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炒房,差距怎麽那麽大呢?
文章來源: laopika2021-04-09 18:16:14

      最近微信朋友圈引起熱聊的是帝都“南城房姐“的故事。

      此姐本名叫張燕,她原是個普通打工的,上世紀90年代開始做房產中介。08年奧運之後,北京房價開始飆升。房姐覺得投資機會來了,她帶著自己多年積累的資源辭職,做了一名職業炒房者。她通過自己多年掌握的信息和資源來“撿漏”,比如得知某個業主因炒股爆倉或出國急於賣房套現,她就低價買入,然後持有等待買主,一旦房價上漲,她就推波助瀾,加價賣給下家,一套房子少的賺二三十萬,多得賺上百萬。房姐就這樣,賺到人生的第一桶金。

      房姐賺錢也不是空手套白狼,低價買入的房產是有持有成本的,單靠房姐自己的財力隻能負擔幾套房子,再多就不行了。如何把生意做大呢?房姐開始尋找民間借貸,不是向貸款公司,而是向她的親朋好友集資,房姐許諾的月息高達4%,就是我們常說的四分利,明顯超出市場貸款利率,屬於高利貸性質。

      為了避免被政府監管,房姐找了許多人代她持有房產,這年頭隻要給錢,照樣有人願意做,前些年她做的風生水起,通過代持人持有了上百套二手房,而且還打起了坐莊控盤的主意,囤積房源,捂盤惜售,抬高掛牌價,人為操縱房價。總之,那幾年是房姐最風光的時候,答應給金主的利息也都如期兌付,和相關中介、代持人也是合作甚歡,隨著蹭蹭上漲的房價,房姐也登上了人生的巔峰。

 

      但是出來混總是要還的。2017年後全國範圍內房地產調控開始了。2018年起北京樓市也進入寒冬。房姐的二手房銷售受阻,資金鏈斷裂。此時欲罷不能的她開始鋌而走險。

      她搞了個合夥投資項目,許諾的收益更高,項目中很多是早已賣出的房產,用來騙取金主資金付利息,拆東牆補西牆,甚至通過偽造房屋買賣合同和不動產證,繼續向他人借款,然而還是杯水車薪,她幹脆通過各種辦法從小額貸款公司和銀行貸了上千萬。這些錢自然還是用來付高額利息,維持資金鏈不崩。但明眼人都知道,十個鍋七個蓋,總有一天蓋不住。但房姐像輸紅眼的賭徒一樣,賭國家會放開限購等調控政策,賭北京樓市會再次爆發,到那時,她就會轉危為安,手裏的上百套房子就不愁賣了,隻要房子賣得出,就有現金流,不管是利息還是借款,都能解決了。可是人算不如天算,這次調控一調就是四年,到現在還沒有要放鬆的意思。

       房姐的如意算盤徹底落空,拚死拚活地撐了一年多,到了2019年,她撐不住了,資金鏈徹底斷裂。利息付不出,借款還不上,房姐和金主們都遭到了催貸的威脅,無奈之下,金主把房姐告上法庭。法院一查,房姐持有的二手房有上百套,涉及的金額高達1.1億,更嚴重的是,房姐虛構房產和交易已經涉嫌詐騙和擾亂金融秩序,此乃刑事犯罪,她最終墜入了深淵。

      2021年1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以詐騙罪、貸款詐騙罪判處房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當年躊躇滿誌的一代房姐最後落得如此下場。可歎張燕的小聰明,既害了別人,也讓自己陷入了萬劫不複的境地。

     其實炒房本身並不構成犯罪,隻要你選擇合適的時間及有合法的資金來源,並及時見好就收,自然可以獲得豐厚的投資收益。我身邊就有個現成的成功例子。

     1998年,東南亞金融危機後,上海房地產市場陷入不景氣。市政府為了鼓勵百姓買房,推出了個人所得稅可以抵扣購房貸款利息的政策,輿論導向也明顯希望百姓都去買商品房。我單位一位姓苗的女士就是抓住機遇,狠狠地賺了一把。

      那年單位通知她去獻血(所謂誌願義務獻血,其實是大家輪的),她以各種借口堅決不去,惹惱了領導,一把手親自下令取消了她計劃內的出國訪問資格,苗女士是做HR的,平時總是朝南坐,哪受得了這份氣,結果她一怒之下,扔掉鐵飯碗,幹脆辭職了。成為無業遊民後,她瞅準機會,集中手中全部財力做起了炒房生意,從一套起家,然後靠循環抵押貸款再購第二套、第三套,幾年後就在市中心積撰下好幾套房子。也是她運氣好,後來趕上中國加入WTO後經濟大發展,上海房價飆漲,她見好就收,僅留下內環內兩套最好的房產,其餘投資房產均陸續拋出,賺的是盆滿缽滿。如今估計她早已財務自由了(胡潤報告剛定義的北上廣財富自由的門檻是淨資產1900萬人民幣),遠比我們單位當年那個一把手多的多了:)。

      所以,無論是炒房還是炒股,隻能是順勢而為,眼觀六路、耳聽八方,而不能與國家法律和政策對著幹,一意孤行的結果隻能使自己的財富灰飛煙滅,稍不留神還會獲得牢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