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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李墓誌銘》的有關問題

  李(594—669年),本名徐世,降唐後,唐高祖賜其姓李,高宗時,以犯李世民諱,單名為。兩《唐書》均有傳,對其事跡記載較詳。但在其《墓誌銘》被發現後,其有關的一些問題,還需要進一步考慮。

  籍貫和年齡

  關於李的籍貫,《舊唐書》卷67《李傳》載:他為“曹州離狐人。隋末,徙居滑州之衛南。”《新唐書》卷93《李傳》載:他是“曹州離狐人……客衛南。”二者基本相同。但是《李墓誌銘》(以下簡稱《墓誌銘》)見《全唐文補遺》第一輯。三秦出版社1994年出版。載:他是“高平之著族焉。後寓濟陰,又居東郡,今為衛南人也。”看來,兩《唐書》的《李傳》和《墓誌銘》的記載有所不同,但認真分析一下,兩種記載並無正誤之差別。《墓誌銘》比兩《唐書》多的內容,是“高平之著族”和“後寓濟陰”。高平即隋任城(今山東濟寧),屬於魯郡(治所在今山東兗州)。濟陰郡(治所在今山東定陶西南),即唐的曹州。這是《墓誌銘》比兩《唐書·李傳》所載更詳細的地方,勿須多論。關鍵問題是從東郡遷到衛南,還是從離狐遷到衛南。

  隋朝末年,離狐(今山東東明東北)屬於東郡(治所在今河南浚縣南)。唐初,離狐屬於曹州(治所在今山東定陶西),衛南屬於滑州(治所在今河南浚縣東南)。既然隋末離狐是東郡的一部分,那麽,唐人說李是從東郡遷到衛南或者是從離狐遷到衛南,都是可以的。所不同的是說從東郡遷到衛南籠統一些,說從離狐遷到衛南更具體一些,都是正確的。總之,李的籍貫,是由高平到濟陰,又到東郡(離狐),最後居於衛南(今河南浚縣東南)。正因為如此,《李碑文》中說:“公名,字懋功,滑州衛南人也。”見《昭陵碑石》。

  關於李的年齡,《舊唐書,李傳》載:他卒於總章二年(669),享年七十六歲,同時,也借他自己的話說:他“年將八十”。《資治通鑒》卷二〇一,總章二年十一月。《新唐書·李傳》也認為他卒於總章二年,但說他享年八十六歲,而且也借他臨終前的話說:他“年逾八十”。二者孰是孰非,需要研究。

  司馬光在編撰《資治通鑒》時,曾專門對此進行考辨,最後得出了“年將八十”的結論。由此可見,李的年齡確是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1971年於陝西禮泉出土的墓誌銘,對這一問題的解決提供了有力的證據。

  《墓誌銘》載:李於“總章二年十二月三日薨,春秋七十有六。”《李碑文》也載:“以總章二年十二月三日薨於私第,春秋七十有六。”第二年(鹹亨元年)二月,陪葬於昭陵。《墓誌銘》和碑文都是在李死後不久所撰,他的家人、同僚都有人在,決不會把他的年齡弄錯。再者,他享年八十六歲的記載也很難成立,因為兩《唐書》的《李傳》都記載他是“大業末”,“年十七”,參加了翟讓領導的瓦崗軍。《墓誌銘》和碑文的記載也基本一致。既然如此,如果說李享年八十六歲,他十七歲時,就不是大業末年而是開皇末年了。由此可見,李享年七十六歲的記載是正確的。

  平王世充後的榮譽

  武德四年(621)五月,李世民戰勝竇建德、王世充,取得洛陽。七月,李世民率部回到長安。在回長安時,李世民及參加這次戰役的李享受什麽樣的榮譽,各種文獻的記載有所不同。

  《舊唐書·李傳》載:李“從太宗平竇建德、降王世充,振旅而還。論功行賞,太宗為上將,為下將,與太宗俱服金甲,乘戎輅,告捷於太廟。”《新唐書·李傳》所載相同。根據這些記載,在對王世充、竇建德作戰中,李的戰功僅次於李世民。參加這次作戰的將領很多,如尉遲敬德、史大奈、程知節、秦叔寶、宇文歆等,都是有名的戰將,但這些人都未曾提及,惟有李與李世民相提並論。可見,李在這次作戰中所發揮的作用是比較突出的。

