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戰爭勝利後,中國曆史進入一個重要的轉折時期。國共兩黨在中國向何處去這一關係國家前途和命運的重大問題上,發生尖銳的分歧,兩黨的談判和鬥爭,成為決定戰後政局變化和曆史進程的根本因素。在這一政治格局中,江西處於後方腹地,屬國民黨統治的基本地區。麵對戰後社會的百孔千瘡和農工百業的凋敝,江西全省開始展開一定程度的善後救濟與恢複建設工作。國共兩黨和談失敗、國民黨發動全麵內戰後,江西也一無例外地被納入“動員戡亂”的戰爭體製,全省行政圍繞這一中心運轉,嚴重影響了地方建設的開展和經濟社會的複興。四年間雖曾三換省政府主席,終無法挽回日益衰敗的頹勢。政權的腐敗、經濟的衰落、社會的失序、學生運動的重新興起、人民武裝和中間力量的活躍,成為這一時期江西政局的重要特征。在人民解放軍的南下進軍中,國民黨在江西的統治於1949年5月隨著省會南昌的解放而告結束。一個時代--中華民國時期,從此在江西成為曆史。
一、南昌接收與省政府返昌
抗戰甫一勝利,國民政府立即部署在全國的接收和複員事務。江西淪陷區的接收,係由第九戰區、行政院派出機構和省政府共同負責進行的。在第九戰區南昌前進指揮所接受日軍投降和接收日偽軍事機構的同時,行政院派出的湘鄂贛接收特派員也在江西設立了辦事處,進行經濟方麵的接收。江西省政府受行政院委托,參與對以南昌、九江為中心的贛北淪陷區的接收。
1945年8月20日,省黨政聯席會議召開第三次會議,繼續18日省政府委員會議的議題,“商討複員及接收要案多件”,同意指派建設廳長胡嘉詔等組成接收團,負責辦理接收及善後事宜;決定立即恢複南昌市政府和廬山管理局,由省政府直屬。會後,胡嘉詔等“率同各廳處派定之接收人員,由寧都間道馳赴南昌”,隨軍前進的艾懷瑜進入南昌,就任南昌市代市長,主持南昌市政的恢複事務(吳仕漢不久任廬山管理局局長)。9月1日,國民黨江西省黨部書記長陳協中等到達南昌,負責接收偽黨務和文化機構。
接收工作從1945年8月下旬開始,到次年春大體完畢。江西的接收事務不是很大,但接收過程中也發生了接收大員貪汙腐敗的事情。經濟部湘鄂贛接收特派員辦事處駐贛專員於屏在九江拍賣幾座水泥廠、碾米廠、醬油廠,“其賣價還不到標價的百分之三十,得標的都是他自己家裏的人,得標後即轉手出賣,不出一文本錢,坐獲巨億的收入”。另據《九江人民革命史》記載:1945年9月起,國民黨軍幾支部隊相繼加入九江的接收。接收的軍用卡車在街上日夜飛馳,大批五金器材、家具、糧食、被服等被盜賣一空。同時大肆掠奪民族工商業。當時被日軍侵占掠奪而剩下軀殼的企業隻有九江興中紡織廠、九江映廬電燈公司、裕生洋火廠、三菱洋行、美孚亞細亞石油庫等,不過七八家,統由一八三師接管,結果被他們盜賣了全部財產。各路接收大員各顯身手,竭盡全力進行搶劫和掠奪,把原來屬於私有、後被日軍強占,戰後應該歸還私人的一切企業以及抗戰時期逃難到後方去的所有個人的財產,也統統予以“接管”,並肆意以漢奸罪名進行敲詐勒索,而真正的漢奸如王國瑞等卻若無其事,逍遙法外。接收大員為牟取暴利,還在大街廣設銀樓、金號,做走私買賣,非法控製市場金銀貨幣和糧食,造成物價狂漲。1946年11月5日的《型報》揭露:“當時在潯接收機構,包括中央、省方、地方、單位各有一百餘個,重床疊架,弊端叢生,發接收財者,比比皆是。”
由於當時全國各地的接收均受到全社會的指責,被斥為“劫收”,蔣介石在各方壓力下,遂於1946年5月,由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會、國民政府監察院和國民參政會三方聯合組織清查團,對各地接收事務進行清查。其中湘鄂贛清查團由8人組成,仇鼇任團長,內分三組分別對3省進行清查。負責清查江西的第三組成員為陳肇英、餘楠秋。但“陳肇英根本沒有到組工作,隻餘楠秋一人單槍匹馬,以九江為重點清查了一番,結果也隻是把經濟部湘鄂贛接收特派員辦事處駐贛接收專員於屏、第九戰區兵站總監部科長周毅查得貪汙罪證俱全,加以逮捕,算是打了兩個蒼蠅”。
