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未等我走近,就看見原來隻有一隻喜鵲在地上翻滾,像是受了重 傷的樣子,另兩隻喜鵲似乎是想救助,但是心有餘而力不足,隻能發出嘰 嘰喳喳的叫聲。它們看見我走過去,連忙向樹上飛去,但不飛遠,仍在喳 喳直叫地朝受傷的同伴望著。
我走近躺在地上的那隻大鳥,隻見它身上並無傷痕血跡,隻是腹部 朝上,兩眼翻白,雙腿抽搐,嘴中發出哼哼之聲。我猜,或許它吃了什麽 毒物而中了毒。但我不是獸醫,也不懂任何解毒之法,雖可憐它的處境, 也無能為力。數分鍾後,大鳥停止了掙紮,雖然身上還有餘溫,但是雙腿 已經僵直。我知道它已無法挽救了,隻能遺憾地回到車中。
坐在車中回頭一看,隻見死鳥的兩個夥伴又飛落到它們的同伴身旁, 關心它的命運去了。
這兩件有關動物的事都很細小,而且其中一件又發生在兩年之前, 但是,在我的腦海中卻仍栩栩如生。這是因為我在野鴨、喜鵲這些平時不 足為人所道的小動物身上,卻看到了人類 —— 自稱為“高級動物者” —— 所常常稱道的崇高精神:友愛互助、自我犧牲。
近幾年,我在國內報上見到多次有關見死不救的報道。這些“人” — — 如果還能被稱為“人”的話 —— 倒實在是應該在懂得同情、愛護同夥的 動物麵前感到羞愧的。
其實,人類被稱為“萬物之靈”,在某些方麵真是名不副實。例如, 同類之間不是為了生存(饑餓、情欲等原因)的需要而能忍心自相殘殺的 動物,除了“萬物之靈”的人類之外,恐怕難以找出第二種動物來了。就這點而言,我們,作為人類的成員,都應該在比我們低賤卑下的鳥雀禽獸們 的高尚行為麵前感到麵紅耳赤才是! (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