  但是,其他文獻卻有另一種記載:李世民率部回長安時,“世民被黃金甲,齊王元吉、李世等二十五將從其後,鐵騎萬匹,前後部鼓吹,俘王世充、竇建德及隋乘輿、禦物獻於太廟,行飲至之禮以饗之。”《資治通鑒》卷一八九,武德四年七月。司馬光說:這樣記載的根據是《唐曆》。《唐曆》為柳芳所撰,柳芳是唐玄宗到唐代宗時人。他為什麽要修撰《唐曆》呢?

  柳芳與韋述在肅宗時同為史官,而且還是好友,他們共同“受詔添修吳兢所撰《國史》,殺青未竟而述亡,芳緒述凡例,勒成《國史》一百三十卷”。這是一部“上自高祖,下止乾元”的係統《國史》,比韋述所修《國史》增加了十七卷。但是,這部史書的缺點不少,由於“安、史亂離,國史散落,編綴所聞,率多缺漏”。以致形成“絕無倫類,取舍非工,不為史氏所稱”。在這種情況下,柳芳既不滿足於自己的成就,也不掩飾自己的缺點,他繼續努力,千方百計地想補其不足之處。例如,肅宗上元年間,他“坐事徙黔中,遇內官高力士亦貶巫州,遇諸途。芳以所疑禁中事,谘於力士。力士說開元、天寶中時政事,芳隨口誌之。又以《國史》已成,經於奏禦,不可複改,乃別撰《唐曆》四十卷,以力士所傳,載於年曆之下”《舊唐書》卷一四九《柳登傳》。這就是說,柳芳為了彌補其所修《國史》的不足,在掌握了新的資料以後,又另撰了一部“頗有異聞”《新唐書》卷一三二《柳芳傳》。也就是有所創見的《唐曆》。

  既然《唐曆》是根據高力士口述資料所撰,它與兩《唐書》所記有所區別是可以理解的。高力士是宦官,他隻能根據自己在宮中的所見所聞,口述有關的人和事,他的生活範圍不大,所見所聞也很有限,所以《唐曆》不可能像根據《實錄》、《國史》撰成的《舊唐書》那樣,涉及的資料更為廣泛。因為,唐初的史館不僅掌握著已有的各種資料,而且還要政府各部門按時向其報送各種資料。由此可見,編撰《實錄》、《國史》的資料是非常充分的。同時,武德和貞觀前期的《實錄》又是經過太宗過目的。因此,“太宗為上將,為下將”的記載不可能是史官的杜撰,應當是可信的。

  當然,這樣作出結論還有純邏輯推理之嫌,如果再加上《墓誌銘》的記載,就應當是不可或疑的了。《墓誌銘》載:“公(李)載扈麾旆,克清洛,爰洎凱旋,策疇帥。太宗為上將,而公膺下將焉。獻捷之辰,特賁金甲,夷夏縱觀,莫不榮之。”看來《墓誌銘》與《舊唐書·李傳》的記載相同,李在對竇建德、王世充作戰中的戰功卓著是勿庸置疑的了。

  需要進一步說明的,是《資治通鑒》根據《唐曆》所撰的內容是否錯了。

  柳芳撰《唐曆》的根據雖然是高力士的所見所聞,但高力士對武德年間的事也不一定知之十分確切或更為全麵,所以,柳芳必然要參考其他有關資料。李世民、李對竇建德、王世充作戰,李元吉也參加了,李元吉和李世民都是皇子,柳芳把李元吉名列李世民之後,李之前,是順理成章的。根據《實錄》而成的《舊唐書》不提李元吉,是因為在武德九年(626)的玄武門之變中,李元吉站在了李建成一邊,是李世民的政敵,李世民又親自看過《實錄》,當然不可能允許李元吉與其同日而語。所以,《實錄》中不提李元吉的名字也是很自然的。

