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之戰》觀後感
文章來源: laopika2022-11-07 14:50:28

     兩個月多前,讀了名博曉青推薦此劇的博文,我就萌生了想去看看的念頭,因為主角袁泉、俞飛鴻、黃曉明都是我喜歡的演員。

      就在我陪太太追劇到一半時,大作家水沫給我留言,說此劇是美劇的翻版,我還真是孤陋寡聞了,在網上一搜,才知道原來它是改編自13年前的美劇《傲骨賢妻》(The goodwife),怪不得《玫瑰之戰》在今年8月初在CCTV上映後,引來一片吐槽聲,指責該劇涉嫌抄襲,包括人物關係、劇情和案件均原封不動地照搬美劇,甚至於男主角玩棒球的情節也直接拷貝了:)。

     在輿論一片嘩然中,電視劇製作方才不得不公開聲明:他們已向美方購買了版權,這就不屬於抄襲,所以合法合規。

 

      我對此的觀點是:作為一部描寫律師生涯、宣傳法製的電視劇(而且在片頭也標出了法律顧問的大名),應該帶頭依法守法,在片頭明確標出本劇改編自...,但是搜遍片頭片尾,這部劇都沒有標明原版版權信息。我估計製作方是擔心,真標明屬改編劇會影響到收視率,說到底還是自信心不足的表現,其結果卻是適得其反。其實國際上翻拍影片多了去了,例如我女兒剛向我推薦的《西線無戰事》,就是根據好多年前的老黑白電影翻拍的,隻要你拍的好,並不會影響觀眾的興趣。

       由於我沒看過那部美劇《傲骨賢妻》,所以無從評判兩者之優劣。因為中美兩國的法律體係和風土人情完全不一樣,其中許多案件都需要按照中國特色來拍攝,其難度也是很大的。

        但客觀而言,《玫瑰之戰》拍的還是挺好的,不僅眾多案件的描述很真實,而且每集懸念不斷,令人迫不及待地追下去,想知道結局。

       我特別注意到女主角顧念為殺人犯辯護的那個故事,盡管她拚盡全力為他辯護,而且那犯人也確實有一定的立功表現(揭發了別人的犯罪事實),但最終仍然不足以被免除死刑,最後顧律師隻能協助他與母親在被執行死刑前見了最後一麵。

      這不僅讓我想起了我幾十年前的親身經曆(詳見我的舊博文《上海福州路殺人案》,同樣是去看守所會見殺人犯;同樣是在法庭上辯護失敗;同樣最終結果是殺人者償命;作為一名律師工作者,看到自己為之辯護的當事人最後被判死刑時,律師心裏那種錯綜複雜的感受,隻有親身體驗過才會有切身之痛,所以我感覺袁泉在那一幕的表演是十分成功的。

 

       若要說該劇的瑕疵,我覺得最大的敗筆是結局處理的太突兀,有點人為的製造了跌宕起伏,以圖達到出人意料之效果,具體我就不劇透了。

      還有就是唐小櫻的結局也是處理的理想化,卻違反了法律常識。她因盜用葉勤勤的身份,頂替她去上了大學,按照刑法應該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罰金,可劇裏僅判6個月緩6個月,似乎律所還替她委屈,顯然違背了常理。

      對於愛好法律題材的觀眾來說,《玫瑰之戰》還是值得看看的,因為目前國內類似題材的電視劇並不多(我隻記得看過一部靳東主演的《精英律師》)。  

       如今我陪太太早已追完了此劇,出於愛好,我又按曉青的推薦,開始看也是靳東主演的《底線》,這劇裏的破綻更多,例如為了迎合故事情節,多處有拍到電視轉播法庭審判過程,實際上在國內,現在電視台實況轉播法庭審判早已不可能,絕大部分都是錄播,此乃後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