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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舞弊和懲處——科場黑幕

清代科場將防弊視為要政,行法亦不姑息。在《欽定科場條例》中,對防止考場舞弊的有關規定是相當嚴密的。可自從出現科舉考試,科場舞弊也就隨之而來了。在“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時代,書中自有“千鍾粟、黃金屋、顏如玉”,科舉考試成為士子夢寐以求的人生目標。但千軍萬馬過獨木橋,考生為能金榜題名,不惜冒著作弊要被殺頭的風險,一個個鋌而走險。

清代統治者對科場舞弊深惡痛絕,采取了嚴密的防範措施和極其嚴厲的懲治手段。《清史稿》中稱:“有清以科舉為掄才大典,雖初製多沿明舊,而慎重科名,嚴防弊竇,立法之周,得人之盛,遠軼前代。”可實際上,清朝舞弊案接連不斷,層出不窮,防不勝防。當時,科場舞弊手段越來越巧妙,有的考場上夾帶、抄襲、頂替,諸多弊政屢見不鮮,而最大的弊端就是夤緣請托、賄買關節案件,作弊人員和受賄官員都要被處以極刑,並株連全家,連累無辜。

清代曆史上,有三次大的科場舞弊案,分別是順治十四年的丁酉科場案、康熙五十年的江南辛卯科場案和鹹豐八年的順天鄉試戊午科場案。下麵分別述之。

丁酉科場案

明代後期,政治腐敗,科場舞弊現象就十分嚴重。清王朝建立後,恢複科舉取士,科場積弊也隨之沿襲下來。有的房官私下許願,有時兩主考相互串通,更有京師權要之密囑。從順治二年(1645)清廷開科,幾乎每科都有舞弊案。如順治四年(1647)丁亥科會試,同考官袁襜如擅改朱卷,被革職;十一年(1654)順天鄉試,主考範周、吳正治評閱試卷,隻有姓名,全無次第,給事中宋牧民亦稱試錄程文種種乖謬,並奉旨交刑部。盡管各案均有處罰,然降謫輕微,人不為意,積弊醞釀,遂成十四年(1657)丁酉之大獄。當年鄉試,數省發生舞弊案,其中以順天、江南兩闈舞弊嚴重,史稱“丁酉南北闈案”。順治遂興大獄,震驚朝野。

事情得從順治十四年十月說起。這年是丁酉科考試,順天鄉試考榜剛發不久,監察官六科給事中任克溥便上本參奏說:“據傳聞,舉人陸其賢花銀三千兩,通過某監察官收買了分科的考官李振鄴和張我樸,因而得中。據悉北闈的作弊不僅此一例,特報告陛下,請聚集大臣會審察實。”順治一接到奏狀,立即給吏部和督察院下了一道嚴格的指令:“貪贓枉法實乃科場中的最大犯罪。分明是考取國家人才的重要場所,怎能容忍賊子們為所欲為、亂我江山!”又特令:將考官李振鄴、張我樸、蔡元禧、陸貽吉、項紹芳,以及舉人田耜、鄔作霖七人立即處斬,沒收全部家產,家人一律流放。此外,這一屆的主考官曹本榮和宋之繩另外處理。這場舉世矚目的順天鄉試案,就這樣雷厲風行地開了殺戒。但它又是如何發生的呢?

是科順天鄉試,正主考為翰林院侍讀學士曹本榮,副主考為侍講學土宋之繩,房考官有大理寺左評事李振鄴、右評事張我樸、國子監博士蔡元禧、行人司行人郭濬等14人。本案首犯李振鄴,浙江歸安(今吳興)人,順治九年(1652)進士,少年高中,誌得意滿。然身為朝臣,浮薄輕狂,被點為試差後,便將此視為聚斂錢財、結納權貴之良機,奔走於名門望族之中,串通關節25人。入闈後,因不便隨意出入,便用藍筆書寫一紙,令親隨靈秀尋對,盡行獲見。出闈後,靈秀以此條示同伴馮元,被馮元奪去,欲以此挾製李振鄴。其餘房考官各通關節不等。賄托人多,而取中名額有限,於是考官之間反複推敲,比閱卷更費心思,最終隻能是爵高者子弟必錄,爵高而黨羽少者棄之;財豐者必錄,財豐而名非夙著者又擯之。在考官們各懷私心地瓜分之後,錄取榜終於出籠了。與李振鄴通關節的25人中隻取中5名。榜發後,眾情洶洶,而李振鄴等人猶不知檢束,競相誇稱:“某某,我之力也。”“某某本不通,我以情故,得副榜也。”“某某,我極力欲中,無奈某老從中阻隔也。”曆指數十百人,怨恨者愈甚。

