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居正,字叔大,號太嶽,湖北江陵人。明神宗時期,擔任內閣首輔(宰相)十年之久。他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在內政方麵,整頓吏治,加強中央集權製。張居正創製了“考成法”,對各級官吏貫徹朝廷詔旨情況進行嚴格考察,要求定期向內閣報告地方政事,提高內閣實權,罷免因循守舊、反對變革的頑固派官吏,對支持變法的新生力量加以提拔重用,積極準備推行新法。並且整頓了郵傳和銓政。他一切改革都是以“尊主權,課吏職,行賞罰,一號令”和“強公室,杜私門”為方針。
張居正最突出的成績是在經濟方麵。他曾任用著名水利學家潘季馴督修黃河,使黃河不再南流入淮,而漕河也可直達北京。
“一條鞭法”是張居正在經濟改革方麵的重要內容,也是中國封建社會賦役史上的重大變革。在明朝初年,賦稅製度十分繁雜。賦稅以糧為主,銀絹為輔,分夏秋兩季征收。此外,還規定農民要服各種徭役,並交納特殊的土貢等等。“一條鞭法”的內容是:“總括一縣之賦役,量地計丁,一概征銀,官為分解,雇役應付。”就是把各州縣的田賦、徭役以及其他雜征總為一條,合並征收銀兩,按畝折算繳納,這樣既簡化了征收手續,也使地方官員難於作弊。這種辦法的實行,使沒有土地的農民可以解除勞役負擔,有田的農民能夠用較多的時間耕種土地,對農業生產起了一定作用。同時,把徭役改為征收銀兩,農民獲得了較大的人身自由,比較容易離開土地,這就給城市手工業提供了更多的勞動力來源,對工商業的發展也有積極作用。
“一條鞭法”的推行,使明政府的收入有了顯著的增加,財政經濟狀況也有很大改善。國庫儲備的糧食多達一千三百多萬石,可供五六年食用,大大解決了嘉靖年間國庫存糧不足問題。
在軍事上張居正也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他派戚繼光守薊門,李誌梁鎮遼東,又在東起山海關,西至居庸關的長城上加修了“敵台”三千餘座。他還與韃靼俺答汗之間進行“茶馬市”貿易,采取和平政策。從此,北方的邊防更加鞏固,明朝和韃靼沒有重大戰事長達二三十年。
經過上述改革,強化了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機器,基本上實現了“法之必行”“言之必效”,國家的經濟狀況有了改善,財政收入有所增加,國防能力加強。當然,張居正倡導改革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減輕人民的負擔,而是為了鞏固明朝的封建統治。因而,他的變法不可能觸動地主階級的根本利益,隻能作一些修修補補的改良。盡管如此,張居正的改革還是觸犯了地主階級的利益,他們對新法強烈反對。
1582年六月,張居正病死,反對派開始了對張居正的反攻。他們勸說神宗下令撤消了張居正死時特加的官爵和封號,進而查抄家產。張居正的長子被逼自殺,其他家屬也慘遭迫害。張居正的十年改革成果付為流水,明王朝也日益衰落。
但張居正的改革卻在中國曆史上留下了重要的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