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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田獵禮儀

漢代著名的辭賦家司馬相如和揚雄,為了勸諫漢武帝與漢成帝節儉從事,不要大肆擴建苑囿,曾分別以帝王田獵為題,寫過一篇名賦。然而,他們筆下的田獵景觀卻截然不同。前者借“子虛先生”、“烏有先生”、“亡是公”之口,對君王熱衷於田獵造成的不良影響進行了剖析;後者由素描古代帝王田獵場麵的壯觀、聲勢的浩大著墨,說明中國古代備受推崇的、有仁德的君主進行田獵,要以不損害百姓利益,能檢閱、弘揚國家的強大武備為前提。從這兩篇賦中,我們可以大略窺見作為中國古代軍禮重要組成部分之一的田獵的大概,但卻難究其詳。認真考察文獻資料,我們可以說,中國古代帝王田獵的目的不外四種,一是為了保護作物不受禽獸糟蹋;二是為了供給宗廟祭祀使用的各種犧牲用品;三是為了通過田獵活動中進行的馳車射騎,使軍士熟習戰爭活動,進行軍事演習;四是為了宴饗賓客,供帝王食用。

在上述四個目的的驅使下,三皇五帝就有田獵活動。但作為一種禮儀,到西周時田獵才堪稱完備。據《左傳》等文獻記載,周代的天子、諸侯在農事之隙,無事之時,為講兵習武,要舉行四時田獵活動。即所謂春蒐(sōu)、夏苗、秋?(xiǎn),冬狩。

3.1 春蒐是指帝王在春天時,乘農事空閑之便,振軍習武,行圍打獵。周禮規定,每年仲春時天子春蒐。屆時,大司馬要在行圍場地提前立好旗幟標誌召集、組織平民排列成形同實戰的捕獵陣勢。誓師完畢,天子、諸侯、軍將、師帥、旅帥各執形製不同的戰鼓發布、傳遞命令,卒長執鐃、兩司馬執鐸、公司馬執鐲來協調參與春蒐的各成員的行動。在鼓、鐃、鐸、鐲的交響聲中,各人或急速驅趕禽獸,或坐下隱蔽射箭,捕獵禽獸。行獵結束,要用獵物祭祀社稷。後世各代帝王春蒐沒有定製,現存較為完善的帝王春蒐資料是劉宋王朝與北齊。現以〔劉〕宋文帝劉義隆元嘉二十五年(448)春蒐為例,對中國古代帝王的春蒐進行一番考察。

元嘉二十五年(448)二月,宣武場修成。宋文帝下詔春蒐校獵。蒐前,有關部門在圍獵場地立好旗幟標誌,為皇帝及隨行官員建起行宮、館舍武帳,做好準備工作。蒐前一天,參加春蒐的所有軍隊進行布圍,領軍將軍一人負責指揮左翼軍兵,護軍將軍一人負責指揮右翼軍兵,大司馬一人居中負責節製各路人馬。天子身穿黑色單衣,頭戴通天冠,乘坐木輅(車上豎有大旗,車身呈黑色,專供天子田獵時乘用),在儀衛護從下來到行宮。行獵開始,天子身穿戎服,持?(鐵柄短矛)隊與持戟隊都,戟出鞘,護從皇帝。圍獵軍兵在旗語指揮下,口中含枚,迅速從左右兩邊合圍。合圍後,傳令兵傳令全軍:禁止射獵各類懷孕與幼小的飛禽、走獸。隨後,大司馬擊鼓傳令,縮小包圍圈,軍兵們都鳴角、擊鼓、大聲呼喊,從三麵驅趕禽獸。待包圍圈縮小到預定的範圍後,大司馬屯紮在用旗幟建起的北軍門,左、右二翼將軍分別屯紮於左、右軍門,皇帝騎著馬從南門進入獵場射獵。謁者駕馭護車收取被射中的禽獸,送到護旗北麵,交給管理獵獲物的人員看管。繼皇帝之後,王公可乘馬馳入獵場射獵,王公射獵完畢,其他人員才可以按次序依次射獵。所有的獵物都要送到護旗北麵的北軍門,交由專人看管。射獵結束,大司馬擊鼓解圍,所有參與春蒐的人員都回歸本隊,天子還行宮。殿中郎中率領他的屬吏、隨員將獵物放到護車上,並從獵獲的各類禽獸中選取十隻做祭品、十隻招待賓客、十隻供天子享用,其餘的獵物分散犒賞參加圍獵的將士們。犒賞結束,天子換穿黑色單衣、通天冠,在儀衛護從下,乘坐木輅返回皇宮,參加圍獵的將士們各歸軍營。