  再者,根據“世民被黃金甲,齊王元吉、李世等二十五將從其後”的內容,肯定李位在其他諸將之上。就這一點說,《舊唐書》與《資治通鑒》有關這方麵的記載是一致的,因為二者都認為李在這次作戰中,其戰功最為卓著。由於《唐曆》在李世民和李之間加上了李元吉,故而就不宜把李和李世民相提並論,使李元吉處於不和諧的地位了。在玄武門之變以後百年之久的柳芳,既然注意到了李元吉的作用,當然不能像唐初李世民那樣,把他視為政敵,而隻能把其當作皇子。所以,他不再提“太宗為上將,為下將,與太宗俱服金甲”了。但他在李世民、李元吉之後,隻提李一人之名,就說明他視李和皇子的地位相當了。由此可見,《舊唐書》與《資治通鑒》關於這一問題的記載,雖然文字上有所差異,但其實際含義是相同的。

  李與太宗

  李於武德二年(610)降唐,到總章二年(669)去世,共為唐效力五十年。其中為高祖臣七年,為太宗臣二十三年,為高宗臣二十年。在為高祖臣的七年中,如平定劉武周、攻取洛陽等戰役,李又為李世民部下,所以,實際上李為太宗臣超過了二十三年。這就是說,李和太宗的關係最值得重視。

  總的看來,李對高祖、太宗、高宗三代皇帝,是以不同的代價取得了好感。

  武德元年(618)九月,李密對王世充作戰失敗,決定投奔長安歸唐。隨李密到長安的魏征,又返山東,勸李降唐。這時,李擁有“東至於海,南至於江,西至汝州,北至魏郡”《舊唐書》卷六十七《李傳》。的地盤。他不以這樣大的地盤直接降唐,去換取高祖的賞識,而是通過李密將自己的地盤獻於高祖,以表示自己對李密的忠心。高祖知道此事,對李大加讚揚,稱李為“真忠義之士。乃授黎州總管、上柱國,封萊國公,尋改封於曾,賜姓李氏。”《李墓誌銘》。顯而易見,李是以忠於其主取信於高祖的。

  降唐以後,李隨李世民平定劉武周,攻取洛陽,打敗劉黑闥,又進攻輔公、擊潰突厥,故而被太宗圖形於淩煙閣。不難看出,李是以戰功取悅於太宗的。太宗說:他是因為以往“甘露(漢宣帝年號)良佐,麟閣著其美;建武(東漢光武帝年號)功臣,雲台紀其跡”《舊唐書》卷六十五《長孫無忌傳》。故而也對長孫無忌、李等二十四功臣圖形於淩煙閣的。這更進一步說明,太宗重視李在於其功。

  太宗臨終時,把身為宰相的李貶為疊州(今甘肅迭部)都督,李立即動身赴任。貞觀二十三年(649)六月,高宗即位,馬上就以李為特進、檢校洛州刺史、洛陽宮留守。接著,又以李為宰相。後來,高宗又欲以武則天取代王皇後,李也積極支持。所以,高宗又為其寫形,並親筆為序。這就是說,李是以順從取寵於高宗的。

  李因戰功卓著而取悅於太宗,但太宗對李並不十分信任,太宗對李隻是籠絡、利用而已。

  《墓誌銘》載:太宗“昔嚐閑,顧謂公(李)曰:‘萬歲之後,屬卿以幼孤。’公雪涕致詞,因噬指流血。”高宗自己也承認:“朕以綺紈之歲,先朝特以委公。”《舊唐書·李傳》也載:“太宗又嚐閑宴,顧曰:‘朕將屬以幼孤,思之無越卿者。公往不遺於李密,今豈負於朕哉!’雪涕致詞,因噬指流血。”根據這些記載,應該是太宗對李非常信任。

  其實,事實並非如此。如果全麵分析有關這一問題的記載,李與太宗的關係就非常微妙了。

  太宗委托李輔佐太子的事,是在貞觀十七年(643),到貞觀二十三年(649)太宗去世時,太宗對李的態度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貞觀二十三年四月,太宗病危,他對太子李治說:“李世才智有餘,然汝與之無恩,恐不能懷服。我今黜之,若其即行,俟我死,汝於後用為仆射,親任之;若徘徊顧望,當殺之耳。”五月,太宗貶李為疊州都督。在二十多年的接觸中,李深知太宗的為人,善於領會太宗的意圖,所以,他受詔後,“不至家而去”。後人胡三省對此事作注道:“史言太宗以機數禦李世,世亦以機心而事君。”《資治通鑒》卷一九九,貞觀二十三年四月。這真是一針見血的評論。太宗以籠絡的手段達到利用李的目的,李以惟命是從的手段取得太宗的歡心。二者互相利用,又互存戒心。