時有貢生張漢,在京候考時投靠李振鄴,以期中式。而李振鄴也因張漢足跡頗廣,可通過他招搖權貴,聯絡富豪,而從中獲利。二人各懷鬼胎,狼狽為奸。入闈前,李振鄴將關節告訴張漢,令其尋覓買主分肥。張漢每日奔走於貴胄豪門之間,希望名利雙收,遂對李振鄴多有隱瞞,以致二人反目為仇,成劈頰對罵之勢。李振鄴入闈後,尋得張漢試卷,故意塗抹棄置下等。張漢得知,怨恨至極,遂剪發寫揭文,投送科道衙門。同時,還有浙江嘉善落第考生蔣廷彥、蔣文卓兄弟刻寫揭文張布於市,揭露房官張我樸以權謀私,並涉及吏科給事中陸貽吉。當時正值順治帝巡幸南海子(故址在今北京大興),麵召諸大臣及科道官,嚴諭各官要恪盡職守。任克溥認為正是迎合聖意之機,即據張漢、蔣文卓揭文為憑具疏參奏。順治帝下令嚴查。

初審,隻有李振鄴家仆馮元拿出李所寫關節條子,贓證有據,25名人犯一網打盡。李振鄴不甘心在眾人都犯罪的情況下,隻他一人受罰,遂於大堂之上極力攀咬張我樸、蔡元曦等。一時間,贓官們自相攻擊,互揭其底,賄通關節暴露無遺。最終,奉旨將李振鄴、張我樸、蔡元曦、陸貽吉、項紹芳及本科行賄中式舉人田耜、鄔作霖7人斬決。行刑前,李振鄴仍期盼諸大臣營救,故忍死不肯揭發諸大臣。眼見刀起頭落,求生無望,遂頓足呼叫怒罵,欲揭諸大臣賄托之弊,但為時已晚,劊子手沒有給他任何機會。7人被斬後,家產籍沒,父母兄弟妻子流放尚陽堡(今遼寧昌圖,清代前期較輕犯人的流放地)者108口。主考官曹本榮、宋之繩以失察罪降五級調用。其餘罪犯陸續捉拿,朝為朝廷顯貴,暮入獄中為囚,朝署半空,囹圄幾滿。據史載:北闈案發後,時任宰相的前明吏部尚書“三朝元老”王永吉,幸災樂禍,推波助瀾,“倡言必須嚴懲”。可是不幾天,他侄子王樹德行賄事被揭露出來了,這個圓滑的老官僚驚得目瞪口呆,連忙上本請罪,被降級,隨即病死了。

順治為了表示他的寬宏大度,下令赦免了有牽連的數十人,又將新舉人集中在北京瀛台複試,每一名舉人由兩名武士持刀挾護。複試結果革斥不通者8人。其餘的依然作為王朝的新貴載入了丁酉科名冊。

皇帝親自處理了順天鄉試案,極其嚴酷地懲治受賄的考官以及通關節的應試者,開了“科場作弊者死”的先例。十一月,當方、錢二人回到京都後,監察官陰應節又給順治上了一道奏本,說:“主考方猷,作弊多端,引得南京城裏民情沸騰,如他取中的方章鉞,就是京都少詹事方拱乾的第五子。此外,還取了如懸成、亨鹹等一些官員子弟,並且他們和這位主考大人有聯宗關係,因此請皇上嚴加追究。”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順天鄉試案正審理得如火如荼,江南的鄉試案又接踵發生。

順治十四年十月,南京發榜後,整個南京城群情激昂,士子們針對主考方猷、副主考錢開宗的所作所為寫了許多揭帖,到處散發。當二主考返京都途中,路過常州和蘇州二地時,落榜的士子們沿路跟蹤,隨舟唾罵,甚至向他們投磚拋瓦,以發泄胸中的積憤。還有人撰寫《萬金記》傳奇,以萬字加一“點”、錢字去兩“戈”影射江南正副主考方猷、錢開宗,極力渲染丁酉南闈之行賄和作弊。甚至幾人合作了一首《黃鶯兒詞》,加以嘲諷說:“命意在題中,輕貧士,重富翁,詩雲子曰全無用,切磋欠工,往來要通,其斯之謂方能中,告諸公,方人子貢原是貨殖家風。”把這兩位主考行賄受賄的行為揭露得淋漓盡致。

