕易喪失大片國土?

  通過《璦琿條約》和中俄《北京條約》,中國東北邊疆一百多萬平方公裏的領土永遠離開了祖國的懷抱,而這一切卻是在中俄兩國之間並未發生戰爭的情況下發生的,這尤為使人痛惜。《東三省紀略》的作者徐曦在論及這一點時曾說:“觀於清初治滿政策,未嚐不太息也。當尼布楚訂約後,東至海、北至外興安嶺,皆我屬地,誠擇一二形勝處所建為重鎮,駐兵移民以扼俄人東下之路”。那麽東北邊疆的情況或許就不會如此,可惜,這隻是一種設想,由於清廷的錯誤政策,使“龍江左岸數千裏視如甌脫”,於是“割地之舉乃一見而再見矣”。(注:徐曦著:《東三省紀略》,上海:商務印書館民國四年(1915年)版,自序第1頁。)徐宗亮也認為,如果清政府早有遠見卓識,能夠在邊疆“廣事屯墾,則生聚教訓,宜臻富強,又何有空曠之地,生彼覬覦之心”?(注:徐宗亮撰:《黑龍江述略》,光緒辛卯年(1891年)仲春石棣徐氏觀自得齋校刊本,題跋。)徐曦與徐宗亮所言頗能發人深省,而陳芳芝的分析更是一針見血:“尼布楚條約將東北之北方邊界確定於外興安嶺,即斯塔諾夫山脈。締約以後,中國在東北殖民,條件之有利前所未有。清廷對外蒙古及內蒙古之控製已鞏固建立,中原全境亦已實現和平與統一。自康熙朝,長城以內之剩餘人口一直湧向塞外,尤其熱河與察哈爾一帶。此一趨勢如聽其自然發展,則東北政治經濟之進展,至少可達內蒙古諸省之程度”,但清廷計不出此,長時期執行封禁政策,結果當“俄人19世紀重返黑龍江時,該地區不致與一個半世紀前幾無差別——一片人煙稀少、半開化之遊牧狩獵之地”。(注:陳芳芝著:《東北史探討》,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265頁。)誠如斯言,清廷的封禁政策至少是限製了漢人移民關外,使邊疆沒有得到有效的開發,社會進步在《尼布楚條約》簽訂之後的170多年間,幾乎無任何進步可言,終於使沙俄有機可乘,造成了無法挽回的巨大損失。

  §§第二章 東北邊患的繼續和清政府移民實邊政策的出台

  如前所述,《璦琿條約》和中俄《北京條約》的簽訂,使清廷喪失了東北邊疆的大片國土。痛定思痛,清廷開始反省其邊疆政策,加上沙俄進一步對東北邊疆的侵擾,導致清廷開始意識到移民實邊的重要性,於是逐漸放棄了封禁政策。但從19世紀60年代直到90年代前期,清帝國雖然已經開始遭受西方列強的侵略,但仍然是亞洲的一個大國,還保有一定的國際地位,因此其危機感並不十分強烈,在東北邊疆問題上也是如此。這表現在其治邊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還恪守祖訓,徘徊於封禁與開禁的兩難抉擇之間,移民實邊的力度不大,效果也比較有限。這種情況直到甲午戰爭之後,才有了很大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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