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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打春(2)

  古人常將對方尊稱為“足下”,足下是何用意,由何而來呢?據劉敬叔著《異苑》卷十記載:晉文公重耳流亡時,有一批忠臣跟隨著他,介子推就是其中的一個。重耳回國登上國君之位以後,大封功臣,以表彰他們的忠心。封官時卻把介子推這位忠臣忘了,介子推也沒有去找重耳,到山中過起了隱居生活。晉文公後來想起了他,認識到沒有封介子推是錯誤的,便再三派人上山去尋找,介子推就是不出山。晉文公聽了大臣們的建議,放火燒山,想以此法把介子推逼下山來。誰知介子推執意不肯下山,抱著一棵大樹被活活燒死了。晉文公非常傷心,就命人把這棵樹砍下一段,給自己做了一雙木屐,穿在腳上,以表示對介子推的紀念之情。每當晉文公看到木屐時,總要感歎地說一句:“悲乎,足下。”從此以後,“足下”就成為一種尊稱。

  有人對《異苑》中的這一說法持不同意見,並以《史記·秦始皇本紀》的注釋中引述的東漢蔡邕的另一種說法來證明足下的出處。其雲:“足下”、“陛下”、“左右”、“侍者”等,都是表示極其尊敬的一種套語。古人在君主或尊長麵前說話或做事都要畢恭畢敬,為了表示這種尊敬,都不敢正眼平視對方,也不敢直呼其名或直接對話,隻能請君主、尊長的左右衛士或手下侍者,或“陛下”(台階)衛兵來轉達意思。後來,“左右”、“侍者”、“陛下”、“足下”就被衍化成了對對方的代稱用語了。

  與“陛下”、“足下”相似的尊稱還有“殿下”、“麾下”、“閣下”等。“殿下”本來是對天子的尊稱,漢以後被演變成對太子、親王的尊稱。唐以後隻能對皇子、皇後、皇太後稱以“殿下”。“麾”是古代軍隊中的旗幟,將帥身後都要高舉一麵大旗,所以,麾是對將帥的尊稱。“閣下”是古代對大官的尊稱,如三公宰相等。因為三公宰相可以自己設置館閣,召集有智慧人物來幫他們出謀劃策,所以,這些智慧人物也常將三公宰相稱為“閣下”。後來,一般的刺史在他所鎮守的一方也有權開閣,收羅人才,因此,對刺史也就可以稱做“閣下”了。到了唐代,尊稱下移至一般老百姓,現代書信中的“閣下”用語,就是這一下移結果的延續和運用。

  與以上尊稱相關但略有區別的是“膝下”,子女在幼年時常在父母的膝下嬉戲玩耍,所以,子女們在稱呼“父母大人”時,往往要在後麵加上“膝下”二字,以表尊敬。

  “在下”一詞是謙稱,不稱人,而是稱己。古人在座位的排列上有著嚴格的尊卑意識,尊者在上座,卑者在下座,所以,人們在謙稱時就稱“在下”。

  席

  在先秦至漢代時期,上至帝王,下至平民,都使用席子,席子是被廣泛使用的室內起居家具。那時的人們還沒有凳子和椅子,類似今天人們所使用的折疊椅的輕便坐具是在東漢末年從西域傳入中原的,被我國人民稱做“胡床”。席子在當時是很重要的家具,所以,人們常用“座無完席”來形容貧窮。

  席子在古代的日常生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因此,人們在坐席方麵也形成了一套相當講究的規矩。依古禮之俗,尊貴者、長者、師者,都設有專席。凡同席之人,其身份與地位都應當相近,否則,就被認為是對長者和尊者的不尊重。如:漢武帝時,名將衛青的兩個舍人跟隨衛青赴平陽公主家做客,被安排與騎奴同席而食。他們倆就認為,這是主人把他倆的身份降到了家奴的地位,便憤怒地“拔刀割席”,以示不滿。

