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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治維新

  “尊王攘夷”——顧名思義就是“複古王政,驅逐蠻夷”。這一口號的提出宣告了近代日本的到來。口號提出的初衷是為了探詢一條使日本免受外國欺辱,恢複到十世紀的黃金時代,並實行天皇和將軍“雙重統治”的道路。其中,以京都天皇朝廷最為保守。在支持天皇的人看來,保皇派的勝利,就是要羞辱外國人,最終把他們趕出去,就是恢複傳統的生活方式,就是要剝奪“革新派”在內外事務上的所有發言權。作為最強大藩主的外方大名,則成了倒幕派的急先鋒,他們試圖通過“複古王政”的方式來取代德川家族,進而統治日本。他們的願望隻是當權者人事上的變更,僅此而已。農民階層討厭“改革”,隻盼能多保留他們辛苦種出的糧食。武士階層則希望能繼續領取俸祿,允許他們用刀劍創造更大的輝煌。資助過倒幕的商人雖然希望國家能推行重商主義,但他們骨子裏從未對封建製度有過非議。

  1868年,當反德川的勢力獲得成功,宣告“複古王政”的時候,日本“雙重統治”的時代也結束了。按西方的標準,人們大多認為取勝者會推行一種極為保守的孤立主義政策。然而,新政府從一開始就采取了相反的政策。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裏,它就廢除了大名在各藩地征稅的權力。另外,在審批土地使用權的問題上,原來的政策是“四公六民”,即農民要把收成中的四份交給大名,而現在這個“四成”由政府來提取。作為補償,政府給每個大名發放相當其正常收入一半左右的俸祿,同時,還免去他們本應交給中央政府用於供養武士和公共建設的費用。武士和大名一樣,也以政府發放的俸祿為生。在隨後的五年內,新政府又逐步從法律上明文規定不能因為階層不同就產生特權思想,並廢除了關於不同階層人的著裝規定等等,甚至還下達了“剪發令”。解放了賤民、禁止土地轉讓的法令被廢除了,各藩的關卡被解除了,佛教的國教地位也被取消了。到1876年,政府又把大名及武士的俸祿都折合成貸款一次性發放,還款期限從五年到十五年不等。貸款的數額則按每個人在德川時代所領取的固定俸祿額度而定。在新的非封建經濟中,這筆錢足夠讓他們開個小公司了。“在德川時代,商人、金融巨頭和封建土地貴族的聯合就已經很明顯了,這些措施則使這種‘特殊聯盟’最終確立。”

  新生的明治政權的重要改革並不是很得人心。從1871年到1873年,人們對政府的這一係列舉措並不熱情,然而一提到出兵朝鮮就熱血沸騰。對此,明治政府不僅堅決推行改革,還取消了出兵朝鮮的計劃。政府的這些做法與大多數為之立下汗馬功勞的人的願望背道而馳。以至於在1877年,有對立傾向的人中出現了他們自己的領導人——西鄉隆盛。他組織了大規模的反政府叛亂。他的軍隊最集中體現了前封建年代保皇派所有的願望,而明治政府卻在複古後的第一年就背叛了保皇派的願望。隨後,政府利用招募來的一支平民義勇軍擊敗了隨從西鄉隆盛叛亂的武士。雖然叛亂最終被平息,但這次叛亂也足以證明當時政府在國內所激起的民憤有多大了。

  農民中也存有對新政府的強烈不滿情緒。在1868年至1878年間,明治統治的前十年,日本至少爆發了190多起農民起義。直到1877年,新政府才開始逐步減輕農民的重稅。所以,也難怪農民們感到新政府辜負了自己。另外,農民們還對許多問題表示出不滿,包括建立學校、征兵製度、丈量土地方案、遣散方案、官方對佛教的極端限製、改用陽曆,還有其他許多改變了他們習慣的生活方式的措施。

