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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力排障礙傾心漢化(6)

  這種異常現象帶來的後果是相當嚴重的,極不利於鞏固滿洲貴族的統治。入關初期,滿洲尚書侍郎大多數是僅會清語清文(即滿語滿文),對漢文可說是目不識丁,對中原王朝的曆史、製度、典故、律例、例案也不了解,這樣的文盲和門外漢,怎能處理紛繁複雜重大的部務。拿起漢字公文,看不懂,找人翻譯,一則兼通滿漢文者當時太少,再則既會滿漢文又熟悉部務的更為罕見,怎能準確翻譯。堂堂六部,是具體治理全國的最高衙門,每年要處理成千上萬的事件。以吏部而言,它的總職掌是管理全國文職官的任免政令,製定京內外各衙門文職官名額,各衙門的官員或由吏部銓選,或由該衙門報部任用,並按規製領敘品秩,考核功過政績,擬議升降賞罰,以及守製、終養、封銜、議恤、蔭子、士官世職等等問題。每一事件,每一問題,擬議之時,必須援引合適的例案律例,作為根據,否則便易發生差錯,或雖無誤,遇到別人駁議時,有例可援,也可持之有據,不易駁倒。“而例案之堆積,高與屋齊”,不要說不懂漢文的滿洲尚書、侍郎、郎中、員外郎、主事,無法從中找到合適的例案,翻譯也束手無策,事情就無法辦理。漢尚書、侍郎、司官在辦事上,當然比滿官方便和高明,他們大都是科班出身,或係兩榜進士,或係舉人,既能隨手翻閱,下筆千言,又善字斟句酌,還較熟悉典章製度掌故例案,因此繁重部務主要是由漢尚書、侍郎和司官具體處理的,但滿洲尚書侍郎官員有最後決定權。盡管在大多數場合下,這種權的使用是虛的,是依漢官之議而行,但也有些事情卻又係滿官獨立,漢官隻能遵其意旨而選找例案理由,以作其議之根據和借口。這本來就已經大大壓抑了漢官積極性,限製了漢官才能的發揮,妨礙了部務的正確妥善處理。而且,許多重大問題,非本部所能決定,必須奏報皇上,由帝親裁,可是,入關以後十年裏,各部院奏事,“但有滿臣,未見漢臣”,漢官不能向皇上奏陳自己的意見,盡管滿臣所奏並非漢臣讚同者,亦隻好強抑己見,不能陳述爭辯和駁議,當然是滿臣主宰本部了。

  現在,兩道諭旨的下達,授予了漢尚書漢侍郎的奏事之權和掌印之權,漢尚書侍郎可以直接就本部之事向皇上呈奏,特別是當滿漢尚書侍郎異議之時,這一陳奏權就給予了漢官很大的支持。掌印之權,更為重要,以往印歸滿官掌管,滿官不同意之事,哪怕滿尚書出缺或前往外地,隻滿洲侍郎在部,大印亦歸這位侍郎掌管,他也就可否決或不理漢尚書之議,而按己意辦理,蓋上大印,上呈下達。現在諭旨現定,不分滿漢,但論就任先後,“受事在先者,即著掌印”,這樣,漢尚書侍郎便可能有一半左右的時間掌管大印。因為,尚書之缺,經常變動,或因為帝賞識,擢用大學士,或調往他部及地方督撫,或因過降革外調,那麽,即使先是滿尚書就任,掌管大印,但他不可能久任不變,一旦調走,自然是由該部漢尚書掌印了。

  順治帝如此傾心漢化,提高漢官職權和地位,擴大漢官的影響,固能對軍國大政的妥善處理,起了相當大的作用,但也招致滿臣憤怨,滿漢之爭加劇,因此,在順治八年至十七年的十年裏,連續發生了一係列政治鬥爭事件。

