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足夠的錢,於是在城西租了一套公寓,在客廳掛上一幅畫,我花了一整天來畫:我坐在中間,左邊是抱著維尼熊的小飯,右邊是做鬼臉的童童。大家笑得青春洋溢,看著看著卻有一點點痛,可是我不害怕這樣的痛,我要勇敢的麵對自己的決定:去找愛,去找自己的忘憂草,最後獲得新生。
這個地方有點偏,也許他們會找到我,但我並不期待,我的手機一直關著,好幾次想開,想想,又放棄了。
三天後我就習慣這裏的生活,早上起來,晨跑,吃牛肉麵,中午吃麵包喝易拉罐咖啡,晚上在附近一家叫蘭花小館的店子喝白米粥,木頭勺子總是能碰到碗底未化的糖粒,桌布是幹淨的白色,老板是白發蒼蒼但精神矍鑠的老爺爺。
每次進來,我都大聲對他“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