  古人的席地而坐的禮儀也是十分繁縟的。孔子有“席不正,不坐”的說法。所謂坐席,其實是以膝抵席,屈腿和後,臀部依托在腳後跟上,與今天跪的姿勢差不多。如果將腿伸向前方,稱做“箕踞”,是失禮的坐法。

  席上的禮儀也很多。古人對坐席看得很重,所以也把“席”引申到朋友之交中。能夠同坐一席的人,往往是關係親密或身份相仿的人,如果對某人的品行不滿,則以斷席來表示絕交,如管寧與華歆就有此舉。管寧和華歆都是東漢末年的名士,二人是好朋友。有一次,他們兩人在園中共同除草,幾乎是在同時看見了地上的一塊黃金,管寧隻管除草,而華歆則將金塊拾起,拿在手裏看了一會後又扔掉了。又有一天,二人在一塊讀書,有一位大官乘車經過,管寧依舊讀書,華歆卻跑去看熱鬧。當華歆回來時,管寧已將席子割斷了,坐到一邊去了,並對華歆說:你不是我的朋友。管寧是從華歆拾金和去看大官這兩件事情上看出華歆是一個追逐名利的人。追逐名利的人是不可以成為真正的朋友的,所以割席絕交。

  席在我國曆史上的重要影響涉及許多方麵,比如:我們日常所說的“座無虛席”、“大辦酒席”、“主席”、“上席”、“下席”等,就是在席的曆史影響下形成的習俗和詞匯。席甚至被政治、社會活動所用,如“出席會議”、“即席發言”、“一席知心話”、“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等。席在古代是分主次的,後人就將它借用到政治活動中來,如國家主席、軍委主席等。

  席在陝北民間被看做是“富”的象征。有俗語說:“窮氈富席子”,就是說無論你再富有,在炕上僅僅鋪陳著氈毯而沒有鋪席子,也不能說富有。隨著經濟的發展,席子越來越少了,尤其在城市中已沒有了席子的蹤影,但在農村仍然普遍存在。

  三寸“金蓮”與纏腳

  南朝齊廢帝東昏侯蕭寶卷有個姓潘的妃子,長得貌若天仙,妖豔非常,把蕭寶卷弄得神魂顛倒。尤其叫蕭寶卷著迷的是潘妃的一對小腳,據說大小不滿三寸。蕭寶卷為討得潘妃的歡心,欣賞潘妃挪動小腳時走路的特別姿態,特意造了神仙、玉壽、仙華等幾座金碧輝煌的宮殿,又讓工匠用金子鑿成蓮花的形狀,貼了一地,讓潘妃慢慢地在蓮花上行走。真是纖纖碎步,足下生輝。蕭寶卷認為潘妃的這種步態和走路姿勢非常奧妙,連連稱讚潘妃是“步步生蓮花”。

  蕭寶卷隻做了三年皇帝就被殺了。潘妃也被認為是亡齊的禍水而被縊死。但是踩蓮花的故事卻被流傳下來了,後人也因此將女子的小腳稱為“金蓮”。

  到了五代末期,南唐後主李煜有一個宮嬪叫窅娘,長得美麗動人,並且擅長舞蹈,與南齊時期蕭寶卷的潘妃相比起來,也是毫不遜色,隻是腳比潘妃大了些。李後主便叫人製作了一朵六尺高的金蓮花,並用精美的寶石、絲帶等作裝飾;又讓窅娘用布帛纏緊足部,使足背弓起,看上去像彎彎的新月,然後讓窅娘在蓮花中起舞吟唱。有人寫詩讚美曰:“蓮中花更好,雲裏月常新”。一時,宮中的女子們都紛紛效仿起來。以後,這種風氣傳出宮外,後人也因此認為,纏足源於李後主。

  到了北宋晚期,纏足已在貴族婦女中流行,到了明清兩代,連一些小康人家的女子如果不纏腳時,也要受到極大的輿論壓力,甚至連婚嫁都成為問題。普通的勞動婦女出於生產的需要不能纏足,但在某些場合下也要裝成小腳的樣子。