3.2 夏苗是指帝王在夏季時,為保護禾苗不受禽獸糟蹋率兵乘車射獵禽獸。按周製規定,每年仲夏天子夏苗。屆時,大司馬要召集參加夏苗的人員駕車列好陣勢,嚴禁踐踏麥苗。行獵開始後,不同等級的人各執鼓、鐃、鐸、鐲驅趕禽獸。天子率先射獵,王公百官依次射獵。射獵結束,用獵物做祭品祭祀社稷。後世有關夏苗的記載不甚詳細,在此略而不述。

3.3 秋?是指帝王在秋季時行圍捕獵,整兵講武的活動。在中國曆史上,秋?製度最完備,舉行最頻繁的是清朝。清朝順治皇帝就曾多次率領禁軍在南苑秋?圍獵。康熙二十二年(1683)六月,清聖祖赴古北口外行圍射獵,確定了木蘭秋?製度。此後,清朝大部分皇帝都要在每年秋季到木蘭圍獵。木蘭位於承德以北四百裏,屬蒙古翁牛特部管轄(今內蒙古翁牛特旗圍場),該地方圓一千三百餘裏,林木鬱鬱蔥蔥,水草茂盛,各種飛禽、走獸聚集成群,是理想的行圍捕獵場所。清朝皇帝秋?時,特設了虎槍營,分別隸屬上三旗管轄,遇到猛獸準許開槍射擊。每次秋?前,都要命令各地駐防長官選拔材官精兵到京城演習。其中特命蒙古各部選一千二百五十人為虞卒,稱“圍牆”,以備合圍時使用。屆時,皇帝要身穿戎裝騎馬出宮,在儀仗隊的導引、護從下,先期到達行宮駐紮。並傳令:嚴禁兵士踩踏莊稼,嚴禁夜行,違者按律論處。統圍大臣赴圍場按旗整隊,在中心場地豎起黃色大旗作中軍,左右兩翼斜行豎起紅、白兩杆大旗作標誌,兩翼末端各豎一麵藍色大旗作標誌,參圍各部都受中軍節製。管圍大臣由王公大臣擔任,並以蒙古王公、台吉為副手,協助組織圍獵。圍獵分行圍與合圍兩種,行圍即圍而不合,合圍則四麵包圍。其中合圍聲勢最浩大:當天五鼓前(約清晨五點左右),管圍大臣率領從獵各部首領觀察山川遠近大小,繞道出場外,或三五十裏,或七八十裏,然後在看城(圍獵臨時總部。一般位於獵場中心,用黃色布幔圍成)聚集。合圍後,蒙古虞卒摘下帽子用鞭子抽打,並高聲呼喊“瑪爾噶”(蒙語,帽),聲音傳到中軍三次後,皇帝出行宮,在儀仗隊的護擁下,慢速向看城行進。日出前,皇帝到達看城稍事休息,等藍色大旗到達看城後,皇帝進入中軍周圍觀察圍圈內的形勢,隨時發布命令,指揮射獵突圍的野獸。禦前大臣、侍衛都可以射獵逃出外圍的禽獸。遇有猛獸,隨從的虎槍營軍兵可以開槍射擊,以確保皇帝的人身安全。如果圍場內圈入的野獸過多,就要網開一麵,讓一些禽獸逃出圍外。獵獲野獸後,要按類敬獻。皇帝駕還行宮,管圍大臣可以下令解圍。皇帝除留足祭祀、待客、食用的獵物外,其餘獵物要賞賜隨獵官兵,並要舉行宴賞,犒勞參加秋?的人員。清代皇帝秋?時,一般都要哨鹿。每年農曆白露過後,鹿鳴開始,為捕殺鹿,秋?時還命令專人模仿鹿的聲音鳴叫,吸引鹿群。捕鹿時,皇帝一般把侍衛官兵分成三隊,出營大約十餘裏,命令第三隊停止前進,再過四五裏,命令第二隊停止前進,再過二三裏,將要到達哨鹿場時,命令第一隊停止前進。皇帝隻帶領隨從大臣十餘人開槍射鹿,槍響之後,三隊官兵向皇帝靠攏,依次開槍射鹿。清朝還規定,如無特殊情況,各部、各旗首領都要親自率兵參加。因此,木蘭行秋?捕獵活動,又成了清朝皇帝會見犒賞各旗、各部首領,籠絡人心,監察各部是否忠孝的一種政治活動。