  與此同時,太宗對長孫無忌、褚遂良則是非常信任的態度。他“召遂良及長孫無忌入臥內,謂之曰:‘卿等忠烈,簡在朕心。昔漢武寄霍光,劉備托葛亮,朕之後事,一以委卿。”另外,又對太子道:“無忌、遂良在,國家之事,汝無憂矣。”《舊唐書》卷八十《褚遂良傳》。兩相對照,李當然是不被信任者。

  李為什麽不被信任呢?主要原因,是李在武德九年(626)的玄武門之變中沒有支持李世民。當秦王集團的成員長孫無忌、高士廉、侯君集、尉遲敬德等日夜勸李世民誅建成、元吉時,李世民猶豫不決,“問於靈州大都督李靖,靖辭;問於行軍總管李世,世辭;世民由是重二人。”《資治通鑒》卷一九一,武德九年六月。這就是說,李靖、李都不願意參與李世民兄弟之間的蕭牆之爭。李靖、李是在唐初多次戰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的將軍,李世民在關鍵時刻沒有取得他們的支持,當然不會痛快。所謂“由是重二人”,實際上是從此注意這兩個人了。

  還有另一種記載,李靖、李對太宗說:“大王以功高被疑,靖等請申犬馬之力。”《舊唐書》卷六十四《隱太子建成傳》。但事實上並不可相信。因李靖、李都沒有參加玄武門之變。貞觀元年(627),太宗“論功行賞,以玄齡及長孫無忌、杜如晦、尉遲敬德、侯君集五人為第一。”《舊唐書》卷六十六《房玄齡傳》。這五人中,房玄齡、杜如晦是玄武門之變的密謀策劃者,其他三人是赤膊上陣的廝殺者,故而功居第一。這裏沒有提到李靖、李,更說明他們與玄武門之變無關。

  更能說明問題的,是貞觀八年(634)李靖因“足疾上表乞骸骨,言辭懇至。”太宗說:“朕觀自古以來,身居富貴,能知止足者甚少。不問愚智,莫能自知,才雖不堪,強欲居職,縱有疾病,猶自勉強。公能識達大體,深足可嘉,朕今非直成公雅誌,欲以公為一代楷模。”同時,又大加獎勵,不久,又賜其“靈壽杖,助足疾也。”《舊唐書》卷六十七《李靖傳》。顯然這是太宗表示,李靖的退休正合他的心意。反之,太宗的親信宰相房玄齡要求辭位時,太宗則說:“國家久相任使,一朝忽無良相,如失兩手。公若筋力不衰,無煩此讓。”《貞觀政要》卷二《任賢》。對比看來,太宗希望李靖早日離開顯要的地位,無疑是對他不信任的意思。李沒有李靖聰明,沒有中途退休的表示,所以,太宗在臨終前貶他出京,到疊州去,以此來考驗李的態度。麵對玄武門之變,在太子集團和秦王集團進行決鬥、在決定李世民命運的關鍵時刻,李沒有挺身而出,是他不被信任的主要原因。

  《墓誌銘》中沒有涉及這些內容,主要因為《墓誌銘》的作用是為李歌功頌德,同時,對至高無上的皇帝更不能揭露其玩弄權術的陰謀。所以,關於李和太宗的關係隻能記載君禮臣忠的正麵事跡。由此可見,對於《墓誌銘》的內容,必須結合文獻記載進行全麵分析,決不能視刻石的文字就是史事的惟一依據。

