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閱讀頁

六、萬分之一的恩報

  “恩”是一種債,並且必須償還。然而在日本,“報恩”與“恩”完全不是同一層麵上的範疇。在西方倫理學中,這兩個詞的意思是附著一起的,形成中性詞匯,如義務、任務之類。這讓日本人對此感到不可理解,猶如我們對某些部落在貨幣交易中不區分“債權人”與“債務人”感到奇怪一樣。對日本人來說,償還所謂的重要而永存的恩債與竭力積極地償還債務的行動截然不同,後者完全是一係列不同的概念。對於個人來說,“受恩”不是德行,為“報恩”而積極行動時,才是美德的開始。

  如果與財務清算相比較,想想在美國社會進行財產交易時,在這種交易背後有著對背約行為的製裁,這將有助於我們理解日本人的這種德行。美國人會強迫他人履約。當一個人不當得利時,我們不會以客觀情況為借口為其開脫。我們也不允許個人憑衝動來決定是否償還銀行債務。債務人不僅要還本,還必須付息。日本人與美國人所講的熱愛祖國、熱愛家庭的概念是非常不同的。對美國人來講,發自內心的無償給予的愛是最高美德。愛國主義就是要我們把國家的利益看得高於其他一切,這在美國來講是不現實的,因為這樣的要求顯然與美國人“人無完人”的想法相抵觸,除非美國受到敵國的武裝侵略,這種愛國主義才會油然而生。美國人缺少日本人那種人一出生就背負有巨大債務的假設;我們認為一個人有贍養雙親、撫養子女、善待妻子的義務。但是這些事既不能像對待金錢債務那樣錙銖必較,也不能像生意成功那樣希望獲利頗豐。隻是在日本,這些義務卻被看作類似於美國的金錢債務,其背後具有像賬單或抵押貸款的利息那樣的約束力。這些觀念不隻在諸如對外宣戰或父母病危這樣的緊要關頭才會顯現,它們像紐約的小農場主一樣時刻擔心抵押到期,或華爾街資本持有人賣空脫手後盯著行情上漲的擔憂那樣如影隨形。

  日本人把“報恩”分門別類,並製定不同的行為準則。比如哪些是不管回報多少或回報多久都回報不完的“大恩”;哪些是規定做到什麽程度或什麽時候就功德圓滿的“小恩小惠”。日語中的“義務”就是指對所受恩惠的無限的報答。日本人認為對於“大恩”,不管你做什麽也隻能還到恩的萬分之一。這類需要湧泉相報的“大恩”一般有兩種:要償付父母的養育之恩,日語中稱之為“教”;要報答君主的知遇之恩,日語中稱之為“忠”。要報“大恩”,它涉及的職責義務是具有強製性和普遍性的。日本人在小學接受的教育就叫“義務教育”,因為沒有哪個詞能更好地傳達要報此類“大恩”的“必須”性。他們一生中的某些突發事件可能會改變報恩的某些細節,但不管發生什麽事情,報恩這項義務是自動加在每個人身上並不受任何偶發情況的影響的。

  這兩種義務都是無條件的。日本人把中國人所謂的保家衛國和孝敬父母的德行絕對化了。七世紀以來,日本不斷地改良中國的倫理體係,“忠”、“孝”原來都是漢字。但是,中國人並沒有把遵守這些道德規範看成是一種無條件的義務。中國人的“忠”、“孝”之上還有更高的道德規範,那就是“仁”,通常“仁”被譯作“仁慈、博愛”,然而它的含義幾乎囊括了西方人對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所提出的一切要求。父母必須擁有一顆仁慈的心。統治者如果沒有仁德,人民可以群起揭竿反抗。中國的仁是其忠的前提條件。作為天子要能施行仁政。而文武百官同樣也要如此。中國的倫理學將仁當成試金石,檢驗所有的人際關係。

  然而日本始終未能掌握中國倫理學的這種評判標準。日本學者朝河貫一在論及中世紀中日兩國的這種差異時寫到:“在日本,中國仁的觀點顯然與天皇製度無法融合,所以,即便作為學術理論,也不為人們所接受。”而事實上,日本人將仁擯棄在其倫理體係之外,而仁也徹底失去了其在中國倫理體係中所具有的崇高地位。在日本,“仁”被讀成“jin”(字形仍沿用漢字寫法),即使身居高位的人也不必具備仁或行仁義的品德。被擯棄在外的“仁”由此成了“法律以外”的事情。人們對於諸如提倡為慈善事業捐款、赦免犯人等事會大加讚賞,然而它尤其強調這隻是額外的工作,並不要求人人必需如此。