  那麽,究竟是什麽人導致“政府”推行了如此徹底卻又不得人心的改革呢?這就是我們上文中提到的,孕育於封建時代、由下級武士和商人組成的“特殊聯盟”。這些人都曾是大名雇傭的心腹,親自經營管理過各藩的壟斷企業,如礦山、紡織、造紙等。在這個過程中他們逐漸羽翼豐滿。然後,這些商人紛紛購買了武士身份,並在武士階層中普及生產技術知識。這種武士和商人的聯盟迅速把那些能力突出、雄心勃勃的人推上前台,為明治政府的改革出謀劃策並付諸實施。不過,問題的關鍵不在於他們出身於哪個階層,而在於他們為什麽能變得如此精明強幹和深諳時世。十九世紀後半葉的日本才剛剛脫離中世紀不久,它的國力與今日的暹羅差不多。在這種綜合實力薄弱的情況下卻能產生這樣一批如此這般審時度勢的領導層,實屬不易。他們齊心協力,成功地推進了一個最需要政治手腕的改革大業,這是任何其他的民族都未曾嚐試過的。這些領導人所有的優點和缺點都源於日本人的民族性格,而對這個問題進行深入細致的探討正是此書寫作的目的。這裏,我們僅僅先了解一下明治時期的政治家是如何完成他們的改革事業的。

  他們壓根兒也沒把這次改革與意識形態掛鉤,隻是把它當作一項工作來認真對待罷了。改革唯一的目的就是要使日本成為一個舉足輕重的國家。他們也並不是徹底的革命者,因為他們既沒有強烈鞭笞封建階級,也沒有完全沒收封建財產,而是誘之以厚祿,使他們最終能支持自己的統治。另外,農民的境遇畢竟還是有所改善。減賦政策之所以晚來了十年,與其說是出於階級立場上的拒絕,還不如說是由於明治初期國庫的空虛。

  無論如何,明治政府中那些精明強幹的實權人物,極力排斥所有廢除日本等級製的思想。通過強調天皇的最高統治權和削弱將軍勢力等手段,“複古王政”運動使日本社會的等級結構更加清晰明了。運動成功後他們廢除了藩,從而消除了忠於藩主與忠於國家之間的矛盾。這些變化並沒有顛覆等級習慣,隻是賦予了這些習慣一個新的位置。為了更好地推行自己的施政綱領,那些被稱為“閣下”的新領導人加強了集權統治。他們恩威並用,使國家的統治能夠正常有序地運行。但是,他們絲毫沒有去迎合不讚成改用太陽曆、設立公共學校以及廢除賤民不平等待遇等政策的大眾輿論。

  明治維新讓人民得到很多實惠,其中之一就是1889年天皇頒布的《大日本帝國憲法》。它肯定了人民在國家中的地位,並設立了議會。這部憲法是“閣下”們在對西方各國憲法批判性研究的基礎上精心擬定的。憲法起草者極力“采取了一切預防措施,防止公眾輿論對政府工作的幹涉和影響”。負責起草憲法的機構正好是隸屬於宮內省的一個局,代表皇室的權威,因此百姓不敢有半點微詞。

  明治時期的政治家們十分清楚自己的目標。在十九世紀八十年代期間,憲法的草擬者伊藤博文公爵派木戶侯爵前往英國,聽取斯賓塞就日本當時遇到的問題所給出的意見。經過深入的交談,斯賓塞給出了自己的判斷。在提及等級製度這個問題時,斯賓塞寫道:“這個製度強調對‘長輩’的尊重服從,對天皇的絕對忠誠,這種傳統是一筆寶貴的資源,應該繼續倡導並發揚光大,因為它是日本走向富強之路的一塊得天獨厚的基石。日本將在明治政府的領導下穩步前進,並克服前進道路上的一切障礙。”對斯賓塞的肯定,明治的政治家們非常滿意。他們力圖在現代世界中繼續保持日本那種“各安其位”所帶來的優勢,他們並不想破壞等級製這個傳統。