十一月,當方、錢二人回到京都後,監察官陰應節又給順治上了一道本,說:“主考方猷,作弊多端,引得京城裏民情沸騰,如他取中的方章鉞,是京都少詹事方拱乾的第五子。此外,取了如懸成、亨鹹等一些官員子弟,並他們和這位主考大人有聯宗關係,因此皇上嚴加追究。”

這又是火上潑油。被順天案搞得焦頭爛額的順治一見江南主考也如此荒唐,怒不可遏,立即提筆批下:“著禮部、刑部嚴行審查,並將中式舉人方章鉞等解拿來京,察明案情速奏。”後又附上了一筆:“少詹事方拱乾,讓他自己寫明白情由回奏。”

隔了一個月,這位不知趣的少詹事竟強詞奪理說:“陛下,臣雖然祖籍江南,但和主考方猷從未同宗,故我子章鉞也不在回避之列。”口氣軟中含硬。這就使順治更進一步看清了方拱乾的嘴臉。

在審問江南案的同時,翌年二月,禦史上官鉉進一步參奏。此時江南的新舉人已來北京,準備參加即將舉行的會試。順治帝命除將已由江南總督舉劾的有“關節者”立即逮捕,餘者都在瀛台複試,方式與北闈複試相同。結果,隻有吳鳴珂三試皆優,即準與新貢士一起會試。餘者,74人準參加下科會試,24人罰停兩科,24人革去舉人。最後審問結果,主考副主考方、錢二人就地正法,妻子家產籍沒入官;將南闈全部考官17人(一人已病死)立即斬絞,考官們(包括已病死者)的父母、妻、子全都流放寧古塔(在今吉林,清朝前期是重犯流放地)。被控有“關節”的8名新舉人,各責四十板,連同他們的父母、妻、子全都流放寧古塔。

此8人之中的吳兆騫(通常說法是吳在瀛台複試時,因驚恐不能下筆而交了白卷),是江南著名文士。名公巨卿多為之惋惜,但是除了給予同情、贈以詩詞(吳梅村有《悲歌贈吳季子》)外,不敢出一言相救。康熙初年,吳兆騫的好友顧貞觀寫了情真意切、聲淚俱下的《金縷曲》,使納蘭性德大為感動,由納蘭求其父明珠,費了許多周折,吳兆騫才得於康熙二十年赦還,經北京後回鄉,不久便病死了。吳兆騫得赦歸,是極個別的例子,絕大多數人和他們的親屬,都永遠回不了家鄉,隻有在異鄉頑強地生存下去。據謝國楨先生考證,這些人家有不少在戍地曆盡艱辛,定居下來,子孫繁衍,世代傳播著中土的先進文化,對於東北地區的開發做出了重要貢獻。而此中的悲酸苦澀,實在令人唏噓歎息。

相比較,江南案的處治比順天案更嚴酷,主考和18房考官無一生還,8名考生也受到重責,所有受處罰者的妻子家產均被沒收。但是,通過這次案件的處治,終使持懷疑態度的江南人看到了一線希望:清代開國的帝王頗有一番懲治貪官汙吏的雄心壯誌。殺了幾個貪官,安撫了江南一片,這是年輕有為的順治帝的高招之一。

然而事情並非就此了結。在年底,另一位監察官朱紹鳳又給順治皇帝上疏,說:“河南的主考官黃沁、丁澎違犯考場規定,而且他作官一向有不好的聲名,四方流言很多,請陛下查處。”並提出要革主考的官職,沒收其家財。隔了幾個月,禮部又提出山東的同考官袁英等人也違犯考場規定,陝西的考試官唐賡堯等人批改考卷同樣有違法行為,均應當依法處治。麵對紛亂的考場案,順治冷靜地分析了後者與前兩案之間的聯係,命刑部進行調查,最後作出了客觀的結論。認為黃沁和丁澎用墨筆填改考生的字跡,屬於違反製度,但與貪贓枉法性質不同;山東同考官袁英等,用藍筆改寫考卷,陝西的考試官唐賡堯在批語上不列銜名,這都屬於疏忽大意,是失職行為。為嚴肅法紀一律給以革職,但不牽連家庭老小。

