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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美洲

  萊克星頓槍聲

  低溫世界是一個魔術般的世界,把一束鮮花放在液態氮中一浸,拿出來向地上一摔,鮮花就會像玻璃一樣破碎:把一隻橡皮球放在液態氮裏一浸後拿出,能像鈴鐺一樣敲響;水銀在低溫下凍得比鐵還硬,可以用錘子把它釘在牆上;在液氮中凍硬的麵包,在漆黑的房間裏竟能發出天藍色的光輝……昂納斯領導的實驗室就是這樣一個美麗的童話世界,同時,它也是世界上最冷的地方。雖然萊頓城裏鮮花常開,但是實驗室裏製造出來的低溫,比南極或北極的最低溫度(-88℃)還要低幾倍。

  當時,科學家已經能把除了氦氣以外的氣體全部都變為液態。利用液態氫,已獲得-253℃的低溫,昂納斯決心獲得更低的溫度。但是,要使氦氣變成液態,困難還很大。例如在液體氦的溫度下,連空氣都會變成固體,如果不小心與空氣接觸,空氣便會立刻在液體氦的表麵上結成一層堅硬的蓋子。不過,昂納斯是不會被這點困難嚇倒的。

  低溫實驗室並不是一個擁有良好環境的地方,實驗室裏充滿了管道,還有隆隆作響的真空泵。因為低溫不是一下子就能獲得的。必須沿著溫度的台階一步一步向下走,溫度越低就越困難。昂納斯先用液化氯甲烷達到-90℃,用乙烯達到-145℃,用氧氣達到-183℃,用氫氣達到-253℃。終於在1908年成功地實現了最後一種永久氣體——氦氣的液化,得到了-269℃的低溫。在這以後,他用液氦抽真空的方法,得到-272℃。

  這個溫度屬於超低溫,當時世界上隻有萊頓大學的低溫實驗室可以得到這樣的低溫。昂納斯和他的同伴在這得天獨厚的條件下進行極低溫度下的各種現象的研究。他們發現水銀、鉛、錫一般降溫到該物質的特性轉變點以下時,電阻會突然消失,變成超導電性物體。這就是說,在一個超導線圈中一旦產生了電流就會周而複始地流下去。因為電阻已經消失,電流不會在流動中衰減。昂納斯把一個鉛製的線圈放在液體氦中,鉛圈旁放一塊磁鐵,突然把磁鐵撤走,根據法拉第的電磁感應,鉛圈內便產生了感應電流。果然,在低溫的條件下,電流不斷地沿著鉛圈轉起來,就像一匹不知疲倦的馬一樣。

  1911年,從萊頓大學低溫實驗室裏終於傳出驚人的消息:水銀在-269℃的條件下,它的電阻消失了!這種現象物理學稱為超導現象。1913年,昂納斯因為這項重大的發現獲諾貝爾獎。

  美國獨立戰爭

  美國教育的曆史是從歐洲移民,特別是英國移民定居美洲後開始的,僅有二三百年的時間。17世紀三四十年代,大批的英國移民開始來到北美洲,1763年英國排擠了其他國家的殖民勢力,建起了13個英屬殖民地。據1790年統計,當時美國的人口中,英國人占83.8%。殖民地上的人民很快與宗主國英國政府間發生了矛盾,1775年開始了北美殖民地的獨立戰爭。1776年7月14日通過《獨立宣言》,宣告了美國獨立。原來的13個英屬殖民地成為美利堅合眾國最早的13個州。獨立後,美國資本主義日益發展,1807年開始產業革命,到1860年時,美國資本主義工業發展已躍居世界第四位。但南北部經濟的發展不平衡,南部奴隸製種植園經濟嚴重阻礙了北部資本主義經濟發展。1861年至1865年爆發了南北戰爭,結果是北方獲勝。從此,美國資本主義迅猛發展起來,到19世紀末,美國在資本主義各國的經濟、技術發展中,都處於領先地位,美國教育製度的確立與發展和美國曆史的發展是相適應的,習慣上分為三個曆史階段,即殖民地時期、獨立後至南北戰爭前、南北戰爭後三個曆史階段。

  殖民地時期的教育

  17世紀前半葉,一批批英國移民來到美國北部,以馬薩諸塞為中心定居下來,統稱為“新英格蘭”。移民中絕大多數是在英國受到宗教迫害的新教徒,主要是清教徒。這些人是為了尋求在本國所沒有的宗教自由和政治自由而來美洲的。他們定居下來後的首要工作就是建立自己的教會,並按英國的傳統,由教會掌管教育。清教徒主張每個人都可以通過閱讀《聖經》而直接與上帝溝通心靈,否定教會的權威。所以,他們重視教育,鼓勵教民通過自己的閱讀和書寫來領會《聖經》和教義。這樣,清教徒們一邊建教堂一邊建校舍,北部的教育很快就發展起來了。

  初等教育主要是仿照或移植英國的婦女學校,開設了讀寫學校。婦女學校是由一些有知識的家庭婦女,在家務之餘,利用自家的房舍召集一些孩子進行簡單的宗教教育和認讀教育。讀寫學校除教讀寫外,也有教算術、拉丁文、希臘文的,依教師的水平而定。這些學校都是私立、收費的。以後鄉鎮給予一定的幫助。但因經費問題,學校都較簡陋。

  中等教育是仿照英國文法中學而設立的拉丁文法中學。主要學習拉丁語,因為它是當時研習學識和宗教活動所必用的神聖文字。在學習拉丁文之外,也學習一些實用科目如商業算術、航海、測量學等。1700年,北部已有39所拉丁文法學校。

  北部的移民,為了在新大陸實現自己的宗教理想,也希望通過教育提高個人的社會地位,於1636年通過決議建立大學。他們用當年稅收的一半,仿照劍橋的伊漫努爾學院建立了清教徒的高等學校。1638年因接受牧師約翰·哈佛的大量遺贈而定名為“哈佛學院”。1640年正式上課。

  北部的移民出自宗教、文化、經濟上的原因對教育十分重視。1642年馬薩諸塞頒布了強迫教育的法令,1647年予以補充,規定每達50戶的居民點,應由居民出資請一位教師任教;100戶以上的居民點,必須開辦一所文法學校,否則將處以罰款。

  17世紀上半葉,也有一批英國移民來到美洲南部,移民中大多是農民和一些地主他們是聖公會派教徒。他們移民美洲的主要目的是希望能賺錢、發財,對教派之爭和如何保存、發展英國文化不感興趣。在南部引進了煙草和黑奴後,不少人都發了財,當上了有錢的種植園主。種植園主子弟的教育承襲著從英國移植來的紳士教育模式。他們請家庭教師為自己的孩子提供大學前的預備教育,孩子長大後便送去英國讀公學和大學。種植園主家中一般也都藏有豐富的書籍,以提供個人教育的需要。1693年南部建立了威廉——瑪利學院,主要目的是進行宗教教育,最初隻具中等教育程度,後有所發展,但上層人士子弟大多仍去英國接受高等教育。社會上為孤兒和最貧窮的兒童開辦了慈善性質的初等學校,其目的是為了使這些孩子將來不要成為社會負擔或異教徒。教學也隻是傳授最低限度的生活知識和宗教知識。另外還有一些是學徒製式的教育。貧民的子弟在手工工匠家接受衣、食、住,接受一些宗教知識和讀書寫字的教育,同時無償地為師傅們幹各種勞動和家務,直到20歲左右。以後學徒製幾乎成為南方下層教育的惟一方式。

