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逝世的時候, 我還小。 沒多久, 就是英明領袖華主席粉碎了四人幫。 接著, 華國鋒就提出了兩個凡是:“凡是毛主席說的都是對的,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們必須堅決執行。” 後來鄧小平複出, 提出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由此展開了思想領域的全國性大討論。 接下來便是改革開放。 從此毛澤東走下了神壇。 “兩個凡是”理論, 顯而易見是有問題的。 我曾經講過, 隻要是人, 一輩子講的話, 大部分都是廢話。 沒有哪一個人, 他說過的話是永遠正確的, 不可更改的。 什麽是迷信? “主席的話一句頂一萬句”就是迷信。 “兩個凡是”就是迷信。 事物是發展的。 任何的定理定律, 或者聖人講過的話, 都有一個適用的範圍。 我們不能忽略其時空背景, 而無限推廣。 蘇聯的十月革命是以城市暴動的模式。 早期中共領導人生抄硬搬, 也搞城市暴動, 結果慘招失敗。 而毛主席提出“以農村包圍城市”, 就成功了。 這就是要“理論聯係實際”。 佛住世四十九年, 說了很多話。 那是不是“凡是佛說的都是對的,凡是佛的指示我們必須堅決執行”? 那是不是“佛的話一句頂一萬句”? 佛弟子們自己去想。 什麽是入世法? 入世法就是我們在這個世上的生活方式。 我們每個人的生活方式都是不同的。 有人喜歡熱鬧, 有人喜歡安靜。 所以每個人的入世法都是不同的。 入世法不必強求一致, 也不可能一致。 佛他自己采取的入世法是他的選擇。 我們雖然是佛弟子, 但不必一定要選擇佛的入世法。 比方說, 佛不用手機電腦, 每日乞食。 我卻用手機電腦, 不沿街要飯。 我一再講, 入世法要與時俱進。 我們今天講《十頌律》第二十一卷到第三十卷。 這十卷的犯戒的例子總結如下: 袈裟穿得不得體, 吃飯時喧嘩, 挑食, 給不滿十歲的小沙彌授具足, 讓未經主人同意的奴隸出家, 讓未經父母同意的人出家, 讓做過賊的人出家, 讓信奉過其他宗教的人出家, 讓殺人犯出家, 讓身體有缺陷或相貌醜陋的人出家, 等等等。。。 這些戒律的產生, 都是出於出家人威儀的考慮。 在當時的印度, 還有很多其他的宗教,占統治地位的是婆羅門。 婆羅門也有出家人。 所以社會大眾自然會就各個宗教的出家人進行比較。 大家都喜歡仙風道骨舉止得體的出家人, 一看就讓人心生歡喜和敬畏。 大家一看到相貌醜陋殘障, 穿著邋遢舉止不得體的出家人自然會心生鄙夷。 所以這些戒律都屬於市場包裝推廣的範疇。 說到底, 有競爭壓力。 至於讓罪犯, 奴隸, 未成年人出家, 屬於法律問題。 弄不好是要吃官司的。 所有這些和道有關係嗎? 一點也沒有。 這些都是入世法, 為的是樹立一個良好的社會形象。 大家不要忘了, 世尊本身是苦行過六年的。 苦行的時候, 衣衫襤褸, 不要說穿著得體, 有塊布蓋住私處就不錯了。 更沒有什麽袈裟。 可是世尊照樣開悟成佛。 修行求道, 和這些戒律是毫無關係的。 比方說, 讓罪犯出家。 大家還記得龍樹尊者嗎? 龍樹尊者年少時仗著一身武功, 夥同他人夜闖王宮偷盜, 並非禮嬪妃, 被幾百衛士追殺。 同伴全被殺死, 隻有他一人拚死逃脫, 從此浪跡天涯。 龍樹尊者是入室搶劫強奸襲警拒捕的通緝犯。 龍樹尊者屬於手段殘忍, 民憤極大, 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十惡不赦之徒。 龍樹尊者後來成為“釋迦第二, 八宗之祖”。 龍樹尊者的師父是十三祖迦毗摩羅尊者。 迦毗摩羅尊者讓龍樹出家, 是不是犯戒呢? 如果是的話, 那我就說犯得好。 謝天謝地, 幸虧十三祖迦毗摩羅尊者犯了戒, 否則, 就沒有八宗了。 沒有了八宗, 那我還寫個什麽? 禪意昨天問:“師父說收山是個什麽意思?” 封筆收山就是說不寫了, 也不再回應任何人, 從此人間蒸發。 我創立了竹林宗, 也將是第一個棄竹林宗而去之人。 竹林禪法和竹林密法, 將由弟子們傳下去。 我偷個懶, 撒手不管了。 我不要像佛陀一樣, 囉裏囉唆講上四十九年, 三年時間足夠了, 該說的都說了。 最後對佛弟子某甲說幾句。 某甲應該是最早到我這裏來聽法的人之一了, 比宇宇都早。 二十來歲, 很年輕的小夥子, 資質也不錯。 修行是要有恒心和毅力的。 在你不在的這段時間裏, 發生了很多事情。 我開了山門, 收了不少徒弟, 其中有六位比你後來的人開悟了。 時間一天天過去, 我封筆的日子一天天迫近。 希望你這次回來就不走了。 你說:“佛是什麽? 自然而然。” 我說:“佛確實是自然而然, 但自然而然不是佛。” 禪門公案你也參了不少了, 檢驗的標準就是我昨天提的三個問題。 你若答得出來, 就給我寫封郵件吧。 你若答不出, 就趕緊找條小板凳坐下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