9月9日,南昌市政府正式辦公。由此開始到10月,曹浩森率省政府機關次第由寧都遷返南昌。在寧都和返南昌後,省政府對戰後複員、恢複社會秩序和施政工作進行了部署。根據國民政府的複員計劃綱要,決定全省6項複員原則,即政治複員,以培養民力、減輕民眾負擔為首要;經濟複員,以擴展交通、加緊複耕荒地為首要;教育複員,以調整學區、重建收複區學校為首要;軍事複員,以整訓團隊、確保地方治安為首要;社會複員,以安定民生、與救濟分署配合辦理為首要;城市複員,以重建戰後之南昌、九江、廬山為首要。為此,製訂了戰後複員辦法。在大約一年的時間裏,集中辦理了一些事情,以恢複和重建社會政治秩序和經濟生活。據《省政府的複員工作報告》所載,這些事情共分民政、財政、建設、教育、保安、地政、衛生、田糧、計政等9大類106小項,其中主要有:(1)恢複淪陷區各級行政機構,有關各縣政府及縣以下各級機構,立即遷返原址辦公,加緊辦理複員善後。(2)清理並健全各級行政組織與人事,恢複各級行政編製,清理核定各縣行政區劃,在到1946年8月止的一年中,培訓地方行政人員843名,調整縣長71名(其中撤職、查辦、停職、免職者20人,離職候用者6人)。(3)整理保安團隊和警察,維護水陸交通線及重要據點安全,並運用各縣原有自衛武力維持當地治安。(4)舉行戶口清查造冊,編組保甲。(5)辦理抗戰損失調查。(6)調查“奸偽”罪行,“依法處辦”有顯著罪惡者和處理“其他附逆分子”。(7)著手恢複經濟及其他方麵的建設。到1946年,在中央撥款6億元(江西要求59億元)的支持下,江西的“複員工作,略具端倪”。
二、對日偽重要案犯的審判
江西人民對漢奸的懲處,早在戰爭結束前就開始了。如贛州,1945年7月17日日軍退出後,即組織了肅奸委員會緝辦漢奸。肅奸委員會先後緝捕了一批漢奸,並將“巨奸”林吉棠、溫學良、鍾瑛等23人予以槍斃。
抗戰勝利後,首由軍統局奉命組織肅奸委員會,並在全國設立25處肅奸委員會分會,作為處理漢奸的專門機構。1945年11月,國民政府公布《處理漢奸案件條例》,規定對曾任偽組織簡任職以上公務員或薦任職機關首長、特務、文武公務員侵害他人經人告發者,曾任軍政特務機關工作者,專科以上學校校長、金融實業機關首長、新聞出版宣傳文化社會組織團體重要工作者,應厲行檢舉並相應處置。12月,重新製定並公布《懲治漢奸條例》,對懲治漢奸及相應量刑作出規定。根據軍事委員會和國民政府懲治漢奸的法令,各地對漢奸進行了檢舉、人民陳訴、政府通緝以及查封、沒收漢奸財產,審判漢奸案件。不少地方還成立了感化院,對盲從人員進行感化教育,“使其重新做人”。江西全省立案偵查的漢奸案件,總計為1455件。
江西懲處的最大漢奸是周貫虹。1945年12月3日,經第九戰區司令長官部扣捕的偽江西省黨部主任委員(此前任偽江西省政府建設廳長)周貫虹、偽省黨部書記長鄒克定、偽九江縣長王國、偽江西省治安委員會主席吳應墀等,被從九江押解到南昌,聽候審判。1946年5月2日,江西省高級法院完成對漢奸周貫虹等的偵查,將其提起公訴。15日,經江西省高級法院審訊,判決周貫虹死刑。
這一時期,省高級法院先後審理許多漢奸案件,一大批漢奸受到懲處,偽南昌縣長朱方隅、偽贛州複興委員會主任秘書王理丞等10餘人被判處死刑。根據南京國民政府司法部檔案記載,從抗戰勝利至1947年6月,江西全省審處漢奸案件的大體情況為:
但是,審判漢奸案件的工作,在內戰開始後實際上陷於停頓,未能完成全部工作。1949年5月南昌解放後,人民政權還接管、清理了國民黨政權未審結的漢奸案件293件。
與此同時,國民政府對在中國戰場犯下罪行的日本乙級和丙級戰爭罪犯,進行檢舉和逮捕,從1945年8月到1947年5月,中國各地共逮捕日本戰犯2357名,並相繼在北平、南京、上海、漢口、廣州、太原、徐州、濟南、台北、沈陽組織10個軍事法庭進行審判(犯有重大罪行的甲級戰犯由同盟國東京國際軍事法庭審處)。國民政府沒有在江西設立軍事法庭,在江西地區犯下戰爭罪行的日本戰犯,是在廣州、南京等軍事法庭受到審判的。其中比較重要的日本戰犯有:
清水喜重,中將,日軍第一一六師團師團長。該犯主要罪行是1938年10月率部參加武漢會戰,對平民施行大屠殺。1939年3月,參加南昌會戰,放任部隊任意殺害平民,到處強奸搶劫,破壞財物無數。
伊東政喜,中將,曾任第一〇四師團師團長。該犯1938年8月率部在星子登陸,八九兩月在星子東西孤嶺作戰中,兩次使用毒氣,致使我軍死傷甚眾。其所用毒氣,為大量之毒煙罐。
安田卿輔,曾任第一〇五師團師團長。該犯1939年3月25日在贛西葛壽山作戰時,施放毒氣,並肆意殺害平民,破壞當地財產。
平野儀一,1940年3月任侵華日軍獨立混成第十四旅獨立步兵第六十三大隊大隊長,4月17日率部從九江出發,追殲廬山地區的中國軍隊,沿途燒殺搶掠,無所不為,遭到中國守軍突然阻擊,平野多次組織部隊猛烈衝擊,都被中國守軍打退,死傷慘重。平野儀一驚慌失措,急忙向第十一軍司令官岡村寧次和頂頭上司獨立混成第十四旅團長藤野高英發報求救。岡村寧次、藤野高英忙派3個大隊日軍趕來增援,才協助平野儀一攻下廬山。平野儀一獸性大發,指揮日軍在廬山燒殺搶掠,瘋狂破壞廬山勝景,罪行令人發指。1941年9月率部參加第二次長沙戰役,升任支隊長的平野儀一指揮所部和其他部隊,在該戰役中屠殺中國軍民5.4萬多人,並將被迫投降的中國官兵全部殺死。戰役結束後,平野儀一率殘部撤回九江歸建,在旅團長藤野高英指揮下進行“清鄉”作戰,殘酷推行“三光政策”。1942年浙贛戰役中擔任江西方麵的水路作戰,配合日本海軍第一遣華艦隊,在鄱陽湖北水路口東岸奇襲登陸,相繼攻占都昌、黃磯街、梅溪嘴,又沿錦江逆流而上。沿途受到中國軍隊頑強狙擊,死傷慘重。平野儀一獸性大發,每攻占一個地方,都命令部屬瘋狂燒殺奸淫,又像強盜一樣公開搶劫,把搶劫來的軍用物資裝船運回日本。為此,受到華中派遣軍司令官的通令表彰。在浙贛戰役三個月中,日軍殺害中國軍民25萬餘人,其中在江西被害的幾萬人,不少是死於平野支隊的屠刀之下。日本投降後,平野儀一作為日本戰犯被收押在案。1947年5月12日,廣州軍事法庭判處平野死刑,押赴廣州流水橋刑場處決。
三、抗戰損失調查與社會凋零狀況
辦理抗戰損失總調查,是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在全國部署的一項要務。調查的目的,當時主要是為提供“向日本要求賠償及辦理複員善後救濟之根據”。按照省政府的規劃,全省抗戰損失總調查,在1945年9月20日之前完成準備工作,在12月20日之前完成全部調查工作。9月上旬,省政府核定調查經費222萬元,調派各廳、處高級職員30人作為調查專員,事先召開了調查講習會,對調查專員進行專門培訓,並印製了大量的調查表格,劃分了調查區域。9月下旬,各調查專員分途出發開始正式調查,到12月調查告竣並開始初步整理調查表格。1946年1月20日開始第二步整理數據,3月上旬全部完成審核整理,編成《江西省抗戰損失調查總報告》。《總報告》包括了調查辦理經過、統計結果以及各種調查計劃、章則等內容,於4月上旬正式出版。這個過程說明,全省抗戰損失調查工作,在布置上是比較認真周密的,在調查的程序上也還比較科學。但由於調查的時間太短,調查人員過少,以及戰後環境的艱難,實際調查很難與要求相一致,因此也就存在遺漏和疏忽的問題。
