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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江洋鏖戰海內歸一(2)

  “朕惟閩海粵區,兵戎重寄,宜資勳胄,以靖封疆。爾鄭成功,乃我朝世襲同安侯鄭芝龍之子,曩者大軍下閩,芝龍首倡來歸,雖經敘錄,未稱厥功,緣睿王疑心輕聽,不計周全恩養,以致爾疑懼淹留,跡寄海中,情甘化外。朕念父子人倫,慈孝天性,父既為功臣,子豈願為仇敵,但道阻且修,爾心無由口達。前者李德等持爾家書至,朕令細詢口語,悉爾至情,朕惻然念之,推心置腹,何分新舊,即使海隅底定,防鎮亦必需才,與其另擇他人,豈如任用爾等。爰加封爵,界以事權,聿同開國之功,特錫承家之慶,茲特封爾為海澄公,給靖海將軍敕印,照例食俸。因爾部弁兵房地,原在泉、漳、惠、潮四府,即命住此四府地方,止將四府水陸寨遊營兵餉,撥給爾部弁兵,不足,不另補,正額錢糧,仍行解部。其管民文官,俱聽部選,爾原轄武官,聽爾酌量委用,姓名官銜,開冊送部,即將歸順弁兵數目,詳開奏聞。海上諸寇,爾其相機防剿。洋船往來,加謹稽查,防範奸宄,收取洋船課稅,仍交布政使司解京。地方官評民事詞訟錢糧等項,俱係有司職掌,自有督撫管理,爾不得幹預。爾膺此寵嘉,受茲信任,務殫心竭力,以圖報稱,海濱寧謐,惟爾之功,如果建有殊勳,仍加懋賞。山河帶礪,垂於永久,忠孝克全,身名俱泰,豈不休哉!爾其欽承之,毋替朕命。”③《清世祖實錄》第79卷第3、4頁;第5、6、7頁。

  第二道敕諭是針對鄭成功提出的一些問題加以解釋,勸其歸順。③。

  順治帝招勸鄭成功降順的條件,從清朝來說,是十分優厚的,這突出表現在三個問題上。第一,賜爵最多,爵位最高。在此之前,除早年來降封授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為王,沈誌祥為續順公及吳三桂為平西王以外,降將成百上千,其中不少係明之公侯伯爵,但降清以後,皆大降其爵,或封男,或封子,甚至隻給以輕車都尉等世職,沒有一個封公侯伯爵的,就連鄭成功之父鄭芝龍,本係統兵一二十萬的南明唐王欽封的平國公,投降後僅封三等子,後晉一等子。現在,招降之時,便封成功為海澄公,芝龍由一等子超晉為同安侯,鴻逵封奉化伯,一門三顯爵,舉朝僅有。

  第二,封地最多。在此之前,不管是明朝官將還是南明弘光、隆武、紹武、永曆權利之臣,或者是大順大西軍將領及各地義軍首領,降清後皆須進京朝覲,分隸漢軍旗,原來所轄兵士交與朝廷,分屬綠旗各營,或遣散返鄉為民,即交出了兵權和地盤,就連定南、平南、靖南、平西四王,也係由朝廷指派一些地區駐紮其部,沒有像這次招鄭成功來降時,即賜以漳、泉、惠、潮四府,令其屯駐。而且,所賜之地相當多。漳州府、泉州府屬福建省,漳州府轄有七縣一廳,廣二百七十裏,袤二百九十裏,泉州府轄有五縣,廣二百七十裏,袤二百裏。惠、潮二府隸廣東省,惠州府領有九縣一州,廣四百五十裏,袤四百裏,潮州府轄九縣一廳,廣二百五十裏,袤三百裏。福建與廣東省各轄九府,惠潮泉漳四府之地,已將近半個省,不為不廣。統軍數萬赫赫有名的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繼茂,此時仍係同鎮一省,比朝廷許與鄭成功之地,大不了多少。

  第三,職權很大。敕書授予鄭成功率部駐紮四府,其將士當然仍舊聽命於成功,清又授予成功剿防海上諸寇和管理洋船之權,這就是說,鄭成功擁有四府兵權及四府領海之權。至於“地方官評民事、詞訟錢糧等項”,仍由督撫管理,與平南、靖南二王封藩廣東之例一樣。一位尚未歸順之南明臣將,一下子就被清帝授予等同於平南王、靖南王坐鎮一地的大權,實係特例。