  位於新英格蘭與南部殖民地之間的紐約、新澤西、賓夕法尼亞等地為中部。中部移民與南北兩地不同。這裏移民稍晚,而且混雜。其語言、宗教傳統、文化背景都不一樣。人們各自生活在自己的群體中,力圖保持與他人的和睦相處,並希望通過對別人的尊重換取別人對自己的放任自由。中部的商業、貿易很發達,所以思想也最活躍,最解放。中部的人們興趣主要在宗教和經商方麵,學校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教區學校。因為教區學校既實施宗教教育,也傳授一些閱讀、書寫和計算,能適應當地人們的需要。中部教育發展後,所形成的教育製度也是多種形式的,有各種不同語言、不同種族的學校。學校教學內容側重實用知識,所以中部最早出現了與生活聯係較緊的文實中學。1751年富蘭克林與友人在費城創辦了費城文實中學,學校開設了不少近代實用性課程,招收8歲以上已完成初等教育的兒童入學,學製6年。以後文實中學逐步發展,支配美國中等教育近一個世紀。

  到1769年,美國共有9所殖民地大學,其中5所在中部,南部1所,北部3所。

  美國建國前13個殖民地因移民的宗教信仰、文化背景及當地經濟發展的不同,所形成的教育也有較大差異,但無論北部、南部或中部,殖民地時期的教育都具有一大特點,即教育製度主要是宗主國英國教育的移植。

  獨立戰爭到南北戰爭時期的教育

  1776年至1783年,美國經曆了7年獨立戰爭。戰爭使得財政困難、政局動蕩,教育一度出現衰落現象。獨立後的美國政府一直重視作為人們“追求幸福”的必要事業——教育。第三任美國總統傑弗遜在演講中說:如果一個民族指望在文明國家中既愚昧無知而又自由的話,那麽他所期待的必然是一種過去從沒出現,將來也不會出現的情況。

  美國1785年、1787年的土地法中規定,政府贈送一定數量的公地給新建的並加入聯邦的州,各州可用公地所得的土地稅開辦學校。憲法及憲法修正案中又將教育權明顯地歸屬於地方(主要是州)。這些都鼓勵、支持了各州自辦教育的積極性。另外,憲法上規定了宗教信仰自由,使得美國教育擺脫了教會的控製,對以後形成的帶美國特色的近代學製有很大的影響。

  初等教育在19世紀20年代之前,主要仍是引進英國各種慈善性質的初等學校。首先是仿照英國建立了美國的星期日學校,在1800年至1820年間,星期日學校對美國初等教育發展起了很大作用。隨著初等教育的發展,師資出現緊缺,1860年英國的導生製又傳入美國。蘭喀斯特本人在1818年親自到美國來宣傳他的教育方法。

  19世紀20年代,美國掀起了公立初等學校運動。各地廣泛建立由公共稅收維持、行政機關監督、向所有兒童免費開放的初等學校。

  公立學校運動產生並迅速傳播的重要原因,一是因為美國民主潮流的影響。選舉製要求選民都要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工人階級的活動也發展到爭取教育平等權力。二是工業革命的需要。蓬勃發展的工業革命對勞動力提出了文化教育的要求,同時也為公立學校的建立奠定了物質基礎。20年代以後,美國出現了大批適齡兒童湧入初等學校的熱潮。馬薩諸塞州教育委員會第一任秘書(相當教育廳長)霍拉斯·曼大力推倡公立學校,被稱為“美國公立學校之父”。美國公立學校的建立不僅奠定了美國資產階級教育製度的基礎,也成為美國普及義務教育運動的開端。

  由於初等教育的迅速發展,引起了師資的需求,由此帶動了美國師範教育的發展。1839年,由於霍拉斯·曼的努力,馬薩諸塞州建立了美國第一批公立師範學校,到1861年達到12所。

  獨立後的美國中等教育一方麵保留著原有的拉丁文法學校,另一方麵推廣文實中學。因為文實中學兼顧了傳統的古典教育與實用的科學教育,兼顧了升學和就業,很受社會歡迎。1800年已有100所,幾乎各州都辦有這種學校。

  美國高等教育在這個時期發展不是很快,18世紀末有27所學院或大學,但規模很小,大多受教派和私人控製,隻有4所州立大學。

  南北戰爭後的教育

  南北戰爭後,美國徹底擺脫了殖民主義的束縛和壓製。隨著工、農業的迅速發展,教育也進入高速發展時期。到19世紀末,美國已基本上確立了包括學前教育直到高等教育的完整的教育製度。

  初等教育主要在公立和普及兩方麵發展。南北戰爭前,隻有馬薩諸塞州和紐約州頒布了義務教育法。南北戰爭後,各州先後仿效,到19世紀末已有2/3的州頒布了義務教育法令。各州實施義務教育的年限不完全相同,多數為8年。1918年、1919年,密西西比州與亞拉馬巴州最後通過義務教育法。至此,美國用了60多年的時間基本普及了義務教育。初等教育的課程設置中,讀、寫、算占總學時的80%,另外還設有自然常識、史地、音樂、體育等課程,有的學校還設有衛生、縫紉、烹飪等。

  這個時期,中等教育發展的趨勢是公立中學。在19世紀20年代掀起的公立初等學校運動中,大批兒童接受初等教育後,要求繼續學習,相應的公立中學開始興起。特別是1872年密執安州最高法院作出關於可以用地方稅收辦公立中學的判決後,各州的公立中學迅速增多,逐步取代文實中學,成為美國中等教育學校的主要類型。

  美國中學學習年限曆來各州不等,但自公立中學產生後,一般為四年製,構成美國普通教育的八四學製(即小學八年,中學四年)。1888年哈佛大學校長艾立特首次對八·四學製提出了批評,經過社會各界的醞釀和教育家們的論證,到20世紀初形成了六——三——三學製。即小學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使原來小學的後二年與原來中學的頭一年合並為初中,原來中學的後三年改為高中。以後美國的學製大多為六——三——三製,也有的州保留八——四製和實行六——六製的。

  高等院校在這個時期的發展一方麵朝著為工農業生產服務的方向前進,創建了農工學院;另一方麵則朝著發展學術的方向前進,創建了約翰·霍布金斯大學。在這兩大浪潮之中,很多新院校問世了,很多舊院校也得以改革。

  還在戰爭中,1862年,國會通過了《毛雷爾法案》,規定各州凡有國會議員一人,便由聯邦政府撥給土地3萬英畝,用其收入開辦一種新式學院——農、工學院,培養發展工農業所急需的專業人才。這種學院修業一般四年,招收學生不分男、女,課程設置聯係社會和工農業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新學院扭轉了鑽研理論而鄙視生產的大學傳統,使美國高等教育走上“民主化”的道路。

  與此同時,美國誕生了另一所新型大學——約翰·霍布金斯大學。它代表了麵向學術研究的高校發展方向,主要是受德國大學的影響。大學初創時曾從德國請來著名教授6人,側重於研究生的培養。大學設置了多種授予學位的科係,引進了許多水平高深的新科目。霍布金斯大學雖創設不久卻在美國大學中後來者居上。該校後來湧現出不少美國的傑出人士如總統威爾遜、教育家杜威、哲學家羅伊斯、曆史學家泰納等等。同時期美國不少的大學也都以德國大學為範例從事校政建設和教育改革,大學開始兼顧教學和研究雙重任務,成為名符其實的最高學府。

  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已逐步形成了具有本國特色的教育製度。學校以公立為主,各級學校相互銜接,單軌的學製。教育表現出分權、自由、普及、無宗教派別限製等特色。

  林肯與美國南北戰爭

  槍的曆史非常悠久。我國古代四大發明之一的火藥,對於槍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我國南宋時期,陳規發明了原始火藥武器。他把火藥裝在毛竹筒裏,作戰時由兩個人拿著,點著火藥,用噴射的火焰燒殺。13世紀,我國的火藥經印度、阿拉伯,最後傳到了歐洲並逐步發展起來。

  1825年,法國軍官德爾文設計了一種槍管尾部帶藥室的步槍。這種槍械從槍口裝入槍彈,稱為“前裝槍”。前裝槍裝填時槍管必須豎直,射手動作幅度大,容易暴露目標。所以就有人開始研製“後裝槍”了。

  1835年,普魯士人德雷澤研製成功了一種新型的後裝槍——後裝針發槍。這種槍在使用時,用槍機從後麵將子彈推入槍膛。後裝針發槍射速更高,而且射手能以任何姿勢重新填子彈。到1848年,成為人們普遍使用的一種槍。

