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了老虎的屁股
文章來源: 山地羊08222022-10-03 09:10:04

俗話說: 老虎屁股摸不得。

但是,今天我算是摸到了老虎的屁股。

上午依照慣例,是周末的購物時間。開車來到一個常去的亞洲店。這個店的停車場和一個火車站共用一個停車場。因為是一個城市中心短途火車站的停車場,所以,時差會看到各種”三教九流”的人物出出進進。自然,也會時不時的招來警察的“光顧”。

接近中午時分,陽光燦爛,我開著車向左一拐彎,正準備進入停車場,突然看到兩輛警車“肩並肩”橫在我前麵的入口處,視乎正在享受陽光的微暖,而且不偏不倚的讓我的車進不去,但是又很難退出來,因為我後麵是一條直行的車道,時不時會有車來車往。。。。。。

就這樣,我的車就以一個45度角的角度,有點別扭的橫著了停車場與馬路的中間。

兩輛警車雖然都沒熄火,但是也沒有警燈閃亮。我定睛一看,右麵的警車駕駛一側的車窗戶放下來,很顯然,兩個警察正在聊天。但是,那麽悠閑,很顯然不是談什麽緊急的情況。。。。。

我胡思亂想著,期待兩位警察可以看到後麵有個人,我,正開著車,不上不下, 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以很奇怪的方式斜橫著停在他們的車後,等待著進入停車場,然後主動離開或者往前開那怕隻有一米,我就可以進入停車場了。

但是,很顯然,警察要麽沒看到我,要麽就是沒有把我放在眼裏。

十秒過去了,二十秒過去了,三十秒過去了。。。。。兩輛車依然無動於衷。路過的大媽都有點奇怪了,回頭看了看我,大概在想,警察在抓這個違章的人嗎?可是,抓違章,為什麽又會停在前麵而不是後麵哪?按常識,警車不是一般應該停在後麵嗎?

我咬咬,乘著路過的大媽還沒有走遠,以後可以給我當“目擊證人” 的時候,我“鬥膽”著小心翼翼,膽戰心驚的按了一下喇叭。。。。。。

但是,警車依然一動不動。。。。。。

我想,算了吧,惹不起,還躲不起嗎?我開始掛上倒車檔,準備倒出去,從另外一個進口進去停車場。正準備踩油門,突然看見右麵的警車開始向前移動。。。。。

我鬆了一口氣,慢慢把車開進了停車場。

。。。。。。

我上一次“冒犯”警察是N年前的某個晚上。

那晚從健身房回家,在接近一個十字路口的時候,我稍微減了減速度,停車準備向右拐。這時,我看到從左麵恰好直行的一輛警車不知道為什麽突然也停在十字路口的當中。我當時想:哦,人民警察真好,這是為了保護我的安全擋住其他車以便讓我先走。那就謝謝警察啦。我把方向盤向右一轉,加速往前走的時候,突然看到我後麵“一閃一閃亮晶晶”。我當時心想:我有錯嗎?我在這條路上開車已經四五年了,閉著眼睛也可以開回家,難道還會出錯?我疑惑的把車按規定靠右停在路邊。

警察來到我的車的旁邊,按照規定的程序檢查了所有證件後說:

你創了紅燈。(Hi, you ran over red light)。

沒有吧,我停住了車。(No. I did not, I stopped my car.)

但是,你是過了白線才停。(But your stopped your car after the white line.)

警察這麽一說,反倒搞的我一下子懵了。我有嗎?

我說:我每天都開車走這條路,我對這條路太熟悉了,我不可能犯這個錯誤。

警察說:交通違規的常常都是走自己熟悉的路的人。我不和你爭辯,有問題,你可以去法庭解決。

我說:好吧,我們法庭上見。

我心有點不服氣,把車又開了一圈繞回來,想看看白線到底在哪裏。未曾想,那個警察已經把車停在了靠近十字路口的地方,正在埋頭寫什麽。或許是我說要和他法庭上見,這個警察可能想把證據寫的更充分一些。

我下車看了看白線的位置。又走回來對正在車裏埋頭書寫報告的警察說:我看到了白線,我還是不認為我過線了。

警察說:我已經說過了,如果你不同意我的判斷。你可以去法庭投訴。

我們正說著,隻見一個車從我們旁邊快速開過,以一種非常明顯的壓過白線的“高傲”之態揚長而去。

我對警察說:你看,那個人不是壓線過去了,你為什麽不抓他?

警察說:我不是正在和你說話嗎?(Well, I am talking with you now)

這下子輪到我變得啞口無言了。因為,我知道自己有點強詞奪理了

。。。。。。

和警察打交道的經曆雖然苦辣酸甜都有,但是多數時候的經曆還是可以讓我體會到美國警察在盡心盡力的履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和認真和藹的態度。所以尊重和支持警察的執法行為,維護法律的尊嚴是公民應盡的義務。警察執法是維護法律的最後的防線,如果這道防線破防了,老百姓的生活還有保障嗎?所以,盡管警察有時候給我們“填堵”可能是我們的誤解造成的,也有的時候是因為 “老虎也有打盹的時候”而導致的瑕疵行為。如果真的有不當行為,比如惡警肖萬(Derek Michael Chauvin)跪死弗洛伊德,自然會有法律的處罰。在法律麵前人人平等,我對美國警察履行應盡的職責還是滿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