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樣的小說是好小說?
文章來源: 追憶212022-05-03 13:00:11

我一向覺得散文是作者跟自己對話,隨心隨意隨筆,有話長無話短;小說則不同,是作者跟讀者對話,怎麽把一個故事講給別人聽,有頭有尾又引人入勝,頗花心思。我自認沒有這份耐心(才情),過去沒有寫小說的動力,估計將來也不會有講故事的宏願,因此,這篇隨感完全是從讀者角度出發姑妄言之,姑妄聽之:)

    一般認為小說就是講故事,可如果隻求故事,看電影或追劇是更好的選擇,因為單從故事層麵,小說是比不過影視劇的。那麽,小說的獨特魅力到底是什麽?我認為是文字。好小說值得一讀再讀,感動人的是文字,曆久彌新;而一目十行的是看個新奇,翻完就完了。小說寫得好的,寫散文也是一流,比如魯迅,張愛玲,蕭紅,汪曾祺 。。。語言是王道,不論文體。

小說題材不拘一格,親身經曆,道聽途說,網絡新聞都可以入題,如張愛玲在《寫什麽》裏說,“隻要題材不太專門性,像戀愛結婚,生老病死,這一類頗為普遍的現象,都可以從無數各個不同的觀點來寫,一輩子也寫不完。” 可見難的不是寫什麽,而是怎麽寫。決定作品高下的不是題材,是語言。

那麽,如何錘煉小說語言?有建議如下。首要一點是慎用形容詞,切忌堆砌。試想每一片草地都是 “綠草如茵”,每一雙皮鞋都是 “漆黑鋥亮”,豈不成了萬年不換的布景板?故事裏的景和物必透過人物情緒的濾鏡呈現,如果達不到這個效果,不如不寫。其次,少發議論,遊離於故事畫框外故作深沉的金句,讓人出戲;對話必要 “貼到人物來寫”,不要寫得像 “兩個聰明腦殼打架” (沈從文語),更不要千人一麵。寫完了沉澱一下,字斟句酌,對語言風格有所追求,比如魯迅的冷峻峭拔,張愛玲的機敏獨立,白先勇的利落爽脆,汪曾祺的親切溫婉,沈從文的俊逸含蓄,蘇青的熱鬧煙火氣。。。。。。

小說按篇幅分為長篇 (novel) 和短篇 (short story) ,現代社會更歡迎短篇小說,長篇小說日漸式微。外部原因是社會環境,快節奏的生活和碎片化的信息讓現代人缺乏耐心看大部頭小說,有那點時間不如追劇!內部原因是作家自身,不是所有人都適合寫長篇小說,汪曾祺就坦承自己的氣質和風格隻適合寫中短篇;還要考慮時間和精力的投入成本,托爾斯泰耗時七年,八易其稿寫《戰爭與和平》的壯舉已成絕響。美國當代文壇有印度裔作家 Jhumpa Lahiri,她的短篇小說集 Interpreter Of Maladies 玲瓏剔透,屬普利策獲獎小說中的精品;但是後來的長篇小說 The Namesake 就遜色,再後來的長篇 The Lowland ,字裏行間讀出收集準備工作,但失之冗長。 

Jhumpa 是美女,我一個在美國報界任職的朋友曾在紐約聚會上見過她,吝於讚人的他為其美貌氣質折服:)又想起一件事,美國女友參加哈佛校友會見到寫《虎媽戰歌》的蔡美兒,回來搖搖頭就三個字,“She is nuts!”  也許,文如其人不無道理:)

村裏的櫻花也開了,春光明媚惹人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