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郎又火了,“借歌複仇”的說法成立嗎?
文章來源: lovecat082023-08-02 05:37:22

  近日,刀郎發布新歌《羅刹海市》,與《聊齋誌異》中一篇帶有諷刺意味的故事同名,一些網友猜測刀郎借歌詞“拚命暗示”、諷刺歌壇往事,甚至是複仇某些歌手。那麽,“借歌複仇”的說法是否成立?是否有法律風險?

  刀郎翻紅,網友紛紛圍觀

  沉寂十年,刀郎再次“出圈”。截至發稿時,《羅刹海市》持續在QQ音樂、網易雲等音樂軟件的熱搜榜前列。這次“出圈”的背後,少不了眾多網友的猜測和調侃。

刀郎新專輯《山歌廖哉》封麵截圖刀郎新專輯《山歌廖哉》封麵截圖

  “他見這羅刹國裏常顛倒,馬戶愛聽那又鳥的曲,三更的草雞打鳴當司晨。”

  《羅刹海市》的這句歌詞,讓網友猜測刀郎在隱退十年之後唱出了“弦外之音”“肺腑之言”。其中有一條解讀引發熱議,即歌詞中的“馬戶”“又鳥”“草雞”……指的就是某些知名歌手。

  還有一些網友的評論充滿了調侃意味,“2002年下的是雪,2023年下的是刀”“本以為刀郎已經封刀,沒想到是一直在磨刀”。

  更有甚者在某些歌手的抖音和微博評論區發起了圍觀,助力刀郎複十年前之仇,言辭不無犀利。

  是確有諷刺指向,還是網友會錯曲中之意,其中涉及法律風險嗎?

  “借歌複仇”的說法是否成立?

  “借歌複仇”的說法是否成立?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夏海龍律師作出了專業解讀。

  夏海龍表示,人格權侵權有相對比較獨立的構成要件,首先要判斷行為人是否存在歪曲事實、傳播未經證實的信息或侮辱、誹謗等行為,其次要判斷行為人的這些言行是否指向了具體、特定的自然人,最後要從一般公眾的角度評判,行為人的這些言行是否會造成他人受到負麵評價。

  對於一些網友猜測刀郎“借歌複仇”,作出種種解讀的現象,夏海龍認為,從歌詞本身既看不出有歪曲性、侮辱性的內容,也看不出指向某些具體的自然人。至於網友們的解讀,他認為,這些更接近文藝評論,不屬於法律範疇。

  同時,夏海龍提醒各位網友,網友對這首歌的任意解讀、隨意關聯甚至指名道姓,如果脫離事實而含有針對他人的負麵或者侮辱性內容,嚴格來說就逾越了法律底線,屬於侵害他人名譽權的侵權行為。

  “網友有權評論公眾人物,不僅評價公眾人物,公開談論任何其他民事主體,都應遵循基於事實、客觀評論的底線,不應演繹、揣測事實,也不應帶有主觀好惡。”夏海龍表示。

責任編輯:劉光博

 
 

(Z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