  在一些小說中如《鏡花緣》裏說纏腳是由唐代武則天的宮女上官婉兒開始的,其實,這是小說創作的需要,將潘妃的小腳和窅娘的纏腳糅合在一起,是為了進一步襯托小說的渲染氣氛。

  女兒額頭一點紅

  古時候的婦女們喜歡在額上點上朱砂,稱做“美人痣”。即使今人,一些做媽媽的也總喜歡在嬌女的額頭上點上一點胭脂,讓孩子顯得更加嬌柔漂亮。

  此俗與我國古代“四大美人”之一的西施有關。當年,吳王夫差打敗了越王勾踐,勾踐為了求得吳王的歡心,便將西施送給夫差。夫差千方百計地討西施的歡心,可她總是矜持、高傲,若即若離。因為西施知道,稍有不慎,就會惹得吳王夫差發怒,這樣就會給越國帶來國破家亡的慘禍。因此,她隻能把仇恨埋在心底,一麵裝出幾分溫柔,一麵又有些若離不遜的樣子。這就使得夫差心馳神蕩,發誓一定要做點什麽,討得美人歡心。

  吳王夫差在姑蘇城的姑蘇山上建造了一座“館娃宮”,帶西施去賞玩,並帶別的美人隨從侍候。夫差與西施來到臨近山頂的館娃宮處,路邊有一尊石龜,取名叫“烏龜望太湖”,西施啟齒一笑:“大王,這石龜真有意思。”夫差一聽,樂得心頭直打戰,一把就把西施抱到石龜背上並說:“是嗎?寡人讓你也來‘望太湖’。”西施坐在石龜上麵,那極目遠望的姿態和神情,把吳王弄得神魂顛倒,正在陶醉之間,忽聽“撲通”一聲響,西施向前跌倒了,額頭撞在石龜頭上,鮮血直流,吳王連叫太醫。太醫來了,為西施把脈配藥,吳王叮囑,不許在美人額上留下傷疤。太醫答應著,並將白玉和琥珀碾碎,與草藥合在一起敷在傷口上。西施的傷口痊愈後,額上卻留下了紅點,那是由於琥珀用得偏多了些的緣故,但在雪膚冰肌的襯托下,顯得格外鮮豔嬌美。吳王看了,大喜過望,宛如得了稀世珍寶,並親自命名為“美人痣”。

  吳王宮中的那般美人、貴妃,見一點紅色瘢痕竟如此討大王喜歡,也一個個地效仿起來,用筆在額間點一顆朱砂“紅痣”。這個風氣後來傳到民間,代代相傳。

  月老

  唐朝杜陵這個地方有一書生叫韋固,父母早亡,一個人過日子很艱辛,想盡快娶個媳婦操持家務,但幾次相親都沒能相中。有一次,他到清河縣去,中途歇在宋城客店。店主得知他還未婚配,想將前清河司馬潘昉的女兒介紹給他,並約好第二天清早在西龍興寺門口見麵。天還沒有亮韋固就去了。月光下,有一位老人正倚著一個布袋坐在廟門口翻著一本古書。韋固好奇地上前去想看看是一本什麽書,可是,書上的字韋固連一個也不認識。他問老人說:“這是什麽書?”老人笑著說:“這不是人世上的書,是幽冥之書。”韋固又問:“你的袋中裝的是什麽?”老人說:“是紅繩。”用它來係夫妻之足的。男女未生下來時,在冥中就將兩人的足係住了,即便是仇敵之家,貴賤懸殊,天涯海角,吳楚異鄉,隻要紅繩一係,必定能成眷屬。韋固又問他是幹什麽的。老人說他是冥中掌管天下婚姻大事的。這書就是冥中的婚書。韋固向老人請教他與潘司馬之女的婚事如何。老人說:“不成。”韋固讓他明示,將與何人成婚。老人說:“她現在三歲,到十七歲時你才能和她結婚。”韋固聽罷問:“我妻子家在什麽地方。”老人說:“是店北賣菜的陳婆的女兒。”老人就帶他到菜市中去尋找,隻見一個瞎了一隻眼的老太婆坐在市上賣菜,懷裏抱著一個兩三歲的女孩。老人指給韋固後,說道:“那就是你的妻子。”