  毛瑟兄弟於1865年設計了一種槍機直動式步槍,稱為“毛瑟槍”。後來的步槍一直沿用毛瑟槍的結構原理。

  19世紀60年代,正值美國南北戰爭期間。美國人加德林采用多槍管機械化裝填的方法來提高射速,為槍向自動化發展做出了一定貢獻。與此同時,另一種叫“斯潘塞”的連發槍在槍托上開了一個直通槍膛的洞,子彈從洞裏填進去,借助洞中彈簧的力量彈進膛內。這種連發槍在作戰中發揮了較大的威力。

  1883年,英籍美國人馬克沁發明了世界上第一支以火藥燃氣為能源來轉動機構進行連射的機槍。後來,馬克沁又發明了重機槍。這種機槍的理論射速約為600發/分,槍身重量27.2千克。

  1903年,丹麥人麥德森研製的輕機槍問世了。麥德森機槍全重不到10千克,並且可以使用普通步槍子彈。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輕、重機槍被稱為“戰爭之神”,它使數百萬人在射擊聲中喪失了性命。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各國都轉向輕重兩用機槍的研製。可以說,兩用機槍是二戰以來槍械中的後起之秀。

  槍械中的最小成員是眾所周知的手槍。16世紀初期,德國人基富斯發明了轉輪發火手槍。這種手槍雖然易於操作,但成本很高。後來又出現了擊發發火槍,這種槍操作不便,發射速度慢,不適合作戰。手槍經過漫長的演變過程,到19世紀末期,一些新式手槍問世了。左輪手槍也稱為轉輪手槍,是美國人柯爾特在1835年發明的。這種手槍機構簡單、反應靈活、使用安全,被各國廣泛使用。

  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人們發現在步槍和手槍之間還應配備一種自動武器,來彌補兩種步兵武器之間的空缺。衝鋒槍就是為了滿足這一需要問世的。早期的衝鋒槍有效射程不超過200米,射擊精度也差。二戰以後,衝鋒槍在結構上有了改進,在性能上也有了進一步的提高。現在的衝鋒槍縮短了槍身,非常便於操作使用;射擊時平穩,後坐力小,射擊精度很高;使用方便,攜彈量增加;結構輕巧,便於維修。現在的衝鋒槍在向輕型化發展,必將成為槍械中的重要成員之一。

  林肯遇刺

  初識紀念碑

  拉什莫爾國家紀念碑石雕頭像,由美國著名畫家和雕塑家格桑·博格勒姆在公元1927~1941年間創作並初步完成,位於美國南達科他州西南部布萊克山區,高183米的拉川莫爾山的山峰上。

  拉什莫爾國家紀念碑,包括了美國曆史上四位功勳卓著的總統的頭像,他們分別是喬治·華盛頓,托馬斯·傑弗遜,西奧多·羅斯福和亞伯拉罕·林肯。頭像的雕刻采用了高浮雕寫實的手法,突嵌在高大的山峰上。每尊頭像的高度約為18米,總麵積約為20平方米,其中鼻子長度約7米,嘴的寬度為2.6米,眼睛寬1.5米。他們目光前視,儀表莊嚴,代表著美國政績的四大象征:創建國家、政治哲學、擴張與保守和解放黑奴。

  紀念碑的雕刻過程

  1923年,南達科他州的曆史學家多恩·魯濱遜提議在拉什莫爾山的花崗岩上雕刻美國開國元勳的雕像,作為弘揚美國精神的永恒象征,開以此來吸引遊客遊覽美麗的布菜克山區。1924年,魯濱遜的想法引起了作為雕塑家的格桑·博格勒姆的注意。他啟動了這個工程並決定以巨大的總統像雕刻來創建一個“民主聖地”。

  博格勒姆在接受工程後,首先製作了一幅1:10的設計圖,通過後,按圖塑造出等於真實雕像的十二分之一大小的每個頭像的石膏模型,然後用水平棒做垂直測量,定出基準點並在山岩的相對位置上放大標定。工人們以此點為起始,在一隻用手搖絞車來控製的吊箱上進行“劃線”和“雕刻”。“雕刻”中采用了基點定向爆破,並用鑽機和炸藥在預定的位置上做逐段碎石處理。到雕像基本完成,共炸下碎石45萬餘噸。拉什莫爾山的石刻構圖,曾經多次改動,主要原因是山石內層的花崗岩有裂縫或瑕疵。由於在外表很惟發現內層的岩石情況,所以刻到內層時隻好改變構圖。1930年7月4日,華盛頓像首先完成,接下來在刻傑弗遜像時遇到了很大麻煩,刻像的位置一再改變,直到1936年8月30日才完成。此後,1937年9月17日林肯石雕像完成,1939年7月2日羅斯福石雕像完成。在整個工程中,曾作過九次大的改動,清走石頭百萬噸以上。四座雕像完成後,博格勒姆又投入到整體處理中,以加強四座雕像間的聯係,使這組雕像更加協調。據說創作中,他對羅斯福頭像投入了最多的熱情,因為他認為羅斯福的眼鏡對自己的技藝是一種挑戰。不幸的是,1941年3月,作品尚未全部完工,博格勒姆就與世長辭了,剩下的工作隻能由他的兒子,同樣是雕塑家的林肯·博格勒姆來繼續了。遺憾的是,小博格勒姆隻完成了紀念碑的頭像部分,博格勒姆原來雕刻到人物腰部的設想一直沒有能夠實現。

  近觀石碑

  這四尊巨人頭像與山峰渾然一體,十分壯觀,遊人來此無不肅然起敬。華盛頓像的頭部是圓雕,從衣領部分開始向浮雕過渡,右邊的衣領轉成浮雕線刻,保留了原來的山形,左邊衣領刻成浮雕,肩部和胸部因山形而粗刻,因此整個雕像頭部五官形象突出,清晰而集中,隻見華盛頓安詳地望著遠方,口緊閉著,眉宇略鎖,顯露出嚴肅而又堅決的表情,仿佛對勝利充滿了信心。華盛頓肖像是四個巨人肖像中惟一的胸像,其餘三人隻雕出了頭部形象。在華蠱頓雕像的左邊是傑弗遜雕像。傑弗遜是著名的《獨立宣言》的起草人之一,雕像突出了他作為美國民族和民主革命先驅者的風采和智慧。他的頭發彎曲,前額突出,雙眼炯炯有神,頭部微仰,嘴角微抿,悠閑中透露出果敢和堅強。羅斯福雕像位於傑弗遜雕像之左,他與林肯的雕像都隻刻了臉部,腦後與石山連在一起,頸與胸部均未刻出。羅斯福頭像下頜略收,唇上短髭粗而濃,雙目深陷,兩眉緊鎖,麵部棱角分明,戴一副秀麗的眼鏡,與華盛頓和傑弗遜剛毅的造型形成鮮明的對比。四座雕像的最左邊一位是林肯,這位深受美國黑人和下層人民愛戴的偉人向來以言行一致著稱,雕像突出了他嚴肅、認真的性格特征。這組巨型雕像既突出了每個人的性格特征,又巧妙地組合在一個統一的構圖之中。如果按照年代排列,羅斯福應該排在林肯之後,但設計者出於藝術上的考慮,把羅斯福放在林肯的右邊,使它與兩旁的雕像形成了更為鮮明的對比。四座雕像的麵部雖然不朝向一個焦點,但是他們都看著遠方,而且排列在相同的高度,左邊三座雕像頸項以下的橫線都是連貫的,隱去了三人的胸肩,彼此融為一體,有機地統一起來,加強了雕像間形與神的聯係。

