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虧,我小舅在經濟擔保書上有一項填著:我到美以後可以為他打 工,用以交換他為我提供學費和生活費。
我還沒等翻譯把副領事的問話翻譯給我聽,就指著小舅表格上寫著 的這一條,用英文對副領事說:“他不是說我可以為他工作嗎?”
副領事聽了既不點頭,也不反駁,繼續翻看我的文件。
忽然,他又用英文問翻譯:“他怎麽證明此人就是他舅舅呢?”這 個問題,我也聽懂了!
我想,這下真的糟了!我沒有辦過任何我與小舅親屬關係的證明, 要是副領事要我回去辦好再來,不但這一次來京算是白來了,而且小舅五 十年代初就已經離開大陸,以後幾十年我們與他毫無來往,要辦親屬關係 證明一定不是立時三刻就能辦好的。說不定派出所、公安局還會推三阻四, 那麽,搞三個月半年都不一定辦得出來,這麽一來,美國簽證的事不就黃 掉了嗎?經這一嚇,我感到雖在北京的嚴冬,背上的冷汗卻嚇出來了!
在這千鈞一發之際,我忽然急中生智,想出了一個回答。我還沒等 翻譯來得及把問題翻譯給我,就指著我母親的姓用英文說:
“他們不是都姓‘高’嗎?”
其實,這個回答實在是根本站不住腳的!那位副領事要反駁我太容 易了。他可以說:“難道說天下姓‘高’的就一定都是你舅舅嗎?”我就 無話可說了。再說,小舅的“高”的拚法用的是美國拚法“Kao”,我母親的“高”的拚法用的是拚音“Gao”。副領事也可以說:“你怎麽證明 Kao 就是 Gao 呢?”我也會一時語塞的。