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說NAR被迫讓步的重要意義
文章來源: jenning2024-03-19 11:23:44

NAR被迫讓步的消息傳出後,聽到了各種不同的評論。有的朋友說,有的地區的中介費已經降到3~4%,有沒有讓步都一樣;還有的朋友說,本來費用全部是賣家付,現在分開也一樣,除非把費用設上限。

還有的地產經紀朋友委屈地說,我們也是用自己的經驗和知識辛苦為客戶服務的,我們的服務是有價值的,不能把我們貶得一無是處。

地產經紀的服務當然是有價值的,但問題是,你的價值是讓市場來定,還是靠你的壟斷自己獨家來定。如果中介費是市場決定的,那就是公平的;如果是靠壟斷自己定的,那就不能叫公平。

按照現有的酬勞機製,買家經紀和賣家經紀的實際服務對象(或者說客戶)隻有一家,那就是賣家,因為這是最終掏腰包的。更確切地說,買家經紀的老板是賣家經紀,而賣家經紀的老板是賣家。但如果你問問經紀們真正的服務客戶,也就是賣家,有多少人滿意中介費,估計有99.999999999999%的客戶會認為收費太高,100萬的房子中介費就得五六萬,強盜搶錢也不過如此吧?!

世界上有幾個行業,幾乎100%的顧客都不滿意收費?!

而這一切,都是可惡的NAR造成的,所以說它邪惡一點不冤枉它!

NAR的邪惡之處就是靠它的壟斷,阻止競爭。

一個100萬的房子,正常情況下中介費約5萬,一半給買家中介,一半賣房經紀自己留著。

如果我是個賣房經紀,我隻想收2千的中介費,這在舊有的規則下是不可能的,因為我還得負責給買家經紀中介費,如果給買家經紀中介費太低的話,他們根本不會帶客人來,就不可能賣掉房子,所以這條規則實際上就是變相地禁止競爭。

英國公司Purplebricks,曾經在2017年試圖進入美國市場,當時他們的listing fee是固定的$3200,結果可想而知,他們根本沒有任何成功的可能,沒有任何買家經紀願意配合他們。

而如果買家中介費和賣家中介費完全獨立,做為賣房經紀,即便賣100萬的房子,如果願意隻收2千,也絲毫不會影響買家經紀的費用,這樣無論是買家經紀和賣家經紀,都可以獨立競爭,而不會影響counter-party的利益,這是實現公平競爭的重要前提。

想想股票的交易費用,從當初的收費到現在的免費,那肯定是競爭的結果。如果stock brokerage也像NAR這樣可以壟斷價格,股票交易也不會變得免費。

我們當然不能指望房屋的交易也免費,但至少得讓市場定價格,而不是某個組織自己靠壟斷來固定價格。

這次Settlement,在美國房地產市場發展史上,應該說是有劃時代意義的,最重要的是打破了壟斷。University of San Diego地產名譽教授 Norm Miller說:I have been waiting 50 years for this!而我也一直在等待這個時刻!

未來美國肯定會出現像Purplebricks那樣願意降低中介費的公司,並且肯定會有成功的。

變革的時代實際上也是充滿機遇的時代,有前瞻性的經紀公司要順應潮流,勇於變革,確定先發優勢,有可能利用這個機會打個翻身仗,由平庸變為優異!

再次呼喊打倒NAR,痛打落水狗,解放美國現在和未來的房東!

建寧  2024/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