丁酉科場案的處理,既懲治了貪官汙吏,又使順治贏得了人心,為以後“康乾盛世”的出現奠定了基礎。

江南辛卯科場案

經過丁酉科場案的嚴厲打擊,科場舞弊稍有收斂,有四十餘年沒有大案發生。但好景不長,“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誘惑又使考官舉子們忘記了血的教訓。康熙辛卯科(1711)江南鄉試再次發生作弊大案,江蘇巡撫張伯行、江西總督噶禮被革職,九名高官被處死刑,判刑者更多,其中被判有期徒刑的人中還有兩位前科狀元和榜眼。對於這一科場案的審理非常複雜,折射出官場的黑暗。這是一起轟動中外,從根本上檢驗康熙政權素質的重大案件。幾經曲折,最終真相大白,貪贓枉法者受到了整治。

康熙五十年(1711),江南鄉試的主考為左必蕃;副主考為康熙四十二年的榜眼趙晉。九月發榜,中試者除蘇州十三人外,其餘多為揚州鹽商子弟。士子吳泌、程光奎素不能文,賄買趙晉經由同考官王曰俞、方名而得中,以致輿論大嘩,“左丘明兩眼無珠,趙子龍一身是膽”(含有兩主考的姓)的諷謠,立即傳開。蘇州生員千餘人集會玄妙觀,推廩生丁爾戩為首,將財神像抬入府學,鎖之於明倫堂,並爭作詩詞對聯到處張貼。兩江總督噶禮將丁爾戩等拘禁,準備按誣告問罪。新上任巡撫張伯行見事態嚴重,急忙上奏康熙帝:“這次江南鄉試,出現了前所未有的醜行,副主考趙晉受賄紋銀十萬兩,出賣了舉人功名。同案作弊的有閱卷官王曰俞、方名等,而正主考官左必蕃卻知情不報,欺瞞聖上。為此,江南士子已經嘩然,如不迅速查辦,將要發生重大事變。”

同時,康熙在江南的心腹大臣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和密探李煦也相繼發來密折,匯報了民情鼎沸的情況,說:“自九月九日發榜後,士子一看所考中者多是揚州的鹽商和權勢人物子弟,義憤填膺,於二十四日,集一千多人到了玄妙觀,推丁爾戩為首領,抬著五路神像進入了府學,安放在了孔夫子身邊,江寧城內萬巷皆空,人們一起出來觀看財神爺遊街,還作了歌謠說,‘左丘明兩眼無珠,趙子龍一身是膽’,左、趙是指兩位主考。士子們還用紙把貢院的匾牌糊起來,將貢院二字改成‘賣完’。在這一形勢麵前慌了手腳的總督噶禮,下令抓了丁爾戩等十多人,說他們犯有誣控罪,要反坐,這樣使市民也群情激怒,情況十分緊急。”

康熙讀到這裏,悲憤交加,拍案而起,對他的近侍們說:“我勤奮從政五十年,還未見過這樣的奸臣賊子如此狂妄無為,豈不要毀我朝朝日上的大清江山。”於是,康熙帝派戶部尚書張鵬翮、漕運總督赫壽為欽差大臣,會同噶禮、張伯行在揚州詳審。審訊中,副主考趙晉在正氣懾服下供認受賄黃金三百兩,閱卷官王曰俞和方名也供認營私舞弊。二欽差當即宣布革去趙晉和閱卷官一切功名,下獄等待皇上的命令。

接著又提審行賄舉人程光奎和吳泌。二人被帶進大堂,欽差先進行簡單考試,結果發現新舉人吳泌連兩句三字經都不能背,程光奎默寫百家姓“趙錢孫李”四字竟錯三個,一個錢字也寫得歪七扭八。兩欽差憤慨至極,怒喝道:“爾等到底行賄多少,從實招來。”程光奎承認他行賄黃金十五錠,每錠二十兩,共三百兩。吳泌也承認,行賄黃金三百兩。按他們的供詞,共行賄黃金六百兩。但趙晉口供受賄黃金隻有三百兩,那另外三百兩黃金又何處去了?當場迫問吳泌,他的三百兩黃金是托誰交出的,吳泌回答說:是托前任巡撫的家人李奇代轉的。欽差又立即下令將李奇傳來審問。