  在政治、宗教或經濟等各個領域,明治政治家們都明確規定國家和人民之間“各安其位”的義務。這樣的模式與美英模式如此大相徑庭,以至於我們始終無法弄清他們這樣做的基本用意。但顯而易見,自上而下的強力統治可以避免讓大眾輿論牽著鼻子走。因為整個政府掌握在上層社會手中,由選舉產生的官員被永遠排除在上層名單之外。因此在政府高層,人民大眾是沒有發言權的。以1940年的政府高層為例,其成員大多是天皇的親信、顧問,以及天皇的掌璽官員,還包括內閣大臣、府縣知事、大法官、國家各部部長以及擔任其他重要職務的官員。而由選舉產生的官員在仕途上是不可能達到這種高度的。選舉產生的議員在內閣大臣、財政部長、交通部長的人事定奪上更沒有什麽發言權。大選產生的眾議院代表代表選民的意見,雖然有權對政府高官提出批評和質詢,但在人事任免、外交決策、財政預算等方麵卻沒有真正的發言權,也不能提出議案。參議院成員一半是世襲的,另有四分之一是經皇室特別任命的。非公選的參議院對眾議院有監督權。參議院和眾議院在對法律的核準問題上權利平等,因而又有一個更高的等級——監督層淩駕於二者之上。

  如此一來,日本就保證了政府中的高級職位都掌握在出生高貴的“閣下”手中。但是,這絕不意味著日本在“各安其分”的體製下沒有自治。在所有的亞洲國家中,無論政體如何,其權力總是自上而下地延伸,並在一些中間地帶與地方自治權相遇。不同國家之間的差異則在於民主責任達到什麽程度,其責任有多少,以及地方的領導者是否全心全意為民服務還是隻是當地達官貴人的傀儡。像中國一樣,德川時代的日本,最小的單位約為五至十戶,後來被稱作“鄰組”,這是居民中最小的責任單位。“鄰組”組長處理組內一切事務,還要保證內部成員行為端正,報告可疑行為,配合政府緝拿逃犯等。明治政治家們在一開始廢除了這些東西,但後來又恢複使用,並稱之為“鄰組”。政府在市鎮中積極扶植“鄰組”,但這在日本農村中所起的作用如今已微乎其微了。“部落”是更為重要的單位,它既沒有被廢除,也沒有被當成行政單位編入政府體係。它是國家政權尚未涉及的領域。部落一般由十五戶左右的人家組成。時至今日,這種組織形式仍通過每年部落長的更換發揮其組織機能。部落長的職責是:照看部落的財產;監督部落對遇到喪事或火災的家庭給予援助;為耕作、蓋房、修路等公共事務排出適當的日程;遇有失火負責搖火警鈴;在當地假日或休息日時負責以某一節奏敲梆子,以示通告。與其他亞洲國家不同,日本的部落長並不負責征收該部落的賦稅,因此,他們並不承擔此項責任。可以說部落長的職權分明,而且隻在民主責任範疇內發揮作用。

  近代日本的地方行政機構主要劃分為市、鎮和村。一般由本地方公認的“德高望重的長者”推出一位人選來擔當地方領導職務,此人代表本地區與代表中央的政府或府縣公署交涉辦事。擔任地方領導的這個人必須是村裏的老住戶,同時也是擁有自己土地的家族成員。當了村長後,經濟上可能多少要蒙受些損失,但特權也不少。他與老輩人共同負責村裏的財政、衛生和教育事務,還特別負責管理財產登記和個人檔案。村公所是個相當繁忙的部門,它負責管理國家下撥的小學教育補助費;征集由本村負擔、但數額遠高於國家補助的教育經費,並監督這些資金的使用情況;管理村子裏共有財產的使用和租貸情況、土壤改良和植樹造林活動;負責登記一切財產的買賣情況。在村公所正式登記的財產買賣才算合法。另外,村公所還負責登記本村合法居民的婚姻、子女出生、過繼和收養信息,個人有無犯罪前科以及其他的最新記錄。此外,村公所還必須保存反映上述類似內容的各家庭的記錄。個人材料的任何變化都可以從日本的任何地方轉到他戶口所在地並記入其檔案。在人們找工作時、受審時或因其他原因需要身份證明時,他就可以通過調函的形式或親自回戶口所在地,去辦理一份本人材料的副本,再交給有關方麵。因而人們不會輕率從事,以避免讓不好的記錄留在自己或家庭的檔案中。