  日本的“行仁義”還有另一種“法律之外”的含義,即它是強盜地痞間通行的道德規範。在德川時代,那些搶劫殺人的強盜(武士佩雙刀,十分威武,而強盜則隻佩單刀)之間的榮譽,就是“行仁義”。一個強盜如果向另一素昧平生的強盜請求藏身之地,後者為了防止請願者的同夥前來報複,便協助其藏起來,這就是所謂的“行仁義”。在日本的現代用法中,“行仁義”更不是什麽褒義詞了,它常在談及不良行為時使用。比如有日本的報紙就寫到:“普通勞工仍在行仁義,他們必須要受到懲罰。警方應嚴密監控,禁止那些盛行於日本各地犄角旮旯裏的仁義。”當然,報紙所指的就是那種盛行於黑幫社會中的“強盜間的榮譽”。在十九世紀和二十世紀之交,美國碼頭上有一批意大利籍的工頭,他們與非熟練工人們訂立非法契約,從中揩油。而現代日本的那些小工頭也同樣從事這種稱為“行仁義”的勾當。中國仁的概念被日本人貶抑到無以複加的地步。日本人徹底篡改和貶損了中國道德體係中最重要的德行,而且沒有別的新內容來取代它成為其忠、孝的前提條件。孝順在日本成了必須履行的義務,甚至意味著要寬恕父母的罪惡或不當之舉。孝道隻有在與天皇的“忠”發生衝突才會被廢止。除此以外,無論父母是否值得尊敬,是否破壞自己的幸福,都必須奉行孝道。

  在一部日本現代電影中:一位母親偶然發現兒子有一筆錢,其已婚的兒子在鄉村做教師。那筆錢是他向村人籌集的。那年鬧饑荒,兒子班上一個女學生的父母把自己女兒賣到妓院裏去了,那筆錢就是要替女學生贖身用的。雖然這位母親當時開有一家餐館,規模不小,手頭也很寬裕,但是她卻拿走了這筆錢。兒子盡管知道錢是母親拿走的,卻不得不自吞苦果。兒媳知道事情真相後,留下一封遺書,承擔丟錢的所有責任,抱著嬰兒投河自盡了。事情傳開後,母親在此悲劇中應負的責任乏人問津。而其兒子在履行了法律規定的孝道之後,獨自去了北海道,磨煉自己以求將來能堅強地應對類似的考驗。這位兒子就是這樣一個有品德的英雄。按照我的美國思維,偷錢的母親應該對整個悲劇負責。然而,這種美國式判斷卻遭到我的日本朋友的強烈反對。他認為,孝道常常會與其他道德產生矛盾。如果電影中的英雄足夠聰明,也許能找到一個既不會挫傷自己自尊,又兩全其美的辦法。但是如果他譴責了自己的母親或者自己,其自尊就必然要受到損害。

  在小說或現實生活中,年輕人結了婚就會背上沉重的孝道義務。除了“摩登”人士之外,體麵人家的媳婦理所當然都要由父母通過媒人來選擇。對於能不能找到一個百裏挑一的好媳婦,兒子本人並不太在乎,在乎的是他的家人。其原因不僅是因為嫁妝的問題,而是因為如果她生的是男孩,使家族的香火得以延續,她被將載入家族譜冊。慣例是由媒人安排一次看似偶然的會麵。會麵中,年輕的男女主角由各自的父母陪同,但是並不交談。有時父母會為兒子選擇訂下一樁便利的婚姻。婚姻中女方父親可以獲得錢財,而男方父母則可聯姻望族名門。有時男方父母也會看中姑娘的好人品。好兒子要回報父母的恩德,不會對父母的決斷提出任何異議。結婚以後,兒子的報恩仍要繼續。如果兒子是長子,他就要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繼承家業。如諺語所言,婆婆不喜歡媳婦,就想盡辦法挑媳婦的刺。即使年輕的兒子和媳婦恩愛無比,婆婆也可以把媳婦趕回娘家並解除婚約。日本的小說和自傳中,常常描寫這種故事中妻子和丈夫的苦難。當然,丈夫為了遵守孝道,必然要順從決定而解除婚約。