  第三節南北黨爭滿漢相鬥。

  一、諫阻親迎漢官之議獲勝。

  順治皇帝福臨雖然多次宣諭“滿漢一體”、“滿漢一家”,鼓勵漢臣進言,提倡滿漢群臣同心同德報效朝廷,然而由於權力之爭和見解不一,以及明季黨爭之延續,不僅滿洲王公大臣與漢官常起爭端,漢官內部也在互相傾軋,尤其是相當多的滿洲王公大臣對皇上的傾心漢化提高漢官職權地位的政策,十分不滿,因此鬥爭更加激化。在福臨親政的十年裏,爆發了多次政爭事件,一般依爭執者家鄉之不同,而稱之為南黨北黨兩大派係,其中又滲透了滿漢之爭的因素,有時則又純以滿官漢官為界。順治九年關於帝之是否親迎達賴,便是滿漢完全異議的一個明顯例證。

  順治九年八月二十九日,五世達賴奏稱:“覲見之地,或在歸化城,或在代噶地方,伏惟上裁。”世祖福臨諭告說:“邇因內地西南用兵,羽本來往,皆係軍國重務,難以輕置,用是不克出邊相見,特遣親王大臣前往,俟寇靖無事,便可親迎,此時祗於邊內近地相迎可耳。”《清世祖實錄》第67卷第26頁。

  此諭有些含混,主要是後半段三句話講了三個互相混淆的問題。第一句是因軍國重務,“用是不克出邊相見,特遣親王大臣前往”,即不出邊親迎。第二句是“俟寇靖無事,便可親迎”,則又說可以親迎,但需稍待時日。第三句卻又說“此時祗於邊內近地相迎可耳”,則又是說要去親迎,但是是在邊內相迎,而不出邊。全諭僅僅六十字,卻有如此多的含混之處,原因何在?是福臨年方十五歲,不善表述?不像,此時的大學士有範文程、寧完我、洪承疇、陳名夏、額色黑、陳之遴等人,起擬諭旨,是其擅長,即使皇上口諭欠妥,經他們潤色修改,亦必簡練準確,不致如此含混矛盾。這一疑問從下述帝諭及群臣議論,可以得到合理解釋。

  第四天,順治九年九月初三,《清世祖實錄》第六十八卷載錄了帝之意旨和滿漢臣僚關於是否親迎達賴的議論,現錄述如下:

  “壬申,諭諸王、貝勒、大臣、九卿科道曰:當太宗皇帝時,尚有喀爾喀一隅未服,以外藩蒙古惟喇嘛之言是聽,因往召達賴喇嘛,其使未至,太宗皇帝晏駕。後睿王攝政時往請,達賴喇嘛許於辰年(順治九年)前來。及朕親政後召之,即啟行前來,從者三千人。今朕欲親至邊外迎之,令喇嘛即住邊外,外藩蒙古貝子欲見喇嘛者,即令在外相見。若令喇嘛入內地,今年歲收甚歉,喇嘛從者又眾,恐於我無益。倘不往迎喇嘛,以我既召之來,又不往迎,必至中途而返,恐喀爾喀亦因之不來歸順。其應否往迎之處,爾等各抒所見以奏。

  滿洲諸臣議:我等往請,喇嘛即來,上親至邊外迎之,令喇嘛住於邊外,喇嘛欲入內地,可令少帶隨從入內,如欲在外,聽喇嘛自便。上若親往迎之,喀爾喀亦從之來歸,大有裨益也。若請而不迎,恐於理未當。我以禮敬喇嘛,而不入喇嘛之教,又何妨乎?眾漢臣議:皇上為天下國家之主,不當往迎喇嘛。喇嘛從者三千餘人,又遇歲歉,不可令入內地。若以特請之故,可於諸王大臣中擇一人代迎,其喇嘛令住邊外,遺之金銀等物,亦所以敬喇嘛也。兩議具奏。上曰:朕當裁之。”