  因此,市、鎮、村等地方政府承擔著很大的的公眾責任。這是一種對社會共同體的責任。在二十世紀二十年代,日本出現了一係列全國性的政黨。對任何國家而言,這都意味著所有政黨都將卷入一場“執政黨”與“在野黨”的激烈替代爭奪。然而即使在這種情況下,日本的地方行政機構也絲毫沒有受這股潮流衝擊,它們仍由“長者”來把持局麵。不過,在以下三個領域地方行政機構沒有自治權。包括:所有法官均由國家任命,警官和教師屬於國家公務員。由於日本大多數民事訴訟一直通過調停或仲裁來解決,所以法院在地方行政中所起的作用很微弱,反而是警察更為重要。每逢有公共集會,他們都必須到場維護治安。但是這些任務並不常有。多數時間警察的主要任務還是保護居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為了使警務人員與當地人士不發生密切關係,政府會常常對警官隊伍進行人事變更。學校教員也要調動。和法國一樣,日本對學校的規定十分嚴格,全國上下每個學校在同一天的授課內容都是一樣的。每天早晨每個學校在同一時間內,用同一廣播伴奏做著同樣的廣播體操。學校、警察和法院不受市、鎮、村等地方行政政府的管轄。

  由此不難看出,日本的政府機構與美國的政府機構截然不同。在美國,由民眾選舉產生的代表行使最高的立法權和行政權。地方的管理工作則主要由地方警察和地方法院來執行。然而,日本政府機構和荷蘭、比利時這樣徹頭徹尾的西歐國家在形式上大同小異。例如,荷蘭和日本一樣,所有的法律草案都由女王的內閣負責起草,國會實際上不參與法律起草。在荷蘭,上至市長,下至鎮長,法律規定均由女王任免,因此女王的權力在形式上是直達地方政府的,比起1940年之前的日本,也要深入得多。雖然這些職務實際上總是由地方來提名,女王也總是認可,但有一點,必須由女王任命才能生效。在荷蘭,警察和法院也是直接對君主負責。不同的是,在荷蘭,任何宗派團體都可以自由地創辦學校,而日本的學校製度則主要是沿襲法國傳統。在荷蘭,運河的開鑿、圍海造田及地方的事業發展等都是整個共同體的任務,而不是選舉出來的市長或官員們的任務。

  從上述簡要比較,我們不難看出:日本政府和西歐各國政府真正的差異並不在於形式,而在於其各自的職能。過去的經曆使日本人養成了“服從”的習慣,而且這種習慣已深深地融入了他們的價值觀和道德體係中。政府可以確定的就是,隻要那些“閣下”還高居其位,他們的特權就會受到人們的尊重。這並不是因為人們從心底擁護他們的政策,而是因為在日本,越過等級特權的界限就是最大的錯誤。在政府高層,“公眾輿論”是沒有什麽地位的,政府隻要得到“國民的實際支持”就行了。當中央政府越俎代庖地對地方事物進行幹涉時,地方的司法單位也會對上級的裁決表示尊重。一般美國人主張國家應盡量少地行使其對內職能,而在日本人眼裏則不然。他們認為國家幾乎是至善至美的,因而政府越關心人民生活越好。

  另外,考慮到輿論監督的作用,日本政府在提到“各得其所”的等級思想時非常謹慎。當政府提出一項議案時,即使這個決議本身對全體國民都有好處,但考慮到民意的影響,政府還是希望能夠得到大多數民眾的支持。在推廣舊式農耕改良法時,同美國愛達華州的同行們一樣,日本國家農業發展署並沒有使用行政權力來硬性推廣,而是鼓勵建立由國家擔保的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供銷合作社。政府官員總是要和地方名流進行多次深入的交談,並對他們的意見給予充分的重視。地方性事務需要地方管理。日本人的觀念就是給一定人一定的特權,但同時把這個權力限製在一定範圍之內。同西方文化相比,日本人對“上級”更加尊重、更加順從。因而“上級”們會有較大的行動自由,但同時他們的行為又需有度。日本人的座右銘就是:“事物各得其所。”