  南美解放者聖馬丁

  在曆史上,文明的發祥總是和河流密切相關的。幼發拉底河和底格裏斯河就像兩條生命之藤,蜿蜒在荒涼和幹旱的沙漠地區,孕育了人類曆史上最古老的文明——“美索不米亞”文明,也就是人們習慣上所說的“巴比倫文明”。巴比倫文明是距今6000年到公元前500年兩河流域一係列城市文明的總稱,它是已知世界上最早的文明,是世界文明的搖籃。在幼發拉底河和底格裏斯河兩岸,風格類似或迥異的城市如繁星點點,點綴在美索不達米亞平原上。在這個曆史舞台上,蘇美爾人和後來各支閃族入侵者像走馬燈一般依次扮演著創造文明的主角,共同奏響了美索不達米亞文明輝煌的樂章。

  1.“天堂”美索不達米亞

  古希臘語的“美索”,是“中間”或者“兩者之間”的意思,“不達米亞”表示“河”,“美索不達米亞”在古希臘語中就是“兩河之間的地方”。這兩條河就是著名的幼發拉底河和底格裏斯河,位於今天伊拉克境內。它們發源於小亞細亞東部(土耳其境內)的亞美尼亞高原,緩慢地經過南部平原,在離入海口約190公裏處匯合,注入波斯灣。兩河帶來的巨量泥沙在下遊不斷淤積,形成了遼闊的大平原,把一片幹旱貧瘠的地區變成了西亞惟一的沃土肥田。古希臘人稱這裏為“美索不達米亞”,中國人習慣上稱“兩河流域”,也有的西方地理學家稱之為“巴比倫尼亞”。

  在古代猶太人和希臘人的筆下,美索不達米亞是一個人人向往的天堂,《聖經》中的伊甸園傳說就在這裏。在《聖經》裏,據說上帝在第一天創造了世界。那是一塊無邊無際而荒涼的大地,浩瀚的海洋一片黑暗,隻有神靈在水麵運行。於是,上帝創造了光,把光明與黑暗分開,並把光明稱為“晝”,黑暗稱為“夜”。第二天,上帝創造了穹窿,把水分開在穹窿的上下方,他把穹窿稱為“天空”。第三天,上帝把水集中到一個地方,使大地露出水麵。他把大地稱為“地”,把匯集在一起的水稱為“海”。這一天,他還創造各種植物,有的生長穀物,有的結滿果實。第四天,上帝創造了太陽、月亮和星星。他下令太陽統治白晝,月亮統治黑夜,確定日期、節氣和宗教節日。第五天,上帝創造了各種水生動物和鳥類。他祝願所有動物多多繁殖,充滿海洋與天空。第六天,上帝又按照自己的模樣創造了人類。他要人類統治魚類、鳥類和所有動物,祝福人類生養眾多,遍布大地,治理大地,並允諾要給人類和各種動物創造充足的食物。第七天,上帝結束創造世界的工作後便休息了。於是,他便把第七天定為安息日。

  上帝用粘土創造的第一個人,據說是亞當。亞當在希伯來語中就是人或男人的意思。上帝把氣吹進泥人亞當的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性的活人。

  然後,上帝又在東方的伊甸建立了一座花園,它就是伊甸園,也叫樂園、天園或天堂,上帝便把亞當安置在這裏。花園中長滿各種各樣令人賞心悅目的樹木,樹上的果實香甜可口,四季不絕。伊甸這個地方有一條大河灌溉著花園,大河流過伊甸之後,分成了四條支流:第一條是比遜河,環繞著哈腓拉地,那裏有成色最好的黃金、稀有的香料和珍貴的紅瑪瑙;第二條是基訓河,環繞著古實地;第三條是希底結河,流經亞述的東邊;第四條是伯拉河。

  這就是《聖經》中所描繪的美麗的美索不達米亞。

  美索不達米亞文明數千年來在中東地區始終煥發著令人無法抗拒的神秘魅力,它是古老文明的發源地。這一地區,從公元前5000年到公元前300年,先後興起了蘇美爾人、巴比倫人、亞述人、迦勒底人、波斯人以及其他民族,形成了各種文化的大融合。這裏是古代人類文化的大熔爐,數千年來不斷地把各民族的優秀文化加以融匯、熔煉,然後傳播到歐、亞、非洲的遙遠地域。由於難以將融合已久的文明詳細區分,於是學者幹脆用“美索不達米亞文明”來概稱這裏複雜的文明。這其中以巴比倫人的成就最顯赫,因此,兩河流域的文明又被稱為巴比倫文明。

  流轉的歲月用漫天的黃沙掩埋了這一文明存在過的所有證據,尋找了幾十個世紀的人們不能找到任何蛛絲馬跡,因此人們隻能慨歎該文明已經隨風而逝。但是隨著最近兩個世紀考古工作的巨大進展,古老的城垣重見天日,死去的文明又奇跡般地複活了。曆史在這裏打了一個盹。

  2.尋找伊甸園

  幾千年來,人們總想解開伊甸園之謎,尋找它的確切位置。伊甸(Eden)是古蘇美爾語“平原”或“草原”的意思,在漢譯《聖經》中,希底結河就是英譯《聖經》的底格裏斯河,伯拉河就是幼發拉底河。這就暗示著伊甸園可能就在古代蘇美爾文明的中心,即兩河流域衝積平原。但是,要確定伊甸園相當於今天的何地則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聖經》中提到的比遜河、基訓河、哈腓拉地和古實地,直到現在還難以確定它們的相應位置。有學者認為,伊甸園就在古拉伽什王國境內,因為那裏確實有一塊土地稱為古伊甸(Gueden)。

  古伊甸地區是一塊有河渠灌溉的水草豐美之地。拉伽什為了這片領土,和宿敵溫瑪混戰了200多年。可惜的是拉伽什除了北有底格裏斯河、南有幼發拉底河之外,卻找不到相當於哈腓拉地、古實地的地方和比遜河、基訓河了。而且,伊甸並不是一個專有名詞,它在古代許多文獻中都出現過。不過,我們把它確定在蘇美爾文明的中心,兩河流域河網交錯的地區,應當是不會錯的。“誰不說俺家鄉好”,蘇美爾人也是這樣,他們也把自己的家鄉稱為樂園或天堂,而把其他地方視為蠻荒之地,根本不屑一顧。

  南美解放者玻利瓦爾

  在20世紀初,人們一直以為古巴比倫漢謨拉比所編纂的法典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典,因此,常常把他稱為世界上最早的立法者。但是,從20世紀50~60年代起,人們發現還有許多比漢謨拉比更早的立法家。其中最早的一位便是烏爾第三王朝的創立者烏爾納姆(前2113~2096年在位)。

  烏爾第三王朝是古代蘇美爾人最後一個強大的王朝,也是蘇美爾的黃金時代。烏爾成為當時國際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烏爾的港口停滿了外國的商船,街道上擠滿了印度、埃蘭、阿拉伯和巴勒斯坦等地來的商人。烏爾納姆修建的月神廟寺塔,底邊長達200英尺,寬達140英尺,高達70英尺。它是當時亞洲最高、全世界第二高的建築,僅次於埃及的金字塔。

  不過,最使烏爾納姆名揚千古的,並不是他的武功或月神廟寺塔,而是他所製定的法典。這部法典用楔形文字寫在泥板上,分為序言、正文兩部分。法典序言和烏魯依尼姆基那改革銘文在精神、用詞上有很多相似之處。其正文共有29條,除少數條款文字殘缺、語意不明外,多數條款意義明確。其中,涉及婚姻關係的7條,涉及女奴隸的4條,涉及傷害罪的5條,涉及農業生產的3條,涉及司法訴訟的3條。

  法典在處理男女婚姻問題上,明顯地歧視婦女,偏袒男人。

  同時,法典還體現了階級分明的立場,千方百計保護奴隸主的利益。

  《烏爾納姆法典》與後世《漢謨拉比法典》相比,似乎更加文明、更加先進。法典在處理各類案件時,所有處罰手段都是或者判刑,或者以罰金贖罪,完全沒有複仇的痕跡。這大概與蘇美爾人社會文明程度較高,而漢謨拉比所屬的阿摩列人剛剛進入文明社會有關。