  韋固見這一老一小,醜陋無比,心中很不高興,認為自己生在士大夫之家,怎麽能娶一個瞎婦人的醜女為妻呢?於是,大罵老人是“老鬼妖妄”,罵聲未絕,老人卻隱身不見了。韋固心中很是氣憤,回到家裏磨好一把小刀交給他的仆人,叫他去殺那個小女孩。仆人去後不久就回來了。韋固問:“刺中沒有?”仆人說:“本想刺她的心,可不知怎麽搞的,刀子卻紮在兩眉之間,沒有刺死。”韋固很失望。

  自那以後,韋固每次求婚都沒有成功。十四年後,他在相州做了官,很有政績,刺史王泰很賞識他,就把女兒嫁給了他。這女兒十六七歲,容貌很美,韋固當然也很滿意。可是,這個姑娘很古怪,兩眉間常貼著一片叫做花子的麵飾,就是洗浴時也不拿下來。

  一年以後,韋固忽然驚訝起來,他想起了當初命仆人刺殺那個女孩的事情來,刺的正是眉間,因而,他追問起妻子貼花子的由來。妻子潸然淚下地說:“我原是郡守(即刺史)的侄女,不是他親生的。叔父在宋城做官時,我正在繈褓之中。母親和兄長又先後死去,乳母陳氏將我養大。三歲時,乳母抱我在宋城客店附近的菜市賣菜,被一個狂賊所刺,刀痕尚在,所以用花子把它覆蓋起來。七八年前被叔父撫養,叔父仁慈,待我像親生女兒一樣,後來就嫁給你了。”韋固問道:“陳氏乳母是不是瞎了一隻眼?”妻子說:“正是,你是怎麽知道的?”韋固驚歎不已地說:“奇哉,怪也。”於是,他相信了月下老人的話,並把以前的事告訴了妻子。從此,夫妻相敬如賓。

  後人稱媒人為“月下老人”就是從這個故事來的。盡管它有命中注定的迷信色彩,但也表達了老百姓美好的願望,即真正的夫妻應是刀破不斷,棒打不散的。

  坐花轎,拜天地

  我國遠古時期,有很多地方盛行“搶婚”。凡搶到的姑娘,都是哭哭啼啼,不肯上路。搶婚的人怕耽誤了工夫,壞了好事,就把姑娘裝在柳條筐或袋子裏,急急忙忙背到家裏去成親。許多年後,這種搶婚習俗逐漸被演變為明媒正娶的嫁娶習俗,柳條筐和袋子也就被演變成花轎了。

  拜天地是婚禮儀式中最為重要的一節,按照古法,它也有一定的寓意。一拜天地,就是告拜天上地下的神明和列祖列宗,知道他們倆今天在這裏成親;二拜高堂,就是要拜謝兩位父母的養育之恩;新人交拜,就是新郎新娘互相敬拜,表示在今後的日子裏一定要恩恩愛愛,白頭到老。行三拜之禮時不許有一點走神,倘若拜錯了方向,或者拜的兩人撞了頭,是要被人看做是不吉利的。

  三拜之後,是婚禮中最重要的儀俗——喝交杯酒。喝交杯酒的古法是把一個葫蘆分為兩個瓢,新郎新娘各拿一瓢,稍微嘬上一口酒漱口,用過後兩瓢合上,以象征兩人合二而一,從此一塊生活。現在喝交杯酒被演變成了新郎新娘同喝一個杯子裏的酒,也有的是新郎新娘各執一杯,喝後彼此交換酒杯再喝,與原本的交杯酒之意大相徑庭。