  與在政治領域相比,明治政府在宗教領域製定的諸多條例就更讓人有些摸不著頭腦了。然而,他們仍然在實踐日本人那條金科玉律——國家掌管被視為民族統一與優越性特殊象征的一種崇拜,而其他信仰則由個人自由選擇。國家管轄的這一領域就是國家神道。當時的日本政府宣稱國家神道屬於“非宗教”,隻是由於它被視為民族象征而得到了特殊尊敬,就像美國人尊敬國旗一樣。這樣,像美國政府要求美國公民必須對星條旗敬禮一樣,日本政府要求全體國民都要信奉國家神道。但他們說:這並不違反西方的宗教信仰自由的信條。這隻是一種效忠的標誌。因為國家神道“不是宗教”,日本可以在學校裏教授神道教的基本教義而不用擔心西方社會的責難。在學校裏,國家神道的教義就成了日本信奉神的曆史,成了對“永世的統治者”天皇的盲目崇拜。國家神道得到了國家的支持,受國家管理。而對其他宗教信仰,不論是佛教、基督教,還是其他教派的神道或祭祀神道,日本政府都聽任公民的個人意願,這點幾乎和美國一樣。這兩個領域在行政和財政上都截然分開:國家神道受內務部神職司的管轄,它的神職人員、祭祀活動乃至神社等一切費用均由政府承擔;世俗神道教、佛教及基督教各派係均由文部省宗教司管理,經費來源主要是教徒的自願捐贈。

  由於日本政府在這個問題上的嚴正立場,人們雖不能說國家神道是一個龐大的“國教會”,但至少可以說它是一個龐大的機關。它擁有超過110000座的神社,從專門祭祀天照大神的伊勢大神官,到隻有在特別儀式才由主持神官清掃幹淨的地方性神社,應有盡有。國家性的神官等級製與政治等級製並行,從最低等級的神官,到郡市、府縣的神官,再到頂級的“閣下”神官。與其說他們是領導民眾進行祭祀,不如說他們是替民眾舉行儀式。國家神道的儀式和西方到教堂做禮拜不一樣。因為它不是宗教,法律上禁止國家神道的神職人員宣講教義。日本國家神道也不提供西方人所謂的那些教堂服務。相反,在頻頻舉行祭祀的日子裏,各個鎮、村的正式代表都來參拜神社。他們都站在神官前,然後神官舉起一根紮著麻繩和紙條的竿子,在他們頭上來回地舞動,為他們潔身祛邪。隨後,神官打開神廟的內門,扯開嗓子大聲召喚眾神來享用供品。神官不停地禱告,參拜者們則按身份輩分排列,畢恭畢敬地一一獻上被視為神聖物的小樹枝,樹枝上還吊著幾根細長的紙條。然後,神官再次尖聲大叫送走眾神,再關上神廟的內門。在神道教的節日裏,天皇會親自為國民致祭,政府各部門也休假一天。和地方神社的祭祀和佛教的祭祀日不一樣,國家神道的假日不是老百姓祭祀的節日。前兩者都屬於國家神道之外的“自由”領域。

  在這些領域,日本人尊奉與自己心靈契合的大的宗教流派,並進行了各種祭祀活動。目前在日本,佛教仍擁有最多的信徒,它包括教義不同、開山祖師各異的許多宗派。即便是神道教,在國家神道之外,也存在不少教派。有些神道教派推崇極端民族主義,早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日本政府還沒有采取民族主義政策之前,他們就大肆宣揚民族主義的思想了。另有一些教派把自己比作“基督教科學”,主要側重於修身養性。還有一些派別信奉儒家思想和教義。甚至有一些教派專門從事神靈顯聖和參拜聖山神社的活動。老百姓的祭祀節日多數都不是國家神道的節日。在這種祭祀日子裏,老百姓湧入神廟。每個人都漱口祛邪,然後響鈴、擊掌以召喚神靈。接著,他們恭恭敬敬地逐個依次行禮,禮畢後再次響鈴、擊掌禮送眾神。在離開神殿前,他們再進行這一天最主要的活動:在小攤販上購買各種珍品玩物,看相撲、驅魔術以及有小醜插科打諢的生氣勃勃的神話舞,人們都以此為樂。有位曾在日本住過的英國人,說他每逢日本祭祀節日,就想起威廉·布雷克的一節詩:

  主啊,如您能賜我甘泉,

  讓歡樂之火燃燒於我的心田,

  我們將會終日唱詩祈禱,

  絕不會再想離經叛道。

  除了極少數獻身於宗教的專職神官,宗教對大多數日本人來說都不是特別枯燥無味的事。日本人甚至有祭祀朝拜的嗜好,在節假日更是如此。

  明治政治家就是如此這般謹慎地劃定國家在政治和宗教上的職能範圍的。作為新等級製度的最高官員,他們將自己眼中的那些直接關係到國計民生的大政方針緊緊捏在手中。至於其他領域,則給予人民充分的自由。如日本陸軍的建立,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像在其他領域一樣,明治政府在軍隊中同樣廢除了舊式的等級製,而且廢除得比在老百姓的生活中更加徹底。他們甚至在軍隊中幾乎廢除了日本的敬語,僅僅保留了某些舊習。軍官職階的晉升憑個人的能力,而不是家庭出身。這種政策執行的徹底程度在其他領域是少見的。正因如此,軍隊在民眾中享有很高聲譽,而且他們顯然也當之無愧。這些措施確實成為新軍隊贏得民眾支持的最好辦法。排、連單位大多由同一地區的同鄉鄰裏編成,和平時期服兵役大都離家不遠。這不僅意味著士兵可以與當地保持聯係,而且意味著在軍隊服役訓練的兩年期間,軍官與士兵、老兵與新兵的關係,取代了武士與農民、財主與窮人的關係。軍隊在諸方麵都起到促進民主的作用,可以說在某些方麵成為真正的人民軍隊。而在大多數國家,軍隊一直被視為維護國家現狀的強力手段。日本軍隊非常同情小農階級,由此時常會在農民與大金融資本家及企業家對抗時站在農民一方。

  日本政治家們並不讚同建立一支人民軍隊的所有後果。他們也不認為這一層麵上確保軍隊具有至高無上的等級地位是合適的。為此目標,他們在最高層的範圍內采取了一些措施。這些措施雖然沒有寫入憲法,但卻使軍隊獨立於文職政府之外成為高層公認的慣例程序得以繼續沿用。例如,與外務省及國內諸省大臣相比,陸海軍大臣可以直接拜見天皇本人並能以天皇的名義強製推行他們的舉措。他們無須與文官閣員通報協商。另外,軍隊有權操縱近代內閣。通過拒絕派某些陸海軍將領入閣這種軍事上的權宜之計,他們可以阻止自己不信任的內閣的成立。因為文官或退役軍官不能出任這類職務,所以一旦沒有現役高級軍官出任陸海軍大臣,任何內閣就沒法產生。同樣,軍部如對內閣的任何行動不滿,隻要召回自己在內閣中的部屬就可迫使內閣垮台。在這個最高的決策層裏,軍部高官完全無法容忍任何幹涉。如果還需要進一步的佐證,憲法中還有一條這樣的規定:“如果國家議會否決政府所提的預算草案,政府將自動執行上一年度的預算。”盡管外務省作了保證,日本軍隊仍然侵占了滿洲。這就是趁內閣的意見爭論未定之時,軍部首腦支持戰地司令官靈活行事處置的例子。像在其他領域一樣,軍隊中也是如此:凡是涉及等級特權之處,不管後果如何,他們都會接受,這並不是由於他們同意該項政策,而是由於日本人在特權問題上不讚成越界。