  《烏爾納姆法典》作為迄今所知世界第一部法典,盡管比較簡單,但它無論從結構或內容而言,都是後世各種法典的範本,在世界法製史上具有極其重要的地位。

  “捉電人”富蘭克林

  公元前19世紀初,遊牧部落阿摩列人建立了自己的國家。這個王國最初比較弱,直到第六代國王漢謨拉比(約這一祈禱青銅據考證是根據漢謨拉比的形象塑造的,是獻給其王室守護神阿姆魯的一件禮品。整個塑像以青銅、黃金、白銀製成,底座前方的容器是用來放置祭品的。前1792~前1750)即位後,利用其他各邦在爭霸中嚴重削弱之機,采取分化瓦解、逐個擊破的策略,把這些城邦全部征服,重新統一了兩河流域,才建立了強大的古巴比倫王國。

  然而,使漢謨拉比名留青史的,並不是他的武力,而是他編纂的《漢謨拉比法典》。這部法典直到本世紀中期還被認為是世界第一部法典,雖然後來發現的《烏爾納姆法典》奪走了“世界第一法典”的桂冠,但它仍然是世界第一部比較完備的法典。

  《漢謨拉比法典》刻在一根黑色的玄武岩柱上,岩柱高2.25米,底部圓周1.9米,頂部圓周1.65米。在石碑上半段有一幅精致的浮雕,刻畫的情景是古巴比倫人崇拜的太陽神——沙馬什——端坐在寶座上,古巴比倫王國國王漢謨拉比,恭謹地站在它的麵前,沙馬什正在將一把象征著帝王權力標誌的權杖,授予漢謨拉比。石碑的下半段,刻著的就是漢謨拉比製定的那部法典的原文,是用楔形文字書寫的,這種文字當時隻有王室才使用。這部法典一共有282條,刻在圓柱上共52欄4千餘行,大約8千字。這就是曆史上著名的《漢謨拉比法典》,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比較係統的法典。

  法典的結構分為序言、正文和結語3部分,比《烏爾納姆法典》更為完善,這種結構成為後世編纂法典的範本。

  在法典的序言中,漢謨拉比宣稱自己的權力來自神授,自己是代神立法。其中還宣揚了自己的功德,如修建城池宮室、運河,賜給神廟土地、牧場、祭品等。

  正文是法典的主要部分,共282條,大體可分為3部分:道德(1~25條);國家(26~41條);私人社會(42~282條)。

  在這3部分之中,道德領域地位最高,也可以說是神的領域,涉及某些不可饒恕的罪行。國家領域代表王室利益,集中反映在維護王室土地、履行兵役、雜役等製度方麵。私人社會領域關係最複雜。法典在處理這些關係時,一般是按照由重到輕、由大到小的原則,最後才涉及奴隸問題。

  結束語是《漢謨拉比法典》的首創。在這個法典之前的所有法典,都沒有結束語。在結束語中,他再次宣揚了王權神授理論,鼓吹其法律如何公正:“我受命於偉大之神明,而為仁慈之牧者,其王笏正直。”同時,他告誡後世統治者必須嚴格遵守其法律,不得有任何更改,並且對破壞其法律的統治者發出了可怕的詛咒。

  在古代兩河流域各種法典中,《漢謨拉比法典》涉及麵最為廣泛。它包羅萬象,無所不至,可以稱得上是認識巴比倫社會的百科全書。

  《漢謨拉比法典》在世界法製史上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它吸收了古代蘇美爾阿卡德法律的精華,對後世西亞各國法律產生了重要的影響。據現今所知,亞述、希伯來、波斯甚至東方希臘化國家的法律,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該法典的影響,或直接使用該法典。而在巴比倫本地,這部法典直到古巴比倫王國滅亡後2000年還在繼續使用,足見其生命力之頑強。

  發明大王愛迪生

  無論是油燈、蠟燭,還是後來問世的煤氣燈,都無法擺脫兩個致命的弱點:汙染空氣和容易失火。能否不用火,但卻可以得到光呢?19世紀的眾多科學家都為了這個設想而付出了辛勤的汗水。

  1878年,19世紀最偉大的發明家托馬斯·阿爾瓦·愛迪生寫下了這樣一段話:“愛迪生要使電力照明不僅具有煤氣照明的一切優點,而且還能給人們帶來熱能和動能。利用熱能,可以烘烤麵包、燒菜;利用動能,可以開動各種各樣的機械……”

  同年秋天,愛迪生的實驗室已經成為了研究新式照明燈具的“戰場”。當時,人們已經知道無論任何物體,隻要達到白熾狀態就會發光,而愛迪生和他的助手們則先從尋找適合製作白熾燈燈絲的材料入手。在試驗的金屬中,鉑似乎是最理想的一種,它符合電阻高、散熱慢的要求。但是鉑的價格昂貴,不利於普及。

  無奈之下,愛迪生將能想到的1600多種耐熱材料全記在了紙上,並一一去試驗。一天夜晚,工作了一整天的愛迪生邊思考邊心不在焉地把一塊壓縮的煙煤在手中揉搓著,不知不覺中,煙煤已被搓成了一根細線。他突然想試試手中的細線是否會對試驗有所幫助。

  愛迪生將其截下一小段,放在爐中熏了大約1個小時,再把它放進玻璃泡中,抽去部分空氣,然後把電流接上。脆弱的細線立即釋放出了耀目的亮光。細心的愛迪生發現,經過碳化後的細線變得異常堅硬。碳絲燈雖然隻亮了很短的時間,但卻給電燈的研究帶來了成功的希望。

  1879年10月21日,在一位玻璃專家的幫助下,愛迪生使用一種新型抽氣泵,將燈泡抽成幾乎真空後封上了口。當電流接通後,燈絲在真空狀態下發出了金色的亮光,並且連續照亮了45個小時。這一天,也被曆史永久地記錄了下來。

  此後數年中,愛迪生對燈絲材料不斷改進,使白熾燈的壽命達到了數千小時,白熾燈也很快因此進入到了尋常家庭。毫無疑問,愛迪生的這一偉大發明在科學史上開辟了一個新紀元,將人類帶入了一個嶄新的電光世界。

  美國文明之父愛默生

  1835年9月,愛默生和其他誌趣相投的知識分子創立了“超驗俱樂部”,直到1840年7月,愛默生用化名出版了他在1836年9月創作的第一本小品文《論自然》(Nature)。當作品成為超越論的基本原則時,很多人立即認為這是意大利的作品。《論自然》曾被稱作超驗主義理論的“聖經”。

  1837年愛默生以《美國學者》(The American Scholar)為題發表了一篇著名的演講辭,宣告美國文學已脫離英國文學而獨立,告誡美國學者不要讓學究習氣蔓延,不要盲目地追隨傳統,不要進行純粹的摹仿。另外這篇講辭還抨擊了美國社會的拜金主義,強調人的價值。被譽為美國思想文化領域的“獨立宣言”。一年之後,愛默生在《神學院獻辭》中批評了基督教唯一神教派死氣沉沉的局麵,竭力推崇人的至高無上,提倡靠直覺認識真理。“相信你自己的思想,相信你內心深處認為對你合適的東西對一切人都適用……”文學批評家勞倫斯·布爾在《愛默生傳》所說,愛默生與他的學說,是美國最重要的世俗宗教。

  1838年他獲邀回到哈佛大學神學院為畢業典禮致詞。他的評論立刻震驚整個新教徒的社會,因為他說明了當耶穌是一個人時,他並不是神(當時人們寧願沒有聽到這樣的言論)。因此,他被譴責是一名無神論者,並毒害了年輕人的思想,麵對著這些批評他並沒有作任何回應或辯護。在之後的40年,他沒有再被邀請到哈佛大學演講了,但在1880年代中期,他的立場規範成為一位論派的教義。