  一位如今移居美國的日本“摩登”女郎,在東京時曾收留過一位年輕孕婦。婆婆把她趕了出來,迫使她離開了悲痛欲絕的年輕丈夫。當時她身患疾病,傷心欲絕,但卻不責怪自己的丈夫。漸漸地,她把精力放到即將出生的嬰兒身上。然而嬰兒剛出生,婆婆就帶著唯諾順從的兒子來要孩子。當然,嬰兒是屬於婆家的,婆婆把孩子帶走了。婆婆隨即將嬰兒送到了一個養父母家裏。

  所有這些行為都可包括在孝道之中,這些都是子女必須償還父母的恩債。在美國,這些故事都會被看成是個人追求正當幸福權利受到外來幹涉的事例。然而日本人卻不會將此視為“外來的”幹涉,因為他們將“恩債”看作是理所應當。

  日本這些以“恩”為主旋律的故事,一般都是一些非常具有德育意義的小故事,歌頌的對象都是曆經磨難、大徹大悟,最終獲得大家認同的人。如同美國故事中描述的那些誠實守信的人,不論經受如何難以置信的苦難也要還清欠債一樣。盡管這種磨難可以鍛煉人的道德品質,但它自然也會在心中留下一道怨恨的傷疤。我們有必要注意一下,在亞洲地區有關“令人討厭的事物”的格言,例如,緬甸人列出的是“火災、洪水、小偷、官吏和歹徒”;而日本人所列的卻是“地震、雷擊和老人(家長、父親)。”

  中國人盡孝道的範圍包括幾百年前的老祖宗,甚至包括衍生的旁係宗族。然而日本人卻不是這樣,他們的祖先崇拜隻限於近世的祖宗。祖墳墓碑上的文字每年都要翻新以確保其清晰可見。然而對健在的後人來說,無法追憶的祖先墓碑也就無人問津了,家裏神龕上當然也不會擺放他們的靈位。日本虔誠尊敬的僅是自己有印象的祖先。他們注重的是此時此地。許多著作都提到日本人既缺乏抽象思維能力也沒有構想非現實形象的興趣。對照中國,日本人所說的子女應盡的孝道恰好印證了這種觀點。然而,這種觀點最大、最實際的意義在於孝道義務存於在世者之間。

  在中國和日本,孝道不限定於對父母和祖先的服從和尊敬。對子女的照顧,西方學者認為來自於母親的本能和父親的義務,而東方人則認為大多數源於對祖先的孝敬。日本人對此有十分詳盡的說法,他們認為報答祖先就應該把自己從上一代得到的照顧傳遞給自己的子女。他們沒有“父親對子女的責任”這個專有詞匯,所有這些責任都包括在對父母及祖父母的孝道之中。撫養子女、教育兒子和弟弟、管理家產、對有困難的親戚提供幫助以及無數類似的日常責任是孝道要求家長所要承擔的大部分義務。對上述義務所涉及到的受益者人數因為日本家庭的製度化而有嚴格的規定。如果兒子早亡,他的遺孀及子女的撫養義務就落在其父母身上。同樣,如果女兒意外守寡,父母也要照顧她和她的家庭。隻是照顧喪夫的外甥女、侄女則不在此義務之內。假如照顧了她們,這就履行了一種完全不同的義務。養育自己的子女是父母的義務,但是若要教育甥侄,習慣上則要通過法律把他們過繼為自己的兒子。如若仍保持侄甥身份,這就不在自己的義務之內了。

  對於出於敬意和仁慈而對貧窮直係親屬提供援助,孝道沒有明確的要求。家裏的年輕寡婦被稱為“涼飯親屬”,因為她們隻能吃些冷菜剩飯。任何家裏人都能對她頤指氣使,而她必須服從,甚至與之切身相關的事情亦是如此。她和她的孩子們都是可憐的親屬。有時,她們的待遇會好點兒,但這種好待遇並不是家長所必須履行的義務。兄弟之間也沒有彼此友好的義務,就算他們彼此仇視,但隻要哥哥對弟弟履行了義務,也能得到褒揚。

  婆媳關係是最不好相處的關係了。因為媳婦是作為陌生人進入這個家庭的,她的責任就是學會做婆婆喜歡的事情。很多時候婆婆會迅速準確地表明態度,這個年輕的媳婦不足以配上自己的兒子,但另一方麵我們可以這樣推測,她肯定十分妒忌媳婦。在日本有這樣一句諺語:“討厭的媳婦養育可愛的孫子”,因此婆媳間有時也會彼此謙讓。年輕的媳婦在表麵上永遠是軟弱的。但是一代又一代後,這些溫順迷人的媳婦也會變成像以前自己婆婆那樣地斤斤計較和苛責嚴厲。她們做年輕媳婦時,隻是敢怒不敢言,並非真是溫良賢德之人。到了晚年,她們就對自己的媳婦發泄積累多年的怨恨。現在的日本女孩公開談論嫁給一個不繼承家業的男人的好處,這樣就可以不和統管一切的婆婆住在一起了。

