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老租客來電:“記得我嗎?我已搬出了3周以前,我有一20寸的電視郵送到舊租的門口,你幫我問問新租客收到沒?”
我馬上電問新租客,那女孩回答:“沒見到在門口!”
我又給舊租客電話:“新搬的租客說沒見到!”
老租客:“我查賣家說,已送門口。”
那是誰拿了那20寸新電視的包裹呢?隔壁鄰居?新租客?外麵的人?還是途中丟失?
我這房東怎麽辦?賠嗎?
請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