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的農業所得免稅”,其實是收入低根本不到應交稅
文章來源: 楊子2012-06-12 22:46:06


和諧之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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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說,十年中一大政績是“取消了農民的農業所得稅”。聽起來滿不錯,特照顧農民鄉親。其實呢?---- 根本是:農民鄉親的農業部分收入,低得可憐,根本不及全國平均收入的交稅起點。何來減免?

--- 十四年來,貨幣大貶值。農民的整體收入(農業部分+非農部分),從幣值表麵講,14年增加了4倍;城市居民的均收入從幣值表麵增加了6倍。就是說和諧十年,城鄉差別實際又加大了!

--- 十四年來,全國物價均增了18倍,大學的學費增加了25倍;國民收入占全國GDP從70%減到38%,國民的實際收入減少!農民鄉親的4倍何以與跟18倍的物價比?跟大學的增幅25倍,更是地下天上。那些受過高教的改革精英,麵對農民鄉親,應當汗顏。

--- 過去十年,全國國民所得稅基本征收起點從幣值表麵1200元,到了2011年9月1日的3500元。農民鄉親的收入根本不達此線,何需交稅,又何來減免?
 
既然農業收入部分根本在全國不必交稅點之下,就是說,為城市人定的交稅基點,多年來國家根本沒什麽農業所得稅可收,名存實亡的條款,幹脆取消了得了,免得煩心。也就是說,改革開放的後十年,農業沒得到實惠,甚至事實上被放棄了。農民才逼無奈轉成農民工,..... 才有農民鄉親遠離家鄉,到城市人的白眼下,住街角住棚戶,過著出賣年輕身子的苦力生活,隻為養活當下那點微薄的收入。---  他們在城市的這部分收入是被減過稅的,但仍然有4/5的人享受不到城鎮的醫保和勞保 ...... 這就是現實。
 
絕大多數的農民鄉親仍然生活在中國社會的最底層。和遙遠的不遙遠的過去相比,幾乎沒有什麽大的實質區別。這就是中國社會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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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文章:

■ 觀察家

農民不僅納稅,以納稅和收入比考量,還算得上是個高稅負群體。

近日,河南省委領導在去一貧困山區調研時,有村民由衷感歎,“我常想,過去俺農民種糧交稅還能為國家做點貢獻,現在啥稅也不交了,國家還給這補貼那補貼,俺現在一點貢獻也沒有……說實話,俺心裏很慚愧。”

應當說,作為一個普通山區農民,能有一種作為公民的責任意識,是難能可貴的。不過,簡單地認為取消農業稅後,農民“啥稅也不交了”,感覺失去了為國家做貢獻的榮譽感,這其實是一種誤讀。這一誤讀,甚至有著不小的市場,此前,湖南常寧農民蔣石林,以一名普通納稅人起訴當地財政局,財政局局長就曾說,現在已經取消農業稅,蔣石林是否具有納稅人的資格?

實際上,農民納稅並非隻有農業稅一種方式,眾所皆知,中國的稅收以流轉稅為主,這意味著,任何一次商品或服務消費行為都在向國家納稅,農民買種子、買農業生產資料、買日用品,都向國家納了稅。

農民不僅僅納了稅,而且在國內商品和服務含稅高的背景下,農民的納稅數額還不菲。根據相關資料,我國商品中所含的稅是美國的4.17倍,是日本的3.76倍,是歐盟15國的2.33倍。農民屬於低收入群體,相對其收入而言,他在生產生活消費中所納的稅金,占其收入的比例比一般群體要高,所以,以納稅和收入比考量,農民算得上是一個高稅負群體。

此外,該村民還表示,“國家還給這補貼那補貼”,認為自己“一點貢獻也沒有”,深感慚愧,這其實也大可不必。

國家財政補貼農民,這是基於社會公平的要求。新中國成立以後,國家通過工農產品價格剪刀差和農業征稅,奠定了中國工業化的基礎。城鄉二元結構之下,農村的公共服務、農民的福利待遇一度被忽視,遠落後於城市。因此,政府也再三申明農民為中國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也確立了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新發展思路。

所以,農民拿國家的農業補貼,是政府推動城鄉協調發展的合理舉措,對此,不應有誤讀。更何況,國家的農業補貼所得到的產出遠大於投入,它對於糧食安全、提升農業競爭力,對於國家的長遠發展,影響實難估量。

農民屬於納稅人中的一員,通過自己的勞動,為這個國家做貢獻,所以,農民不必要“慚愧”,應該得到認可和尊重。作為被誤讀的“農民不交稅”,政府尤其是稅務機關,應當向社會、向農民澄清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