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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古代名犬與進貢

狗是人類最早馴化的動物並且在先秦就作為寵物在各民族之間互相饋贈,同時也成為宮廷王室的貢品之一。

《尚書·旅獒》記載了當時的少數民族西戎向王室進貢名犬一事:“惟克商,遂通道九夷八蠻,西旅氏貢獒。”《爾雅·釋畜》說,“狗四尺曰獒”,偽孔傳說是“西戎遠國貢大犬”。

獒在先秦之時就是非常珍貴的名犬,這是西方少數民族所培育的大型犬種。著名史家學任乃強先生認為“獒”就是藏犬。(見彩圖)

可見藏地的名犬早在殷商時代就通過進貢傳到了中原漢地。當然,也不排除民間的買賣交換。獒作為當時的名犬有時成了殺人的工具,《博物誌·物名考》說,晉靈公有畜狗名獒,《左傳》記載宣公二年,昏庸無道的晉靈公唆使獒犬去殺趙盾。《左傳》之後有關獒的記載很難找。大概因為獒是高原動物,難以適應中原漢地的水土和氣候,因而,中原雖引進了藏犬飼養,但沒有成功。

《金川瑣記》曾記載了藏犬在內地喂養致死的原因:

犬大者高至三尺,毛牠迆,貌似狻猊,能緣牆走屋,形既猙獰,聲噌吆如華鍾,喜啖生肉餅餌,投之以鹹食輒病癩不救,尤畏炎熱。嚐攜一頭至內地,夏日中渴死。

漢文史料也記述了其他少數民族進貢的名犬。比如《淮南子·道應訓》曾載殷紂拘周文王於姅裏,散宜生以千金致天下之珍怪,得青犴以獻於紂。

漢人高誘注釋說:犴,胡地野犬。《埤雅》也說:犴,“胡犬也,似狐而小,黑喙善守”。

看來殷時“胡犬”就很有名氣。《逸周書·王會解》說:“匈奴狡犬。狡犬者,巨身而四足果(倮)。”許慎在《說文解字》中進一步解釋說:“狡,少犬也。匈奴地有狡犬,巨口而黑身。”戰國時代的荀子把吠犬與走馬並列成為北方少數民族難得的名產。《荀子·王製》篇說:

北海則有走馬吠犬焉,然而中國得而畜使之。

近人王先謙解釋說:“走馬吠犬,今北地之大犬也。”

胡犬的名氣還在藏獒之上。《史記·趙世家》把胡犬與代馬、昆山之玉並列為趙國的三寶,足見胡犬的名貴。

《穆天子傳》中記載了狗作為貢品,在不同民族間的相互交流。同時也反映了周穆王時代的畜牧業生產情況。史學家呂振羽先生在論述《穆天子傳》時曾說:

穆天子每每以銅器、貝帶、珠、銀器、桂薑或絲物等等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去換取對方的羊、牛、馬、犬以及貴重的獸皮和羽毛等。這不但反映了我國曆代中央朝廷和領屬間的“賜”、“贈”關係,也有點適合於古代希臘、羅馬、腓尼基商人,十六七世紀以及現代資本主義的商人,去到落後民族中進行交易的情況。

在周穆王與西王母的物品交換中就提到了“良犬”和“守犬”。

這些外來的良犬,大部分用於看家護院、宗教祭祀和圍獵,恐隻有少量的狗用於食肉。所以《夷俗記·牧養》強調了獵犬在狩獵中的重要價值,如雲:

犬不甚大,而其性更靈,(牧)則藉以守,獵則藉以逐,有獸被矢而走者,犬逐之,不獲不止。其發縱指示,動如人意,故虜資犬也。

人們對於畜養名犬的興趣從未減弱過。

《逸周書·王會解》載,諸侯貢物中有“短狗”。《臨海異物誌》也提到了“短尾狗”,這種短狗也就是玩賞價值很高的“哈巴狗”。《逸周書》原文雲:“正南產裏,百彿,請以象齒,短狗為獻。”看來這種觀賞性的“短狗”大概出自南方少數民族的馴養。清人檀萃所輯《滇海虞衡誌》中說:

海叭狗,長毛庳腳,出順寧,滇人亦多畜之,即《王會》短狗也。

海叭狗,即哈巴狗。《新纂雲南通誌·物產考》記:

短狗,短犬,哈巴狗,不過一物之古今名。今哈巴狗已傳至北方,為愛玩犬之優種,滇西順寧反不多見。

當然,中原的海叭狗不光是從南方傳入,也有從北方和中亞諸國進貢而來的。美國學者謝弗認為:

在古代中國的所有家犬中,最常見的是尾巴在背部高高卷曲的師鼻“獒”,這種犬出自西藏狼的血統,而西藏狼還繁衍出了亞述、羅馬莫洛西斯、聖伯納德、紐芬蘭的獵犬,即喇叭犬。尤其是它還培育出了中國的小型狗種係,例如哈巴狗。甚至大畫家閻立本也畫過一頭在七世紀時作為貢物送來的獒。西藏是獒種犬的故鄉,所以它很可能是吐蕃貢獻的。

謝弗在這裏將哈巴狗或其他犬種的譜係都追溯到藏犬獒是否完全科學,尚有待動物學家的進一步研究,但從唐朝的貢品中亦可看出哈巴狗的傳入是與中西亞有關係的。唐代所納的貢品中有不同種類的名犬。其中最為著名的短狗是“拂林狗”。

據傳唐朝從西亞就進口過這種“拂林狗”,謝弗認為這種狗就是“羅馬犬”,它產生於7世紀初期,是由高昌王向唐朝貢獻的禮物。漢文史料記述了此狗的特性:“文泰又獻狗雄雌各一,高六寸,長尺餘,性甚慧,能曳馬銜燭,雲本出拂林國。”中國有拂林狗,自此始也。

這種小狗的外貌究竟如何,我們尚不清楚,有學者認為它是典型的古代馬耳他種的犬,即古典時代的巴兒狗。謝弗先生認為這種觀點不失為一種合理的解釋。他說究其根源,這種麵部尖尖、毛發茸茸、聰明伶俐的小玩物屬於尖嘴絲毛犬係的犬類,它們曾經是希臘妓女和羅馬貴婦珍愛的寵物。據說,這種品種的犬一直保留了下來,至今仍然有這類犬的白色的異種。在宋朝的一幅繪畫作品中,曾經出現過一隻白犬,謝弗推測它很可能就類似馬耳他種白犬。但他仍然還是不能確定高昌貢獻的拂林狗是否在中國留下了它們的後代。他認為在高昌國進貢“拂林狗”以後,與拂林狗類似的巴兒狗就開始源源不斷地補充著遠東巴兒狗的種群。

有趣的是我們在《酉陽雜俎》中見到了一則狗與唐玄宗和他的寵妃的故事:

上(玄宗)夏日嚐與親王棋,令賀懷智獨彈琵琶,貴妃放康因卹子立於局前觀之。上數枰子將輸,貴妃放卹子於坐側,卹子乃上局,局子亂,上大悅。

在這裏,攪亂棋局的很可能就是一隻拂林狗,而它的主使者便是國色天香的楊貴妃。

唐代是一個夷夏觀念相對淡薄、善於學習吸收異族外來文化的偉大時代,少數民族文化習俗之所以在唐朝頗為盛行,就在於唐太宗的民族文化政策:“自古皆貴中華,賤夷狄,朕獨愛之如一,故其種落皆依朕如父母。此五者,朕所以成今日之功也。”

正是在這種開放的文化背景下,少數民族文化習俗才源源不斷地進入了中原。狗的進貢與交流,也可算是很好的實例。

除了“拂林狗”外,唐朝所得的名犬還有突厥犬、康國犬和波斯犬等。

據史料載,康國在713年(開元元年)和724年(開元十二年)兩次向唐朝獻犬。龜茲國也在721年(開元九年)向唐朝進貢過犬。697年還有人向武則天進貢了一隻畸形的“兩頭犬”。

唐朝還有一種來自波斯的名犬,身上帶有斑點,唐朝人稱其為“波斯犬”,直到現在這種犬的祖先對我們來說還是個謎。6世紀時,以“波斯犬”知名的狗是一種身材高大、凶猛殘忍的動物,它甚至能夠食人。6世紀的這種狗與唐代的波斯犬很可能是同一種屬。

對於皇室的達官顯貴而言,狗隻是他們觀賞與消遣的寵物,並沒有多大的實用價值。但對於狩獵民族而言,狗的價值卻在於實用。“獵者畜犬,大者能搏虎豹,小者為逐獸之用。”

唐宋之際,我國南方少數民族也培育了不少名犬,後世的漢文典籍之中也有不少的記載,這些名犬的主要功用是狩獵和為主人看家護院。比較著名的有廣西的鬱林犬,雲南的蠻犬、長喙獫、昇獅犬等。

蠻犬,《範誌》雲:“如獵犬,警而枓。”據傳這種獵犬近似狼形,亦名狼犬,其特征是雙耳戟立,吻部尖削,嗅覺銳敏,主要分布在雲南東部獵戶人家,變種甚多。

長喙獫(讀若險),短喙況沬,獵犬也,滇獵戶畜之。《爾雅·釋畜》說,“犬長口者名獫”,“短口者名況沬”。可見這也是一種習性凶猛的獵犬。

昇獅犬,大約是藏獒的一個種係。史料說此犬“出迤西。高四尺,甚猛枓,即西域旅底貢之獒也。滇人多畜之,鎖於柱”。對此雲南出土的青銅器和銅鼓上都有生動的反映。《滇誌》引《古今圖書集成》謂:“大犬出麗江,同獒也……大犬、昇獅犬乃是一物,即今之西藏犬,體高四尺,毛色黑褐,形態獰枓,垂唇極大,目眶深陷,尾拳耳垂,棲高寒地,毛皮深厚,為世界著名之猛犬。守住宅,護牧場,間能荷重,滇西北部毗連藏地,此犬之飼養者多。大理三月街,藏商常攜此犬,隨護貨馱。”