李奇平常憑著巡撫的勢力橫行不法,在欽差大臣麵前卻嚇慌了手腳,如實供認,另外三百兩黃金是主考趙晉讓他交給一位知縣陳天立,由他留給兩江總督噶禮的。案情立刻複雜化。站在審判席上的噶禮不服,跳起來罵李奇是刁民,要亂棍打死,巡撫張伯行喝住噶禮,要求詳細審問,待弄清案情再作處治。總督和巡撫大堂之上爭得麵紅耳赤,二欽差隻好下令退堂。

第一審既已追出了行賄的後台是兩江總督噶禮,二欽差本應向康熙上報案情。但是,由於各人的利害關係,他們都不願得罪噶禮,卻微服私訪張伯行,要張屈服。他們對張說:“噶禮乃封疆大吏,觸犯國法理應重處,但總督是皇上信賴之臣,事情鬧大了怕皇上麵子過不去,我們也不好交代,隻得草草收場,就此了結了吧。”一身正氣的張伯行卻果斷地頂撞兩位欽差說:“欽差一向是清正廉明的賢臣,素有執法如山之譽,切不可以私人的恩怨袒護罪犯,回避權臣,使天下無正義可伸,上負天子愛才之心,下屈壯士報國之誌。息事寧人的態度我絕不讚成。”但兩位欽差依然堅持自己的意見,情況變得日益尖銳複雜。

不幾天,關鍵的證人陳天立在和李奇對質後在獄中自縊身死,造成死無對證的局麵。而且江南百姓又連續聚眾鬧事,有人貼出歌頌巡撫張伯行的歌謠,有人為總督噶禮抱不平,民眾中的對立情緒逐漸擴大。紫禁城中的康熙卻很冷靜,他連著下了兩道密令:一是讓二位欽差火速將情況上報,二是密令安徽巡撫梁世勳暗查證人陳天立的死因,以等待作出最後的裁決。

幾天後,康熙幾乎同時收到了五道奏折。第一道是兩位欽差的,他們認為巡撫張伯行心性多疑,隨便參劾總督,造成江南人心不穩,應該革職;第二道是總督噶禮的,他彈劾張伯行誣陷封疆大吏,致死要犯陳天立,私刻書籍誹謗朝政,足以滿門抄斬;第三道是安徽巡撫的,說陳天立的死因難以查明,因為江南刑獄官員幾乎都是噶禮的親信,消息封閉很死;第四道是心腹李煦的,報告二位欽差的情況,說他們案情尚未查明,已經起身去福建,而揚州的民心正在騷動之中;第五道是張伯行的,他措辭激烈,既告欽差,又告總督,說他們都是一夥腐敗官吏,必須清查和嚴處。五道奏折看後,康熙對張伯行的行為感慨萬端,從心裏稱讚他是情操高尚、一身正氣的天下第一清官。於是康熙決定撤銷第一批欽差的使命,另派戶部尚書穆和倫、工部尚書張廷樞為欽差大臣重新審理。

第二審已是一年後的盛夏,仍在揚州行轅舉行。兩位新欽差依然老奸巨猾,雖然明察秋毫,卻不伸正氣,他們還耍了一個不大不小的花招來迷惑皇帝:在行轅衙前,一連十幾天一批批人犯被輪流提審,主考左必蕃以慫恿舞弊罪革職查辦,副主考趙晉、閱卷官王曰俞、方名以受賄罪被斬;行賄考生程光奎、吳泌等以賄買考官、騙取功名罪分別處以絞殺和枷責;而總督噶禮卻與舞弊案無關,巡撫張伯行犯有誣告重臣罪,當革職論處。這一招比前欽差厲害,既嚴懲了主考官和作弊人,為不服氣的舉子們出了一口氣,同時又保護了噶禮,懲治了敢於堅持正義的張伯行,對於康熙豈不也是一個交代嗎?真可謂一箭四雕。

張伯行依然無所畏懼,又給康熙寫了一道奏折說:“科場舞弊隻懲從犯,不懲首犯,難平江南人心,朝廷王法不懲枉法大吏,大清刑律實已名存實亡。我伯行革職事小,朝廷安危事大,請陛下再派賢臣重新審理。”

康熙讀後勃然大怒,當即下令罷免了欽差的職務,調來案卷,在乾清宮西暖閣親自審閱,並下令把所有人犯押解進京,由九卿會審。六部九卿官員接到聖旨也馬上做了準備。就在科場案被揭發兩周年前夕,清代少有的九卿會審在北京隆重開始。

