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如果查房東稅時,除了要繳所有的收據(購物,工錢,家電,,,,等等)是“開銷”,你以前每年報稅時deducted的項目。
更重要的是你的房租收入證明:租約(誰租?時間?多少錢一月?) 如果他們搬走了,找不到了,哼!你得有租客的駕照號碼,或社安號碼,國稅局可找到他們,證明你報的收入裏沒有逃稅。
房東,尤其是東方,或印度人,常少報租金收入,不查則罷,一查所有的租客收入都得對,不對,少的話,補交租金的稅和罰金,多的話,就得由法庭決定如何懲罰。
所以,租約也最好留著,萬一查稅時,可幫你容易交出資料的查證。
除了租金收入,你還有別的收入,那又是更多的收證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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