這次調查的結果顯示,抗戰時期,全省83縣1市中,先後被日軍占領、竄擾及轟炸者共有76縣市(其中被日軍長期占領者14縣1市),幸免於難者僅有贛東南及贛東北數縣而已。全省人口傷亡504450人,其中死亡313249人(男193739人,女84379人,兒童33900人,不明性別1231人),受傷191201人,1945年全省人口總數比1937年減少200餘萬人;財產損失1007202334000元,平均每戶均攤損失約為357160元。巨大的戰爭破壞,造成江西社會經濟和人民生活陷入嚴重的困境,呈現極度的凋零狀態:
城市毀損,棲身無房:由於戰時日軍的狂轟濫炸和肆意焚燒,全省城市受損嚴重。因炸、焚毀壞的房屋共有382429棟,占全省原有房屋總數的17.5%。全省“重要城市”房屋損毀50%以上者達42個,其中損毀高達80%~90%者有10個,超過90%的有18個,連日軍沒有到過的景德鎮也被敵機炸毀房屋50%。這就直接造成了兩大惡果,一是江西城市建設的成就被嚴重摧毀,如“省會所在地南昌市區之建築物亦已拆毀四分之三以上,昔日繁華街衢,率多成為廢墟”,甚至到抗戰結束一年多後的1946年10月,還無法收拾這片殘破景象。據離省12年後回來的程天放說:“看到南昌的情形,有許多的感觸,南昌遭敵寇蹂躪,殘破得很厲害,許多街道,變成了一片瓦礫,人口由三十多萬減至二十多萬,隻剩三分之二”。其他各地城區也是“無力修複,斷垣殘壁仍複隨處皆是”。二是居民無處棲身,房荒成為戰後的嚴重生計問題。高安、奉新縣城被毀,若幹鄉間甚至片瓦無存,致使“戰後複歸之難民唯有以樹葉搭棚,暫時容身”,而南昌市則是“戰後義民複歸,什九棲身無所,房荒問題嚴重達於極點”。
田園荒蕪,糧食匱乏:江西本為產糧大省,常年有大量餘糧外調出境。主要由於5個方麵的原因,造成戰後江西發生糧荒:一是戰亂引起土地拋荒,當時估算,“全省至少有三百萬畝土地荒蕪”,糧食生產因此嚴重萎縮。二是受戰爭環境影響,農民無力投入,致使產量降低,這在日軍占領的地區尤其明顯,例如“日本侵占期間,南昌附近地區水稻產量僅及戰前30%”。產量降低,必然影響到糧食總量和積累的減少。三是戰時日軍在淪陷區和竄擾區大肆搶掠,所到之處“糧食物資被搜括”一空,各縣積穀曆年被日軍搶掠總數達1140多萬市石之多。四是戰時江西以大量糧食支援東南數省,加以1945年又逢蟲旱兩災,致使“民間餘糧無多”,“糧食儲藏已空”。五是抗戰結束後,後方各地難民返遷,糧食需求量激增;鄰省糧價暴漲,江西糧食被趨利者販運出省銷售;中央政府繼續在江西采購餘糧、軍糧,加大了糧食的需求總量。在這些原因的共同作用下,1946年春江西發生嚴重的糧食恐慌:“各地糧荒情形如九江縣,據該縣參議會報告,缺糧之戶計達百分之七十以上,因此斷炊而以樹皮草根觀音土等物代食者不下一千名之多,家無粒米全賴玉米糊為食者已達九千三百餘戶,因饑餓而死者亦時有所聞。贛西萍鄉一帶因春荒嚴重,人民相率轉徙乞食,餓死道途者所在皆是。贛南各縣糧食素極缺乏,大部平民多以芋葉薯渣等代飯,聊以果腹。贛東上饒鄉間亦發生民以樹根及觀音土度日之現象,甚至南昌市近郊月前亦發現鄉民有以樹葉充饑者。”1945年12月初,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以江西“產糧素豐,曆年均有大量糧食運往京滬各地調濟民食”,電令江西省政府以遠低於市價的價格,籌購大米200萬石以補軍民糧食之需,“不得延誤”。省政府立即大力趕辦,並製定在40個縣的收購計劃,期在幾個月的時限內完成任務。但截至1946年3月,“無論政府如何曉諭勸導,終鮮實效”,省田糧處長程懋型親自下去督催,最終竟因各縣購糧難以收集、期限緊迫而在吉安跳河自殺。到7月,江西才勉強湊足50萬石交差。江西糧食匱乏到了什麽程度,於此可見一斑。
