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嚴經》第二品妙身生, 是如實見菩薩向金剛藏菩薩請教。 這個有點意思。 這就好像在課堂上, 老師不講了, 讓學生們互相討論。 金剛藏菩薩說: “仁主,世間眾生習氣覆心生種種戲論,意與意識及餘諸識相續而轉,五法、三性、二種無我恒共相應。譬如瀑流為風所擊起諸波浪,浪起相尋而流不息;阿賴耶識在於世間亦複如是,無始習氣猶如瀑流,為境界風之所飄動,起諸識浪恒無斷絕。” “仁主,心性本淨不可思議,是諸如來微妙之藏,如金在礦。意從心生,餘六亦然。如是多種,於世法中而為差別。” 俗話說,“是金子總是要發光的。” 習氣, 就像是包在金子外麵的礦。 可是礦, 最多就是包住金子而已, 它損害不了金子。 同樣的道理, 習氣, 最多就是讓眾生一時迷惑而以。 習氣, 絲毫不能影響本來麵目。 或者說, 習氣, 絲毫不能影響法身佛體。 金剛藏菩薩接著說: 佛體非是有, 亦非無有佛! 蘊樹已焚燒, 魔軍鹹退殄, 住於如來地, 密嚴之妙國, 所覺淨無垢, 仁主可歸依。 佛體非是有,就是無體,,就是空為體,就是無相。但空不是沒有,亦非無有佛。 佛沒有生死。如來恒不變易。 這隻有一種可能,那就是: 無體, 無相。 以後啊, 不要稱金剛藏菩薩了, 稱金剛藏如來吧。 從這首偈可以清楚看出, 金剛藏開悟成佛了。 “仁主,阿賴耶識,雖與能熏及諸心法,乃至一切染淨種子,而同止住,性恒明潔;如來種姓應知亦然,定不定別,體常清淨。如海常住,波潮轉移;阿賴耶識亦複如是,諸地漸修下中上別,舍諸雜染而得明現。” “性恒明潔, 體常清靜。” 當然如此, 本來就是這樣。 又有什麽東西可以汙染空呢? 就連阿賴耶識也不可以。 本自清淨! “諸地漸修下中上別,舍諸雜染而得明現。” 菩薩十地, 佛十一地。 這些都是漸修之法, 乃下乘, 中乘, 上乘之法。 隻有把它們通通舍去了, 才得明現。 沒有菩薩, 沒有佛, 沒有地, 沒有法。 沒有佛法, 才是最上乘的佛法。禪法,為最上乘人說。 我說過, 佛法的精髓就是四個字:沒有佛法。 現在來回應一下昨天的一些留言。 佛弟子單小雅問了幾個問題。 問:“識是性和色的產物麽,見和覺也是嗎?悟呢?“ 答:”都不是。“ 問:”誰保持在無相的法身狀態?“ 答:”行者一直用佛眼去看世界,就是佛我合一。釋迦摩尼從菩提樹下站起來的時候,就是肉身成佛。肉身並不是阻礙成佛的障礙。我一直說,相不影響佛啊。所以我也同時回答了你的第三個問題。“ 佛弟子綠茶問:”相雖然變化但也是恒在,恒在不代表有空性嗎? 然後不師兄與平師兄也有留言,我就一並回答了。 我把《六祖壇經》中的這一段平師兄引用的話摘錄下來。 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惠能言下大悟,一切萬法,不離自性。 遂啟祖言:“何期自性,本自清淨;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本自 具足;何期自性,本無動搖;何期自性,能生萬法。” 祖知悟本性,謂惠能曰:“不識本心,學法無益;若識自本心,見自本性,即名丈夫、天人師、佛。” 三更受法,人盡不知,便傳頓教及衣缽。 雲:“汝為第六代祖,善自護念,廣度有情,流布將來,無令斷絕。聽吾偈曰:‘有情水下種,因地果還生,無情亦無種,無性亦無生。’ ” 首先,有智慧的修行人要有一個清晰的認知,不管是佛陀,還是六祖,都說過很多自相矛盾不了義的話。我在講《五燈會元》的時候就說過,慧能的那首膾炙人口的偈,“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是不了義的。 當他說“不思善,不思惡”的時候,我就斷定他開悟了。 《六祖壇經》是其弟子法海集錄,法海就相當於阿難的角色。 法海對師父慧能多有吹捧之意,這在《六祖壇經》中很明顯。慧能說的“何期自性,能生萬法”明顯是錯誤的。那時他應該是剛剛契入玄旨,任督二脈要通未通。前麵幾句說得不錯,這一句就跑到九霄雲外去了。 這種現象其實很常見。這就是為什麽許多禪師悟道之後,還在師父處待幾年。 當然也有些人,參禪參了很多年,一通就全通了,於是悟道之後就離開。 《六祖壇經》中的這一段,重點不在於剛剛契入玄旨的慧能說了什麽。你要看老師父五祖弘忍說了什麽。六祖再牛逼,那是他後來的人間成就。 而此時的慧能,水平絕對比弘忍低。 慧能說:“何期自性,能生萬法” 弘忍說:”有情水下種,因地果還生,無情亦無種,無性亦無生。 ” 無情就是相,變幻莫測的相就是慧能說的萬法。 弘忍說的就是,相是因果,相中無性,性生不出萬法來。 你到底是要聽慧能的,還是要聽弘忍的呢? 其實誰說的不重要,誰說的都必須有邏輯。我們有智慧的修行人千萬不要陷入名人效應。這就是我為什麽非常不喜歡引用經典,盡量用自己的話來說。但有時也不得不引用,好吧,我說的你不信,佛說的,某位尊者說的,某位大菩薩說的,你總該信了吧。 可是,我說得這麽詳細淺顯,這麽有邏輯,你為什麽就不信呢? 為什麽非要我去引經據典把佛他老人家搬出來呢? 至於三位一體很好理解啊。我一直說空為體。 所有的存在,不管是恒在還是恒變,都在無邊無際的空中,都是空為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