這是第三次審理,又是九卿會審,但康熙萬萬沒有想到,居然搞出了個八麵玲瓏的傑作:維持二審的原判。康熙握著判決書,仰天長歎,不停地說著:“荒唐,真荒唐!人和賊一同問罪,清廉的和貪贓的一道懲辦,天理何在,國法何容?”他將判決書扔在地上,立即傳旨:在乾清宮前重新審判。

滿朝的文武齊集乾清宮前,禦林軍把廣場圍得水泄不通,既無旗幡,又無奏樂,充滿了肅殺的氣氛。隻見康熙當場宣布說:“江南的舞弊案審了兩年多,越審越荒唐,居然中央的要臣懼怕貪官汙吏,六部的大卿庇護懦弱的欽差,使黑白顛倒,忠良含冤。你們不伸正義,我來伸張。聽旨:所有作弊人員一律依法處決,總督噶禮犯有舞弊罪,當即革職,送刑部處理;巡撫張伯行對國家赤膽忠心,一身正氣,繼續留任,將來再行升賞。”並命令刑部行文通告全國。

這場震驚全國的辛卯科場案,曆經兩年的審理,終於澄清了是非,貪官汙吏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戊午科場案

經過江南辛卯科場案的嚴打,竟維持了相對良好的考場秩序達一百多年,到鹹豐年間,不怕死的人又多了起來,鹹豐戊午科(1858)順天鄉試科場案,不僅是鹹豐朝第一大案,也是整個清朝科場大案。案發後,將主考官當朝大學士柏?處斬。柏葰是清朝曆史上因科場舞弊被處死的惟一的一品大員。在科舉史上,死於科場案的官員中,他的職位也是最高的。此舉對日益猖獗的科場舞弊現象起到了極大的震懾作用,直至清末,再也沒有發生過大規模的科場舞弊大案。

戊午順天鄉試開場於鹹豐八年(1858)八月初八日,九月十六日揭榜。十月初七日,禦史孟傳金上奏鹹豐帝,指出此次鄉試有諸多舞弊行徑,奏請立案審查,折中還提及“中式舉人平齡,朱墨不符”,引起物議沸騰,請特行複試。鹹豐帝感到事態嚴重,遂命怡親王載垣、鄭親王端華、戶部尚書全慶、兵部尚書陳孚恩會審此案,由此拉開了重治主副考官科場舞弊的序幕。

平齡係滿洲旗人,素嫻曲調,曾以“票友”身份登台演戲,雖然他沒有違反清律規定的職業演員不能參加科考,但其不學無術,竟高中鄉試第七名,才讓人產生懷疑。載垣、端華提審平齡,訊問中舉之事,其支吾不清,未久瘐死獄中。複勘平齡試卷,竟發現其墨卷內草稿不全,朱卷詩內有七個錯別字曾被改過。查詢結果,鄉試同考官鄒石麟稱此事為他所為,並以為錯別字為謄錄時筆誤,便代為改正。十月二十四日,鹹豐帝指派載垣、端華、全慶和陳孚恩監視,由刑部尚書趙光、翰林院編修郭嵩燾等人在圓明園的九卿朝房複勘全部試卷,最終發現本年鄉試主考、同考荒謬已極,應訊辦查議者竟有五十本之多,甚至有一試卷“訛字至三百餘”竟得中式。鹹豐大怒,著令將主考官柏葰革職,副考官朱鳳標、程庭桂解任聽候查辦。

戶部尚書肅順等人訪蹤查跡,案發不久就“於案外訪出同考官浦安與新中式主事羅鴻繹交通關節”。十月初十日,載垣、端華等傳訊當事人羅鴻繹。經過審訊,羅鴻繹供出:他為在順天鄉試中取中,求助同鄉兵部侍郎李鶴齡,李又轉求其同年進士、鄉試同考官浦安。中式後,羅前往答謝房師浦安,浦安告知務去“酬謝柏中堂門丁靳祥,雲:‘爾之取中,多靳君之力也’”。案情繞峰一現,門丁靳祥參與科場舞弊,其主人柏葰考場所為想必與此有關。肅順等人為之欣喜,奏報鹹豐帝速令柏葰交出證人靳祥。此前,靳祥已隨同柏葰之侄、分發甘肅知府的鍾英離開京城,最後在陝西潼關截獲歸案,押回不久病死獄中。