  李與高宗

  太宗在臨終前貶李為疊州都督,由於李“不至家而去”,從而取得了高宗的信任。於是,高宗又很快委以重任。《墓誌銘》載:“先朝嚐圖公像於淩煙閣,至是,皇上(高宗)又命寫形焉。”不僅如此,高宗還親筆為序。在《舊唐書·李傳》中也有類似的內容:“初,貞觀中,太宗以庸特著,嚐圖其形於淩煙閣,至是,帝又命寫形焉,仍親為之序。”(《新唐書·李傳》所載類同)但是,《墓誌銘》有高宗為序的全文,兩《唐書》《李傳》則無,這是《墓誌銘》特別值得重視的地方。高宗在序中,把李對唐的作用比作戰國時“吳起佐魏”、“樂毅歸燕”,對李大加讚揚。同時,還和古代的功臣比較說:“昔者西漢功臣,圖形麒閣,東京(東漢)列將,繢範雲台。語事可儔,校恩彌遠。”顯而易見,高宗認為,和古人相比,李再次被圖形是名正言順的。

  對功臣圖形,開始於西漢宣帝。史載:“甘露三年(前51年),單於始入朝。上(漢宣帝)思股肱之美,乃圖畫其人於麒麟閣,法其形貌,署其官爵姓名。”被圖畫的人是霍光、張安世、韓增、趙充國、魏相、丙吉、杜延年、劉德、梁丘賀、蕭望之、蘇武等十一人。這些人,“皆有功德,知名當世,是以表而揚之,明著中興輔佐,列於方叔、召虎、仲山甫(三人皆周宣王之臣)焉。”《漢書》卷五十四《蘇武傳》。從此,就開創了圖形功臣於麟閣或麒閣的先例。唐初,高祖曾對唐儉圖形於麟閣,太宗又對長孫無忌等二十四人圖表於淩煙閣,這都是皇帝對功臣的表彰。不過,從漢宣帝到唐太宗,雖然都以圖形的方式對功臣進行表彰,但都沒有為圖形作序。在這方麵,高宗又開創了先例。同時,漢宣帝一次圖形了十一人,唐太宗一次圖形了二十四人,而唐高祖則圖形了唐儉,唐高宗圖形了李。這說明唐儉和李是獨受皇帝青睞的。另外,在李死後,高宗還為其親製碑文,許其陪葬昭陵。總之,高宗為李單獨圖形並作序,又為其親製碑文,充分說明李是極其受寵於高宗的。

  李為什麽特別受高宗所寵呢?

  高宗在自製的《李碑文》中說:使李陪葬昭陵。“所築之墳,一準衛霍故事,象烏德山及陰山、鐵山等以旌破北狄東夷之功焉。”其實,這隻是李受寵的表麵現象。李對突厥和到遼東作戰,主要是在貞觀年間,太宗並沒有因為他戰功卓著而對其信任,高宗為什麽會因其對父輩有功而對其進行表彰呢!看來,這不應當是受寵於高宗的主要原因。

  李為高宗所寵的主要原因,首先,是他經過了太宗貶他出京,他毫不猶豫,立即動身赴任的考驗,從而取得了高宗的信任。其次,是高宗在廢立皇後的問題上得到了李的支持。永徽六年(655),高宗欲以武則天取代王皇後,在九月的一天,高宗召長孫無忌、李、褚遂良、於誌寧入內殿,商議此事。長孫無忌、褚遂良堅決反對,於誌寧不敢發言,李借口有病不去參加。第二日,李單獨入見高宗,待高宗問起他關於更換皇後的事時,他胸有成竹地答道:“此乃陛下家事,不合問外人!”他把褚遂良所謂的“違先帝之命”《舊唐書》卷八十《褚遂良傳》。解釋為皇帝的家務事。這樣,就從理論上支持了高宗,使高宗不再背“違先帝之命”的罪名。從另一方麵說,他的言外之意也是指責長孫無忌、褚遂良在幹涉皇帝的家事。於是,這就堅定了高宗更換皇後的決心。

  自此以後,武則天對長孫無忌、褚遂良恨之入骨,千方百計致其於死地。反之,李則日益受寵有加。乾封初(666),特命李與公開支持武則天的許敬宗一樣,“每朝日各乘小馬入禁門至內省。”《舊唐書》卷八十二《許敬宗傳》。高宗去世後,光宅元年(684),武則天又使“配享高宗廟庭。”《舊唐書》卷六十七《李傳》。由此看來,李對武則天的態度是他受寵於高宗更為重要的原因。

  對這一問題的分析,又進一步證明,研究碑石所載,必須和文獻資料緊密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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