  換了其他的南明官將,恐怕多會接受這樣十分優厚的條件,而歸順於清,甘為少年天子之臣了,可是,順治帝與議政王大臣們沒有料到,這樣優厚的招降,和握有其父兄鄭芝龍等人質的特殊條件,竟會遭到鄭成功的拒絕。鄭成功就是鄭成功,不是其他的南明臣子。在清廷認為是特別優厚的條件,給得太多,而成功卻認為是太少了,太不像樣,不屑一視。鄭成功所要的,不是一府二府三四府,也不是他提出的三省(即浙江、福建、廣東),而是整個中國,是大明朝的萬裏江山,是逐清複明。

  鄭成功之所以同意談判,商議和事,並不是真正的要停戰議和,要歸順清朝,而是出於應付其父的請求和乘機措餉的策略。既然鄭芝龍寫來家書,勸子降順,以保父、兄等人生命,秉性孝悌之成功,不能斷然撕書,置之不理,需要以忠以義規勸其父,曉以大節,盡子之孝,同時也可“將計就計,權借糧餉,以裕兄食”。就在他於順治十年八月得到芝龍勸降家書及寫了“回稟”之後,他立即“以和議故,分遣各勳鎮就漳泉派征樂助兵餉”。閏八月,鄭成功遣督餉都督黃愷追晉南地方餉銀二十萬兩,九月遣前提督黃廷就雲霄地方征米五萬石,十月,遣中權鎮黃興、前衝鎮萬禮等進入龍岩地方,征餉銀二十萬兩,十一月,遣前鋒鎮赫文興等往惠安、仙遊等地方,征餉三十萬兩。②③④楊英:《先王實錄》,第62、65、67頁;第68、69頁;第74頁;第79頁。

  順治十一年正月末,清使鄭、賈二使齎海澄公印到福建省會福州。鄭成功命副中軍、掛顯義軍門印常壽寧為正使、典仗所鄭奇逢為副使,前往接待,令其不得辱命。清使命行下見上之叩拜禮,常壽寧堅持行賓客禮,未談妥返回。二月初六鄭成功率兵馬前往安平,駐東山書院,與清使相見。初七,清使將印敕交與成功,未開讀。初八清使欲回京複命,請成功談要求。成功說:“兵馬繁多,非數省不足安插,和則高麗、朝鮮有例在焉。”初十清使返京。②。

  鄭成功利用議和之機,“乘勢分遣各提督總鎮,就福、興、泉、漳屬邑派助樂輸。恐其出兵相阻,即移書於督撫劉清泰曰:以數十萬之眾按甲待和,雖議可俟而腹決不可枵,稍就各郡邑權宜措餉,以濟兵糧,可也”。③“以和議未定,虜兵無敢阻抗,追遣益力。”④

  順治十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議政王濟爾哈朗等議奏:同安侯鄭芝龍以次子世忠與成功誼切手足,若令與使臣同到成功處,“諭以君恩,責以父命,異言婉導,彼必欣然向化”。應如鄭芝龍所請,令鄭世忠及芝龍之第四子世蔭與使臣同行。帝允其請。《清世祖實錄》第84卷第25頁。

  八月二十四日,清使內院學士葉成格、理事官阿山到泉州,遣人告成功說:“藩不剃頭,不接詔。不剃頭,亦不必相見。”成功叱之。九月十七日,清使來到成功轄區之安平鎮,一再逼迫鄭成功率部發接詔,成功不允,清使於二十日回到泉州。成功致書清使,約期相晤,清使回書拒絕說:九月十七日至安平鎮,十八日、十九日李德、黃征明來言:鄭成功“不接詔,不發”,故於二十日回泉州。我等之來,“不過宣傳皇上浩蕩德意,與公發後上謝恩本,將貴部官作何安插,及四府設防數目修入而已,他複何言哉”!成功之二弟世忠、四弟世蔭亦多次跪求成功投降,以保父芝龍及在京家人性命,成功堅決拒絕,並與叔鴻逵分別寫信與鄭芝龍,重申不再受騙不叛明降清。②③楊英:《先王實錄》,第86―91頁;第81―83、95頁;第98、107頁。