  1840年愛默生任超驗主義刊物《日晷》的主編,進一步宣揚超驗主義思想。後來他把自己的演講匯編成書,這就是著名的《論文集》。《論文集》第一集(Essays:First Series)於1841年發表,包括《論自助》(Self-Reliance)、《論超靈》(The Over-Soul)、《論補償》(Compensation)、《論愛》(Love)、《論友誼》(friendship)等12篇論文。三年後,《論文集》第二集(Essays:Second Series)也出版了。這部著作為愛默生贏得了巨大的聲譽,他的思想被稱為超驗主義的核心,他本人則被冠以“美國的文藝複興領袖”之美譽。

  1842年早期,愛默生的長子華都因罹患猩紅熱而夭折。愛默生在他的兩部名作:一首挽歌和他的小品《經驗》(Experience)中呈現了自己的悲痛。在同一年威廉·詹姆士出生,愛默生同意成為他的教父。

  愛默生成了新英格蘭及美國南部外其他國家著名的講演者。當他不能如期出席某些演講時,弗雷德裏克·道格拉斯會代替他。愛默生會的演講有許多不同主題,很多他的作品內容都是摘自於他的演講。

  愛默生與納撒尼爾·霍桑以及亨利·戴維·梭羅是友人關係,並常在康科特與他們散步。愛默生激發了梭羅的天資。梭羅在愛默生居住的傑克遜郡(科羅拉多州)華登(Walden),也建了一座屋子。當梭羅住在華登時,愛默生提供了食物,並雇用梭羅完成一些工作。當梭羅在兩年以後離開華登時,愛默生也因要四處旅行去演講而離開了,當時梭羅便住在愛默生的家。他們友好的關係卻因梭羅出版第一本書《河上一周》(A Week on the Concord and Merrimack Rivers)時愛默生給了粗劣意見後而破裂了。本書沒有很廣泛的設計,而愛默生卻帶他去見自己的代理商,這讓梭羅得承受出版此書的成本和風險。本書讀者不多,這梭羅開始背負債務。最後,他們二人調和了一些分歧,但梭羅在私下仍譴責愛默生逐漸偏離了他最初的人生觀,而愛默生開始將梭羅看成是一個厭世者。愛默生對梭羅於19世紀時的頌詞給了負麵評價。

  愛默生雖是個抽象而深奧的作家,但他的演講仍然有很多人來聽。愛默生的作品,是以其日記中對針對事物觀察後的意見為主,在他還在哈佛大學就讀時已有寫日記的習慣,那些日記都被愛默生精心地編好索引。他把自己的經驗及想法寫在日記中,並帶出一些有意義的訊息,並與他密集且濃縮過的演講精華相互結合。後來他修訂並潤飾演講內容,好放在他的散文及一些其他作品中。

  他是當時被視為大演說家之一的人,以低沈的聲音令聽眾著迷,他相當具有熱忱,並以平等的態度對待且重視聽眾。他對廢除黑奴主義的直率和不妥協的立場,使得他在之後一談到相關主題時就會引起人們的反對及嘲弄。他繼續發表激進的廢除黑奴演講但並不會考慮人們是否喜歡。他努力試著不加入任何公開的政治運動或團體,並常迫切地要獨立自主,這反映了他的個人主義立場。他常常堅持不要擁護者,要成為一個隻靠自己的人。晚年時,人們要他算算他的著作數目,他仍然說自己的信念是“無限的個人”。

  愛默生早年拜讀法國散文家蒙田的作品,並受到其很大影響。他從這些作品中領悟到個人風格,並開始降低他對神的信任。他從不讀康德的作品,但他卻讀柯爾律治對德國先驗觀念論者的解釋。這令愛默生不相信靈魂及上帝。

  愛默生過世之後,被葬於馬薩諸塞州康科特郡的斯利培山穀公墓。在2006年5月,也就是愛默生發表了“神學院致辭”168之後年,哈佛大學神學院宣布了UUA(Unitarian Universalist Association)的創立。

  愛默生收錄在《論文集》第一集和《論文集》第二集的很多散文,都被認為是100本巨著之一。

  愛默生的《論文集》讚美了人要信賴自我的主張,這樣的人相信自己是所有人的代表,因為他感知到了普遍的真理。愛默生以一個超驗主義名的口吻,平靜地敘說著他對世界的看法、超驗主義結合並滲透了新柏拉圖主義和類似加爾文教派的一種嚴肅道德觀和那種能在一切自然中發現上帝之愛的浪漫派樂觀主義。

  愛默生喜歡演講,麵對人群令他興奮不已,他說他感覺到一種偉大的情感在召喚,他的主要聲譽和成就建立於此。他通過自己的論文和演說成為美國超驗主義的領袖,並且成為非正式哲學家中最重要的一個。他的哲學精神表現在對邏輯學、經驗論的卓越見解上,他輕視純理論的探索,信奉自然界,認為它體現了上帝和上帝的法則。

  除《論文集》之外,愛默生的作品還行《代表人物》(Representative Men,1850))、《英國人的特性》(English Traits,1856))、《詩集》(Poems,1847)、《五月節及其他詩歌》(May Day and Other Poems,1867)。愛默生集散文作家、思想家、詩人於一身,他的詩歌、散文獨具特色,注重思想內容而沒有過分注重詞藻的華麗,行文猶如格言,哲理深入淺出,說服力強,且有典型的“愛默生風格”。有人這樣評價他的文字“愛默生似乎隻寫警句”,他的文字所透出的氣質難以形容:既充滿專製式的不容置疑,又具有開放式的民主精神;既有貴族式的傲慢,更具有平民式的直接;既清晰易懂,又常常夾雜著某種神秘主義……一個人能在一篇文章中塞入那麽多的警句實在是了不起的,那些值得在清晨誦讀的句子為什麽總能夠振奮人心,歲月不是為他蒙上灰塵,而是映襯得他熠熠閃光。

  恐怖小說大師、偵探小說鼻祖愛倫·坡

  一八四八年九月,坡到普羅維敦斯向一個比他大五歲的寡婦莎拉·海倫·懷特曼求婚,她對文學也很感興趣,他在一八四五年認識她以後,不時互通詩文。但女方家庭竭力反對,坡追求未遂,十一月間他買了鴉片,到波士頓企圖自殺,沒有死成反而大病一場。複元後他繼續追求,懷特曼太太答應隻要他戒酒就同他結婚。誰知臨近喜日,他聽了幾個青年慫恿,又喝得爛醉,懷特曼太太受到多方麵的壓力,隻得取消婚約。坡氣憤之下發誓今後決心不再同任何愛好文學的女人來往。曾幾何時,又向另一位有夫之婦南茜·裏奇蒙太太(安妮)和紐約一個女詩人莎拉·安娜·劉易斯表示愛意,都未成功。不久,他到裏奇蒙和諾福克講課,不意竟遇到少年時代的情人莎拉·愛彌拉·羅埃絲特,當時她已成富孀。他喪偶之後十分苦悶,急需異性安慰,便向她求起婚來,她也欣然同意。九月二十七日,他回紐約準備婚事,並決心戒酒。

  不料到了十月三日,他又喝得酩酊大醉,倒臥巴爾的摩街頭,人家把他送往華盛頓大學醫院,他一直人事不省,等他蘇醒過來,就對空胡言亂語,掙紮了四天,在十月七日清晨五時結束了這坎坷的一生。後來他被安葬在巴爾的摩威斯敏斯特教堂公墓,陪伴他長眠地下的是他的愛妻弗吉尼亞和嶽母克力姆太太以及祖父大衛·坡。