3.4 冬狩是古代帝王趁冬季農閑之時,演習軍隊,行圍打獵的活動。周代天子田獵,以冬狩規模最浩大。冬狩前,負責管理疆界的虞人在獵場內要按百步三表,或五十步一表,豎立各種標誌。田獵之日,司馬按標誌豎起旗幟,各部長官拿著寫有本部名號的旗幟召集部眾,天子、諸侯、軍將、師帥、旅帥、卒長、兩司馬、公司馬各執鼓、鐸、鐃、鐲,擺開陣勢,誅殺遲到者。各部長官匯集在陣前殺牲宣誓“有不服從命令者斬!”中軍擊鼓傳令,擊鼓三通,司馬搖鐸,各部長官舉旗,車兵、步兵都隨著鼓聲,在旗幟的導引下向前進發,行至標誌前,隨著鼓聲與鐸聲的再次鳴響,車兵、步兵都坐下,各部長官放倒旗幟。再擊鼓三通、搖鐸三下,各部長官舉起旗幟,戰車快速向前衝去,步兵緊緊跟隨戰車奔跑,衝到標誌前,又隨鼓聲、鐸聲停止前進,各部長官放倒旗幟,車、步兵都坐下。第三次擊鼓三通、搖鐸三次,戰車三次回旋,步兵三次向前刺殺,隨後各部進行射獵。獵獲大野獸要交公,獵獲小野獸歸私人所有,射獵者捕獲野獸割下左耳,以便記功。天子射獵時降大旗,諸侯射獵時降小旗,大夫射獵時佐車停止前進,佐車停下後,百姓可以隨意射獵。當射獵隊伍到達預定的目的地時,鼓聲大作,兵士同時大聲呼喊,就好比攻占了敵人的陣地一樣,射獵停止。各人獻上獵物,祭祀四方神靈,天子主祭社稷,並犒賞有功者。

此後曆代,最高統治者幾乎都要進行冬狩。其中唐代冬狩禮儀具有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特點。在此,我們對唐代的冬狩禮儀作一考察。

據《新唐書·禮誌》記載:皇帝仲冬狩獵前十天,兵部召集百姓勘明地界,虞部(負責度量衡管理)丈量土地寬窄,在劃定的狩獵場地上設立標誌。狩前三天,有關部門根據地理、地形狀況在狩獵場豎立旗幟。狩獵前一天,天還不明時,諸將召集本部軍兵匯集在大旗下,不得大聲喧嘩,處罰遲到者,以示嚴明軍紀。兵部再次重申軍令後,軍兵分左右兩翼,由兩翼將軍率領布圍,以軍旗為號令,當天夜晚合圍。田狩這天,天剛啟明,皇帝禦駕親臨獵場,在鼓聲與號聲中由儀仗及從獵王公大臣簇擁著進入圍場。鼓吹令命令將戰鼓六十個陳列在皇帝的東南麵,擂鼓手麵西而騎,另把六十個戰鼓陳列在皇帝的西南麵,擂鼓手麵東而騎在馬上。各部將領也在本部兵馬的簇擁下,伴著鼓聲進入圍場。待一切齊備後,選擇一百二十人騎馬驅趕禽獸。驅獸隊出發後,皇帝乘馬麵南前進,侍衛人員扛著一麵合攏的大旗隨從,諸王公大臣都帶好弓箭騎馬站在皇帝前後,他們的隨從人員扛著一麵合攏的小旗追隨在後。驅獸隊驅趕的野獸第一次經過皇帝麵前時,有關人員要為皇帝整理、檢查好弓箭,並送給近侍大臣。野獸第二次經過皇帝麵前時,近侍大臣把弓箭敬獻給皇帝。野獸第三次經過皇帝麵前時,皇帝從禽獸的左邊射箭。每次驅獸隊驅趕的禽獸都要在三隻以上。皇帝射箭時,侍衛人員要舉起大旗揮動。皇帝射完後,諸王射。諸王射箭時,隨從人員要舉起小旗揮動。諸王射完後,諸公、大臣依次射禽獸。諸公、大臣射完後,驅獸隊停止驅獸,老百姓開始隨意射獵。射獵時,從左麵發箭,射中左腢、左耳為上,射中右耳為次。射獵成群結隊的野獸時,不能射盡殺絕,已中箭的野獸不再射,不射禽獸麵門,不剪毛,逃出圍獵範圍的不追趕。田獵將要結束時,虞部在田內豎起旗幟,吹鼓手擊鼓鳴號,將士們大聲呼喊。射到禽獸的人把獵物獻到旗下,割其左耳,以大獸充公,小獸歸個人私有。上等獵物供宗廟做祭祀用的犧牲物,其次用來招待賓客,最次者交庖廚以充食用。皇帝還要命令有關部門獻獸於四郊,致祭於廟社。

總之,田獵是中國古代一種具有軍事意義的射獵、獻獲禮儀,最高統治者借田獵之便,既可演習軍隊,顯示自己的最高軍事指揮權,加強對各部分軍事力量的控製,又可表明自己重視對宗廟、社稷、神靈的祭祀,重視保護莊稼,勤政愛民,整兵習武不敢稍有懈怠的態度,還可借機滿足自己射獵、出遊的嗜好。因此,曆代君王借田獵融合各種關係,達到鞏固自己統治地位者不勝枚舉,因田獵荒廢政務、傷害百姓,導致自己統治地位動搖者也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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