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行簡,莒州日照(今山東日照縣)人,字敬甫。生年不詳,卒於金宣宗貞三年(1215)。金世宗大正十九年(1179)己亥科狀元。
張行簡中狀元後,任應奉翰林文字。章宗即位(1190),累遷為禮部郎中。當時司天台劉道用改進新曆後,朝廷詔令學士院更定曆名,張行簡請求反複校對測驗,以防止有差。後來,黨懷英校驗,果然發現新曆有很多謬誤。不久,張行簡任禮部侍郎,提點司天台,兼修國史,對朝廷禮製提出很多建議,均為章宗所采納。承安五年(1200),升為侍講學士。
泰和二年(1202),張行簡為宋主生日副使,章宗召生日使完顏瑭告誡道:“……每事聽於行簡。”四年,章宗詔令:“每奏事之際,須令張行簡常侍左右。”五年,群臣複請上尊號,章宗不準,詔令行簡作批答,行簡文章典雅,甚得代言之體,被章宗任命為順天軍節度使。六年,召為禮部尚書,秘書監進太一新曆,章宗詔令行簡校對。七年,累遷為太子太傅,翰林學士承旨。貞三年(1215),病逝於任上。朝廷追贈銀青光祿大夫,諡文正。
張行簡為人端正,處世慎密,深為皇帝所信任,其初入翰林,至太常、禮部、典貢舉終身,達官貴人每每以之為榮。張行簡與兄同居數十年,和睦無間。張行簡著有文章十五卷,《禮例纂》一百二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