  雖然坡與世長辭了,但他並沒有得到真正的安息。剛逝世兩天,屍骨未寒,《紐約論壇報》就出現了一篇署名路德維希的悼文。對他極盡惡毒攻擊之能事,指責他是無可救藥的酒徒,毫無道德觀念的惡棍,生性驕橫,氣量狹窄,善妒易怒,簡直無一是處。說來奇怪,向坡施放這支毒箭的竟是坡生前指定的遺稿保管人魯弗斯·格裏斯伍爾德,此人本來無才無德,偏偏對坡又妒又恨,竟借紀念之名,行抹黑之實,還乘受命編選艾倫·坡選集四卷本之際,纂改坡的書信,有些作品更出於他的偽造。坡對自己的作品原極認真,一再進行修訂,但格裏斯伍爾德卻發表了坡未經修訂,有謬誤的作品,甚至以權威的身份,編寫了不符事實的艾倫·坡傳記,使出種種卑劣手法來破壞坡的聲譽,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尤其在英國,多年來讀者一向把格裏斯伍爾德當作研究坡作品的權威作者,自然對之深信不疑。當時圍攻坡的還不止格裏斯伍爾德一個人。一八四九年夏間常與坡見麵的裏奇蒙記者約翰·丹尼爾也指責坡脾氣古怪,損人利己,不講道德,一八四五年和坡同事幾月的布裏格斯則說坡談不上有什麽性格,是個卑鄙小人。

  幸虧也有一些仗義執言的人士出來捍衛坡的聲譽。如N·P·威理斯就說,一八四四年後他和坡結交的一兩年中,看到他一貫穩重,勤勉,富有紳士風度,而且以後也沒有看見他盛氣淩人和心靈墮落。坡的老上司喬治·葛雷姆則說坡是個具有赤子之心的人,溫文爾雅,再也沒有比他更平易近人的了。他看到別人受傷害,總是勇於代人出頭,的確是個正人君子。甚至和坡撕毀婚約的懷特曼太太也寫了一篇答辯,題名《難道坡是道德敗壞的人嗎?》,痛斥格裏斯伍爾德一流的無恥毀謗和捏造,以正視聽。

  不管把他說成魔鬼也罷,說成天使也罷,要對他的性格和生活作風做出判斷,絕對不能忽視他先天的遺傳和後天的境遇,尤其是晚年身心所受到的傷害。

  就以他的酒癖來說吧,他也明知多飲傷身,幾度信誓旦旦表示決心戒酒,然而總是無法擺脫這個誘惑。

  坡幼失雙親,生性敏感,從小得不到溫暖和安全感,慈母的幻影一直縈回在他心頭,成為他尋求心靈慰藉的偶像,再加屢遭磨難,不如意事常八九,可與人言無一二,對他來說,現實世界是不堪忍受的,他隻有借助寫作和酒精才能在幻想的土地上恣意馳騁。有一次他抱怨說,他的敵人把他的精神錯亂歸因於他的嗜酒,而不是把他的嗜酒歸因於他的精神錯亂,他臨死前不久還說過,“我經常沉湎杯中物,但喝酒並沒使我感到半點兒樂趣。我不惜生命和名聲,不顧理智,一味喝酒,並非追求樂趣,而是竭力逃避令人痛苦的回憶,逃避無法忍受的孤寂,逃避迫在眼前的大限。”

  話有說回來,他決不是一個夢想家,也決不是一個真正逃避現實的人。從他努力不懈的寫作態度上表現出他是講究現實的。從他那些文學評論文章上,更證明了這點,因為隻有保持頭腦清醒,才能寫出這麼多條理清晰,分析透徹的作品。

  在他短短一生寫下的不少作品中,文學評論是很重要的一部分。當時文壇上,除了詹姆斯·羅塞爾·洛威爾之外,幾乎無人可與抗衡。洛威爾一向不輕易讚揚別人,卻把坡譽為“最有見識、最富哲理的大無畏評論家”。當代文學評論家埃德蒙·威爾遜也稱“坡的文學評論確實是美國文壇上空前的傑作”。然而,不可忽視的是在坡早年當報刊雜誌編輯時,為了換取稿費,他也寫了許多糟粕,因此至今留存的隻是很小的一部分精華。

  他一向主張“為藝術而藝術”。他的藝術主張幾乎貫穿於他的所有作品中,包括詩歌、短篇小說和論文。在這些作品中,他聲稱“一切藝術的目的是娛樂,不是真理。”他認為“在詩歌中隻有創造美——超凡絕塵的美才是引起樂趣的正當途徑。音樂是詩歌不可缺少的成分,對詩人力求表現超凡絕塵的美尤其重要。而在故事寫作方麵,藝術家就不妨力圖製造驚險、恐怖和強烈情感的效果。而且每篇作品都應該收到一種效果。”。

  他的獨創性論文如《寫作的哲學》(1846),《詩歌原理》(1850),評論霍桑《古老的故事》,評論朗費羅、柯勒律治、華茲華斯、丁尼生等人的詩歌、以及評論狄更斯《老古玩店》等的作品都顯示了他的精辟見解,至今仍被視為文藝批評的典範作。

  他一生寫了六七十篇短篇小說,雖然隻寫了四五篇推理小說,但是舉世公認為推理小說的鼻祖。代表作《毛格街血案》、《瑪麗·羅傑疑案》、《竊信案》和《金甲蟲》都被奉為這類小說的先河,對後世起了很大影響。他在前三篇小說中塑造的業餘偵探杜賓的形象,可以說是柯南道爾筆下的福爾摩斯的前輩。據研究偵探小說的專家霍華德·海克雷夫特認為,“這個杜賓也是坡的自我理想化身,因為他自幼聰穎異常,處處想表現自己的優越,所以就把杜賓寫成具有超人智力、觀察入微、料事如神的理想人物,為了襯托他的了不起,又借一個對他無限欽佩、相形見絀的朋友來敘述他的事跡,此外還寫了一個頭腦愚鈍、動機雖好而屢犯錯誤的警探作為對比。作案地點一般安排在鎖得嚴嚴密密的暗室;埋藏贓物罪證則用明顯得出人意外的方法;破案過程則用邏輯嚴謹、設身處地的推理(今稱用心理分析學);然後有條不紊的迫使罪犯就範歸案;最終再由主人公洋洋自得、滔滔不絕的解釋其全過程。這已成為坡寫偵探小說的模式。”而這一模式在一百四十年來已為全世界各國偵探小說家競相師法,不少這類作品都是步他後塵,脫不了這個窠臼。甚至被稱為偵探小說之父的英國作家威爾基·柯林斯那部名作《月亮寶石》(1868)裏的偵探克夫也是在坡的影響下產生的。

  梅爾維爾與《白鯨》

  1851年完成的長篇小說《白鯨》(即《莫比·迪克》)是梅爾維爾的代表作。這是一部寓意豐富、深刻、筆觸雄渾的長篇小說。它記述在19世紀上半葉美國捕鯨業蓬勃發展的年代,從事捕鯨業40年的裴圭特號捕鯨船船長亞哈在同一條巨大凶猛的白鯨莫比·迪克搏鬥中船破身亡的經曆,反映出作者對當時資本主義巨大發展的疑慮和惶恐心情。

  書中描寫了海上航行和紛繁的捕鯨生活,被譽為“捕鯨業的百科全書”。整部作品,寓意深刻、語言流暢、感情凝重、切合主題,並用象征性手法,揭示了資本主義的罪惡,人物刻畫栩栩如生,內心描寫委婉生動。

  但是,這絕不是一部單純地敘述發生在海洋上的一個人與黥生死相博的傳奇故事;麥爾維爾對海洋和海洋生物的嚴酷態度比故事本身更讓人精心動魄。在他講述的可怕而殘忍的故事裏,作家絕無一絲愛憐海洋生物之意,他是為那些來不及洗濯雙手的海洋征服者擂響戰鼓,為那些以血腥方式征服大自然鬥士們的瘋狂行動,盡最大可能進行合理性辯解。幸運的麥爾維爾成功了:追殺白鯨的血腥故事獲得了一圈彩虹的光環,成為一部不朽的著作,成為西方文學中的經典,迷倒了一代又一代讀者。《白鯨》一書是美國文學史上公認的經典文學著作,是史詩般的小說。它氣勢磅礴,場景宏大。不僅反映了美國水手向大自然進軍的艱辛曆程,而且也表達了人類不斷進取的堅強信心。