  在工業發展領域,日本走了一條與任何西方國家均不相同的道路。這就是由“閣下”來安排比賽,製定規則。他們並不是紙上談兵,而是真正利用國庫,以貸款或直接創辦的形式打造他們認為需要的企業,並由政府官僚組織、管理。外國技術得以引進,日本人被派出國學習。接下來,正如他們所說,等這些企業已經“組織完備,業務興旺”的時候,再把它們轉讓給私人企業。這些企業逐漸被以“低得讓人不可思議的價格”轉賣給了那些經過挑選的著名財閥。其中以三井、三菱兩家最具代表性。日本政治家認為,工業發展對於日本太重要了,因此不能過於相信自由企業及供求法則。但這並不表明日本就必定會采取社會主義的政策教條。最後真正獲利的其實是那些日本大財團。日本的指導思想是要以最小的犧牲和代價來建立一批它最需要的企業。

  通過這些辦法,日本能修正“資本主義生產的出發點和成功順序。”他們不是從發展輕工業、生產消費品起步,而是一開始就著手開辦關鍵性的重工業。優先權賦予了兵工廠、造船廠、鋼鐵廠、鐵路建設,技術效率更以驚人的速度達到了世界先進水平。當然,不是所有企業都完全進行了私有化,龐大的軍事工業仍然掌控在政府官僚機構手中,並得到政府的特別財政補貼。

  在政府優先發展的全部工業領域中,小商人和非官僚經營者沒有任何“應有的地位”。唯有國家和在政治上享有特權、且受到國家信任的大財閥,才能在這些產業中活動。在除此以外的其他產業,相對還是很自由的。這些主要是那些投入少、勞動密集型的產業。由於低廉的勞動力價格,這些沒有先進工業技術的輕工產業也能存活。它們的確存在著。它們以被美國人稱之為“家庭血汗工廠”的方式運行著。其模式大概如此:一個做小本生意的商人在買進原料後,先交給一個家庭作坊或有四五個工人的小廠進行加工,然後取回半成品再將其交給另外一個小廠加工,如此幾經反複,最後把成品賣給消費者或出口商。據統計,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日本約有53%的雇員是在不超過五人的小作坊或類似的家庭工廠裏工作。很多這樣的雇工受古老的家長或學徒慣例的保護。還有一些是大城市的婦女,她們大都肩背著嬰兒在家裏幹著計件的零活。

  就如同政治和宗教領域的雙重性一樣,日本工業的雙重性在塑造日本人生活方式方麵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日本政治家覺得,為了與自己在其他領域中的等級地位相匹配,他們必須在金融領域也建立起一種等級文化。因而他們決定創辦一批具有戰略意義的企業,挑選一批在政治上受到特別庇護的商人家族,把他們收歸旗下,並給予其以與其他等級匹配的“適當地位”。日本的政治家們從未打算削弱與這些依靠政府斂財的財界寡頭的聯係。他們以一種不間斷的庇護使之在獲利的同時,也獲得了很高的社會地位。按照日本人傳統的利益和金錢觀,財界貴族不可避免地難以獲得民眾愛戴與尊敬。現在政府所要做的就是:盡量在不違反公認的等級思想的框架下來扶植這些財閥。不過,這種努力的結果並不特別令人滿意。因為財閥仍不斷受到當時所謂的“新軍官”和農民的攻擊。事實上,日本輿論所攻擊的對象並不是財閥,而是“成金”大戶。所謂“成金”,就是人們通常指的“暴發戶”,但這個詞並不能確切表達日本人的意思。在美國,“暴發戶”這個詞主要指“新來者”的意思。人們之所以看不上他們主要是因為他們粗魯無禮且缺乏教養。然而,人們卻被他們的成功故事感動。因為他們中的很多是從破木屋中起家,有些則是從趕騾的小馬夫變成身價億萬的油田巨子的。日語中“暴發戶”一詞起源於日本象棋,意思是說一個棋子從一名小卒一躍而成了皇後。它像“大亨”一樣在棋盤上亂衝亂撞,神氣十足。但若從等級權力的角度來講,它是不能這樣挪動的。因而,人們都對“暴發戶”多有責難,認為它主要是靠詐騙、投機而成功的。這種對投機者的批評與美國人對“白手起家”的讚揚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日本的等級體製中給巨富留下了“一席之地”,並願意與之建立聯盟。然而如果這種財富屬不義之財,日本公眾輿論就會激烈地攻擊它。