  順治帝和滿洲議政王、議政貝勒、議政大臣、滿洲大學士、尚書、左都禦史及言官,主張親迎達賴喇嘛,理由有二:一則請之即來,不親迎恐於理未合;再則更重要的是因為喀爾喀蒙古諸部“惟喇嘛之言是聽”,故須皇上親往邊外迎接,則“喀爾喀亦從之而歸”,否則恐達賴中途而返,“喀爾喀亦因之不來歸順”。漢大學士、尚書、左都禦史、科道官則認為不當親迎,“皇上為天下國家之主,不當往迎喇嘛”,亦不可令喇嘛進入內地,隻須派一人(或王公,或大臣)代迎,令其住在邊外。兩者針鋒相對。揆諸情理和形勢,眾漢臣之議是正確的、妥當的。至高無上的大清皇帝,並非隻是中國一國之主,而是“天下國家之主”,豈可屈尊往迎藏區喇嘛!所謂親迎能使喀爾喀歸順之論,亦缺乏根據。漠北蒙古喀爾喀各部汗、貝勒、台吉、大臣、屬民,固然和漠南蒙古察哈爾、科爾沁等部一樣,崇信喇嘛教,崇信達賴喇嘛,一般事情確係尊重喇嘛之言,但涉及軍政大事,尤其是是否歸順清朝,那就不是達賴之言所能決定。漠南蒙古各部汗、貝勒、台吉、大臣,皆在達賴來朝之前,即已臣服於清,尊清帝為“大皇帝”,按期朝貢納賦,出兵從征,聽從驅使,與達賴和清帝之間的關係,並無牽連。喀爾喀蒙古是否真的歸順,也不由達賴是否入朝而定,而完全取決於雙方的力量對比、時局和雙方的根本利益。因此,皇上與滿洲諸臣親迎喇嘛之議,是很不恰當的。

  可能使滿洲王公大臣甚至是皇上感到非常驚異的是,這次的會議,竟是滿漢各持己見,而且與議之人相當多。按照上諭,參加議論的是諸王貝勒大臣及九卿科道,實際上還有內三院大學士。照此算來,滿洲有:議政王、議政貝勒、議政大臣,約三四十人;內院大學士希福、額色黑二人;九卿科道有左都禦史、六部尚書侍郎、監察禦史、六科都給事中、給事中、大理寺卿、通政使,有六十餘人,總計約有一百人。漢官有大學士、九卿、科道六十餘人。這一百多人竟完全按照民族之不同而分成兩種意見,滿人主張皇上親迎,漢臣建議遣人代迎,在入關後九年來廷議之時唯滿臣馬首是瞻的情況下,這是第一次大規模議事時漢臣單獨持議,第一次大規模議事時的滿漢分議,在此之前,從未出現過這種行為,為什麽這次六十名左右的漢大臣和言官竟敢如此大膽?尤其是會使皇上及滿洲王公大臣詫異和不解的是,此次會議,是在皇上發表了“朕欲親至邊外迎之”的傾向性十分明確的聖諭情況下進行的。依照通常慣例,漢臣隻能遵依聖諭,按帝旨意表示讚同和執行,絕對不能也不敢提出相反意見。可是,這次六十名左右的漢官竟力主遣人代迎,反對皇上親迎,這又是為了什麽?有何背景?目的為何?是漢官懷有二心不忠朝廷嗎?是漢臣有意結黨以與滿臣相抗圖謀爭權嗎?是此舉涉及漢官或滿臣個人、集團的根本切身利益,故漢官孤注一擲嗎?這些疑問自會在皇上和滿臣心中出現。

  麵臨此景,順治帝沒有下諭斥責漢臣,也沒有接受漢官之諫,而於議事之後第八天,順治九年九月十二日下諭堅持親迎。他諭達賴喇嘛:“爾奏邊內多疾疫,邊外相見為便。今朕至邊外代噶地方,俟爾可也。”②《清世祖實錄》第68卷第5頁;第25頁。

  九月二十一日達賴奏稱,“欽賞及敕諭俱已領到,今兼程前進,俟至代噶地方,尚有密奏之事。”②。

  至此,親迎之事,業已定局。君無戲言,帝既諭告達賴,要去邊外代噶地方親迎,達賴又奏稱已接敕諭,兼程前進,至代噶地方見駕,且“尚有密奏之事”,這還有什麽可說的,就等皇上起駕出宮前往代噶了。就在這大局已定但又十分欠妥將產生嚴重惡劣影響的時刻,大學士洪承疇、陳之遴呈上了諫阻親迎之疏。