  《白鯨》的作者梅爾維爾麥爾維爾12歲時不幸喪父。1837年,他踏上一條美國商船當服務員,開始接觸海洋生活。1841年又轉移到捕鯨船上當水手。《白鯨》就取材於這一時期的海上生活。海上4年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經曆,他戲稱自己是在受“哈佛大學和耶魯大學”的教育。這段生活對他的創作起到了關鍵作用。隨後,麥爾維爾隨捕鯨船漫遊了世界許多地方,開闊了眼界,同時也為創作小說積累了豐富的素材。1842年曾被南太平洋馬克薩恩群島上泰皮爾族俘後逃脫,輾轉到一條澳大利亞商船上當水手,又因違反紀律被囚在塔命提群島。越獄後,他又重新回到捕鯨船上當投叉手,1843年正式投入美國軍艦“美國”號上服役,至1844年退役後,才結束了自己的海上生涯。此間,對麥爾維爾的思想產生了極大的影響,坎坷的經曆、豐富的生活、強烈的願望,奠定了麥爾維爾寫作的豐厚基礎。

  《白鯨》也可以說是麥爾維爾的生活寫照。小說的創作始於1850年2月,脫稿於1851年,並於同年出版。那年麥爾維爾才32歲。麥爾維爾晚年潛心詩歌創作,自費出版三部詩集。1866年~1886年,他在紐約海關當檢查員,但也沒有改變他的厄運,他終於在窮困潦倒中默默無聞地死去,直到20世紀中期,他的創作天才終於被人們發現,並被人們公認為世界級作家,其作品也隨之奉為經典文學著作。

  跳開1851年,站在21世紀的視點重新審讀《白鯨》,細心的讀者將會發現,《白鯨》從始到終貫穿一條主線:人一旦置身於大自然中,唯一的選擇隻有充當征服者,他與被征服對象的關係必然是對立的,兩者是彼此仇視的、互不相容的。麥爾維爾對亞哈船長的塑造尤其突出了這一點,使其成為《白鯨》這部書的靈魂。在麥爾維爾筆下,虛擬的大海與真實的大海相去甚遠,麥爾維爾的大海永遠是變幻莫測、充滿險惡的,它是“冷酷惡毒的”,它有“幽靈似的白浪滔滔的洋麵”,即使晴朗的天氣,“在它那一派蔚藍的、柔和的底裏,隱藏有一種邪惡的魔力。”這就是“大壽衣似的海洋”,一切邪惡皆來自它的最深處,它孕育了凶殘無比的大白鯨,還有嗜人血的抹香鯨,而大白鯨在大海中橫行無忌,簡直就像個“蠕動的海魔王”。

  總之,在作者的描述和勾勒下,翻動著白色浪花的大海與幽靈般的白鯨,兩者在陰險、邪惡的軌道上融為一體。為使閱讀者真切地感受大海的險惡,作者從《白鯨》最初的章節起始,竭力渲染緊張、恐懼的氣氛,他引領讀者走進與棺材諧音的“彼得·科芬”大鯨客店,那裝飾古怪的居所處處閃露著凶兆,使人聯想到無處不在的死神。連人們尋求心靈庇護的教堂,也無法使你擺脫對死亡的恐懼,麵對一座座葬身於大海的海員墓碑,讀者直接感受那索取人性命的元凶迫近的氣息。神父的布道更是異乎尋常,他“曳長而莊嚴的聲調,有如一隻陷在迷霧的海上的船隻那種不斷敲擊的鍾聲”,他的吟誦將人們的恐懼拖至深淵:“大鯨的恐怖和肋骨/困我在陰森可怕中/神光普照的浪濤滾滾而過/把我高高舉起/重重拋進毀滅之都……”似乎這還遠遠不夠,神父反複宣講《聖經》中“耶和華安排一條大魚吞了約拿”的那一段落,將大海,及大海中的生物同基督教曆史神話連接起來,將人的恐懼、人的死亡歸罪於大海,將人與大海、與大海中那“一條大魚”的對立與衝突視為曆史的必然。甚至那艘以滅亡的印第安部落名稱命名的“裴廓德”號捕鯨船,也是隱喻“死亡與決鬥”。這艘“用它獵逐到的敵人的骸骨來打扮自己的船隻”,竟是用花白的鯨骨打造的。

  這些描寫和敘述不僅將大自然惡魔化,而且不可緩解的仇恨壓倒了一切。仇恨的對象具體而明確,就是那頭出沒於大海中邪惡無比的白鯨,人與大海、與海中巨獸的對立和複仇情緒,已是箭在弦上不能不發。在此,人們不能不提出疑問,在真實的人類狩獵曆史活動中,某一種狩獵活動,在它的準備狀態,在其行動的前期階段,果真要在獵手的心靈中灌輸和強化對所獵取對象的恐懼情緒,直至把這種情緒引向仇恨嗎?這是容易被閱讀者忽略的常識性問題。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作家在這裏明顯進行了有意的歪曲和改寫,其中隱含了作家寫作的深層動機和目的。閱讀和了解人類學家所記載的狩獵部族習俗,我們將會發現,無論在印第安部落、還是在愛斯基摩人中,無論在非洲和亞洲曾以狩獵為生的原住民中間,他們與獵取對象的接觸或遭遇,更多的是欣喜,同時伴隨著久遠的敬畏(類似的場景,還能從美國電影《與狼共舞》所複原的印第安部落習俗中看到片段)。假如某個獵手對某種獵物有了怨恨,不管他是部族頭人還是首領,都不會把個人的怨恨提升為整個部族的仇恨,那將引發瘋狂的濫殺,或退而避之,全部族選擇遷徙之路。但這勢必危及群體的生存,甚至毀掉整個部族的生計。為此,我們不能不追問,麥爾維爾是否犯了常識性錯誤,將他所描述的獵手對獵物的仇恨當成人類固有的、原發的、普遍化的共通現象?這裏更可能的是,作家並不隻是簡單地犯下常識錯誤。探究其源由,根本原因恐怕還在於麥爾維爾所處社會環境的變化,這變化是前所未有的、來勢洶洶的、難以抵擋的。1851年前後的那一時段,一隻看不見的大手將曆史折為兩截:被翻過的那一頁,無論其多麽漫長(包括所謂封建社會),從總體上說人類對大自然取一種敬畏的態度,在經濟生產和社會生活中都是維持低限度生存水準,以同大自然保持相對協調;翻過的這一頁,是以“資本和利潤”為推動力的曆史新開端,征服和占有大自然成為它的題中應有之意。美國心理學家弗羅姆在他《占有還是生存》(1976年出版)一書中對此有過深刻的論述,他認定“十八世紀的資本主義逐步地發生了一種深刻的變化,經濟行為與倫理學和人的價值觀念分離開來。”他認為資本主義已是“一個有著自己的動力和規律的運動著的係統”。他分析了重占有和重生存這兩種不同的生存方式,追溯其曆史淵源,從中得出的結論是:“這兩種生存方式的區分以及愛活物和愛死物這兩種不同形式的愛,是人類生存的至為關鍵的問題。”毫無疑問,麥爾維爾全身心地沉浸在類似於“愛死物”的那樣一種衝動中,他竭力渲染人與大自然的對立情緒,將這一情緒引向仇恨。這種仇恨一旦合法化,就能為那些追逐利潤的人們,為貪婪得發瘋的資產階級,為整個資本主義體係隨之而來的在更大的海域、在更廣闊的大自然中,進行更瘋狂的屠殺,無休止的占有,找到了無所顧忌的行動口實,清除了征服者的心理障礙。

  “征服和占有”確實是1851前後那個時代的大主題,麥爾維爾緊緊地抓住了它,又在《白黥》寫作中占有了它。

  《白鯨》為讀者提供了這樣一段有趣的場景:亞哈船長一隻手抓著護桅索,一隻手高舉著一枚西班牙金幣,口中高喊著:“你們隨便哪一個給我發現這條白鯨,就可以拿到這枚金幣,朋友們!”在大海中,在航船上,以西班牙金幣懸賞第一個在桅杆上發現獵物的人,這樣的情景令人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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