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過時了嗎?
文章來源: solo12022-08-14 19:15:05

我說美國憲法過時了,是指憲法的整體。整體和部件不同,一個部件壞了,隻需要修一個部件。整體不適應了,需要重新設計,可能大部分部件可以保留,甚至整體設計思想也變化不大。整體是一個複雜係統,改變了一個部件,其他也要跟著變。波音737客機改了發動機,其他也要跟著變,沒有配套就出問題了。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是一個應該保留的部件。我見過的所有修憲草案都保留了第二修正案。

下麵我簡單地說一下為什麽憲法第二修正案沒有過時。

第二修正案內容:訓練有素的民兵是國家(州)安全的保障,公民的持槍權力不可剝奪。

英語的State是指國家,中文譯成州,而美國在英語裏叫聯邦。以下按約定俗成,將state譯為州。

州的安全問題可以來自外國、聯邦政府或州內暴亂。州一般隻有很少的常備軍,所以民兵是必要的武裝。早期弗吉尼亞的民兵是需要經常訓練的。其基本概念是全民皆兵。借鑒美國憲法的瑞士也是全民皆兵,借鑒瑞士憲法的新加坡也是全民皆兵。而美國取消義務兵役製是背離憲法初衷的。如果保留義務兵役製,阿富汗戰爭和伊拉克戰爭可能不會發生,一旦征兵,反對聲音就會大。大家看到了,這個憲法是一個整體,一環套一環的。把宣戰和征稅征兵聯係起來,人們就不會那麽容易衝動,打戰是要花錢的,打戰是要死人的,花的是你自己的錢,死的是你自己或兄弟,人們就冷靜下來。不然的話,打打打,打死他丫的薩達姆,解氣呀,興奮呀,牛皮呀。阿富汗戰爭美國損失萬億美元,伊拉克戰爭美國損失萬億美元,憲法上的小小改變就有萬億美元的巨大經濟效益。

美國的民兵組織可以是合法的反政府武裝。我在玉米地裏的大學讀研究生的時候,有時就有民兵組織到大學來招兵買馬。

在北方的學校,南北戰爭是關於解放奴隸,而在南方的學校,南北戰爭可能是關於州權。在南方的一些關於南北戰爭的紀念地,大多數是南方將士的紀念碑。在南方州,州就是相對獨立的國家,聯邦的權力要受到控製,不能隨便指手劃腳。

憲法的起草者防止政府暴政的設計有文的一手也有武的一手。文的就是通過選舉把暴政選下去,法律需要民眾認可,文的不行了再來武的。在文的方麵,現在失守非常嚴重,有利於利益集團的法律多如牛毛,像稅法移民法已經數量多到國會自己都不知道的程度。憲法學者的修憲建議是提高法律通過門坎,比如2/3。我的建議是提高到3/4,並且取消了眾議院的法律起草權而保留其批準權。

民兵是有組織的對抗暴政,個人持槍則是個體的對抗暴政。

有人說,現在政府有飛機大炮原子彈,你個人的那幾杆槍沒有用了。如果政府河東民眾河西,相互對打,那幾杆槍當然沒有用了。但實際執法並不是帶著原子彈來的,

比如,弗吉利亞州號稱美國的槍都,買賣槍支比較自由。州議會通過法案將交通超速罰款加倍,真實的目的是為項目集資,名義的理由是加強交通安全。警察才不傻,消極怠工,最後隻好以效果不好取消了。我查了一下,弗吉尼亞的交通罰款是每超一英裏罰款六美元,不太高。

網上曾流傳一個視頻,一個老太太在佛羅裏達對她開罰單的警察說,難怪你們這些家夥被人射殺。她收到一張$650的巨額罰單,她當然很生氣,有的人會氣得拔槍。幾乎所有人都把自己放在道德製高點而譴責老太太。我在製度設計的係統層麵分析,所以交通違章都應該隻登記但不罰款,這樣交通最安全,警察最安全,社會成本最低,這個得到一些城市的實踐證明。

又比如,在亞利桑那州,一個商人看上了一塊地,賄賂當地官員找了一個環保的名目要取得這塊土地,當地人不幹了,與警察武裝對峙,成功地保衛了自己的權益。

我所知的最近的大規模武裝對峙是60年代西弗吉尼亞的煤礦工人罷工,最後還是回到談判桌前解決問題。

當然,槍還有護身保家打獵運動等功能,這也是公民的選擇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