  順治九年九月三十日,大學士洪承疇、陳之遴奏稱:

  “臣等閱欽天監奏雲:昨太白星與日爭光,流星入紫微宮。竊思日者,人君之象,太白敢於爭明,紫微宮者,人君之位,流星敢於突出,上天垂象,誠宜警惕。且今年南方苦旱,北方告澇,歲饑寇警,處處入告。宗社重大,非聖躬遠幸之時,雖百神嗬護,六軍扈從,自無他虞,然邊外不如宮中為固,遊幸不若靜息為安。達賴喇嘛自遠方來,遣一大臣迎接,已足見優待之意,亦可服蒙古之心,又何勞聖駕親往為也。天道深遠,固非臣等所能測度,但乘輿將駕,而星變適彰,此誠上蒼仁愛陛下之意,不可不深思而省戒也。”②《清世祖實錄》第68卷第31、32頁;第32頁。

  此疏講得很好,言之有理,持之有據,忠君之心,躍然紙上。不應親迎的主要論據有二,一係局勢欠佳。就在兩個多月前,定南王孔有德被大西軍晉王李定國圍困桂林,兵敗自殺,廣西基本失陷。清帝急派敬謹親王尼堪為定遠大將軍,統領禁旅前往征剿,以圖扭轉華南被動危急局麵,但此舉又遭慘敗,兩個月後,十一月,尼堪中伏戰死。值此“歲饑寇警處處入告”之時,皇上要遠迎達賴,離京出邊,勢必使謠言四起,民心動蕩,“宗社”飄搖。二是有損威嚴。皇上乃天下共主,根本不應屈尊往迎藏地達賴,遣一大臣前去,“已足見優待之意”,自能“服蒙古之心”。

  現在皇上就可了解會議之時六十名左右漢大臣和言官為什麽反對親迎了。他們之所以破例諫阻,並不是為了個人利益,為了黨派集團利益,並不是誠心和滿洲王公大臣分庭抗禮,唱對台戲,並非以此來侵犯滿官的私人利益和集團利益,是否親迎,並不影響滿臣之利。漢官之所以冒著違反聖諭及與滿臣紛爭可能遭懲的危險,竭力諫阻皇上親迎,是完完全全從朝廷利益出發,從宗社安危出發,是效忠皇上的體現。

  順治帝清醒了,明白了,立於當日降旨停止親迎說:“此奏甚是,朕行即停止。”他又於當天遣內大臣一等伯索尼傳諭洪承疇等說:“卿等諫朕勿往迎喇嘛,此言甚是,朕即停止。以卿等賢能,故擢讚密勿,嗣後國家一切機務,及百姓疾苦之處,如何始合民心,如何不合民心,卿等有所見聞,即詳明敷陳,勿得隱諱。朕生長深宮,無由洞悉民隱,凡有所奏,可行即行,縱不可行,朕亦不爾責也。”②隨即遣和碩承澤親王碩塞往迎達賴。

  二、議處任珍漢臣獲罪降罰。

  順治九年九月親迎達賴之爭,表明了漢臣之議,公忠體國,允妥正確,加強了世祖福臨傾心漢化重用漢官的決心。他於十年正月頒發了上諭,令六部滿漢侍郎“參酌公同”進奏本章,陳述事宜,革除以往隻有滿臣奏事的弊習,以激勵漢官直言時弊,佐理國政。不料,此諭剛發不久,兩個月內接連發生漢臣懷私妄議或亂發狂言的事件。