  總之,整個日本社會都是按等級思想建立起來的。無論是在家庭生活中,還是在與人交往的過程中,人的行為都必須與他的年齡、輩分、性別、階層相符合。無論是在政治領域,還是在宗教、軍隊、實業等其他領域中,人與人之間都存在嚴格的等級劃分。不管是上層還是下層,越過自己的權力界限,都將會受到嚴厲的懲罰。隻要生活沿著“各得其所,各安其分”這個軌跡繼續下去,日本人就會活得心安理得。他們就會感到“安全”。當然,他們有時覺得安全並不是由於他的個人幸福得到了最好的保護,而是由於他們視等級製為合法。這是日本人人生觀的特征,如同美國人崇尚自由、平等、競爭的生活方式一樣。

  但是,當日本試圖向外輸出這種“安全”模式的時候,他們遇到了巨大的障礙。在日本,由於深受等級思想的影響,國內老百姓很容易就對等級製度產生認同感。隻有在日本那個環境中,人們才有可能產生那種思想。但是,要把等級製思想輸出可絕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別的國家都認為日本那些大言不慚的主張實在是狂妄至極,或者說甚至比狂妄還要惡劣。日本軍人每占領一個地方,占領區的居民都對他們深惡痛絕。然而,當看到當地居民根本不歡迎他們時,日本的官兵們卻一直很吃驚。我們日本不是給了他們地位了嗎?盡管地位不高,但畢章也是我們等級體係中的一個地位啊。難道這些處於水深火熱之中的人民不想要等級製嗎?日本軍部曾拍攝了幾部淪落風塵、痛苦絕望的中國姑娘與日本士兵或工程師相愛,從而獲得幸福這類反映中國熱愛日本主題的影片。和納粹的征服理論相比,這些的確還不是很離譜,但它同樣是無法取得成功的。日本人不能總以苛求自己的方式來苛求別的國家。如果他們認為自己能,那他們就大錯特錯了。他們沒有認識到,日本人那種心甘情願地滿足於“各安其分”的價值觀和倫理觀是不能強迫所有的國家都接受的。其他國家對這個是不認同的。它是日本獨一無二的文化。日本作家們認為這種倫理道德體係毫無疑問是理所當然的,因此沒有過多地對這種思想加以闡述。但如果我們要了解日本和日本人,必須先從了解這種文化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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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大唐空華記
10紅牆檔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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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韓泰倫主編  

    紀實傳記 【已完結】

    本書以中南海為記敘軸心,以1949年10月至1999年10月為記敘時段,以建國以來的重大曆史事件為背景,記述了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三代核心領導人以及他們的戰友的政治生涯、衣食住行和感情生活。

  • 紅牆檔案(四)

    作者:韓泰倫主編  

    紀實傳記 【已完結】

    本書以中南海為記敘軸心,以1949年10月至1999年10月為記敘時段,以建國以來的重大曆史事件為背景,記述了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三代核心領導人以及他們的戰友的政治生涯、衣食住行和感情生活。

  • 紅牆檔案(一)

    作者:韓泰倫主編  

    紀實傳記 【已完結】

    本書以中南海為記敘軸心,以1949年10月至1999年10月為記敘時段,以建國以來的重大曆史事件為背景,記述了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三代核心領導人以及他們的戰友的政治生涯、衣食住行和感情生活。

  • 目擊天安門-(二)

    作者:韓泰倫  

    紀實傳記 【已完結】

    本書選擇了中國政治變遷的聚焦點--天安門這一獨特的視角,完整係統地記述了天安門曆經的滄桑巨變,挖掘出中國100多年,特別是建國50年來天安門地區發生的政治事件的內幕秘聞,是一部中國的近現代史的展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