  其實,早在清使來安平前,九月初大西軍晉王李定國即遣人連齎二書到安平,約請成功發兵,會師廣州。成功同意,“即欲調兵南下勤王”,以清使尚在泉州,命晉王使者暫住金門。十月十九日,鄭成功遣師南下,與晉王會師勤王。他委左軍輔明侯林察為水陸總督,提調軍中一切機宜,委右軍閩安侯周瑞為水師統領,戎旗勳鎮王秀奇為陸師左統領,左先鋒鎮蘇茂為陸師右統領,督率官兵數萬、戰艦百隻,克日南征。②十一月初二,鄭軍下漳州,守將千總劉國軒獻城降,漳州府所屬十邑以次歸附。十二月破同安縣,安、永、德各縣聞風俱下,這一年派漳州府所屬餉銀一百零八萬兩、泉州府屬七十五萬餘兩。十二年正月又破仙遊縣。數月之間,成功共得“漳州十邑、莆田一府、泉之六縣”。③。

  與此同時,清廷也在審時度勢,考慮對策。順治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鄭芝龍奏稱:成功“請地益餉,抗不發,寄臣書信,語多違悖,妄誕無忌,臣不敢隱匿,謹將原信二封繳呈聖覽,臣當席槁待罪”。帝命議政王貝勒大臣會同密議速奏。⑤《清世祖實錄》第87卷第4頁;第6、7頁。過了三天,十一月十七日,議政王貝勒大臣奏稱:“鄭成功屢經寬宥,遣官招撫,並無發投誠之意,且寄伊父芝龍家書,語詞悖妄,肆無忌憚,不降之心已決。”請敕該督撫鎮整頓軍營,固守汛界,勿令其軍登岸,騷擾生民,遇有乘間上岸者,即時發兵撲剿。帝從其議。⑤。

  又過了一個月,順治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世祖降旨進攻鄭成功。他命議政王和碩鄭親王濟爾哈朗之次子世子濟度為定遠大將軍,同多羅貝勒巴爾處渾、固山貝子吳達海、固山額真噶達渾,統率八旗軍前往福建,征剿鄭軍,並賜予敕書說:“茲以逆賊鄭成功潛據海島,不遵王化,擾害福建泉州等府地方,特命世子濟度充定遠大將軍,統率大軍征剿,一切機宜,與多羅貝勒巴爾處渾、固山貝子吳達海、固山額真噶達渾等同心協謀而行。毋謂自知,不聽人言,毋謂兵強,輕視逆寇。”“賊如登岸,相機剿撫,如在海洋,則駐紮要地馳奏。凡有調發,不可令固山額真噶達渾離爾左右。其閩省弁兵,及新調三鎮弁兵,聽爾調度”。《清世祖實錄》第87卷第14、15頁。

  順治帝招撫鄭成功之事雖未辦成,但他是盡到了最大努力的。他給予鄭成功很好的勸降條件和格外優遇,特賜空前未有之崇爵和四府封地,而且還有成功之父、母(鄭芝龍之嫡妻顏氏)、弟、叔等人質,有了這些條件,一般來說,是有可能勸其歸降的,達到目的的可能性很大。他認識到撫比剿更為有利,征剿的困難太大,正如鄭成功致其父之“回稟”中講道,閩粵海邊也,距京師數千裏,道途阻遠,人馬疲敝,水土不諳,傷亡眾多,糧餉難備,守衛不易,而且還要考慮到集中兵力對付大敵――大西軍,所以他決心求撫。應當說,他的這一決策是不錯的,可惜,他遇到的對手乃罕見之奇人,遇到了英俊聰睿、智勇雙全、無所畏懼、誓死逐清複明的延平郡王鄭成功。這位被人們尊稱為“國姓爺”的大帥,確是“威武不能屈、富貴不能淫”的大丈夫,他不畏清軍人多勢眾兵強馬壯,他不貪榮華富貴,他不惜忍痛大義滅親以全忠節,他當然不能被清帝誘勸投降。因此,順治帝之招撫延平郡王的一切活動,均皆失敗,於是,雙方之間便展開了大規模的戰鬥。