進而浦安、李鶴齡在審訊中將主考官接受囑托情節和盤托出。原來李鶴齡在接到羅鴻繹的條子後,交與同考官浦安。浦安批改考卷時,果見到一試卷與該條子相符,便留中待薦。主考官柏葰批閱時認為此卷不符中式,便讓靳祥告知浦安,欲將此卷撤下。浦安言其房內中式之卷隻此一本懇求留中,柏葰知後亦樂送人情,便取出另一中式試卷,換成浦安房內試卷,使羅鴻繹得中正榜。事成後,浦安向柏葰送贄敬銀十六兩,李鶴齡則向羅鴻繹索要銀五百兩,其中三百兩轉給浦安。

到了第二年二月十三日,載垣、端華、全慶和陳孚恩上奏案情,並報科場案內各員罪名及處理方案。其中力請將柏葰“比照交通囑托,賄買關節例,擬斬立決”,案情既明,但由於柏葰為當朝大學士,地位顯赫,是否批準這一奏請就成了當時嚴重的政治問題。

柏葰,蒙古正藍旗人,道鹹兩朝重臣,道光丙戌年進士,道光二十年後相繼為官刑部侍郎、兵部尚書和戶部尚書等職,鹹豐六年又以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典試戊午鄉試,不及一月位遷大學士,旋為文淵閣大學士,鹹豐帝對之深為倚重,對他如何處理鹹豐帝慎重有加。載垣四大臣聯銜上奏的當日,鹹豐帝便在勤政殿召見諸親王、軍機大臣、內務府大臣和各部尚書商議此案。但當鹹豐帝詢問各親王大臣“柏葰有無屈抑”時,“諸臣默無一言”。實際上,鹹豐帝是想對其從輕發落。

此時,肅順當殿力爭,認為科舉是“取士大典,關係至重,亟宜執法,以懲積習”,柏葰罪不可宥,“非正法不足以儆在位”。鹹豐帝未置可否,也認為肅順言之有理,柏葰觸犯科條,乃準其所請,擬行將柏葰斬決。肅順據理力爭,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肅順出身宗室,為鄭親王端華異母兄弟,後得薦於鹹豐帝,他主張“嚴禁令,重法紀,鋤奸宄”,頗得鹹豐帝賞識。午後三時,肅順與刑部尚書趙光奉旨赴市曹監刑將大學士柏葰斬首,柏葰成為有清一代因科舉舞弊被處死的唯一大學士,浦安、李鶴齡、羅鴻繹也被同時斬決。

此前案犯浦安供出他在科場之中曾聞及副考官程庭桂燒毀條子的情節,鹹豐九年正月十三日,鹹豐帝諭令對副考官程庭桂科場舞弊進行審訊。程庭桂稱:條子是其子程炳采為他人轉送的,這些條子有工部候補郎中謝森墀、恩貢生王景麟、附貢生熊元培等人的,但都未中式,場後將條子燒毀。程炳采供認,以上條子是李旦華、潘祖同、潘敦儼等人轉送於他的,他借家人胡升送鋪蓋入場之機轉交其父。同時他收到兵部尚書陳孚恩之子陳景彥送的條子,但都未送入場內。兵部尚書之子與此案有連,且李旦華、潘祖同、潘敦儼三人也各為刑部侍郎李清鳳、工部郎中潘曾瑩和湖南布政使潘鐸之子,事態頓顯嚴重。陳孚恩不得不奏請回避,並自請嚴議,鹹豐帝令他繼續秉公審訊此案。謝森墀、熊元培、李旦華於科場案發後逃回江蘇原籍,押回後才將此案審結。七月十七日,載垣等上奏擬請將程庭桂父子斬首。程庭桂於道光二十九年官授左副都禦史,也為道鹹兩朝重臣,對其如何論罪朝內也頗存爭議,給事中李鶴年奏請交廷臣會審。

鹹豐帝在勤政殿再次召見諸親王大臣議處此案。鹹豐帝認為,程庭桂科場接受關節罪證確鑿,依例處斬,是“罪有應得”,但顧念其為兩朝舊臣,其子程炳采已“大辟”處死,為推行“法外施仁”,加恩免於死罪,將其“發往軍台效力贖罪”。同時,將致送關節的謝森墀、王景麟、熊元培、李旦華、潘敦儼、潘祖同和陳景彥七人分別革職,免於死罪發配新疆,不久又允準李旦華等人捐輸贖罪。副考官戶部尚書朱鳳標因失察科場革職,陳孚恩、潘曾瑩、潘鐸等因失察子弟犯法降一級調用,李清鳳病死免罪,同考官鄒石麟、徐桐以更改朱卷被革職。對其他辦理科場不善的官員也依例作了處理。作為清朝後期最大的科場舞弊案,戊午科場案至此審結。

