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該不該廢除死刑?
文章來源: laopika2021-10-19 18:59:36

      近日在網上看到一則新聞,聯合國人權理事大會上,一項廢除死刑的決議草案通過了,該項草案通過似乎就意味著, 未來無論犯人犯了多大的罪,都不會被執行死刑。

      這個決議,由英法德、澳大利亞、以色列、西班牙、比利時等50國提出,其核心內容是:1,呼籲尚未加入或批準與聯合國廢除死刑相關文件的國家,考慮加入或批準;2,在理事會第52屆會議期間,討論與死刑有關的“侵犯人權”問題。 決議裏有句話,實在是令人難以認同。“使用死刑致使麵臨死刑者和其他受影響者的人權遭到侵犯……在使用死刑上缺乏透明度的現象,對被判死刑者和其他受影響者的人權產生直接後果。也就是說,在這些國家眼裏。死刑非人道,必須廢除,如果不廢除就是侵犯人權。

       在廢除死刑方麵,歐洲國家似乎走在了最前麵。就在人權理事會投票前一天,法國總統馬克龍還發表演講稱,明年上半年,法國將擔任歐盟輪值主席國,他要幹一件大事,就是在全球範圍內推動廢除死刑。

       用馬克龍的話說,法國是全球“第35個廢除死刑的國家”,“到目前為止,已有106個國家廢除死刑,另有50個國家在法律上或事實上暫停了死刑。”在恐怖襲擊頻發的法國,作為總統的他,不去為受害者伸冤,卻聲稱死刑是“令人憎惡的”,這是一種“國家層麵的處決”,是“拒絕人權”的表現,這種言論實在令人不解。

      這是在日內瓦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近日就“死刑問題”決議進行表決。

     有意思的是,這一次中、日、印度默默站在了一起,共同反對西方。而且態度很明確:中日印:反對!英法德:讚成!

     8日舉行的最終投票結果是,29國追隨英法德讚同,但也有12國反對,投反對票的是:中國、日本、印度、巴基斯坦、巴哈馬、巴林、孟加拉國、喀麥隆、利比亞、毛裏塔尼亞、索馬裏、蘇丹。菲律賓、印度尼西亞等5國棄權。

      在這場針鋒相對的投票中,沒有美國的名字,那是因為川普當政時,美國退出了人權理事會,但即便現在美國恢複參加,由於美國是有死刑的,我估計也可能會投反對票。

      因為美國每年有那麽多槍擊案,凶手濫殺無辜的情況時有發生,一旦最後還不能判凶手死刑,隻能終身監禁,令人情何以堪? 作為一位曾經在中國從事過法律工作的我,雖然對美國法律不甚了了,但也知道美國有一些州對死刑說不,但另一些州則堅決不同意廢除死刑。

      由於文化背景不同。對中國和很多國家來說,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天經地義的。當然,對於死刑肯定是盡可能少判或不判,不到十惡不赦的級別肯定要少殺、慎殺。但西方的左派理念,是人不能殺,哪怕十惡不赦。

       作為一個初來乍到的華人,因為自己不懂美國政治,更何況英語那麽差,看新聞什麽的都是一知半解,所以我對於美國的兩黨之爭從不發表意見,但對於拜登上台後,他的司法部長梅裏克·加蘭立刻宣布在美國聯邦一級暫停執行死刑,我是持堅決反對態度的。那些成功逃過了特朗普“加急執行”名單的死囚們一定會感恩戴德、欣喜若狂,可對於那些死於罪犯槍口下的受害者家屬又是何種感受呢?

       長此以往下去,恐怕罪犯會更加肆無忌憚地殺人放火,因為他們明白隻要不變天,即使犯再大的罪也無非隻是把牢底坐穿罷了,更何況還有假釋的餡餅在等著他們。 

       近些年來,西方世界大案頻發,挪威爆炸槍擊案、巴黎槍擊案、馬德裏公車爆炸案、倫敦地鐵恐怖襲擊案,……行凶者隻要沒有被當場擊斃,最終都能在牢房裏安渡晚年。 

       我曾經十分關注章瑩穎被殺案,因為她是我女兒UIUC的校友,一個可愛文靜的女孩在美國慘遭殺害,凶手克裏斯滕森折磨虐殺她的細節不忍卒讀,可令人十分氣憤的是在2019年7月18日,美國聯邦法官宣布,經陪審團審議,凶手克裏斯滕森被判處終身監禁,不得釋放,成功逃過一死,因為陪審團裏就有主張廢除死刑的人,他們的聖母心用在了魔鬼身上。而章瑩穎家屬的悲慟,這些人是聽不到的,也不會想聽。 

       罪犯的人權得到了保障,生命權得到了尊重,那章瑩穎的生命權和人權呢?天理何在? 法律的威懾力何在?

       9月30日,震驚英國的33歲女子莎拉被殺案在倫敦刑事法庭開庭,凶手考辛斯被判無期徒刑。莎拉是在3月4日夜間被48歲的考辛斯(警察)以違反防疫規則為由逮捕,然後將她強奸、殺害、焚屍、拋屍。因為英國沒有死刑,政府還得花納稅人的錢招待這禽獸一輩子,表現好的話,律師或許還能幫他減刑。

        坦率地說,如果十惡不赦的凶手都能得到政府終身養老待遇,而受害者的家人卻要永遠活在痛苦之中,這還是文明社會嗎?我認為這隻能是文明的倒退。

注:相關信息來自於網絡,鄙人隻是有感而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