  “盡孝”未必就能使自己家庭和諧美滿。在有些文化中,“盡孝”是大家庭中的道德基石,但在日本卻不是這樣。正如一位日本作家所說的:“正因為日本人非常重視家庭,所以他們忽視了家庭個別成員或成員之間的相互關係。”當然,事實並非完全如此,但反映了一個側麵。所要強調的是對家族應負的義務以及報恩之心,一般年長者不但要以身作則,還有監督晚輩、要求其做出必要犧牲的責任。即便年輕人討厭這些,也不起什麽作用。因為他們必須服從長輩的決定,否則就是沒有履行義務。

  在日本,由“孝道”引起的家庭成員之間的相互不滿是很典型的。但在履行其他義務,如為天皇盡忠辦事時,就絕不能這樣了。日本的政治家對天皇做了周密的安排:將天皇與喧鬧的現實生活隔離,奉為神聖。隻有這樣,日本天皇才能凝聚全國人民,為國效忠。而僅把天皇當作國父是不夠的,因為父親在一個家庭中,盡管可以要求其他人履行自己的義務,但他也有可能是一個“不受尊敬的人”。天皇必須是一位聖父,他與一切世俗隔離。對天皇盡忠就是最高的道德,這種“忠”又必須成為一種對這個塑造出來的、超凡脫俗的“至善之父”的虔誠信仰。在出訪了許多西方的國家後,明治初期的政治家寫道:這些國家是由統治者和人民的衝突曆史組成的,這與日本所倡導的精神完全是南轅北轍。回國後,他們擬訂了憲法,規定天皇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並對國務大臣的任何做法都不負責任。天皇作為日本人民團結的最高象征,但卻不是真正對國家負責的元首。近七百年裏,天皇從來沒有作為真正的執政者,所以讓天皇繼續他的幕後角色並不難。明治政治家急需使全體日本人民在思想上忠於天皇,並使這種思想無條件地成為最高道德。在封建時代的日本,“忠”是對地方首領即將軍的義務。這種體製的長期曆史提醒明治時期的政治家,在新的體製下完成他們的目標——日本精神的統一,什麽是他們最需要做的。在過去幾個世紀中,這些將軍們手握兵權,並對其屬地直接管轄,盡管其屬下表麵上誓死效忠,然而以下犯上、殺主弑君這樣的事還是時有發生。對將軍的忠誠常常與對封建領主的忠誠相衝突,並且對領主的忠誠比對將軍更具強製性。相比之下,畢竟對領主的忠誠建立在直接關係上,而與將軍的這種關係要淡漠些。在動亂時期,有武士甚至逼迫將軍退位,擁戴自己的領主建立封建王朝。明治維新的預言者和領導者高呼“效忠天皇”的口號,對德川幕府發動了一場長達百年的鬥爭。天皇引退在幕後,每個人都可按照自己的意願對其形象加以塑造。明治維新正是尊皇的勝利,把“忠”的對象從將軍轉移到象征性的天皇,這是他們在1868年發動那場“維新”運動的正當理由。隨後,天皇繼續隱居幕後,把權力賦予“閣下”們。天皇不親自管理政府或軍隊,也不親自決定政策,還是這批經過更為嚴格挑選的顧命大臣來執掌朝政。其實根本性的變動是在精神領域,因為“忠”已變成每個日本人對神聖首領——“天皇”的報恩。因為他是最高主祭者和日本統一與永恒的象征。

