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還沒到李英哲老師答應給我的兩年時間,我隻用一年就完成 了我那本數百頁之厚的論文。隻是我沒有再到夏威夷去,而是通過電話答 辯的方式,順利取得了碩士學位。
還沒到六年,我就在大學申請到了終身職位,一直工作了二十六年 半,到 2009 年年中才退休。
在四年臨時簽證期滿之前,我就向移民局成功地申請到了澳大利亞 的永久居留簽證,後來就改變國籍,成了澳大利亞公民。直到今日,我已 經在澳大利亞差不多整整居住三十七年了。我在澳大利亞居住的時間幾乎 與我在中國生活的時間對等!
那麽,既然我遞交工作申請時,那張招聘廣告已經過期差不多一個 月了,怎麽大學還不但會接受我的申請,並且最終還把工作給了我呢? 這 個謎底在我工作幾年之後一次閑談中,一位同事告訴了我。她說,那次招 聘廣告發出後,在截止之日前一共收到五十九份申請。招聘委員會經過幾次討論後,決定把這份工作給予一位台灣女士。幸好人事處給這位女士的 信還沒有發出,就收到了我遲到的申請信。招聘委員會一看我的材料,就 認為我的條件超過那位台灣女士,於是又召開了一次會議,專門討論我的申請。最後,大家一致同意改變他們的最初決議,把這個職位給我。於是, 命運女士終於把她的保護傘罩到我的頭上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