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本,大都(今北京)人。字誠夫。生於元至元十八年(1281),卒於元元統二年(1334)。元至治元年(1321)左榜狀元。授翰林國史院修撰。宋本自幼聰穎出眾,日夜苦讀經史以圖貫通。曾隨父學性命義理,造詣日深。他擅長古文,辭必自撰,峻潔刻厲。40歲才隨父從江陵返回燕地。在至治元年,得中狀元。
泰定元年(1324),宋本任監察禦史。首先,他彈劾逆臣鐵失的黨羽樞密副使阿散。其次,彈劾太常失典守職。又彈劾中書宰執誤機務不至中堂。後調國子監丞。當時蒙古千戶搶奪民女而廷官庇護不問。宋本激昂憤恨,為民伸冤,後移兵部員外郎。泰定二年,宋本轉中書左司都事。他為棄軍納妾逗撓軍期的尚書,在廷上與樞密副使針鋒相對爭辯。聲言應依法治罪,不能加官,令樞密副使怒而不敢言。泰定三年,將擬詔給宋本看,要給被憲台奪官者晉升。宋本理辯不可。次日詔準晉升,宋本托病不出。宋本於泰定四年升任禮部郎中。
天曆元年(1328),宋本升吏部侍郎。天曆二年,改任禮部侍郎。
至順元年(1330),宋本進奎章閣學士院任供奉學士。至順二年,他出任河東廉訪副使,升禮部尚書。次年,上書諫皇後廢大明殿賀。
元統元年(1333),充經筵講官,出任陝西行台治書侍禦史,將行,又任奎章閣學士院承製學士。元統二年,轉集賢直學士兼國子監祭酒。冬十一月卒,諡正獻。
宋本持論堅正,謹慎自持。著有《至治集》四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