  “忠”的對象之所以能輕易地轉移為天皇,古老的民間傳說毫無疑問起了很大作用,即皇室是太陽神的後裔。但這神乎其神的傳說並沒有如西方人所想像的那麽至關重要。實際上,日本的知識分子是完全否定這種神學觀點的,但他們並沒有對對天皇的忠誠懷有疑問。甚至接受神裔論的日本老百姓,他們的觀念也不是西方人所理解的那樣。“神”在英語中解讀為“上帝”,意為“至上”,也就是等級製度的最高點。日本人不像西方人那樣在人和神之間設定巨大的鴻溝,他們認為每個日本人死後都會變成神。“忠”在封建時代貢獻給了沒有神性的等級製首領。在將“忠”獻給天皇的過程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整個日本曆史上隻有一個未被打破的、係統的皇室。盡管西方人認為這種係統繼承的說法欺世盜名,因為這種繼承製度與英、德皇室不相符合,但這種規則是日本的規則。根據他們的規則,繼承不可以打破“萬世一係”。日本不像中國一樣有史以來經曆三十六個不同的朝代。日本是一個經曆了很多變化的國家,但社會組織始終沒有碎裂,其模式一直保持。明治維新以前的一百年間,反德川幕府的勢力運用的正是萬世一係的論據,而並不是神裔理論。他們說,“忠”應該針對等級製度的最高者,那天皇就是唯一應該得到的人。他們把天皇作為國家最高的教父,這個角色並不一定意味著神性。他比神性更加至關重要。

  將“忠”的對象轉向個人並且特指天皇本人,近代日本對此做了多種努力。明治維新後的第一代天皇就是一位受人尊敬、地位舉足輕重的人。他在位的時間很長,自然成了國家的象征。他很少出現在公眾麵前,僅有幾次,儀式都隆重異常,極盡崇敬之情。所有群眾鴉雀無聲,行三跪九拜之大禮,而且沒有一個人敢抬頭正視天皇。任何地方二樓以上的窗戶全部都被關閉,以保證沒有人可以從高處俯瞰天皇。他與高級顧問的接觸同樣是等級製的。日本沒有天皇召見執政官員的定製,隻有少數有特權的長官才有資格被召見。在有爭議的政治問題上,他從不發布詔書,所發詔書都有關道德、節儉,或作為某項問題解決後的標誌,目的也是要安撫他的人民。當天皇駕崩時,整個日本都成為一座大寺院,全國人民都為他虔誠祈禱。

  通過這些方式,日本天皇成了置身於國內一切政治紛爭之外的象征。如同美國人對星條旗的忠誠超越一切政黨政治一般,天皇在日本也是“不可侵犯”的。美國人認為如果將對國旗的忠誠放在人身上就不太合適了,而日本人卻充分利用天皇這個最高象征的價值。人民可以愛戴天皇,他也可以回應。國民聽說天皇“心係人民”會感動得欣喜若狂。他們獻出自己的生命是為了“使陛下安心”。在日本這樣一種完全以人際關係為基礎的文化裏,天皇是忠誠的象征,他的意義遠勝於國旗。見習教師如果說人的最高義務是愛國而不是對天皇報恩,他肯定是不合格的。

  “忠”提供了一種天皇與其臣民雙重關係的係統。臣民直接忠誠於天皇,這中間沒有中介,他們自己通過行動來使“陛下安心”。但是,臣民接受天皇的命令卻是經過各種中介才聽到的。“他代表天皇說話”是一句引發“效忠”的句子,其強大的號召力要超過任何現代國家發出的命令。羅裏描述過和平時期軍事演習時發生的一件事情。一個軍官帶隊出去,下令不經他許可不能喝水壺裏的水。日本軍隊在訓練時,非常強調能在極其困難的情況下連續行軍五六十英裏。在這一天先後有二十個人由於口渴和疲勞倒了下去,其中有五個人死了。當檢查死亡士兵的水壺時,水一點也沒動。“那位軍官下了這樣的命令,他是代表天皇說話的。”

  在民政管理中,“忠”約束著從死亡到稅收的每件事情。征稅官、警察、地方征兵官員都是臣民盡忠的中介。按照日本人的觀點,遵守法律就是他們在回報最高恩情——皇恩。這與美國的社會習俗形成鮮明的對照。對美國人而言,任何新法律,從街道的停車燈到稅收政策,都被看作對個人自由的幹涉,會在全國引起抱怨。聯邦政府的法律受到雙重懷疑,因為它幹擾了各州立法的自由。美國民眾會認為它是華盛頓官僚集團強加於國民的,他們會為此大聲疾呼,共同抵製。因為他們認為這是維護自尊的合法手段。日本人判斷美國人是不守法的民族,美國人則判斷日本人是沒有民主觀念的順從民族。兩國國民的自尊心與彼此不同的態度有關,也許這種說法更為正確。在我們美國,自尊心取決於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務,而在日本則取決於如何向施恩者報恩。這兩種安排都有自己的難處:美國人的難處是即使是有利於整個國家的法則也很難為大眾所接受。而日本人的難處在於,他們的一生都籠罩在負債的陰影之下。每個日本人都可能在某處發現了既生活在法律之內又不被苛求的方法。他們還欽羨美國人不讚成的一些暴力形式:直接行動和私下報複等。但是,這些限製,以及其他任何能夠被強調的因素,都不會對日本人的“忠”產生影響。