同治元年,許多朝臣想為此案翻案,慈禧太後也不敢允從,聲稱柏葰聽信家人之言,將浦安房內試卷取中,“謂為無罪,實有不能”,隻是尚不至於“身罹重辟”。雖罪行確鑿,不過行刑太重罷了。其實不然。作為清朝科舉史上的重大案件,戊午科場案同以往科場案一樣,是清政府為整肅科場秩序而置辦的案獄。據統計,戊午科場案總計懲處91人,其中斬決5人,遣戍3人,遣戍改贖罪者7人,革職7人,降級調用者16人,罰俸一年者38人,等等。作為清朝前期最大的兩次科場舞弊案——順治丁酉科場案和康熙辛卯科場案,主副考官和同考官被斬決,家產被抄收,妻女充役官府。與之相比,戊午科場案中,“同官不聞連坐,家屬亦未長流”,既沒有抄收官員家產,沒籍案犯妻女,也沒有株連案外之人。

作為此案最終裁決者的鹹豐帝,對科場舞弊深惡痛絕,他更想借處死考官之機肅清吏治。嘉慶道光以來,吏治敗壞。鹹豐帝認為,官吏腐敗風氣能否扭轉,直接關係到清王朝的生死存亡。他也深知科場舞弊與時政的關係,輕則會阻礙朝廷選拔士子,重則會影響士子對時政的評價,進而危及政權鞏固。尤其戊午科場一案發生在皇室京城,主副考官科場舞弊使京城物議沸騰。為此,鹹豐帝特令親王尚書聯手會審,召集禦前會議,權衡全局,方作裁斷,可謂慎之又慎。鹹豐帝對柏葰藐視科場規製、接受囑托之事極為痛恨,“自來典試,大小諸臣從無敢以身試法輕犯刑章者,不意柏葰以一品大員,乃辜恩藐法,至於如是”。

戊午科場一案對整治科場積弊和肅清吏治確實收一時之效。與清朝前期相比,道光以來,官場風氣更趨敗壞,官場舊習也影響著科場風習,自道光中葉以來,科場弊竇日滋。

僅以收受條子而論,科場之前遞送條子蔚成風氣,而且考官以接受條子為樂。所謂“條子者,裁紙為條,訂明詩文某處所用文字,以為記驗”,而考官“凡意所欲取者,憑條索之,百無一失”。據《清代野記》記載,“自道光以來,凡士子來京應試,遇同鄉京官之考差者,必向之索關節,謂之條子。不必一定為利,亦有為收門生計者,亦有博延攬人才名者。若不向之索條子,則其人必見怪,以為此士瞧不起我,因而存芥蒂者有之。故熱中之士,亦樂得乞條子也。此風已久,昌言無忌,恬不為怪”。據載,副考官程庭桂就曾以收受條子自得,向他人誇口。京城之中,官宦權貴多樂於讓家丁門人參與政務。戊午順天鄉試中,主副考官就曾讓家丁襄助科場事務。柏葰家丁靳祥“天資聰慧,知書達理,伯葰因年老體衰,一些事情多委他辦理”。科場之上,柏葰“令靳祥寫了一張”題紙,考卷批語也是“交靳祥抄的”。同樣,柏葰也是聽從靳祥之言,取下本該中式的考卷,調換成羅鴻繹的試卷。程庭桂的家丁胡升也曾為主人傳遞條子入場。

肅順犯顏直諫,力斬大學士柏葰,對整肅科場秩序、整肅官場吏治起到了極大的震懾作用。經過戊午科場案,科場風氣為之一變。戊午科場案審結當年,正逢己未會試,士子入場時搜檢官員“奉特旨加倍嚴搜,片紙之字皆不敢挾入”。

肅順辛酉斷命,科場舊習又沉渣泛起。肅順整肅科場秩序的成果亦付之東流,可謂是“此科場氣運之所以終,而國之所以亡也”。

綜觀中國科舉考試史,雖然說曆朝曆代為杜絕舞弊而煞費苦心,其規定越來越嚴密,用刑越來越嚴酷,但其舞弊行為亦越來越嚴重,涉及人員越來越多,涉嫌麵越來越大。特別是到了清代,集曆代科場舞弊之大成,科場舞弊案件層出不窮。事實說明,隻有取消科舉製度,才能真正杜絕科場案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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