  第二節江寧被圍先敗後勝。

  一、黃梧歸降封公晉職增兵。

  從順治十一年(1654)招撫鄭成功失敗以後,雙方幹戈不休,鄭軍曾大擾福建省之福州、興化諸府,下同安、南安等邑,又破舟山,進攻浙江省之溫州、台丹及寧德,聲勢大振。順治帝遣定遠大將軍世子濟度、寧海大將軍伊爾德往征,於十三年夏秋收複舟山,破敵於泉州,盡複閩安、海澄諸邑,但鄭軍並未大挫,仍不時來襲。清廷乃采取三項重大措施來對付鄭軍。按時間順序講,第一項措施是“禁海”。早在順治十二年六月十九日,兵部議複浙閩總督屯泰奏稱:“治海省份,應立嚴禁,無許片帆入海,違者立置重典。”帝從其議。《清世祖實錄》第92卷第10頁。過了一年,十三年六月十六日,帝正式下敕,諭告浙江、福建、廣東、江南、山東、天津各總督巡撫總兵官說:“海逆鄭成功等竄伏海隅,至今尚未剿滅,必有奸人暗通線索,貪圖厚利,貿易往來,資以糧物,若不立法嚴禁,海氛何由廓清。自今以後,各該督撫鎮,著飭沿海一帶文武各官,嚴禁商民船隻私自出海,有將一切糧食貨物等項,與逆賊貿易者,或地方官察出,或被人告發,即將貿易之人,不論官民,俱行奏聞正法,貨物入官,本犯家產盡給告發之人。其該管地方文武各官不行盤詰擒緝,皆革職,從重治罪。地方保甲通同容隱,不行舉首,皆論死。……處處嚴防,不許片帆入口一賊登岸。如仍前防守怠玩,致有疏虞,其專汛各官即以軍法從事,該督撫鎮一並議罪。”③《清世祖實錄》第102卷第10、11頁;第11、12頁。

  第二項措施就是招撫鄭軍之將士。就在禁海的同一天,帝又敕諭江南、浙江、福建、廣東督撫鎮等官說:“今欲大開生路,許其自新,該督撫鎮即廣出榜文曉諭,如賊中偽官人等,有能悔過投誠帶領船隻兵丁家口來歸者,察照數目,分別破格升擢。更能設計擒斬鄭成功等賊渠來獻者,首功封以高爵,次等亦加世職,同來有功人等,顯官厚賞,皆所不吝。”③。

  第三項措施是增加福建兵士。定遠大將軍世子濟度等遵旨商議福建防務,於順治十三年五月奏稱:瀕海漳州等九處,俱宜設兵防守,而閩省經製綠旗官兵缺額甚多,今議補額增設,共增馬兵二千二百五十名、步兵五千九百名,以資防禦。見駐閩省漢軍兵丁,俱應留駐漳州。“然漢軍及綠旗官兵,未可盡恃,應留固山額真屠賴,統滿洲兵,駐泉州,為兩路聲援。”詔下議政王貝勒大臣會議。議政王等議稱:閩省去京?遠,滿洲大兵往返更番,官兵勞苦,民亦受困。計見在閩省漢軍兵五百九十名,實屬不敷,應令江寧提督管效忠駐防京口,調京口兵八百名並杭州兵六百餘名,連閩省之漢軍兵,共足二千名,以每旗章京二員、驍騎校一名統領,仍特遣固山額真一員、每旗梅勒章京各一員,率往閩省駐防。閩省的綠旗兵,缺額者應募補,增設者應停止。帝降旨批示:“滿洲大兵往返更番,官兵勞苦,民亦受困,所議甚當,但海寇因大軍駐閩,故爾潛遁,今會師盡撤,不設滿兵駐防,止諉之漢軍及綠旗官兵,恐軍威不足,倘日後海寇登岸,不能防禦,爾時題請大軍,有誤事機,所關甚重,著詳議久安之計以聞。”後再三商議,於六月二十六日議準,“於漢軍兵二千名之外,應再調京城兵一百名、沈永忠下兵九百名,共足三千之額”,命固山額真郎賽為帥統領。②《清世祖實錄》第102卷第18、19、20頁;第22頁。