  龍鳳相配呈吉祥

  “龍”和“鳳”在我國民間一直被視為吉祥的象征。每逢婚嫁喜慶,大都以“龍”“鳳”為飾,叫做“龍鳳呈祥”。

  據我國古籍記載,龍是管雨水的神,能興雲沛雨。龍有鱗、爪、須,其形為九種動物的組合。“頭似虯、角似鹿、眼似兔、耳似牛、身似蛇、腹似蜃、鱗似鯉、爪似鷹、掌似虎。”世上本來沒有龍和鳳,據說,四千五百年以前,北方有以“蛇”為圖騰的華夏民族,這個氏族在西北部,而且人多勢眾,在向東、向南的發展過程中,吞並了許多弱小民族。於是,他們便在蛇的基礎上,添加了許多被吞並民族的圖騰特征,形成了一個最為凶猛的動物——龍,這就是“龍”這一形象的基本來源。

  鳳,據說也是來源於東方一個強大民族的圖騰。“鳳”的演變過程大體和“龍”差不多,它是以某種鳥為原型,隨著後來該部落族勢力範圍的擴張,逐漸添上了被吞並民族的圖騰標誌,最終形成了“鳳”這種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的“鳥”。《說文解字》中說:“鳳”的形象“蛇頸魚尾,顴顙鴛腮,龍文虎背,燕頷雞啄,五色備舉”。可見,它是由好幾種動物的原型融合而來的。它“非梧桐不棲,非竹實不食,非醴泉不飲”,出則雷霆不作,風調雨順,天下安寧。著名學者聞一多曾作《龍鳳》考證,認為“就最早的意義說,龍和鳳代表著我國古老民族中基本的兩個單元——夏民族與殷民族”,所以說,龍鳳基本上就是華夏民族的象征和標誌。

  到了封建社會,“龍”和“鳳”都失去了圖騰的價值,秦始皇稱帝後,原先各民族共同崇拜的圖騰變成了帝王家的專用品,龍成了皇帝的標誌,鳳成為天子配偶的象征。

  在民俗文化中,龍、鳳能給人帶來祥瑞,並且具有變化的神力。所以民間有“望子成龍”的說法。認為鳳是人類美德的體現者,它能歌善舞,品性高潔,能給人帶來吉祥和安寧。鳳多指陰性,所以那些尊貴的婦女常被譽為“鳳”。

  居與坐

  陝北民間有些地方在招待來賓時至今仍然說“居下”,居是古代的一種坐姿。其坐法是腳板著地,兩膝聳起,臀部下垂而不著地。實際就是現在所說的“蹲”。《論語·陽貨》雲:“居,吾語女。”意思是,坐下,我告訴你。《說文》雲:“居,蹲也。”《辭源》解釋為:“居的本意為蹲……後因有蹲踞的踞,本意遂廢。”居是一種不拘小節,比較隨意的休息方法,它較“坐”自在得多。古人將席地而坐稱做“坐”。坐時,雙膝跪地,腳背朝下,把臀部靠在腳後跟上,姿勢像跪,但跪要伸直腰股,臀部不得壓在腳踝上。《疏》雲:“坐,跪也。”跪可言坐,坐不可言跪。居還有另外一種姿勢,叫做“箕踞”,是隨意伸開兩腿,不拘禮節的坐法。其姿勢是臂部著地,兩腿向前張開,前寬而後窄,像個簸箕,故名“箕踞”。《淮南子·齊俗》雲:“胡貉匈奴之國,縱體拖發,箕踞反言而國不亡者,未必無禮也。”在古代,不管居還是箕踞,都比坐要舒服。所以,一般在招呼客人時,往往言“居”而不言“坐”。坐隻在禮儀中使用,居則無拘無束,所以沒有禮儀之約束。吳堡、佳縣等縣語言發音,仍然為“居”,就是“居”的習俗的延續。

