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給薄熙來的信
文章來源: 賈平凸2012-02-26 06:25:30




宋人王介甫與薄公熙來書


某啟:新華六十三年春正月丁酉。悉公事有遐。既集上下變法者冥議,尤辨前後媒傳者構聞。未及書者,耽此二事耳。

今構聞日淡,冥者議決。古今變法,有除貧弱者若商君。有救衰微者若張文忠。今公領新華變法,綢繆於未雨,其勢與熙寧之時類。願以熙寧事與說。然,共勉之。弗然,某心惴惴焉。

嚐與神宗論朝事。曰,享國百年而天下無事,何故也?以太祖獨見明,太宗承聰武,真宗守謙仁,仁英二宗皆無逸德,享國可也。而宋事過於百年者,賴非夷狄昌熾之時,又少堯湯水旱之變也。雖曰人事,實天助也。累聖相繼,仰畏天,俯畏人,寬仁恭儉,忠恕誠愨,此其所以獲天助也。

觀新華六十年,以毛公獨見之明,外悍夷狄,內平中國,懲腐吏,躬簡儉。其功雖唐宗宋祖仍不及也。及鄧公,則承之聰武。平南越之變以複港澳之地,除苛止虐,終毛公之所失以開寬仁之經濟。自此,民生國泰世無可及也。然以江公之守謙仁,胡公之無逸德,故其有天助可比宋耳。

凡新朝日久,累世因循末俗之弊,而親友群臣未敢議。一切因任自然之理勢,而精神之運有所不加,名實之間有所不察。君子非不見貴,然小人亦得廁其間;正論非不見容,然邪說亦有時而用。以詩賦記誦求天下之士,而無學校養成之法;以科名資曆敘朝廷之位,而無官司課試之方。監司無檢察之人,守將非選擇之吏。轉徙之亟既難於考績,而遊談之眾因得以亂真。交私養望者多得顯官,獨立營職者或見排沮。故上下偷惰取容而已,雖有能者在職,亦無以異於庸人。農民壞於繇役,而未嚐特見救恤。兵不為之擇將,而久其疆埸之權。宿衛則聚卒伍無賴之人,而未有以變四代姑息羈縻之俗。其於理財,更法濫而不行。故上者雖儉約而民不富,政者雖憂勤而國不強。秦漢唐宋皆如是,所異唯速數耳。

觀爾世事,人民徙役以求生,仕吏忘公以逐利。勞勤製中產仍奴於居債,奸黠藐法度屢發於市盤。窮困者及病老無可就醫,富貴者雖貪奸得以傳名。求學者不見真知而趨勢利,為師者隻圖資財而無德行。夷狄長據強理可越錢貨,國民既承累賦且失生活。此雖弱宋亦莫可及也。依故宋事,今法之不變,國之不存可待也。

而變法者何謂?以當削權貴而給人民。欲給之人民,必先削之權貴。權貴不削,兼並不減,則庫府見空,給民者亦無可繼也。熙寧變法六年,出八法。以青苗、水利為領,均輸、方田為宗。方田之宗,蓋以明責兼並之實以減負佃民之累。公治於渝,掃黑鋤奸則權貴無以張,平市助困則人民有以依。是為削貴實可證,給民尤可效。雖有否論,不足憚也。

昔商君人亡政存,張文忠人亡政息。各雖不同,皆終於人事。人事不調,蓋變法之大忌。熙寧初,唐埛矯言爭聞。某因薦對。賜進士,留為禦史。數月見輕脫。上欲以為諫官。某使以本職同知諫院。埛果怒某易己,奏二十疏。不中出。因強請對。具六十條,蓋以專作、擅權誣某,以亂朝聽。輕脫者,重己私而輕國家也。是以國家之利有恒而己私之欲無常故也。輕脫者,言行必亂視聽以潛行私欲。凡欲亂視聽者,無不言之洶洶,具之鑿鑿,使奪人之聲而行己之意。更有出規者,神宗既辭而唐埛強對也。司馬君實嚐謂某侵官、生事、征利、拒諫。唐埛之於君實尤不同也。君實之謂,其論雖誤,其理尤正。唐埛之誣,其論即誤,其理尤狹。今聞有王立軍入外館者,蓋與其類也。故以埛舊事告,請為卻誌短而輕脫者,此變法之利也。

某嚐書於司馬君實。曰,人常習於苟且。而為官不恤國事,以媚俗為善者多哉。變法者必不以怨改其度,不以故見其悔,日省人事,膏澤斯民,則變法之事可成。華夏幸甚!

悠悠千載,無由會晤,不任區區向往之至。


P.S.

關於唐埛:

唐埛當官之初,言詞堅定支持變法,他曾說,“青苗法不行,宜斬大臣異議如韓琦者數人”。韓琦是仁英二世的老臣。其在宋朝仁、英、神三世之間的穩定傳承起過關鍵作用,可與70-80年間葉帥的作用相媲美。但韓琦也是王安石變法的最大反對者。當時王安石剛剛參知政事,唐敢說王安石都不敢說得狠話,可見這個唐埛想要拜王安石門下的決心有多大。王安石錯誤看重唐,任其為禦史大夫。但後來唐因為被王識破其本性,沒有讓他出任有直接跟皇上說話權力的諫官。但王還是留著他做禦史一職。之後,唐懷恨王安石,先後上20個奏折討論變法時政,神宗沒有理他。他就出奇不意在一天朝事後,長跪請對。神宗說改天,他就不起來非要當時對。於是他當庭職責王安石專作擅權,具列罪狀60條。王安石為了證明自己,隻好馬上請辭。幸好當時神宗還能明辨人事是非,才沒有讓唐的陰謀得逞。

王立軍今天突然越軌進入外館,和唐埛在神宗不準的時候長跪不起非要請對,其實是一個性質。都屬於誌單具才能但誌向輕脫者的出規行為,目的是圖奪人視聽。這類人多才少德,己利為上,但敢作敢為,用好了可以充一時之用,但時間長了總會弄出麻煩。古今這類人的例子也不少。比如三國時的楊修,明末的吳三桂,還有張國燾、汪精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