  當日本在1945年8月14日投降時,“忠”向全世界顯示了它難以置信的作用。許多對日本有經驗和知識的西方人認為日本不可能投降。他們堅持認為,要那些分布在亞洲和太平洋諸島上的日軍繳械投降的想法未免過於天真。日軍的許多部隊還沒打過敗仗,他們確信他們的理想是正義的。日本本島也布滿了頑抗到底的人。他們的先頭部隊人單力薄,但都冒著推進到超出艦炮射程之外、被集體打死的危險。在戰爭中,任何事情都不會令日本人住手,他們是一個好戰的民族。這些美國的分析家沒有想到“忠”的作用。天皇一說話,戰爭就停止了。在天皇廣播之前,頑固的反對者們圍在皇宮外,試圖阻止詔書的發布。但是一旦發布,他們就接受了。無論是滿洲、爪哇的戰地司令還是日本的東條,都沒有反對。我們的部隊在機場登陸後,受到恭敬的歡迎。有一位外國記者寫道,在早上著陸時他們還緊握手槍,中午就把它放在一邊,晚上就上街買起日用品了。日本人用遵循和平的方法“使陛下放心”。而一個星期以前,他們還信誓旦旦,哪怕戰鬥到彈盡糧絕也要誓死衛國。

  除了那些不承認支配人類行為的情緒是會變化的西方學者以外,這種態度的巨大轉變並沒有什麽不可思議。有些人宣稱,徹底的除舊迎新才是日本唯一的出路;另一些人則認為隻有讓自由主義者掌握政權並且推翻政府,日本才能拯救自己。這兩種分析,如果說是眾誌成城、民心所向,在西方國家估計還是行得通的。然而,他們錯了,他們把西方人的行動方針歸結到了日本人身上。在和平占領了日本幾個月後,一些西方預言家仍然認為一切都失去了,因為沒有發生西方式的革命或者因為“日本人不懂他們被打敗了”。這是西方以真理標準為基礎的哲學。但是,日本不是西方國家,它沒有使用西方國家的最後力量:革命。它也沒用消極破壞的方式來對抗敵國的占領軍。它用的是自己的方式,那就是“忠”的效能。“忠”能夠使仍具戰鬥力的日軍無條件投降,由此可見它巨大的價值。在他們看來,這個巨大的代價換來了日本最看重的那些東西:他有權說這是天皇發出的命令,即使這個命令是投降、甚至是失敗,然而最高的法律依然是“忠”。

  
更多

編輯推薦

1博弈春秋人物正解
2春秋戰國時期社會轉型研究
3俄羅斯曆史與文化
4正說明朝十八臣
5中國式的發明家湯仲明
6西安事變實錄
7漢武大帝
8詠歎中國曆代帝王
9大唐空華記
10紅牆檔案(二)
看過本書的人還看過
  • 紅牆檔案(三)

    作者:韓泰倫主編  

    紀實傳記 【已完結】

    本書以中南海為記敘軸心,以1949年10月至1999年10月為記敘時段,以建國以來的重大曆史事件為背景,記述了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三代核心領導人以及他們的戰友的政治生涯、衣食住行和感情生活。

  • 紅牆檔案(四)

    作者:韓泰倫主編  

    紀實傳記 【已完結】

    本書以中南海為記敘軸心,以1949年10月至1999年10月為記敘時段,以建國以來的重大曆史事件為背景,記述了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三代核心領導人以及他們的戰友的政治生涯、衣食住行和感情生活。

  • 紅牆檔案(一)

    作者:韓泰倫主編  

    紀實傳記 【已完結】

    本書以中南海為記敘軸心,以1949年10月至1999年10月為記敘時段,以建國以來的重大曆史事件為背景,記述了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三代核心領導人以及他們的戰友的政治生涯、衣食住行和感情生活。

  • 目擊天安門-(二)

    作者:韓泰倫  

    紀實傳記 【已完結】

    本書選擇了中國政治變遷的聚焦點--天安門這一獨特的視角,完整係統地記述了天安門曆經的滄桑巨變,挖掘出中國100多年,特別是建國50年來天安門地區發生的政治事件的內幕秘聞,是一部中國的近現代史的展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