  五禮

  我國古代有五種禮製,即吉禮、嘉禮、賓禮、軍禮和凶禮。吉禮是用於祭祀之禮,古人以為祭祀是國家大事,因此,將祭禮列為五禮之首。嘉禮包括冠禮、婚禮、飲食之禮、賓謝之禮等。賓禮指天子接見和招待鄰邦國君、諸侯以及諸侯之間的聘問和會盟等。軍禮是用於軍旅之禮,軍隊的建製、諸侯所擁有的兵力、田獵、疆界劃定、建造城邑等也屬於軍禮的範疇。凶禮除喪葬外,也指天災人禍,如水旱災禍、匪寇擾亂等。

  雩祭

  雩祭是古代帝王求雨之禮儀,也稱為“雩祀”、“大雩”。“雩”同“籲”,也就是籲嗟求雨之謂。雩祭起源很早,商朝始祖成湯就曾祀天祈雨。周代雩祭之風盛行,每遇幹旱,天子親臨南郊,躬身自責,使童男女各八人,起舞而籲嗟求雨。或使女巫求雨,其所跳之舞稱為“雩舞”。若屢次求雨而不應,則更有“暴巫”、“焚巫”之舉。《春秋公羊傳》何休注雲:“旱則君親之南郊,以六事謝過自責:政不善歟?人失職歟?宮室祟歟?婦謁盛歟?苞苴行歟?讒夫昌歟?使童男童女各八人呼雩也”。《通典》卷四十三《大雩》雲:“若國大旱,則司巫帥巫而舞雩。”秦焚書以後,雩祭之禮廢。西漢時期,每遇大旱,太常祝天地、宗廟、諸神以求雨。東漢以後又都行雩祭之禮以求雨,不過,其禮儀各有不同。陝北民間都是以“祈雨”的方式向神靈求雨。

  祭風師雨師

  風師,就是風神、箕星之神。雨師是司雨之神,也就是二十八宿中的“畢宿”。西周時期就有了祭風師雨師之禮,意在祈求風調雨順,五穀豐登。《周禮·春官·大宗伯》中雲:“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槱燎就是把牲體放在柴上,點燃起火,令以燒烤而升煙於天,以上升之煙來表達人對天的敬意。西周時期是在立春以後的醜日祭風師於國城東北;在立夏以後的申日祭雨師於國城西南。東漢時,以丙戌之日祭風師,以己醜之日祭雨師。祭祀之牲用牛、豖(豬)。唐天寶四載(745),玄宗下詔將祭風師、雨師之禮升為中祀,牲由羊豖改為牛,祭祀活動於春秋兩次舉行。宋、明以後,基本恢複西周舊法,於立春後的醜日、立夏後的申日分別祭祀風師、雨師。也有因為遇水旱之災而臨時舉行祭風師雨師之禮的。宋、明、清時期尤其常見。如宋鹹平二年(999),因天下大旱,真宗下令有司祀雷師、雨師。民間亦有稱雨師為雨伯的。因而,陝北民間常有“風師婆”的稱法,實是風師、雨伯的合稱後的訛傳。

  祭雲師雷師

  雲師指司雲之神,雷師指司雷之神。古代祭雲師、雷師之禮興起較晚,祭黴師始於唐代,祭雲師始於明代。唐玄宗時期,以雷為雨之始,而雨師早有常祀,雷師無祀,乃於天寶五載(746)四月下詔,命以後凡祀雨師,以雷師同壇祭祀。所用之牲單獨放在不同的祭器上,表示不是配祭,以示尊崇。此後遂有祭雷師之禮,且多與雨師同祭,時間一般在立春後的醜日。另據《續通典》卷四十九記載:“明太祖洪武初,以太歲風雷師從祀圜丘,增雲師於風師之次。”祭雲師之禮於此。以後,雲師、風師同壇而祭,時間一般在立夏以後的申日。陝北民間俗信中將雲師、雷師神靈在龍王廟中彩繪於壁上,信奉行雲鳴雷與風雨為同屬。

