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深入展開這裏的政治道德智慧,就首先要厘清儒家道義論意義中的榮辱觀念,其旨趣究竟意在何處?我們先從一篇儒家的官箴說開。它是專為官員設計和編撰的,也是集作者官場經驗的切膚總結。
1.為官員設計的《三事忠告》,即《牧民忠告》、《廟堂忠告》、《風憲忠告》。這是元代名儒名仕張養浩專為當官者所著,其中就有榮辱之辨:
《牧民忠告》:“道不行而富貴利達者,古人以為恥,而不以為榮。”
《廟堂忠告》:“仕宦而至將相,為人情之所榮,是不知榮也者,辱之基也。惟善自修者,則能保其榮;不善自修者,適足速其辱。”
《牧民忠告》:“凡在官者,當知榮與辱相倚伏,得與失相勝負,成與敗相循環。”
張養浩此三段話,是依儒家立場來講榮辱觀的,也比較經典地反映出儒家基本的榮辱觀念。從政治道德視角論之,在儒家看來,首先,是否堅持道義是榮辱觀念的分水嶺:以道義為先行則是榮,儒家並不反對人追求富貴利達,隻是追求過程中要堅持和貫徹道義論立場;反之則為非道義,是辱。其次,為官須知:榮辱對立,不可調和,但是可以轉化;人要發揮主觀能動性,促使辱向榮轉化。再次,仕途有榮辱相隨,保榮止辱有道,就在自身修養。儒家宣揚的內聖外王,也規劃了榮辱觀念的基本定向。
張養浩著《牧民忠告》,結合自己的官場經曆說出一番榮辱觀念,值得品味:“凡在官者,當知榮與辱相倚伏,得與失相勝負,成與敗相循環。古今未有榮而無辱,得而無失,成而無敗之理也。雖天地之運,陰陽之化,物理、人事莫不皆然。處之不以道,則纖毫之寵必搖,而唾之辱必挫矣。故君子於外物重輕皆所不恤,顧其在我者何如爾。”榮辱相互依存,相互轉化,做官的要辨個清晰透徹。張養浩以自然現象變化來尋找榮辱得失轉化的根據。他指出這就如天地運行、陰陽五行周而複始一樣,社會人事也同樣處於不斷變化之中,為官的不僅要正確麵對榮辱轉化,也要正確麵對官場得失。張養浩列舉聖賢的處榮處辱之道,總結道:“使其有可辱,雖不加譴而君子恒以為不足;使其無可辱,雖置之死地而君子恒以為有餘。曆觀自大聖大賢不幸橫罹禍患,恬然不易其素者,灼乎此而已矣。苟惟能處榮而不能處辱,惟能安順境,而逆境則不能一朝居,欲望其臨政有餘,為難矣!嗚呼,善觀人者,其於此嚴焉察之。”處榮為順境,易為大家接受;處辱為逆境,不易為常人接受。曆代聖賢處逆境(“不幸橫罹禍患”)而不改初衷,並以為榮;如果隻會安於順境為榮,而不能處於逆境,是難以處理政事。要善於考察官吏,就看此一招。
2.榮辱觀念不是抽象的空洞。儒家在仕觀上有榮辱觀的特定規定。仕途順逆,在於自我努力。也即“自修”的立場。徐棟《牧令書》(卷一)指出:“仕途順逆,百凡皆有定數,隻能盡其在我,自求無愧,不必尤人,亦不可尤人也。平心而論,雖或事出意外,亦必所處不善,有以招之。返觀內照,其理自見,其氣自平。”儒家學者徐棟以儒家觀點規範仕途順逆榮辱,道出“盡其在我”而“不必尤人”。仕途榮辱,不可怨天尤人。榮也罷辱也罷,順也罷逆也罷,“返觀內照”,自求無愧,靠自我把握。仕途不應顛倒榮辱,入仕為道義而來,權利以義務為榮。這是儒家在權利觀上的榮辱規定。儒家相信,仕者,義也。清儒甘樹椿在《甘氏家訓》中總結其家仕經驗得出“自世人不知仕宦為義務,多以權利視之,於是強者幹進而第榮,弱者疲玩而不職”的看法,認為此為榮辱顛倒,決不可取。甘氏指出:“仕宦者義務也,非權力也。汝既列名仕版,則義務將自此始矣。既有應盡之義務,即當忠其事、勤其職、守其官;既委贄於朝,即不得自謀其身;即以身許國,即不得複顧其家。屍位素餐者有罰,簋簋不飭者有刑。上有國法,下有清議,是入仕之初,乃責備業集之始,非欣然自得之日也,故願汝之毋喜也。”決不能以辱為喜,應以居官職責為榮,以屍位素餐為恥。當官就是盡義務,就是一種犧牲,而不是權力的炫耀。所以得官之日,也是承擔各種責任義務之時。這是為官之榮。敗者之官,且不知此中之理,有顛倒此中的榮辱觀念。甘樹椿似乎挑得這一儒家立場徹底明白:“自世人不知仕宦為義務,多以權利視之,於是強者幹進而第榮,弱者疲玩而不職,專謀身家,不問職守,貪黷之風由此起矣。”“貪黷之風”,就是在道義職責方麵,榮辱不明,是非不分,玩忽職守,導致“小則敗行檢,大則覆家邦”。官員應以榮辱觀念的“自修”努力來保證和加強正確的“免疫力”,張養浩的明理與甘氏的感慨,都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