  順治十年二月,由原明朝崇禎進士、庶吉士出身,順治初授編修,後累遷至詹事府少詹事的李呈祥,呈上條議,主張“部院衙門,應裁去滿官,專任漢人”。若依此議,則將幾乎盡奪滿臣之權,摧毀清帝的統治支柱,愛新覺羅江山不久就將全部喪失。因此,世祖閱讀此議後,勃然大怒,對大學士洪承疇、範文程、額色黑、寧完我、陳名夏等說:“李呈祥此疏大不合理。”朕不分滿漢,一體眷遇,“爾漢官奈何反生異意”,“想爾等多係明季之臣,故有此妄言爾”。②《清世祖實錄》第72卷第4頁;第11、12頁。隨即,都察院副都禦史宜巴漢等,疏劾李呈祥“譏滿臣為無用,欲行棄置,稱漢官為有用,欲加專任,陽飾辨明,陰行排擠”。帝命革李呈祥職,下刑部議處。二月十八日刑部擬議:“呈祥蓄意奸宄,巧言亂政,當棄市。”帝命免其死,流徙盛京。②。

  如果說這還是一位漢官狂言亂語,不足以代表成千上萬員中級以上的漢官,不需大驚小怪,那麽緊接著發生的任珍議處案,問題就嚴重得多了。三等子、原左都督興安總兵任珍因“妻妾與人通奸,私行殺死”,懼罪行賄兵部刑部,案發之後,於順治十年二月被革世職一半,降為一等輕車都尉。三月,其婢訐告任珍罪謫後,“家居怨望,出言不軌,並指奸謀陷諸醜行”,刑部審實後,擬議將其論死。帝降旨批示:“任珍曾立大功,所犯情罪亦重大可恥,爾部將此本兼寫滿漢字,會集九卿科道,並新入旗阿達哈哈番以上官員,再行定擬具奏。”④《清世祖實錄》第74卷第6頁。

  四月初九,刑部滿漢官及九卿科道等衙門滿洲官員,主張仍如刑部原擬,任珍應論死。大學士署吏部尚書事陳名夏、戶部尚書陳之遴、禮部尚書胡世安、兵部尚書王永吉、工部尚書劉昌、左都禦史金之俊、副都禦史傅景星,侍郎孫廷、張端、呂崇烈、張秉貞、張鼎延、衛周允、孫承澤、成克鞏,卿徐起元、韓源,科臣魏象樞、楊璜、高桂、姚文然、袁懋功、劉顯績,禦史朱鼎延、馮右京、張、潘朝選、朱紱,共二十八名漢官另持一議,認為:“原訐重大情節,任珍俱不承認,若以此定案,反開展辯之端,不若坐以應得之罪。”④。

  陳名夏等二十八名尚書、侍郎、卿、禦史、科臣之議,就事理而言,沒有什麽錯誤,家婢首告之重大罪過,任珍俱不承認,看來也無另外的人證和物證,這樣,如僅依奴婢之訐告,就據此定案懲治,於理不合,於法相違,當然不妥,原告所訐,不能成立,本來也就不應將任珍定罪。但陳名夏等人可能考慮到皇上已降“任珍曾立大功,所犯情罪亦重大可恥”之諭旨,已給任珍定了罪,如仍擬議其無罪,不需處罰,顯然是跟皇上過不去,違抗聖旨,故他們奏稱將任珍“坐以應得之罪”,詞文貌似有些含混,實則表明諭旨欠妥。

  參加會議的漢官顯然知道此議有些風險,恐被聖上怪罪,故參加會議的六十餘人中隻有陳名夏等二十八人奏陳此議,另外以大學士馮銓為首的一多半人沒有署名附議讚同,可見陳名夏等人還算有些膽量。略觀這二十八人名單,便可發現不少人是頗有才幹蒙受皇上賞識者,陳名夏、陳之遴、王永吉、劉昌、成克鞏、張端、胡世安等,皆係世祖親政後擢升為大學士、尚書和侍郎的,魏象樞、姚文然等是有名的直諫言臣,所以他們在皇上諭勸漢臣效力盡言之時,敢於據理呈述,與刑部及部院衙門滿官之議相左,且委婉地不按聖旨議事。但他們萬萬沒有想到,今非昔比,半年前諫阻親迎,雖蒙皇上嘉獎,卻開罪了滿臣,這次就要借機相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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