生產工具缺乏,生產恢複困難:戰爭也使生產工具的緊缺進一步加劇。例如贛江中的船民,戰前擁有大小帆船約25000艘,戰時被日軍炸毀、鑿沉12000艘,戰後遂有半數船民失去了賴以生存的運載、漁獵工具,而商旅水運亦形停頓。作為農民主要生產動力的耕牛,戰時被日軍宰殺27萬多頭,約占全省耕牛總數的1/5,導致戰後農民恢複生產倍加困難,1946年春耕時“一般貧農因無牛隻使用,率多以人力代替,事倍功半,影響複耕,殊非淺鮮”。此外,河堤因軍事關係或日軍挖掘,“殘破險段決口比比皆是”;交通毀損嚴重,公路、鐵路均遭破壞,等等,這些都使戰後生產的恢複和人民生計的安排,遇到空前的艱難。
疫癘流行,病患相繼:戰時在江西肆虐的鼠疫等烈性傳染病,戰後繼續在一些地方蔓延。南城、黎川、南豐、廣昌、臨川、金溪在1946年均再度發生鼠疫,僅黎川、南豐兩縣染疫者118人,死亡68人,疫情且“蔓延贛東各地,疫區日益擴大”。霍亂、赤痢、腦膜炎、傷寒、天花等傳染病,也在各地繼續發生,“以今春(指1946年春--引者注)之腦膜炎為尤甚,蔓延二十餘縣,患者數百人,死亡亦達一百人。最近時值夏令,霍亂突趨流行,南昌、九江、浮梁、鄱陽、吉安等縣均有發現,勢極猖獗,半個月來,南昌市區已死亡二九九人,其未及就診即告死亡因而無法查明者尚未列入,浮梁據報死亡三百人之多,為禍之烈可見一斑”。傳染病流行的情況如此嚴重,這是日軍戰時施行細菌戰的餘毒,也給戰後的衛生防疫工作提出了巨大的難題。
對於戰爭之後的江西災情和人民所麵臨的困境,不少曆史文獻都有記載,這裏不能一一列舉。總的說來,抗戰“勝利後一年來,社會上所充斥的,是躺在街頭巷尾的災民、餓莩和乞丐”。據不完全統計,江西戰後災民多達200萬人,在湖南、河南之後,位列全國第三。“全省傷病人民約達三百五十萬人”,而“醫藥並極缺乏”,難以醫治。因此,當時目睹慘狀的有關人士,十分悲痛地指出,人民“雖得免死於戰禍之中,實難幸存於複員之後,為狀之慘,言之酸鼻”。日本帝國主義的侵略,給中國人民帶來的慘痛災難,真是罄竹難書。
四、善後救濟與江西救濟分署
戰後行政上還有一件大事,這就是善後救濟。
第二次世界大戰剛一結束,聯合國即在紐約成立善後救濟總署(簡稱“聯總”),國民政府依據國際協定和聯總要求,亦隨之相應建立行政院善後救濟總署(簡稱“行總”),主辦全國善後行政事宜。行總在各省設立分署,負責統一管理、分發聯合國援助的救濟物資,辦理本省善後救濟。聯總在各省分署設立代表處,監管救濟事務。1945年11月12日,行總江西分署在南昌成立,以張國燾為署長,黃學詩為副署長(1946年7月改組,以蔡孟堅、黃光鬥為正副署長),主持辦理全省61個戰時受災縣市的救濟業務。江西分署是一個獨立於省政府之外的臨時性行政機構,善後救濟是省政府不能過問的一項臨時行政事務。
分署是一個相當龐大的機構,內設賑務、衛生、儲運、總務4組,秘書、會計、視察、技術、編譯、調配以及專門委員、設計委員等8室,南昌、九江等5處倉庫和儲運站。又按災情劃分全省為15個災區,組織15個直屬工作隊(1946年7月後調整為10個隊,8個行政區及南昌、九江各派一隊)。另外還有一些醫療防疫隊、兒童收容所等。全分署工作人員最初為200多人,到1946年時已達900多人。聯總在江西也設立了代表處。聯總駐江西分署代表處的人員多達36人,首席代表為澳州人鄧肯(Dankan)雪。
江西分署的業務,分緊急救濟、特種救濟、農業救濟和工業救濟四大類,救濟方式主要為施賑、助賑和工賑,以先救生命,次救生活,再救生產為救濟原則及工作步驟。工作情況大體為:
緊急救濟:主要事務為救濟難民、赤貧和流落人員收容。據統計,從1945年11月到次年8月,總計遣返難民回籍61150人,南昌、九江兩地安置無處棲身難民3983人;按赤貧戶直接救濟食物、衣著者,到1946年3月為918369人;冬季收容流散人員196552人。
特種救濟:主要包括福利團體補助,設立托兒所、牛奶站、平價食堂等。其中,對51個縣市的160個救濟院、孤兒所、育嬰安老所、殘疾所等,不同程度地給予了物資或經費的補助。設立營養站31個,牛奶站58個,主要向兒童、貧苦病人和孕婦分發行總撥發的淡奶、奶粉等營養物品。
衛生救濟:由於戰時全省各地醫院多遭損毀,院舍殘破,醫療器械極度缺乏,各地疫病流行,為害至深。衛生救濟的主要工作是:幫助設立診所、修複醫院、組織防疫隊,撥款、撥物補助修建南昌、萍鄉、高安、安義等市縣醫院、醫專、助產學校等40所;組建巡回醫療防疫隊在全省醫療病人105042人;組織臨時醫防隊和檢疫站,參與防治“疫勢猖獗”的南城、南豐、黎川、金溪、贛東各縣及南昌市的鼠疫,時南昌、九江、吉安、浮梁等地流行甚烈的霍亂,醫療隊、檢疫站為488816人注射了預防疫苗;會同聯總駐贛辦事處、省政府衛生處及英美紅十字會代表,向各地分發了聯合國援助的醫藥器材。
農業救濟:行總要求1946年春季救濟應首重農業,全部業務費的50%要撥充救濟農業。江西分署的工作,主要為以農貸及農用物資協助春耕,並補助設立了張公渡農村實驗區、高安祥符合作農場,撥發物資補助了南昌等15市縣的29個農場。還以工賑形式,參與了各地農田水利工程和長江、贛江、鄱陽湖等七大河湖堤岸的修複和建設。
工業救濟:以款、物補助形式,參與修複修建了鐵路、公路、橋梁、學校、福利院所等各種公益建築375處。
江西分署的經費,為管理費、業務費和建築專款三項,均由行總按月撥發。分署掌管的救濟物資,則來自同盟各國的捐送(由行總轉行分配各省)。江西分署從開辦到結束,所接收的物資,總計為34522長噸(長噸即英噸,一長噸等於1016千克)。這些物資,包括了“衣服被褥、飲食補品、醫藥器械、交通工具、生活用品,五花八門,應有盡有”。
在長期戰爭剛剛結束、災情深重而物資極端缺乏的情況下,由聯合國和行政院直接組織的江西善後救濟,對於醫治戰爭創傷、救助急難災民和恢複生產生活,起了較好的作用,其積極意義應予以肯定。有親見者回憶,從善後救濟中,“老百姓還是得了一些實惠的”。
另一方麵,與巨大的災情相比,善後救濟畢竟是杯水車薪,難解巨困。當時即有省黨部委員指出:對於農村,“雖省府前已商請本省善後救濟分署予以救濟,但因署方尚無一定計劃,故效果頗微。至分配麵粉,對於真正貧農,亦殊不易普遍,故目前高利貸異常流行”。特別是,當事者的貪瀆腐敗,使江西善後救濟“事倍功半”,效用大減。據記載,掌管江西分署重要權力的總務組主任馬士則,與分署運輸大隊長、儲運主任和專門委員四人監守自盜,倒賣物資,貪汙巨額資財。馬於1947年9月逃走。據皖贛監察使署呈監察院核準案情,否認了馬卷逃款項30億元等指責,核其貪汙獲利以1947年7月物價計“當在三四億元”。此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各報社曾將分署弊端如出售煙煤、經營糧食、攬載各貨、瓜分呢絨、私賣舊衣及馬案內幕等,均予以披露”。此外,尚有政府官員層層克扣、以權多占物資,以及讓機械家具日蝕雨侵、生鏽損壞之類事情。這些敗政,引起人民側目,有人遂怒將江西分署招牌中的“濟”字改為“己”字,痛斥當局“救己”,聯總對江西發生的這些事情也“十分不滿”。這種情況,也是國民黨腐敗政治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