  正當清廷竭力鞏固防務,為剿鄭禦鄭而想盡一切辦法時,突然閩省傳來黃梧歸降的喜訊,局勢頓然好轉。

  黃梧係總兵,任前衝鎮,奉成功命守海澄。順治十三年六月二十二日,黃梧以成功用法太嚴,曾以揭陽之敗斬大將左先鋒蘇茂,自己也敗於揭陽,“所失衣甲軍器甚多”,畏成功懲治,遂乘成功率兵北伐時,與副將蘇明、鄭純等,殺總兵華棟及其士卒四百餘人,率官將八十六員兵一千七百名獻城降清。定遠大將軍世子濟度立即奏報。順治帝於七月初四獲悉,降旨批示說:“黃梧等獻城歸順可嘉,著即行優擢。”②隨即授其為都督總兵官。八月十七日,帝又諭吏兵二部說:“鎮守海澄都督總兵官黃梧棄逆效順,殺其同守偽官華棟偽眾,率民發,領標下官屬兵丁,獻城輸款,倡首來歸,深可嘉尚,黃梧著加優典,封為海澄公,照例給予敕印,其標下各員從優議敘具奏。”④《清世祖實錄》第103卷第10頁;第28頁。

  順治十三年九月二十日,世祖福臨敕諭封黃梧為海澄公說:

  “朕撫禦寰區,綏安黎庶,期與天下共底蕩平,未歸則廣示維新,既順則丕彰優異,蓋不煩師旅以格遠人,首錄元功而鼓忠義也。近因海氛未靖,特頒敕諭招徠,爾黃梧獨能於敕諭未到之先,即識時知命,棄逆來歸,且殺賊獻城,救闔邑之性命,率民發,遵當代之章程,帶領官兵,兼多火炮,嘉此英勇,慕我恩威,同德同心,先海濱而向化,馭富馭貴,當爵賞之特頒,茲封爾為海澄公,給予敕印,爾其益奮忠勤,滅賊固圉,式建膚功,用膺懋賞,欽哉!”④

  順治帝對黃梧獎賞之厚,前所未有。黃梧不過是鄭軍的一位總兵,與他同為總兵者好幾十人,不少總兵包括施琅的地位都比他高,而且所獻僅僅一縣,降兵才一千七百餘名,比諸順治二年三年左夢庚、劉良佐、許定國等領兵數萬十餘萬來降者,真有天淵之別,左、劉等不過授以子爵,而黃梧卻封公,且此公爵乃係幾年前清帝封授予黃梧之主鄭成功者,可見帝對黃梧是何等的破格優遇。

  帝之如此特施隆恩於黃梧,與其六月十六日的一道諭旨,有著密切關係。這一天,即黃梧降清之前六天,帝敕諭江南、浙江、福建、廣東四省督撫鎮等官,命他們廣出榜文,曉諭鄭軍將士投降說:“惟自古帝王,底定萬邦,皆恩威並用,討貳懷服,乃能使人心樂於歸往。”“該督撫鎮即廣出榜文曉諭,如賊中偽官人等,有能悔過投誠帶領船隻兵丁家口來歸者,察照數目,分別破格升擢。更能設計擒斬鄭成功等賊渠來獻者,首功封以高爵,次等亦加世職,同來有功人等,顯官厚賞,皆所不吝。”《清世祖實錄》第102卷第11、12頁。黃梧之封公,即係體現此諭的一個例證,以便鼓動更多鄭軍將領帶眾降順。

  黃梧之破格超封,還由於他之獻城,為清朝立下了大功。這不僅是因為他是鄭軍之中最早獻城降清的一員將領,還在於海澄的地位特別重要。海澄縣在鄭軍轄區內並非普通之縣,因為鄭成功一直準備大舉北伐逐清複明,故長期積儲糧餉器械炮彈,主要藏存於海澄。據清人劉獻廷之《廣陽雜記》卷三記載:“賜姓公未得台灣前,積蓄皆貯海澄,鐵甲十萬付,穀可支三十年,藤牌、滾被、銃炮、火藥,皆以數萬計。”跟隨成功左右的“戶部主事”楊英述此事也說:“查城中所貯糧粟二十五萬,軍器、衣甲、銃器不計,其將領私積者又不計。藩(指鄭成功)歎曰:吾意海澄城為關中河內,故諸凡盡貯之,豈料黃梧、王士元如此悖負。”楊英:《先王實錄》,第136頁。如果聯係到此時鄭成功正下令要大舉北伐,僅出征船隻的船牌照票,就發了大小一千一百張,即有大小船一千一百隻,更可看出黃梧之獻海澄降順,對鄭成功的打擊是何等的重,對清之防鄭剿鄭所起的作用,又是何等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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