  卍字

  “卍”是我國傳統的吉祥符號,讀作“萬”。它原本是梵文中的符號,佩戴在如來胸前,其意為吉祥幸福。《華嚴經》卷六五《入法界品》中雲:“胸標卍字,七處平滿。”唐慧苑《華嚴意義》雲:“‘卍’本非字,周長壽二年,權製此文,音之為萬,謂集祥萬德之所集也。”舊時皇室青睞此字,以此字祈頌皇家天下千秋萬代永固。此字在民間也很受歡迎,用它來祈盼子孫綿延,福壽安康。因此字符四端縱橫延伸,互相銜接而形成圖案,又被稱做“萬字綿”、“長腳卍”字、“富貴不斷頭”等。與圖紋文化“壽”字相組合,成為“團萬壽字”來寓意長壽。其紋見於吉祥圖案的如:“萬年如意”、“萬代長春”。

  大吉大利

  大吉大利是我國民間常用的吉祥語。《逸周書·武順》中雲:“禮義順祥日吉。”《荀子·議兵》雲:“慎終如始,終始如一,夫是之謂大吉。”“利”即順利如意,也被引申為贏利。大吉大利在陝北的運用中最多的莫過於春聯。每到春節之際,家家戶戶都要貼對聯,而對聯中最為主要的是在窗上所貼之“鬥底方”,即在鬥底大的大紅紙上寫上一個“福”字或“祿”字,四周再圍以“四季平安”、“福祿喜慶”等小字。下垂一窄條紅紙,類似符,頂端勾以三個並行的“V”,然後順寫:“薑太公在此,諸神退位,百無禁忌,大吉大利”,以此鎮邪祈祥。

  討口彩

  討口彩是我國民間交際中的語言俗信,其意為說吉利語。“彩”的意義是好運氣,又稱做“彩頭”。討口彩大都是借諧音來寓意吉祥。如婚禮中,新郎新娘在洞房共進晚餐時,事主就會請一位“好命人”來為新人說吉利話。當新人吃紅棗時,就說:“吃紅棗,年年好”,或說:“食紅棗,年年紅”。在吃龍眼幹時,就會說:“食福元,生子生孫中狀元”。有時也在特定場合下,凡遇不吉利的事情,就以“討口彩”的方法予以化解。如客人將筷子掉在地上時,就應說:“筷落快樂,快快樂樂”。如打碎了碗,就用“碎碎(歲歲)平安”來化解不祥。陝北民間將“討口彩”也稱做“討口封”。

  咬蟲

  咬蟲又被稱做“咬蠍子”、“咬蠍子尾”。是流行於陝西部分民間的俗信。人們為了免遭蟲、蠍之害,便於正月十五日,用麥麵捏成燈,裝入食用油點亮,然後分置於室內各處,至二月初二日,將點燃後的麵燈煮熟吃掉,以象征著將蠍子和其他毒蟲咬死了。也有將給神像供奉過的食品切開後給小孩分食,或炒豆子給小孩吃。人們信奉,這樣做,可以咬掉蠍子的尾巴,一年之內就可以免遭蟲害了。陝北民間的主要做法是在正月十六日和二月初二日,在院中所打的火堆中烤包有豆子的饃吃,俗為“咬蠅子腦”,也有將灶君神位前的供品於二月初二日分給小孩吃的習俗,俗謂,小孩吃了供品就不會咬牙了。

  槐

  槐樹是我國傳統的吉祥樹木之一,俗雲:“門前一棵槐,不是招寶就進財。”我國古時以槐樹來象征公相。《周禮·秋官》中雲:“朝士掌建邦外朝之法,麵三槐三公位也。”世人亦有庭院植槐以求吉利之俗。《花鏡》雲:“人多庭前植之,一取其蔭,一取三槐,吉兆,期許子孫三公之意。”民間俗信又將槐樹視為祈子靈物,不孕婦女以吃槐子便能懷子,槐樹在古時亦雲“玉樹”,《三輔黃圖》卷二《漢宮》中雲:“今案,甘泉穀北岸有槐樹,今謂玉樹,根幹盤峙,三二百年木也。”槐樹有如此吉祥之意,陝北民間栽植此樹就是為了吉慶,其曆史悠久。槐樹在陝北民間稱做“漢槐”,即漢族之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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