鬱林犬,又名拳尾犬。出鬱林州,極高大,垂耳拳尾,與常犬異。

鬱林即今天廣西的鬱林縣。這種狗在雲南也比較流行,《新纂雲南通誌·物產考》形容說:拳尾犬來自廣西鬱林,變種甚多。尾部上拳,體多黑、白兩色,亦為滇中常犬。

總體看,宋代嶺南及西南少數民族飼養的家犬大都統稱為“蠻犬”,這種稱謂顯然帶有漢族輕蔑少數民族的意味。

在南方的諸多名犬中,當以鬱林犬為佳。如《嶺外代答》所言:“蠻犬如獵狗,警而枓。諸蠻以馬互市於橫山,皆作茅舍野茨,謂之野寮,辛攜一犬以自防,盜莫敢近。”

金人元好問提到的“軍中犬”也是古代的名犬之一。

明清之際,北京地區曾培育出一種著名的犬種,名稱“京犬”,或是哈巴狗。這種犬的祖先究竟是從外地進貢而來,還是由外地引進犬種與當地狗雜交配育的後代,目前尚不清楚,但有可能是雜交的優良品種。據《清稗類鈔》介紹說:世界最珍貴之狗,實推吾國京師所產。有六種,一曰京師狗,二曰哈巴狗,三曰周周狗,四曰小種狗,五曰預毛狗,六曰小獅狗。尤以京師狗、哈巴狗、小獅狗三種為最上。

世界範圍內的古代名犬種類也很多。據美國學者摩爾的研究,狗的品種至少有157種,各種的狗,差異之大,也不亞於人類各族之間的差異。

摩爾將狗的種類粗略地分了四大類:一是牧犬,以牙骨碩大,意誌堅強著名。主要用於幫助牧人看護畜群。其原因在於人類在創造樊籬之前,一定有一個時期管理牲口非常困難,這種牧犬體強力大,性格凶猛,齒牙銳利,因而能幫助牧人管理半野的牲口。

二是雜種犬,它是牧犬退化的種族,用於家庭的寵物和伴侶,但並不怎麽滿足人意。摩爾認為它的聰明和美麗都比不上捕獵犬。

三是矮腳狗,它有短的腿,細小的身材;近世的機器沒有發明時,它通常是在廚房裏工作的,替主人做些零碎的工作。

四是注視犬,它是近二百年左右馴化而成的。這種狗突然遇到什麽東西的時候,往往站住審察片刻方才前進,所以被稱為注視犬。

隨著馴化技藝的提高,選育犬種的工作也得到強化。於是,良犬的用途也日趨專門化。原始的獵犬在整個圍獵過程中是主人的全能助手,但是它的現代後裔卻僅朝一兩個方麵發展了。動物學家莫瑞斯說,個別在某個方麵身手不凡,具有培養前途的狗通過近親繁殖後,原有的特點變得更為突出。諸如,那些機智靈活、擅長管理的狗被用於放牧,它們主要是把畜群聚攏到一起(牧羊犬)。嗅覺靈敏的狗則被用來追蹤嗅跡(獵犬)。身材矯健、奔跑如飛的狗成了賽場上的佼佼者,並被用來追逐獵物(靈泜)。發現目標就盯住不放的狗被專門用來搜尋獵物(賽特種犬和一種短毛大獵犬);另有一種狗則被訓練成專門為主人叼回獵物的獵犬。一些小品種的狗還被培養成捕捉害蟲的能手(玨),而原始的看門犬通過遺傳和改良,則成了衛兵們的忠實伴侶。

在古代,與人類共生的狗替主人狩獵、護院、拉雪橇,到近現代,狗又為人們傳遞信件,替軍隊探雷,尋找營救埋在雪中的登山隊員,追蹤、進攻罪犯,為盲人引路,甚至替人做太空旅行,其足跡真可謂無所不至。還沒有一種動物能像狗那樣為我們完成如此複雜和多樣的任務。即使在科技發達的今天,盡管我們有各式各樣的先進設備,狗的大多數功能仍在發揮著積極的作用。在幾百種能叫得出名字的狗中,有許多僅起著純粹的裝飾作用,但是用狗來執行嚴肅任務的日子還遠沒有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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